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殊途同追   作者:Grenada   文案:   无人比你更浪漫   -   第一次见他,秦殊看到了他手臂上的漂亮纹身。   第二次见他,他轻轻松松地认出了秦殊。   第三次见他,在明明暗暗的灯光下,秦殊唱了一首歌给他。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社恐小歌手成功睡到他心心念念的酒吧老板的故事。   一见钟情,一拍即合。   随情而至,浪漫火花。   人生海海,相差甚远的两个人,本应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然而,在相爱的这条路上,他们终究殊途同追。   有纹身的迷人酒吧老板×温柔善良宜室宜家小歌手   陆追×秦殊   年上,HE   非常甜蜜 非常浪漫 全程无虐 祝阅读愉快   作品标签:原创 - 现代 - 综合 - HE - 浪漫 - 甜宠 - 无虐 - 年上 第1章 别把我客人吓跑了   要是陆追不说,卢晟能一直盯着对面男孩儿看下去。   “喂,你差不多得了。”   陆追从桌子下面踢了他一脚,懒洋洋道:   “别把我客人吓跑了。”   卢晟闻言把视线收了回来,又有意地扫了一圈周围环境,只见灯红酒绿的夜场布景和挤挤挨挨的红男绿女。   他扯着嗓子,用夸张的语气说道:“什么人,能把您这儿的客人给吓跑啊?”还着重强调了“您”这个字。   “长成你这样的呗。”陆追随意道。   这厢,陆追把卢晟气得正吱哇乱叫,而在吧台对面的另一个卡座上,秦殊抱紧了手里的包。   他跟经纪人约好在这里见面。   准确来说,是一位自称是“音乐经纪人”的人,给他微博发了私信,说有意愿要签约他,让他带上自己所有歌曲的demo,晚八点钟在云顶酒吧见面。   此时此刻,他正坐在这座城市唯一一个叫“云顶”的酒吧里,而对方还没有来。   话说在如今这个复杂的世道里,他本应该要有些戒心的。早先,他也点进对方的微博看了下,对方的认证是什么谈美特音乐公司的经纪人,甚至还是个词曲创作人,有个千把粉丝,看样子还蛮像那么回事儿的。   机不可失。犹豫再三后,他还是决定先见一面。   不过,在秦殊迄今二十四年的人生里,他从未踏足过酒吧,更别提坐在这里喝酒了。   一个红毛服务生过来了两回,第一次是询问他要点什么单,他说在等人,想过一会儿再点,红毛面带迟疑地回去了。   没过二十分钟,那个服务生再次出现在他面前,问道:“您等的客人需要多久到?”同时目光扫向了酒吧门口,跟他示意还有很多人在等位。   没办法,秦殊只好伸手接过了服务生手中的酒水单,神情举止之僵硬,像是接过了此生为止最大的挑战。   酒水单黑底儿银墨,厚厚一沓,估计能有二十多页:   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   他一边辨认着英文,一边扫了眼后边标注的三位数价格,不禁深吸了一口气。救命!   虽然表面上看,秦殊还是一副风平浪静的淡定样子。   只见他不急不缓地往后又翻了几页,手指停顿了下,终于看到了稍微熟悉一些的啤酒名字:   嘉士伯冰纯,70。   ……   晕,他头一回见到这么贵的啤酒,一瓶的价格足以在超市里买两提了。   秦殊忽然有点后悔了起来,自己怎么就跑到这里来了。   最后,他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指了指卖58块的长岛冰茶:   “这个吧,谢谢。”   说实话,他内心更想点25块一杯的雪碧,但实在没好意思在酒吧里面点饮料喝。   红毛小伙,也就是这位看上去横眉竖眼、颇不好惹的服务生,原本叫阿齐。   他双手交叉在胸前,打量着眼前这个……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行举止,都非常像个高中生的男孩,眉头终于皱了起来,缓缓说道:   “您好,我们店里的卡座是有低消的……”   话还没说完,阿齐看到对面卡座上的卢晟——老大的狐朋狗友——正激动地向他挥手,于是他对秦殊说:   “不好意思先生,您先等一下。”   秦殊看着红毛走向不远处的另一个卡座,一时将听到低消的尴尬都忘记了。   那边酒吧角落的卡座里,刚跟服务生招手的男子正兴冲冲地看着这边,一对上他的目光后,立即热情地抛了个媚眼给他。   嘶……   秦殊被那个百转千回的媚眼吓得虎躯一震,立马移开了视线,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但少顷,他又默默望了回去。   他当然不是想回应那个奇怪的热情男子,而是注意到那个男子的身边,坐了位穿着白色休闲衬衣的男人。   白衬衣男子并没有面对他这边,又因为酒吧角落的灯光昏暗,所以他只能隐约看到这男子侧脸的轮廓。   只见他黑发垂落于眉骨之上,鼻梁挺拔。   红毛服务生弯腰和白衬衣男子说了几句话,男子侧过了身,远远地朝秦殊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秦殊登时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仅是酒声灯影里的遥遥一眼,他的心就快速而猛烈地跳动起来。回想起刚刚那个眼神,他将怀中的包抱得更紧,心里有些忐忑犹豫地想:   该不会是要赶我出去吧?   另一端,卢晟亲热地搂上了阿齐的肩膀,一副十分哥俩好的样子:   “阿齐啊,那一桌你不要给他算低消了,叫他过来跟我拼一桌如何……哎哎哎!你老板的意见就不用过问了,我付钱,当然听我的。”   阿齐瞪了卢晟一眼,抖了抖肩膀,非常嫌弃地把他的胳膊甩了下来。   见阿齐不吃他那套,卢晟又把头侧过来问陆追:   “陆老板,你说是吧?”   陆追没搭理胡言乱语的卢晟,直接问阿齐:“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一看就是清纯少年酒吧买醉,热心男子英雄救美……”卢晟继续叨叨。   “闭上你的嘴。”陆追不耐烦地打断了卢晟抑扬顿挫的话音。   阿齐说道:“那男孩儿看着年纪挺小,不知道有没有成年,而且像是第一次来,只点了杯长岛冰茶。对了,他还说要等个人,等了半天也没见来……陆哥,要不直接请他走吧?”   陆追还没说什么,卢晟听了这话立刻不乐意了:“你这小子!人家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你请人家走是怎么个意思?”   阿齐本就是“云顶”服务生里最年青气盛的那一个,又一直对老大的这位狐朋狗友,报以某些不成熟的偏见,闻声他立刻将眉毛一竖,大声叫唤道:   “万一他是个未成年呢!在‘云顶’里出了事儿,卢哥您给负责啊?您这么厉害呢原来!”   “嘿,你这小屁孩儿,怎么跟你卢哥说话呢!”卢晟一边嚷嚷,一边站起身,“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想让我找罗姨来收拾你是吧?”   阿齐张口正要回击,便被陆追拍了一把脑袋:   “去把那小孩叫过来,别跟这儿喊了!”   几乎陆追话音刚落,阿齐就收起了原先那副咋咋呼呼的架势,不过脸上看着还是憋着股气儿。   他瞪着卢晟看了老半天,但最后还是垂头丧气地转身走了。   等阿齐走后,陆追才回头骂道:   “卢晟,你他妈越活越回去了是吧?我三岁的表侄子都比你心智成熟。”   卢晟“呸”了一声:“我看阿齐这小子就是欠收拾。”   “轮不着你操心。”陆追看了他一眼。   红毛小哥走过来时耷拉着眼,一看脸色就不是太好,秦殊有点儿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在他开口前先主动告辞离开。   喝不起酒,我还不能抬脚走吗!   “我们老板叫你过去。”阿齐有气无力地对他说。   “啊?”秦殊以为自己听岔了,一脸疑惑地问,“叫我过去?”   阿齐有气无力地点头:“对,叫你过去。”   为什么啊?秦殊有点儿想不通,但他还是站起身来。   “你去吧,我就不过去了。”阿齐有气无力说完后,就向吧台走去了。   在陆追的视线里,那男孩儿磨磨蹭蹭了半天才挪到了他们的面前,实在不像个利索人。   不过,不怪卢晟惦记了一整晚,离得近了,发现其实这小孩儿长得挺顺眼的。   白白净净,乌黑的碎发垂落在眼睛上方,眼睛亮得出奇,眼尾却细长隽永。身材清瘦,却不柔弱,近了看,倒不再那么像个小孩儿了。   陆追视线向下,却不由得一怔。   ……   他也是头一回,在自家酒吧里,看到穿着毛衣开衫的人。   确实,格格不入。   “身份证带了吗?”陆追抬眼问。   “啊,带了。”   男孩儿的声音温润柔和。倘若声音也能具象化,他的嗓音,应当是被老天爷像珠玉一般地细细打磨过,轻柔悦耳极了。   男孩儿低下头,在包里摸索了半天,摸出一张证件来,他犹豫了一下,上前一步递给了陆追。   陆追看了他一眼,才接过身份证。   秦殊,1997年6月28日。   24了?真没看出来。   在陆追伸手接过他证件的时候,秦殊首先注意到的,是陆追左臂上的纹身。   这个纹身,不太像他以往印象里的那些——嚣张霸道充满社会气息,反倒更像是一副精致的美术绘图。   不过恕他眼拙,没能辨认出具体纹的是什么。   除这片纹身以外,男人小臂以上的手臂倒很干净,皮肤挺白的,肌肉线条很好看。纹身并没有让面前的男人显得凶,反而看着挺帅的。   别的秦殊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就是挺酷挺帅的。   秦殊有点儿感慨:原来这位就是著名酒吧“云顶”的老板啊!   有生之年,他不仅第一次进了酒吧门,还第一次见到了活生生的酒吧老板。   “活生生”这个词儿,一旦在他脑子里出现,他就有点想笑。   不过碍于此时此刻的特殊情境,他还是强行忍住了,只是嘴角还是往上勾了勾。   没等老板再开口,刚才那个热情洋溢的男子先主动搭起话来,一脸好奇地问道:   “弟弟,你多大年纪啊?高中毕业了吗?”   秦殊听了这话,才终于意识到:原来是怕他未成年才检查身份证的吗?   那,看来这家酒吧还挺……合法合规?   等等,他们为什么会觉得他未成年啊!   秦殊扯出一个微笑,回答说:“我大学毕业两年多了。”   “哦哦……那,那你看着很年轻哈!”   闻之,卢晟的表情很精彩,但卢哥是个从无数尴尬境遇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厚脸皮,他顺势直接邀请道:“弟弟,你不如跟我们坐一桌吧!喝啥,哥请你。”   “啊?”这波跳脱的邀请搞得秦殊有点措手不及,他连忙摇头,推辞道,“不用了。谢谢。”   “不要跟哥客气。”卢哥一脸苦口婆心,干脆直接一把拉过秦殊坐了下来,他下巴朝陆追那儿一点。   “那位,是这儿的老板。”卢晟继续说道,“所以,坐这里你就是最安全的。你放心,我们不是坏人啊。”   闻言,陆追很嫌弃地看了眼卢晟,倒也没说什么,只伸手把身份证还给了秦殊。   于是秦殊开始稀里糊涂地听着旁边热情男子做起自我介绍来。   陆追漫不经心地点燃了一根烟,又将桌上的烟灰缸换到了一侧的扶手上,心里却在想:这小孩儿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陌生人叫他喝酒他居然就直接坐下了,不知道该说他是没心眼儿,还是说太天真。   热情男子大手一挥:“我,大名儿叫卢晟,你叫我卢哥就成,我是做烟酒生意的,跟陆老板是发小,也是拜把子好兄弟。”   他又指了指对面的男人:“陆追,‘云顶’老板,他这儿的烟和酒,全是我给进的。”   秦殊望向陆追,后者点头不语。   一番简洁的自我介绍完毕后,卢晟对秦殊十分友好地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儿啊,小帅哥?”   乍一听见“帅哥”这个词儿,秦殊还有点懵。   他自觉相貌普通,既不高也不帅,担不了这俩字。不过,对面那个确实是个帅哥。   那是个真帅哥,不仅帅,看着还挺拽挺酷的,有纹身,还能把白色休闲衬衣穿得特别好看。   他回过神来,想起了方才卢晟的问题,于是回答说:“秦殊。”   “哪个书啊?读书的书吗?”卢晟饶有兴致地追问道。   “特殊的殊。殊途同归的殊。”   作者有话说:   新文,隔日更。 第2章 人生,确实是蛮奇妙的   秦殊回到自己家,已经是早上七点了。   回想昨夜的一整晚,他的思绪仍然有点混乱。   他并没有见到那位传说中的经纪人,那人后来私信他说临时有事,而等他看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空等了三个多小时,他倒是没感到生气,只是觉得没能签约还是挺可惜的。   自从他退出乐队之后,他能明显感觉到如今的生活,和过去相比还是有些落差的,不再有每周五固定的排练,不再有至少半月一次的演出……甚至以往那些总爱找他的“圈内朋友”,最近这几个月来,也“冷落”了他许多。   秦殊对这些事儿还看得挺开的,他也不觉得人家就有意如此,只是因为他脱离了乐队,和他们的交集不免减少了些,关系疏远是非常正常的事儿。何况这事儿,秦殊之前又不是没经历过,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他唯一有些发愁的,大概就是自己以后的职业规划发展……上大学时这课他一点儿也没听,现在隐隐有些后悔。   他当时退队堪比裸辞,因此如今裸辞人士要面对的问题,他一个也没少。   因此,昨晚上被对方“经纪人”鸽了这事儿,他虽然脸上没表现出来,但内心还是有些失落的。   心情不好,他就想直接回家闷头大睡,但卢晟却不依不饶地非要让他留下来。   说来也是奇怪,这个热情大哥见了他,仿佛是见到了阔别十二年的亲兄弟,一直拉着他聊烟聊酒聊人生。   但实话说,用“聊”这个字并不算准确,这大哥完全能够自己撑起一台单口相声,秦殊只是时不时地应承几声,顶多算半个捧哏。   对于卢晟来说,给棵树他都能对着讲,半个捧哏已经算相当给面儿了。   他毫不见外地跟秦殊侃侃而谈自己从前创业的经历:大学毕业之后是多么的拮据和困难,被熟人骗过钱,误入过传销窝儿,也做过好几次失败的生意,后来又如何偶然寻得了烟酒市场的门路,随后成长为如今年轻有为的一番模样(他的原话)……   不知不觉,在这位“奇人”的感染下,秦殊的负面情绪竟也神奇地消散了不少。   一宿匆匆而过,很快他就看到了“云顶”早晨六点的太阳。   人生,确实是蛮奇妙的。   他一边刷着牙一边想着。   第一次进酒吧喝酒,第一次夜不归宿,第一次……呃,拥有了一张宿醉脸。   秦殊看到镜子里自己难看得吓人的脸色,连忙凑近了细看。   然而无论近看远看,面色都是显而易见的苍白和憔悴,黑眼圈非常醒目,眼里的红血丝也很是猖狂。   他摇头叹了口气,回卧室里取了干净睡衣,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之后换上了。   出了浴室后,他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一片芦荟面膜,看了下还没过期,就拆开来敷在了脸上。   这面膜好像是他买爽肤水的时候附赠的,一大盒十片,当初毓文来他家时他要给她,还被毓文嫌弃地说“自己用吧”。   他还没忘记给阳台上养的绿萝和银叶菊浇了水,给玻璃缸里养的两只小旱龟喂了食,关照完了这些“家庭成员”之后,他这才慢悠悠地转到了厨房,给自己煎了个鸡蛋,冲了杯牛奶。   这个房子的采光很好,清晨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窗玻璃,洒在了客厅的墙面上,映射着斑驳的日影。   秦殊当时为了图便利,在大学附近的小区里租住了这个小小的房子。   房东是一对做绘画工作的小夫妻,房子虽然已经很老旧,但因为是父母给他们的婚房,所以被他们装修得非常温馨,并且还在这个小房子里挂了许多他们自己画的油画。   这套房子租给秦殊之后,房东先后来看过几次,看到秦殊有将房子精心打理爱护,家具也没有半点磨损,于是在秦殊毕业后提出续租时果断答应了,好几年过去了,房东也没提过涨房租的事。   为了表示感激,秦殊逢年过节时会提一些东西去房东那里,房东太太很喜欢吃学校附近一家的肉松小贝,东西不贵,但都是心意。   毕竟在这个嘈杂喧嚣的城市里,别的秦殊什么也没有,此处小小的一隅,对于他来说是“家”一般心安的存在了。   吃完早饭后,秦殊盘起腿坐在了床上,终于感觉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坦了。   想起来他有好几天没看微博了,于是打开了软件,私信栏立刻蹦出了一百多条私信,他点开了其中几条:   【殊殊宝贝!入秋了,记得要增添衣物,最近流感严重,你要好好照顾好自己啊!妈妈等着听你的新歌呢[憧憬][憧憬]】   【呜呜呜宝贝,你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在我的社交平台呀,好想你呀[亲亲][兔子]】   看到类似的私信内容,秦殊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同时,又因为有人挂念他,感到了一些融融的暖意。   他挨个打字回复道:   【好,谢谢[可爱]。】   【最近有点忙,之后一定会更新微博的[太阳]。】   还有几条私信在问新歌什么时候发。   新歌……   新歌其实早就已经录好了,但版权号一直没能申请下来,其实有个签约公司的话会好操作得多,但是他几个月前刚解约……   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这首新歌什么时候才能发布。   一想起这件事,他就有点儿发愁。   但如果让他继续在以前的乐队发歌,他也是坚决不愿意的。   所以如今,只能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不想让粉丝太担心自己的事情,思忖之下,还是回复说:   【已经在准备中了,我也希望新歌能早点跟大家见面。】   退出微博前,他看了眼最近一条微博的评论留言,其中热度最高的一条是:   【殊殊真的退出Insomnia了吗?[哭]】   底下是几条粉丝的回复:   【不知道。】   【好像是的,官博也很久没更新殊殊了。】   他默然片刻,随后关掉了手机屏幕。   他将手机扔到了一边,身子向后倒去,靠进松软的枕头里,闭上了眼睛。   秦殊做了个漫长的梦。   这个梦的内容依旧与往常无异,还是那间旧排练室。   排练室没有窗户,墙边有几个很小的换气扇,天花板上穿梭着裸露在外的管道。粗糙的水泥地面上,随意放置着几个红色油漆泼过的破旧木箱,地上散落着缠在一起的乐器线。绕过这些箱子,空地的一个角落里摆放着架子鼓和一把麦克风支架,墙上是一面用彩色油漆喷就的巨幅涂鸦,中间是一行黑色字母:INSOMNIA。   整间排练室里只有他一个人,耳边吹过呼呼的风声。   秦殊醒来时,手机铃声在疯狂地响着。   他坐起身,脸上还带着些刚从睡梦中脱离出来的迷茫,愣怔了有三四秒钟,才想起来要接电话。   “阿殊。”   是毓文的声音,语调轻快,总能让话筒另一端的人不由自主地感到心情愉快:   “晚上我们在南郊这边吃饭呢,离你家很近,你过来吗?”   毓文喜欢叫他“阿殊”,这可能是这个性情明快的姑娘表达亲近的一种方式。   每当毓文非常亲昵地叫他“阿殊”的时候,秦殊根本难以拒绝这丫头的任何要求。秦殊也从没觉得有负担,毕竟他在乐队的三年里,毓文一直没少帮过他,而且能看出的是,这姑娘是真心地信任和他拿他当朋友的。   刚进Insomnia(失眠)的时候,这支乐队只在这所大学里小有名气,那时候很多学生都以为秦殊和毓文在谈恋爱,因为总在学校里看见他俩走在一起。   说来也是奇怪,一个是风光无限的乐队主唱、一个是平时还写点歌的乐队吉他手,两个名副其实“搞音乐”的人,学的居然都是英语专业,和音乐半点儿不沾。   毓文爱玩儿,大学时报了不少社团,排练一台话剧动辄就得花费一个月,期间上课请假写论文等等一应事项,就都落在了秦殊身上。   当时秦殊宿舍的一个室友说,要不是知道他俩没在一起,纯粹是关系好,否则秦殊绝对会入选全国十佳男友。   毓文听了后乐了半天,秦殊笑着摇了摇头,俩人心里都没那些个意思,敞敞亮亮的。   世人多揣测,然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如何,也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   距离毓文上次打电话来,已经过去了一周,上回也是叫他去吃饭,他猜到了毓文的意图,于是借口说要录音,没时间去。这回毓文再打来,直接拒绝的话有点说不出口,想了想,只好问了一句:   “除了你,还有谁啊?”   “就……”毓文卡住,随后呵呵笑了两声,“就乐队几个人,没别人。”   秦殊没吭声。   毓文叹了口气,声音放软:“你来吧,阿殊,就一起吃个饭而已。”   她知道他离开乐队是因为卫蓬林,但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想来毓文一直夹在中间应该也挺难做的,秦殊最终还是叹了口气:   “吃顿饭可以,别的就算了……还有小文,乐队吉他手你要记得赶紧找,之后的活动别耽误了。”   毓文沉默片刻,随后才恢复了轻松语气:“我知道了,别的事不会为难你的。说好了,一会儿一定要过来啊,我俩都好久没见了,憨小凡也说很想你。”   秦殊笑着应下了晚上的邀约。   挂了电话,他一看时间,竟然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他这一觉从早晨睡到了临近傍晚,可谓是昏天黑地,头也有点儿昏昏沉沉的。   他迅速地洗了把脸,随便找了件衣服换上就出门了。   作者有话说:   声明:Insomnia这个乐队,和那些同名的乐队没有任何关系哦(刚刚一搜才发现有乐队也叫这个名字 第3章 你说这世界小不小   约定的地点是一家开在市中心的火锅店,名字叫“老团长”。   这店名虽然有点儿奇怪,但秦殊有所耳闻,算是H市的一家比较出名的网红店,生意很是火爆的。   秦殊平时习惯自己买菜、自己在家做饭,干净卫生并且便宜。他很少出去吃,总觉得外面的饭口味太重太油腻。   偶尔有他比较熟悉的店,也是之前和乐队成员一起去的。毓文很喜欢发掘一些美食好店,而张小凡非常爱吃,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总是满足而快乐的。   算起来,他有很长时间没跟他们聚过了,今天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   当晚霞浓墨重彩地浸入夜色,下了班的人们纷纷奔往各处热闹场所,享受来之不易的闲暇片刻。   此时,独属于城市夜晚的喧嚣才刚刚开始。   秦殊出了地铁口,远远就看见“老团长”的霓虹色招牌,店门口已经排满了等位的人群,毓文正站在火锅店门口,低着头按手机。   毓文是一个非常漂亮夺目的姑娘。   多日不见,只见她把头发又漂染成了金黄色,穿着一套学生制服一样的白色衣裙。如果秦殊对此稍有了解的话,就会知道这叫Jk制服,最近很多年轻小姑娘都喜欢穿。   秦殊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没点开看就知道是毓文发来的。他远远唤了一声:“小文!”   毓文抬头,在看见他的那一秒后,立刻扬起了笑容:   “好久不见啊这位仁兄!”   秦殊笑着说:“确实好久不见了。”   “你真是贵人事忙,之前都不约我。”毓文扯着嘴角,假装在抱怨,但胳膊已经习惯性地伸了出来揽住他的肩:   “上回的校友聚会你也没去,我是不是很早就跟你提过了?结果你居然临时鸽我,害我独自面对院里的那群豺狼虎豹。”   秦殊拍了拍她的肩,有点哭笑不得:“都是你本科或者研究生的同学,能有什么差狼虎豹?”   本科毕业之后,毓文读了研究生,今年已经研二,再过一年就该毕业了。   秦殊以前在乐队的时候她就挺忙的,现如今,既要准备毕业论文,又要忙乐队演出,比之从前是更加连轴转了。   毓文欲言又止:“算了,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回头再跟你说这个事儿吧。”   “好。”秦殊看了看周围五颜六色的灯管和夸张的字符,没忍住说,“这店怎么是这样的装修?”   “你懂什么,”毓文说,“这家店很潮的,拍照巨好看。”   秦殊无奈地叹了口气,跟着毓文进了火锅店,没等服务员走上前询问,毓文直接带着秦殊走向了靠窗的一桌。   这位置一看就知道是毓文选的。这丫头性格不错,但毛病挺多,比如吃饭一定要靠窗,坐飞机高铁也一定要选靠窗的座位。秦殊以前还开玩笑说,她非要坐窗边,是不是为了紧急时自己敲烂了玻璃逃生。毓文笑了好半天,说是。   毓文犹豫了下,还是小声跟他说道:“老卫你不用管他,有什么情况我来应付就好,你吃你的饭啊,不要怕。”   秦殊眨了眨眼,看着毓文一脸紧张的样子,不觉笑出声:   “多日不见,你‘男友力’倒是增了不少。”   毓文听了后也笑了,很认同地点了点头,嘴里开玩笑似的说着:“那确实,最近还有个小妹妹跟我告白呢。”   “真的吗?”   “假的。”   其实秦殊甫一进门,就看见了背对着自己的卫蓬林,他穿着以前最常穿的那件黑色外套,对面儿是张小凡和金浩。   张小凡和金浩分别是乐队的键盘和鼓手。过去三年,他们是连吃饭睡觉都在一起的哥们儿,因此即便这么久没见面,再次看到他们也感觉熟悉极了。   之前来的时候没多想,此刻见到他们,想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其中的一员,忽然就有了些物是人非之感,秦殊在心里叹了口气:   好好的乐队,怎么就被他和卫蓬林折腾成了这样……   不过现在乐队怎样,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了。他努力压下了心里的这番情绪,调整好自己的心情。   毓文上前两步,敲了下卫蓬林的肩,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去坐最里头靠窗的座位。   卫蓬林本来是颇不耐烦的,但他一回头看到了秦殊,跟他对视了两秒后,便起身挪到了最里头的位置上。   他外套上的铆钉和链条丁零当啷地刮过桌面,声响叩得桌上人都面色一紧。见状,秦殊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看。   不过卫蓬林倒没说什么,挪过去之后,就开始低头看手机。   “跟谁发脾气呢,又没人叫你来。”张小凡小声嘟囔着。他见到秦殊的心情也挺复杂的,最开始的激动开心过去,已经转为了些许的不解和埋怨,表情变换了几番,最后还是忍不住说:   “秦殊哥,你心也太他妈狠了,说退出就退出,哥儿几个的感情呢!”   秦殊无奈地笑了笑:“上个月买给你的生日礼物收到了吗?”   “收到了!”张小凡闻之立刻笑逐颜开,表情转换快到仿佛刚才的一腔愁怨没存在过。   “哥你怎么知道我想要那套乐高很久了,很贵吧哥,哥你破费了。”他语速飞快地说道。   “你快烦死你哥了。”金浩起身和秦殊抱了一下,拍了拍秦殊的后背,“最近还好吗?”   “都好。”秦殊笑着说。   “好了好了,都坐下吧。”毓文招呼着,“好不容易我才把阿殊拉出来吃顿饭,大家都高高兴兴的,不该提的都别提,听到了吗张小凡,我说的就是你。”   秦殊坐在了最外头的位置上,和卫蓬林刚好是相隔最远的对角,免了对视和接触的烦恼。在这方面,毓文还是挺贴心的。   “姐,你就知道说我。”张小凡撇了撇嘴,拿了菜单给秦殊,“秦殊哥,你再点些什么吧……是肉就行。”他又补充道。   “刚才不是点了四盘滑牛肉了吗?”金浩有些无语,“还有三盘虾滑两盘鸭血,全是你一个人点的,还不够啊?”   “浩哥,你理解不了正在长身体的少年的烦恼。”张小凡正色道。   他确实是这桌几个人里年纪最小的,同时也是最晚进乐队的,今年上大三,因此他总被乐队里的其他人当弟弟看。久而久之,他自己也习惯性地把自个儿当小孩儿看了。   “你还是少年啊?”毓文完全不吃他这套,她毫不客气地说,“那你这少年保质期还挺长。”   再次见到几位旧友,谈笑之间,秦殊的心情还算不错,面上一直带着笑意。   他点了一盘豆花儿,又点了盘雪花牛肉。张小凡称心如意,朝着秦殊竖了竖大拇指,笑呵呵地说:“还是我秦殊哥心疼我。”   席间,毓文和张小凡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秦殊一向话不太多,仅仅在别人问到他的时候才回应几句,其他时刻对大家聊的话题都不予置评。   大家聊的无非都是音乐上的事情,又刻意避免在秦殊面前提乐队,所以话题其实也不太多,说的多是一些隔壁乐队的新鲜事儿。   卫蓬林今天倒格外沉默,这点很是稀奇。   可能因为白天睡了太久,没什么食欲,秦殊没吃几口便觉得饱腹,于是放下筷子,静静听着其他人聊天。   毓文和张小凡正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秦殊感觉到身旁坐着的金浩碰了下自己的胳膊。他回头去看金浩,只见金浩低声问他:   “有签新公司吗?”   秦殊愣了愣,在心里琢磨着该怎么回答,他看到金浩脸上明显的关心神色,还是决定说了实话:   “还没有呢,没找到合适的。”   金浩蹙着眉,又说:“我回头也帮你问问。”   秦殊不想麻烦别人,刚想推辞说“不必”,但金浩又补了一句:“我会委婉地打听的。哥们儿之间,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这点小忙根本不算什么。”   秦殊只好道:“好。”   他心里有些酸酸涩涩的,不知道是因为金浩说的这番话,还是因为金浩的话,他想起了往日大家和睦相处亲密无间的样子。   当时只道是寻常。   个性使然,他对卫蓬林并无怨言,更无恨意,他只是觉得难过。   金浩转过身,加入了毓文和张小凡正在聊的话题。张小凡最近谈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毓文正“警告”他不要玩弄女孩的感情。   “我哪里有玩弄过女孩的感情!”张小凡委屈地看向金浩,“浩哥,你说!”   “嗯你没有,”金浩说,“毕竟你之前就没有谈过恋爱。”   ……   秦殊身边短时间内安静了下来,他静静地望着每一个人,凝神看着他们的神态和笑脸,不知下次和他们一起吃饭又是何时了。   等大家吃到差不多的时候,秦殊忽然想起,自己结帐会比较合适,于是眼睛随意地往收银台那儿一扫。   这一瞥眼,他倒愣住了。   你说巧不巧,你说这世界小不小。   昨晚上在“云顶”碰见的有纹身的帅哥老板,此刻正倚在收银台前,和坐在里面的人说着话。 第4章 是老陆的朋友吗   秦殊要付账的时候,毓文表示一百二十个不同意:   “我叫你出来吃饭的,怎么能让你付钱呢!”   “小文,你快别跟我客气了,我这么久也没约大家一起出来,这顿饭应该我请的。”   秦殊说着便不由分说地拿出手机,点开了二维码。   “那谢谢哥请客咯!”张小凡嬉皮笑脸地搂着秦殊的肩。   当秦殊他们一行人走向收银台时,陆追正在听林予慈讲店里一位伙计的新鲜事儿。他不经意间一转身,就对上了一张看起来有点儿熟悉的脸。   他挑起眉。   昨晚刚见过的人,他还不至于立刻就忘记。   秦殊也不知道自己算怎么回事。   一向性格还算稳重平和的他,每次看到陆追的时候,心里都会莫名地紧张一把。   可能是因为陆追的眼神过于锐利和直白了,如同一把利剑似的,当他看向某一个人的时候,对方的一切想法似乎都无处遁形。   此刻被陆追的视线一锁定,秦殊感觉到自己有些无措了。   看样子陆追肯定是认出来他来了,他只好主动开口打招呼:“陆、陆哥。”   一个简单称呼,被他说得磕磕绊绊。犹豫之下,他还问出一句很明显的废话:   “您也在这儿啊?”   说实话,昨夜在“云顶”的一整个晚上,陆追除了要求要查看他身份证以外,就没跟他说过几句多余的话。   整个卡座上,一直是他旁边那个话多到需要拿斤称拿筐装的卢晟在没完没了地吐露心扉。陆老板和他一对比,简直太安静了。   秦殊脸皮挺薄的,想到这里,他就怕陆追会表现得像不认识他一样,毕竟仅仅昨晚一面之缘,还无甚交流,关系确实生疏。   如果陆追不理他的话,那就有点尴尬了。   他搭讪未遂么这不是?   在秦殊紧绷着的神经下,陆追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眼睛依旧没离开秦殊身上,可能觉察出周围过于安静的气氛,就多说了句:   “和朋友来这儿吃饭?”   一句非常老少咸怡、熟人外人皆可使用的问候语。   “嗯。”秦殊点了点头,手指掐着手机的边缘,他不知道再该说些什么了。   此时,收银台里本来坐着的那位站起了身。这男子眉目俊朗,不同于陆追身上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气场,他给人的感觉非常温和,笑起来令人如沐春风。   男子双手支着柜台,问道:“是老陆的朋友吗?可以给你们打八折。”   他们算是朋友吗?   应该不算吧。   哪有没说过几句话的朋友啊?   还是昨天才刚刚认识的……   没等秦殊脑子里的想法转完一个完整的回合,就看到陆追好似很随意地点了个头。   这一个头点的,秦殊反应过来后简直受宠若惊了。   毓文凑在他身后问:“你在哪里认识的这个人啊?”   秦殊没顾上回答,赶忙先上前两步去结账了。   收银台里的帅哥很友善,递给了他名片,还说下次来店里吃饭的话依旧给他打八折。   秦殊低头看了看名片,上面印着的名字是“林予慈”,是这家火锅店的老板。   好家伙,老板的朋友也是老板!   所以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友很重要!   最后,林予慈还跟他说:“我有时候不在店里,你下次来吃饭的话,如果看见个美女老板娘,跟她报我名字就行。”   哦哦哦,原来还是夫妻合伙经营!   陆追走出了林予慈的店,给停在路边的车开了锁。   坐进车里后,他没有马上发动汽车,而是先打开了微信,划了两下新消息。   李卫这两天刚好在H市出差,他在群里问陆追今晚上在不在酒吧,想过来找他喝几杯。   他一开头,群里的另外几个就都嚷嚷说晚上没事儿,想一起过来。   还有一个搞民谣的歌手在不停给他发消息,想来他店里固定驻唱。   驻唱歌手言语看起来诚意满满,连环消息发了有一周,但他一直没给肯定回复。   这歌手之前在对面的另一个酒吧工作,卢晟认识那家酒吧的老板,听说这个歌手是因为薪酬问题跟老板闹掰的,事情闹得相当难看,现在正忙着找新地儿呢。   都是一条街面上做生意的,在没别的人情的影响下,陆追不想主动蹚这个浑水。   除这些消息以外,还有一条是来自谭女士的:   “儿子,晚上有时间回家坐坐吗?”   后面还有一句:“忙的话就不用回复了。”   陆追略微回忆了下,想起自己大约有一周没回爸妈家了,于是回复说:“不忙,晚上回来。”   答应了谭女士,他只能在群里说抱歉今晚有事。   一听他不来,群里以卢晟为首的几人,纷纷表示换个时间再喝,没他不行,又问他是不是因为和佳人有约了,搞重色轻友呢。   陆追懒得看他们胡说八道插科打诨,将手机扔在了副驾上,准备发动车子。   临走前,他随意地望了眼窗外,却刚好看到了一幕:   就在他停车位置的不远处,那个刚从林予慈家火锅店里出来的小孩儿,正和一个高个子男孩面对面说话。   那高个子他刚在店里的时候就见过,仅粗略地扫了一眼,只记得这人看着就像个刺儿头。此刻这刺儿头正有些情绪激动地说着什么,还伸手摁住了对面那小孩儿的肩膀。   陆追微不可察地皱了眉。   小孩儿往后退了一步,摇了摇头,又说了句什么。   老实说,陆追觉得自己一向对别人的事情不感兴趣。   他的酒吧开到今天已经有五年了,见过的形形色色指不胜屈。   怎么说呢,除去了表面上的光鲜潇洒,每个人都有不愿与他人言的私密隐事,或大或小,或简单或复杂,他都懒得费心去琢磨、去掺和。   所以,即便昨天和今天,他都碰到了那个叫秦殊的小孩儿,长得也确实挺合他眼缘的,但这也都是巧合,估计以后也不会再见了。   这样想完后,他面上恢复了平静无波,发动了车,转弯驶向了遥遥灯火的另一端。 第5章 虚岁三十了都   陆追的父母都是在H大任教多年的教授,老两口住在离新区二十多公里的老城区。   汽车驶过了高楼林立的现代新区,再穿过很多外地游客都驻足拍照的古老城门,里面就是老城区了。   虽然老城区近些年来发展不错,但大多数的居民房也确实很老旧了。老爸老妈住的那一套,还是二十几年前H大给教职工分配的福利房。   房子的条件在当时算是很不错的,同小区的很多住户都是熟人和同事,买菜遛弯儿也都很方便,离H大还很近,上班只需要骑十五分钟的电动车。   老两口都在老房子住习惯了,觉得既舒服又方便,周围熟人也多,于是本来打算在新区给他们买房的陆追也就依他们的意愿了。   但居民区的道路实在是坎坷不平,七弯八绕不说,还非常的窄。   每次回家,陆追都强行维持自己为数不多的耐心,在心里数着秒,转弯、转弯、倒车、转弯、再转弯。   差不多能有一百五十秒,他的车才终于停到了小区的门口。   这个小区里的楼与楼之间挨得比较近,楼下空地很少,基本没几个车位是晚上还能空着的,所以他每次都是把车在小区外头先停好了,再走路进去。   他锁好了车,点了根烟往里走,门卫大爷在这里工作了很多年,远远地就认出了他,跟他笑呵呵打招呼。   “小陆回来啦?”   “王叔。”   小广场上,正奔跑着一窝儿小萝卜头,他们一边追逐一边喊叫,爷爷奶奶们在身后跟着跑,就怕他们一不小心摔着了。   陆追踱步到了楼下,抬头看了看八楼亮起的灯光。   他把烟抽完了,才跺了跺脚,走进了单元门。   这个点儿刚好是老年人下楼遛弯儿的时间,陆追刚爬上七楼,迎面就碰上了罗姨。   “小追回来了呀?”罗姨一手拎着个垃圾袋,另一只手正在艰难地锁门,一看到陆追就马上笑开了,“好多天都没看见你了,我听小齐说店里可忙了是嘛!”   陆追上前几步,帮罗姨锁好了门。   这栋楼的一应设施都很老旧,门锁也是,楼上自己家的锁,早在前年就被陆追给换了。   “罗姨,你家这个锁回头换了吧。”陆追没忍住,说道。   “好嘞,”罗姨笑眯眯应着,“等小齐回来了我让他换。”   阿齐是罗姨的儿子,是被罗姨一个人给拉扯大的。   他们并不是本地人,这个房子当初也是一个亲戚给她母子俩借住的,这亲戚在外地工作,因此娘俩儿一住就是许多年。   阿齐从小就喜欢跟在陆追屁股后头跑,从小学跟到高中,后来因为大学没考上,就开始四处找工作了。他做过洗车工,送过外卖,还去公司大厦当过门卫,但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久。   后来阿齐听说陆追开了个很大的酒吧,就吵着闹着要去店里打工,陆追当时本想让他先试试看,没想到阿齐竟也安安稳稳干了好几年。   罗姨总是笑呵呵的,也不觉得自己儿子在酒吧打工有什么不好,反而说阿齐跟着陆追她放心多了,只有陆追能收得住他。   罗姨下楼以后,陆追就掏出手机给阿齐发了条消息,让他这两天有时间回家一趟。   “好的哥。”阿齐秒回,也没问为什么。   陆追进门的时候,老爸正蹲在门口地上捣鼓着什么,陆追被他吓了一大跳。   “爸?”他叹了口气,“你蹲这儿干嘛呢。”   陆教授叹了口气,双手抬起,举了举手上的东西。   陆追这才看清他手里拿着一双女士皮鞋,手套上满是黑色鞋油。   得,老爸每晚的例行工作。他忘记了。   “小追回来了?”谭女士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听见声音,于是侧着头看了过来,“晚饭吃了吗?没吃厨房还有点儿面条。”   陆追换下鞋,脱了外衣挂在了门边的挂钩上:“吃过了,我跟老林一起吃的。”   “什么老林,你们才多大,”谭女士责怪道,“小慈都被你叫老了。”   陆追说:“虚岁三十了都。”   他去卫生间洗了手,用毛巾擦干走出来后,看到老爸已经坐在了沙发上,正目光灼灼地望着他,招手示意他过去:“你过来儿子,我跟你说个事儿。”   一看老爸这表情,陆追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他叹了口气,坐到了老爸旁边。   “上回教师节的时候,院里搞了个联欢会,你方叔的女儿也过来了。”老爸一脸期待,“她现在在科大当辅导员,叫方琴琴,你还记得不?”   陆追看着老爸充满期待的表情,发自内心地感到无语:“我上哪儿去记得一个不认识的人啊。”   “怎么不认识!”老爸义愤填膺,“我跟你方叔,那可是研究生就认识的好哥们儿,同一年进的科大,又同一年结的婚,就连你俩,都是前后一个月挨着出生的,小时候都一起玩儿一起长大的,你们怎么能不认识……”   “爸、爸!”   陆追觉得自己要是不打住这个话头,老爸能直接说到明天早上去,“我今儿挺累,您就让我歇会儿吧。”   老爸凝视了他几秒后,长叹一声:“每次说起这个你就累,快三十了啊,我的宝贝儿子,你什么时候能让老爸不操心这事儿啊。”   他一边“哎呦”“哎呦”地感叹着,一边站起了身,继续去门口擦鞋了。   “别理你爸,上回李院长给他发了几张自己孙子的满月照,专门气他呢。”谭女士慢条斯理道,“他们院这几个年纪大的,马上要退休了,脑子里就只想着抱孙子了。”   “老谭你这话说的,”老爸离得挺远,耳朵倒挺尖,“你难道就没有想着抱孙子?”   “你叫我什么?”谭女士眉头一皱。   “谭,谭老师。”老爸连忙改口,双手举了起来,“我们美丽优雅的谭老师谭女士。”   谭女士颇不高兴地说:“别说话了,擦你的鞋!”   陆追笑了笑。老妈这人特臭美,不喜欢别人“老谭”“老谭”地叫她,说是听了就浑身不适,感觉自己已经是个白发驼背老太太。   “晚上你就别回去了,你房间我都给你收拾好了。”谭女士拿起茶几上的茶杯,喝了口茶,继续说道,“明天中午在家里吃吧,你爸说他要煲乌鸡汤。”   明天是周末,他白天也没什么事,于是说:“好。” 第6章 你是秦殊的…   “先生您好。”   耳边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   秦殊抬起头,面前是一位笑意盈盈的超市推销员,她手上拿着一个白色托盘,上面放了好几个盛了饮品的纸杯。   “您要尝一下我们新推出的香草味酸奶吗?”   等秦殊推着购物车转过货架后,车子里已经放了两瓶一升装的香草味酸奶。   他每次看到超市的推销员,或者街上发传单的年轻小姑娘小伙子,总是不好意思推辞和拒绝。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方面带笑容地辛苦工作了一整天。   “不用”“不需要”之类的话,他实在说不出口。   即便他本来打算拿两瓶习惯喝的原味酸奶的,不过没关系,就当尝试一下新事物了。   推着车慢慢悠悠地溜达到了果蔬区和生鲜区,他拿了些平常喜欢吃的蔬菜和肉类,份量差不多够一周的。   他买蔬菜很有计划:做早餐用的,炒菜用的。前者一般是拿些生菜、番茄、苦细叶和玉米,后者多是油麦菜、茼蒿和白菜。   他买肉类也同样很有计划:一周份量的鸡胸肉,两包做早餐用的香肠,以及一斤牛肉。   后来,他看对面儿的剁肉师傅正在处理的肉很新鲜,就从师傅手底下又称了斤小排。   烧排骨!高升排骨!排骨煲仔饭!   秦殊美滋滋地提着两大袋东西从超市里出来,因为未来一周的饭有着落了,内心涌上些许满足感。   虽然有些事儿还不太顺利,但生活只要有吃有喝,不就是在正轨上嘛!   在心态这方面,秦殊自认为还是不错的。   他提着菜坐着地铁4号线回了家,打扫了一下家里卫生,又简单地做了顿午饭。   吃过午饭以后,秦殊就打开了录音室的门。   房子是二室一厅的,除了他睡觉的那间卧室外,另一间客房被他改成了录音室。   说是录音室,其实只是在征求了房东的同意后加了一层隔音板,里面放了一把电子琴,一把吉他,还有一些最基础的录音设备。   一般只是录歌曲demo的话,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就能搞定。   秦殊打开电脑,在屏幕文件夹里翻找了下,终于找到了上次录了一半的歌,随后戴上了耳机。   卢晟和群里的几个人,定了今晚在“云顶”相聚,明令要求陆老板必须到场。   林予慈看到了消息,在群里发了句语音:   “怎么,他不到场的话,你们几个不好明目张胆逃单是吗?”   群里几人乐了半天,又问林予慈晚上来不来。   “我今晚来不了,周末店里实在是忙不开。”   “对不住了,兄弟们。”   “等过两天我请客吃饭吧。”   卢晟发了一长串小男孩生气的表情包。   这些可爱的图片与他本人格格不入,然而他用得非常起劲。   他还说:“今儿我就让阿齐把‘云顶’最贵的酒拿出来开了,等着后悔吧你老林!”   这帮人除了过年和平时假期以外,压根儿没什么时间聚,每个人上班都很忙,并且零散地分散在各地。   这回几个人能见面,主要是因为李卫在H市出差,同时祁阳和赵璐刚好正在休年假,时间才碰到了一起。   陆追是在爸妈家吃过了晚饭才走的。   开着车去酒吧的路途中,他感觉自己的胃都快撑吐了——出门前老爸愣是逼着他喝了一大碗板栗炖乌鸡汤。   老爸这人其实挺神奇的,平时除了钓鱼浇花备课以外,最热衷的事儿就是煲汤,煲各种食材加各种调味品的汤,味道奇特,各不相同。   爸妈家中的厨房里有个橱柜,其中一层放满了老爸搜罗来的世界各地的调味品,至于用途用量,全看老爸的心情。   老爸今天炖的板栗炖乌鸡汤其实味道还可以,毕竟鸡汤再怎么煲都是好喝的。   之前的某个周末,老爸煲了一个把各种菇类和豆子放一起煮的汤,还加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泰国牌子的佐料。   那个汤喝完后,陆追对菇类和豆子都产生了极大的阴影,并且表态一个月之内再也不想喝任何汤了。   当然,谭女士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委屈自己的,她一口没喝,因此那锅汤最后都让老爸一个人喝完了。   即便这样,老爸却依旧觉得自己煲汤水平和讲课水平一样,算得上是一流。   陆追心想,您就别“拉踩”了。   周末道路堵得有点儿不像话,昨天回家花费了半小时的路程,今天陆追开了五十分钟才到。   他把车停在了酒吧街后面的窄巷里,甫一下车,就接到了来自卢晟的电话。   “说话。”陆追说。   “我接上他们了。”卢晟说,“赵璐也在,她还带了个姑娘。”   “嗯。”陆追推开酒吧后门,“怎么,你没带个姑娘?”   “操。”卢晟笑了起来,说,“陆追你怎么个意思啊?”   陆追本来没想笑的,一听到卢晟苦大仇深的语气,没忍住还是笑了出来,准备点的烟都差点没夹住。   “想笑就笑吧,我忍辱负重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卢晟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吃饭了没?要给你带点什么吗?”   “不用。”陆追应道,“你们要吃的话就买。”   这会儿是晚上的七点多钟,酒吧才刚刚开始营业,店里的客人还不算多,只稀稀拉拉地坐了几张桌子。   店里的伙计们正脚步匆忙地做着一些营业前的准备工作。每周送一次酒的货车此刻正停在酒吧门口,阿齐指挥着几个人小心地搬运箱子。   陆追把酒吧的后门锁好,然后走到了吧台跟前,跟今天轮班的小姜说预留出一个包厢。   “好的没问题,陆哥今天有朋友过来啊?”小姜是个挺热心阳光的大学生,他周内在学校里上课,周末才有时间过来做兼职。   “嗯。”看到小贺,陆追很容易想起自己当初在英国留学和打工的日子,便关照般地多问了几句,“开学忙不忙?”   “还好。”陆老板难得主动搭理人,小姜有点儿意外,但很快便笑了起来:   “我们年级还没有忙起来呢,大一新生才刚军训,等过两周他们军训完了,等社团招新的时候我们就有的忙了。”   小姜说起这些时,脸上带着年轻人特有的蓬勃光彩,陆追拍了拍他的肩。   卢晟他们几个进门的时候,每个人手上都拎着几兜烧烤。   卢晟走到吧台跟前,先把烧烤全摊开了,扑鼻的香味一下子散开,旁边有一个顾客朝他们这边望了好几眼,卢晟一点儿也没察觉到,还兴冲冲地安排小姜去洗几个盘子拿过来。   烧烤味儿很冲鼻,酒吧的气质立刻被拉胯成了街边大排档。   陆追有点儿无语:“你们干脆把烧烤摊搬来得了。”   “你不是说想买就买想吃就吃吗?”卢晟理直气壮地说,“这都是我想买的。”   陆追懒得理他,让人把烧烤都放到预订的包厢里去了。   祁阳迈着大步走进了门,先跟陆追用力地拥抱了一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怎么感觉你瘦了啊,老陆。”   “滚蛋。”陆追说,“我体重好几年没变过了。”   “李卫的体重也好几年没变过了。”紧接着进来的赵璐立刻跟了一句。   大家同时笑了起来。   只见李卫在后边愤懑不平地喊道:“干嘛,怎么就逮着我一个人欺负啊!”   李卫的相貌和身材都是属于比较圆润的那挂儿,而“比较”这一词,算是一个比较婉转的说法。   说实话,从陆追高中认识这帮人起,整整十年过去了,只有李卫还是当初集体照里的那个样子,无论高矮还是胖瘦,都丝毫未变,恍若当年。   李卫总爱说的一句就是:“胖子的保质期才最长,最能熬得住岁月的打磨。”   这话在他身上倒也十分的有道理。   赵璐和祁阳是一对儿,俩人早在高中起,就悄悄摸摸地交往了,共同经历了早恋被老师叫家长的青春岁月,又经历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大学四年,终于预备明年领证结婚。   虽然这帮人都老大不小了,但他和赵璐确实是最早把结婚提上日程的人,祁阳对此很是得意。   相处这么多年,赵璐跟他们几个早都很熟了,这次听说要喝酒,还带了个同院系关系很好的学妹一起来:   “我跟你们说,我这学妹可太能喝了,远近闻名,你们要小心点儿。”   只见这位腰细腿长、容貌昳丽的学妹走进了酒吧门,她一看到陆追,先惊讶地喊了起来:   “是你啊!”   陆追看着这陌生姑娘手指着自己,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有点儿没搞清楚状况。   “昨天我们见过啊!”毓文一看陆追的反应,赶紧进行一番补充说明,“火锅店!你和朋友跟我们打折来着,就那……”   她一提,陆追就想起了那个叫秦殊的小孩儿,昨天碰见的时候他旁边好像确实是有个姑娘。   “你是秦殊的……”他开口。   “我是他的好朋友。”姑娘马上接口,笑得一脸热情灿烂的样子。   “搞半天,原来你俩认识啊?”赵璐看了看他俩。   毓文笑看着他,没说话。陆追只好说:“昨天见过。” 第7章 快看我碰到了谁   小小的录音室里,秦殊的微信提醒却响个不停。   毫无悬念,都是卫蓬林给他发的。   他以为他跟卫蓬林的事儿,从他退出乐队那刻起,就算彻底结束了,但卫蓬林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他有些无奈地看着卫蓬林发来的长段长段的文字,生平第一次,萌生出了想要拉黑一个人的想法。   于是他这样做了。   看着黑名单里唯一的一个头像,他想了想,又把卫蓬林拉出了黑名单,选择了删除好友。   是的,比起拉黑一个人,删除好友会更加的痛快些,更能完全抹掉一个人的痕迹。   他实在不想再跟卫蓬林有任何的牵扯了。   此时已经是九点多了,透过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对面楼上亮起的灯光,一匣匣的,像一只只不同光色不同明度的灯箱。   他还没有吃晚饭,本来是打算做顿排骨吃的,但现下又提不太起精神去做了。   他表面看似平静,实则有些焦躁烦闷,可能是被卫蓬林不知疲倦的信息骚扰影响了心情,但他不想承认。   秦殊忽然发觉,无论一个人如何理智地要与过去割绝,但人和人之间长期相处所留下的影响,实则是非常深刻的。   这种影响默化潜移,可能少有人能注意到,但一旦觉察出来,会发现它是确实难以抹杀的,仿佛已经融入了他的生活里,融进了他每一次呼吸的情绪里。   他当然非常清楚,他如今的所作所为十分明智,但……当那些长篇的、熟悉的、刺耳的文字映入眼帘,还是让他像是被闷锤狠击了一下。   他摘下了耳机,俯身卧在了桌面上,闭上了眼,想让他的情绪平静一些。   大概过了有五分钟,手机响了一声。   他皱起眉。不会是卫蓬林的消息了,他已经删了他了。   手机又响了一声。   他拿起手机。   第一条是毓文发来的消息:   【快看我碰到了谁!】   她还发过来了一张图片,图片拍摄的环境很昏暗,像是在一家酒吧里,拍的是正对面坐着的一个男人。   昏暗的深蓝色灯光,打在了那人垂着眸的冷淡的脸上,他一侧脸被灯光照亮,鼻梁高挺,另一侧则完全沉入阴影之中。   “云顶”酒吧的老板。   虽然照片拍得不是很清晰,甚至可以说是比较模糊的,但秦殊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   只听手机又“叮”“叮”响了几声,他退出聊天框,发现居然是卢晟发来的消息。   他前天离开“云顶”的时候,被卢晟强烈要求加了微信,若不是他这消息发来,秦殊都已经忘了这茬了。   【秦小帅哥】   【我们在“云顶”】   【你也过来呗!】   【你朋友也在呢,刚一问才发现你俩认识,是不是太巧了】   【过来喝喝酒,一帮子人呢】   ……   卢晟的话很多,秦殊没看完就直接退出去了,内心升起一些疑惑。   怎么回事儿?   毓文怎么会跟他们在一块儿?   他有点不放心,给毓文发了条消息,问她怎么在“云顶”。   没过一分钟,毓文的电话打过来了。   “阿殊——我跟你说这也太巧了,我一学姐今天带我来酒吧喝酒,你猜怎么着,酒吧老板是昨天火锅店里碰到的那个!太巧了吧……”   毓文那边好像有人跟她说了几句话,随后手机换了个人接。   “喂喂?我是你卢哥!”   秦殊已经听出来是谁的声音了,只好叫了一句:“卢哥。”   “秦殊啊,过来喝酒!嗖嗖的!”卢晟扯着嗓子说,“打车过来!哥给你报销!”   如果秦殊没推测错的话,卢哥应该已经有点儿大了,他一听卢晟这个语气,就想起了前天被拉着听了一晚上人生阅历的场面。   确实难忘。   秦殊有点无奈地说:“卢哥你把手机给毓文,我有点事儿要问她。”   “那你必须要过来啊!”   “……”   “不见不散!等你!”   “……好。”   卢哥又喊了两嗓子,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可能是在叫毓文。过了好半天,毓文才又接了电话。   “阿殊。”   “你跟你学姐在一块儿吗?”秦殊直接问道。   “是呀,是我同门学姐,我俩一个导师。”毓文笑着说了两句,又问,“你是不是在担心我?放心啦,赵学姐人很好。”   秦殊顿了顿:“那你一会儿怎么回家?”   “我估计打车回,不过离结束还早呢。”毓文在电话那头的声音听着有些含糊,“阿殊你过来吗?那个卢哥说他认识你,老板还说他今天请客……”   过……去吗?   其实如果是往常,毓文问他这个问题,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不去”。   倒也没有别的原因。   他只是觉得,与其大晚上跟一群人挤一块儿闹腾,还不如安安静静在家里听会儿歌,看部电影,做点儿什么别的事儿。   但这会儿,毓文开口问他的时候,他确实有点犹豫了。   秦殊坐上出租车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一定被什么给附身了。   大晚上的饭也没吃,歌也只剪了一半,仅凭一个电话就能立马穿上外套拿起钥匙,往城市里最热闹繁华灯红酒绿的地方赶。   啧,秦殊,你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一边暗骂自己脑子抽了,一边又认命般地坐上了车,对滴滴师傅报出了目的地。   师傅对这个地方很是熟悉,每到周末,有不少年轻人都爱往这里跑。但说实话,如果他儿子去这里玩,他一定会把他的腿打断。   师傅一边压着城市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飞快地开着车,一边从后视镜上瞅了眼坐在后排的年轻男孩,问:   “周末出来玩儿啊?”   秦殊点了点头。   “你是学生吗?”后座男孩看上去年纪实在是小,师傅没忍住又问。   “没有,”秦殊摇摇头,“我大学毕业了。”   “哦……哦。”本想积极劝导对方好好学习的司机师傅,一听人家已经大学毕业了,便及时管住了嘴。   “现在的年轻人啊,”过了一会儿,师傅才又感慨道,“生活作息和我们这一辈儿真是大不一样了。”   秦殊看了他一眼。   “一般周内这个点儿的话,我都洗洗准备睡了。”师傅继续说。   秦殊下意识地看了眼手机,这会儿是十点十八分。   师傅从后视镜里又看了他一眼,瞅见他的动作,补充说:“这不是因为大周末的,年轻人都出来玩儿了,我们也想多接几单嘛。”   司机师傅车开得飞快,没过多久,车就拐进了一条熙熙攘攘的酒吧街。   秦殊付钱下车的时候说了句:“师傅辛苦了。”   “云顶”在酒吧街十字路口拐角的位置,黑色的玻璃幕墙上方悬着两个银色的大字,外表装潢和其他家比起来算是低调的,但不影响其人流量大。   这个时间点,往里走的人远比出来的人要多得多。   快走到“云顶”的门口,当秦殊跟一些穿着打扮新潮靓丽的年轻人擦肩而过时,感觉自己的手有点轻微地在发着抖。   很奇怪。   他以前从来没这样过。   有一些紧张,又有一些即将要闯入“新世界”的兴奋。   他跟在两个穿着时髦、妆容精致的女孩儿后面,走进了“云顶”的大门。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门口只有一位制服小哥在分发手环,今天有两位。其中一位给他手腕上扣上了一枚蓝色手环,手环挺漂亮的,完全可以当配饰用。   “欢迎光临云顶。”   小哥的音色不错。秦殊想,这酒吧该不会以声音好听为标准招人的吧。   很快他又无声地笑了下,犯职业病了又。   今晚“云顶”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秦殊一进门,眼睛还没适应室内的灯光,就先被身后的人用力地挤了一下,差点摔了一跤。   他回过头去看,灯光变幻之中,也没看清撞他的人是谁。   他把手伸进口袋,握紧了手机,然后慢慢地往吧台的方向挪去。   今天酒吧好像请了一支有些名气的乐队,他从人挤人的人群头顶的上方看了眼舞台,觉得主唱还挺面熟的,好像之前在某个音乐节上碰过。   终于挤到了吧台边上,他向服务生问了好几遍卡座的位置,但服务生好像一直没听清。   正当他鼓足气力准备大声喊一句的时候,听到了毓文的声音。   “阿殊!”毓文站在离他很远的地方向他招手。   隔这么远、这么多人都能看到他,小妮子的眼神是真好。   秦殊只得再次一边说着“不好意思”和“借过一下”,一边费力地穿过舞池里拥挤和晃动的人群,朝毓文的方向移动过去。   他见到毓文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也太多了吧。”   毓文辨认出了他的口型,笑了半天,凑在他耳边大声说:“周——末——嘛!”   这小姑娘身上一股酒气,秦殊知道她酒量一向是不错的,但还是扶住了她的肩,以防她被迎面走来的人撞到。   毓文笑呵呵地抬起手,极其自然地挽住了他的胳膊,拉着他绕过舞池和卡座。   眼见周围的人越来越少,但她还没止步,秦殊有些疑惑地问了一句:“我们去哪儿?”   “楼上的包厢。”   他们顺着走廊尽头的楼梯往上走去,楼梯台阶是镜面玻璃的,秦殊低下头,看到了自己正轻微蹙着眉的脸,和一身不太像来酒吧、更像是去上课的衣服。   没等他退缩的念头出现,就听到毓文在耳边说道,“他们几个都在上面呢。”   秦殊细细思考了几秒“他们”都有谁,并没有思考出准确的结果,毓文就停下了脚步,说了一声:“到了!”   随即她伸手推开了一扇门。 第8章 Come Here   这是一个很宽敞的包厢,其中有一面墙之高的橡木酒柜,还有几张柔软舒适的皮质长沙发。   沙发上坐着的几人本来在说话,一听到门开的声音,齐刷刷地都朝门口看了过来。   秦殊在这些眼神之中,非常准确地分辨出了来自陆老板的。陆追就坐在沙发的角落里,抬起眼皮懒洋洋地看过来的时候,脸上好像闪过了一丝诧异。   在那一瞬间的秦殊忽然觉得,自己出现在这儿是不是不太合适。   是啊,挺奇怪的……别人在聚会喝酒,他跑过来做什么?今天一整天脑子好像都不在线似的。   不过没等他想太多,正拿着酒瓶给桌上空杯倒酒的卢晟,抬头一看到他,就直接把酒瓶子塞到了旁边李卫的手里:   “小帅哥!”   卢晟从沙发和桌子之间跃了出来,差点被沙发腿绊到。   “哎呦。”赵璐一副没眼看的神情,“卢傻子你看着点儿路!”   “赵赵你坐过去。”卢晟推了她一把。   赵璐很无语地撇了撇嘴,挪过去坐在了李卫和祁阳的中间。   秦殊还站在门口手足无措的时候,卢晟已经蹦过来了,他拉着秦殊坐在了离门最近的那侧沙发上,这个位置正好和陆追正对面。   秦殊面对着一屋子的有些好奇地打量着他的目光,不由得紧张地咬了咬嘴唇。   卢晟没察觉到他的不自然,先问他要不要抽烟,秦殊摇头之后,他又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起周围的一圈人。   秦殊有点怀疑,卢晟压根儿就不应该是卖烟酒的,他应该去做专业介绍人,每天给这个人介绍那个人的,当红娘应该更适合他。   此时此刻的卢晟要是能知道秦殊的心理活动,估计够他一次性气个三十六小时的。   “这是你祁哥。”   祁阳友善地点了点头:“你好,叫我祁阳就行。”   “你好。”眼前这位男子虽相貌平平,神态举止中却流露一些圆融精明的气质。秦殊合理怀疑他也是一位老板。   “这你嫂子。”卢哥指了指祁阳身边一个看上去很豪爽的姑娘。   没等秦殊开口,赵璐先笑了起来:“不用叫我嫂子,我叫赵璐。我听学妹说,你是个……音乐创作人?”   秦殊点了点头:“我是个吉他手,偶尔自己会写点歌。”   “好厉害啊。”赵璐发自内心地说道,“我小时候想当歌手来着。”   秦殊被夸后,摇了摇手,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赵璐笑着看他,见他面露窘状,便也没再说什么了。   “这是你小胖哥哥,李卫。还有那边……老陆你已经认识了。”   卢晟介绍完,仿佛积攒起来的唯一一点力气都被抽去了,他仰头倒在了沙发上:“小帅哥,酒你随意喝,我要歇一歇了……对了,谁去点个歌唱唱啊。”   包厢里的k歌设备一应俱全,角落里甚至还搭了个小小的舞台,上面立着一把看上去就很贵的麦克风,上面的花纹和字样表明这麦克风是为“云顶”特意定制的。   这包厢可真豪华啊。秦殊默默想着,陆老板可真是财大气粗。   听到卢晟的话,毓文自告奋勇地在点歌机上按了几下,然后拉过一个椅子,摆放在了台子上。   让秦殊倍感熟悉的前奏响起,是《Don't Break My Heart》。   “这首我熟啊!东北卖蛤!”卢晟非常捧场地拍起手来。   秦殊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歌名。   毓文在简易小舞台上唱歌的时候,卢晟伸手在墙边摸了摸,摁了一个什么开关,整个包厢的光线瞬间更暗了一些,同时有一束顶灯的光,洒在了毓文身上。   毓文对这样的打光非常满意:“谢谢这位帅哥。”   卢晟很是捧场:“为美女效劳,应该的。”   登台唱歌对毓文来说不在话下,她非常大方地唱了好几首歌,收获了一波掌声。她还跟卢晟合唱了一首《有点甜》,毓文本来不想唱,奈何这首被卢晟点名儿要求一起唱。   等毓文唱完歌把现场的气氛炒热后,卢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一改萎靡之态打算大展歌喉。   他打开了自己的音乐软件歌单,挨个儿一首接一首地激情演唱。   当卢晟演唱会进行到第十八首的时候,祁阳忍不住开口阻止了他:“老卢,你消停会儿吧。”   卢晟吹胡子瞪眼。   “哥几个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为此损害了听力实在不值当。”祁阳一脸笑意地说着最扎卢晟心窝子的话。   “操,”卢晟无语地说,“难道本帅哥唱得不好听吗?”   “难道你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赵璐反问。   “你卢哥高中时可是歌手大赛三十强,”卢晟有点不满地说,“不信你问陆追。”   “对。”陆追勾了勾嘴角,“歌手大赛总共才三十二个人报名。”   “操,”卢晟扔下了麦克风回到了座位,“没爱了已经,你们既然不爱我了,那我何必自取其辱……”   秦殊看着他们斗嘴笑闹,觉得有意思极了,不过他开始感觉到自己有点儿饿。   他来之前没吃晚饭,来了以后,赵璐只给他倒了杯酒,他还没喝,怕空腹喝了以后会胃疼。   此时他看着眼前桌子上摆着的小零食和果盘,有点儿馋,忍不住拿起其中一个,往嘴里送去。   他一边不动声色地吃一边观察着周围情形,还好,陆追和祁阳在说话,毓文正给赵璐看他们乐队的官方微博,李卫出去上厕所了,卢晟瘫在沙发上如同一滩泥,应该没人注意到他。   陆追看到对面小孩儿伸出手,摸了个妙脆角,迅速地塞到嘴里,脸颊两侧一鼓一鼓的,像松鼠似的。   吃完一个他又摸了一个,几分钟过去后,盘子里摆放着的妙脆角陷下去了一个坑。   小孩儿若无其事地找了个牙签,继续开始扎水果吃,一番“饱餐”过后,他还从兜里拿出湿纸巾,仔仔细细地擦干净了手指。   陆追简直想给他叫份外卖了。   不过鉴于他是一个比较善解人意的人,所以他还是表现得像没看见一样。   小孩儿吃得心满意足之后,看起来要比刚来时精神了许多。   紧接着,卢晟开始怂恿他唱歌。赵璐那个学妹也在一旁说他唱歌很好听,于是赵璐也兴致勃勃,说想听他唱一首。   “所以我最多做到年底,年后就跳槽,H市我已经看了几家公司了……老陆?”   陆追将目光投向祁阳。   后者正眯缝着眼睛,一脸精光地打量着他:“你刚在想什么呢?”   陆追本来准备随口应付他两句,然后就看到卢晟几个人已经将秦殊拉到了麦克风跟前。   祁阳也回过头去看,这时的包厢就忽然安静下来了。   起初,秦殊面对着一屋子人的注视,有点儿不自在。   不过他还是慢慢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就像他以往和乐队演出前那样:上台前紧张得心脏怦怦跳,又担心自己唱不好,又担心自己声带会僵硬……   但当他真正面对着观众的时候,一分一秒的流逝仿佛都变得非常清晰。他身处时间漩涡的中心,从灵魂深处感到自由。   不过包厢里坐着的几位,严格意义上说,并不能归类到他以往的“观众”之中,他想。   秦殊坐在了椅子上,轻微活动了下脖子,双腿放松地踩在了台阶上。   由卢哥带头,包厢里的几个人开始鼓起掌来。   这因为人少而显得稀稀拉拉的掌声,以及密闭的房间和窄小的台子,让他更加意识到:   此时他不是在某个演出舞台上,他不是在对着舞台下的几千个热爱他们乐队的观众唱歌。   那他,是在对谁唱呢?   他目光抬起,蓦地对上了一双眼睛,那是一双漆深的墨色眼睛。   几乎在这一刻,一首歌的旋律凭空降临到了他的脑海里。   这是一首美国民谣,曾出现在他最爱的一部电影作品里。   即便这首歌远远不如那部电影出名,也少有人会专门搜来听,但他实在是非常喜欢这首歌出现的那一幕镜头:   Jesse和Celine在狭小的录音棚里,身体紧靠着墙壁,他们互相偷看,目光既追随又闪躲。   “There's wind that blows in from the north.   北面吹来一阵风   And it says that loving takes this course.   诉说着爱意的来临   Come here. Come here.   来吧,来吧”   包厢非常安静,仿佛能听到针尖落地的声响。   男孩儿唱完了前四句后,陆追发觉他已经在无意中屏住了呼吸。   淡黄的、暖洋洋的、轻飘飘的灯光,洒在了男孩儿正低垂着的眼眸上,洒在了他微侧着的白皙秀美的面颊上。   他低缓唱出的每一句歌声,如同麦田里最轻柔的那缕微风,摇晃着,摇晃着,闯向了夜晚那平静美丽的海面。   秦殊忽然抬起了头,迎着四下稀疏的注视,他望向了人群中最沉静专注的那道目光。   “But it's gonna be all right this time.   但一切都会很美好   There's wind that blows in from the north.   北面吹来一阵风   And it says that loving takes this course.   诉说着爱意的来临   Come here. Come here.   来吧,来吧”   作者有话说:   今天是勇敢小殊!   《Come Here》这首歌大家一定要搜来听!(某易??有)听了这首歌,能更理解本章小殊的情感~   爱在这部电影里,有很著名的一句台词是:   “我喜欢我望向别处时,他落在我身上的目光。” 第9章 哪来的鬼合同   今天,是交房租的日子。   上午秦殊给房东转完账以后,感觉自己的心都在滴血。   他将余额那行数字点开又退出去看了好几遍,虽然远没到捉襟见肘的程度,但以如今这个只出不进的生活状态,最多坚持到明年,他就得打包行李回老家了。   哦,还得拎着自己的植物和乌龟。   “啊——”   他闷在被子里愤愤喊了一声,又在床上蜷着被子翻滚了好几圈。   当初信誓旦旦,跟爸说自己一定能留在H市,现在他只觉得这话在啪啪地打自己脸。   还不如前年和毓文一起考个研呢……   他叹了口气,读个研究生的话,在H市找工作还不是轻松许多?总不会饿到自己的。   但考研确实辛苦,爱美如毓文,那一整年都灰头土脸的,十次见她有八次穿着睡衣,每天不是拿着本子背单词、拿着肖秀荣刷题……就是在生无可恋地听网课。   一想起毓文,他就回忆起了上周那场称得上是“离奇”的聚会。   他和毓文两人,与一群不熟甚至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竟也玩闹到很晚。在楼下表演的乐队还上楼跟他们喝了几杯,当然主要是跟陆老板喝。   结束时差不多已经是凌晨两点多,秦殊困到不行,连卢晟这个“烟酒大亨”都醉得连话都说不清楚。   秦殊依稀记得,后来是陆追叫了好几辆车,把他们每个人安顿好的。   迷迷糊糊间,他将头靠在了车窗上,透过灰蒙蒙的暗色玻璃,看着窗外的陆追有条不紊地将每个人都送上了车,跟司机说明地址。   车灯一闪一闪,照在了陆追身穿的黑色衬衫上。   他当时心里想的好像是:   送醉酒的客人上车,莫非是酒吧老板的必备业务?   ……   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不重要,关键是:他记得自己主动加了陆追的微信,说要给他转打车费来着。   老天爷啊!   要加人微信就去加呗,还找这种理由!   陆老板一看上去就像是阅人无数的,这点小破心思,怕是早就被他看透了。   秦殊一只手撑着额头,感觉已经尴尬到无颜面对江东父老。   他划拉了几下好友列表,很快找出了陆追的名字。   作为一个酒吧老板,陆追的微信名叫Cloud Top。很到位,看着就像个商务专用号。   他的朋友圈里也没什么东西,一片空白。   要不是秦殊凭借对陆追的直觉了解——他应该是个懒得设置屏蔽分组的人——不然这感觉真像是陆追把他给屏蔽了。   而他俩之间的聊天记录如下:   Cloud Top: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聊天了   秦殊:微信转账30元(备注:打车费)   ……   而且对方还没收,30块已经退回了秦殊的钱包里。   秦殊捂住了脸。   卢晟这几天抓心挠肝的,因为出了点事儿。   正如他口中说的,他这几年一直在做烟酒贸易。平时的业务,除了给自己的各个客户供货、以及联系烟酒厂商外,他还有两家线下店。   其中一家,是前几年他初入社会经济拮据的时候,在大学城附近租的。   但问题就出在了这个店上。   这个店的店面很小,正经做烟酒生意的话,面积是绝对不够的。   地理位置上,它身处大学城的生活圈,卖零食可以,卖小吃可以,但卖烟酒的话可能不是太合适。   再加上卢晟本身也没什么搞副业的想法,他对生活的要求不高,钱够花就行,于是后来顺理成章地,他就把这个店,交由一个从老家来的弟弟打理了。   他从老家叫来的这个弟弟姓贺,人看着很瘦小,为人倒十分真诚。他家庭条件不好,早年辍了学,一直留在家里给大人帮忙。   卢晟小时候、七八岁猪狗嫌的年纪,在老家的整个村子里上蹿下跳,大人们都烦他得很,只有小贺,老爱跟着他耍。   后来卢晟高中去了大城市读书,和老家的“小弟”失去了联系,也是去年过年时回家,听说了小贺家的情况,这才萌生了叫小贺来H市做生意的想法。   区区几平米的小店,他又用不上,也没工夫雇人管,所以就算白借给小贺用,他觉得都行,权当帮扶老乡弟弟了嘛。   听说卢晟要把店给他拿来做生意,小贺感激涕零,觉得自己遇上了恩人,但小贺一听卢晟不收他租金时,却又不干了。   卢晟就奇了怪了,怎么白来的便宜他不占?   小贺这人很有原则,非要有鼻子有眼地拿笔写了份合同给他,说服卢晟收了租金,他才肯当这个“小老板”。   卢晟只好签了这一份笔迹笨拙的简陋“合同”。   小贺用这间小小的店面,开了家风味熟食店,卖的东西味道都还不错,受众主要是大学城附近的学生,生意还可以。   卢晟有几次来找陆追喝酒时,给他带过小贺做的卤味,虽然最后基本都消灭在了他自己的肚子里。   但就在几天之前,这家店面的房东老板突然打电话给卢晟,二话不说,在电话中严厉谴责他违约。   卢晟接电话的时候,正在外边和几个酒肉朋友吃饭。   吃饭吃到兴头上被打断,他乍一听房东说“违约”二字,觉得非常匪夷所思,压根儿没搭理。   没想到只过了一天,熟食店的小贺就给他打了电话,电话另一头的小贺听着都快哭出来了。   小贺说,房东老板此时此刻就在他店里,拿着把锁要把店门给锁了。   卢晟没顾得上细问,先是目瞪口呆了。   现在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一言不合把店门给锁了的房东?   虽然他也不是什么正经人,可对方这不明摆着是强盗行为吗?   而且他是交了好几年租金的啊!操!   他着急忙慌地开了车过去,一下车就看见房东老板正横着条麻杆腿,脚搭在店里唯一的一个小凳上,小凳还是供小贺平时休息用的。   这傻逼老板坐在了不满六平米的店里,脸却拉得比驴脸还长。   他趾高气扬地甩给了卢晟一份合同,手使劲儿戳着倒数第二页的某行条款:   “乙方不能将店铺转让给他人运营……”   哪里来的鬼合同!他自己的那份儿早扔不见了。   “我没转让啊,这是我亲弟弟。”   卢晟挤出一副商业笑容,伸出胳膊,亲热地搭在了小贺的肩膀上,“怎么,我平时忙,让我弟帮我看店不可以吗?”   小贺呆愣愣地站着,眼泪珠子还在眼眶边上挂着。   “你姓卢,你亲弟姓贺?”房东老板翻了一个非常想让人一拳砸他脸上的白眼儿,“你骗傻子呢!”   我骗你这个龟孙儿呢!   卢晟皱着眉头,低声问旁边小贺:   “你给他看身份证了?”   小贺用犹豫又胆怯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嗯,他一来就问我要了……我就给他看了……”   “我俩那合同你也给他看了?”卢晟又问。   “……嗯。”小贺瑟瑟发抖。   ……   卢晟简直服了。   但也不能全怪小贺,当初也是他没讲清楚。   再一看老板这架势,卢晟就知道不能善了。他实在没耐心跟他扯那么多,干脆直接问:   “那你想怎么解决?”   房东老板说,如果要由小贺来开这个店,那么小贺必须单独和他重新签一份合同,再交一份转让费。而之前跟卢晟的那份合同,因为卢晟“违约”,就不做数了。   小贺才刚来H市,只卖了不到三个月的熟食,哪来那么多的钱去交好几万块的转让费啊。   于是事情就僵在了这里。   房东老板把门一锁直接走了,他说,大不了你们去告我,白纸黑字的合同写得一清二楚不准转让,你要能告得赢,我把店都送给你。   卢晟气得跳脚,怒气冲冲地瞪着这张神憎鬼厌的驴脸,看着他慢悠悠地骑上一辆电动车,又慢悠悠地开走了。   旁边那家店卖的是移动电话卡,臃肿的男老板挺着啤酒肚走了出来,伸着脑袋看了他们好几眼,那眼神说不上是好奇、幸灾乐祸还是凑热闹,他被卢晟狠狠瞪了一眼后,哼了一声,又挪着步子转身回去了。   “神经病!”   卢晟蹲在门口地上,心情烦躁地点了根烟抽,一侧头发现旁边还杵着一个人。   是正在无声淌着眼泪的小贺。   “你哭个屁!”卢晟骂道,“多大点事儿啊,老子找人把这傻逼揍一顿不就结了?”   小贺听了,很慌张地摇头,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操,老子最讨厌看见人哭哭啼啼!”   小贺眼见着卢晟起身准备要走,连忙上前一步,抓住了卢晟的胳膊。   “你干嘛?”卢晟皱着眉。   小贺担心焦虑了一个上午,店开不成了,对他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这里又是人生地不熟的H市,碰到这种事儿,他脑子里没有半点主意,只觉得面前这个小时候常带着他玩耍的邻家大哥,是他唯一的救星。   此时他哭得眼圈红肿,张开嘴想说什么,但又没说,只十分执着地又摇了摇头。   卢晟多年如一日的粗神经,在这一刻竟然出现了神迹。   他继续皱着眉,看了小贺一眼,低下了头,从烟盒里又捏了根烟出来,又抬头看了小贺好几眼,才说道:   “你不想让我找人揍他?”   小贺用力地点了点头。   “怎么,你想跟他再签个合同?”卢晟冷笑问,“你有钱吗,这位慈善家?”   卢晟说话挺不客气的,但小贺知道他心是好的,于是他只是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那你说要怎样?”卢晟看着他,眉眼间全是不耐烦。   小贺紧张地抿了抿嘴,那副神情好像是卢晟提出了一个很难的问题,而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不知道问题答案的笨蛋学生。   卢晟不再问了。   他低下头去点烟,打火机摁了半天也没半点火星,只觉得心情更烦躁了。   他将报废的打火机随手扔给了小贺,那只手用力地拍了一把小贺的脑袋,随后头也不回地朝路边的停车位走去:   “我知道了,这事儿你不用管了。”   作者有话说:   卢哥的cp上线了! 第10章 转让费   “云顶”酒吧的一间包厢里。   陆追听着卢晟前言不搭后语地骂了半天,总算明白了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儿。   租期五年的小店铺,前几年一直是卢晟本人在做生意,从没出过什么岔子,这才刚交给老家来的弟弟经营了三个月,房东就突然冒出来了。   先是问小贺要了合同,拍了照。   随后打电话给卢晟,指责他违约。   再不由分说地锁店门,阻止营业。   最后要求重新签合同。   一气呵成。   以陆追的经验,怎么看,这都是个坑。   况且,他知道卢晟的那个店的具体位置。   大学城附近的小店铺一般变动性很大,很少有人能一下子坚持开五年,租期长达五年的合同就更少了,一般来说签一年会比较常见。   听卢晟的意思,当初是老板坚持一定要签五年。卢晟那时初入社会没那么多心眼儿,恐怕在签合同的时候,老板就已经谋着这一手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卢晟已经签了那个五年合同,并且他和小贺之间也确实有个新的合同,房东老板还掌握了证据,那这事儿就有点难办了。   假如房东老板早有预谋,那他的如意算盘打得确实很好:   只有傻子才签这份长达五年的合同,签了之后他就有极大的可能性在几年内转让给别人经验,房东老板只要瞅准节点儿,就能“合理合法”地收到翻倍的转让费。   而合同明明白白,傻子也只能吃了这个闷亏。   在陆追对面,卢傻子已经抓耳挠腮了一整个下午,看上去既焦急又烦躁。   他气呼呼地点了瓶福佳白,想要借酒消愁,往杯子里倒的时候却洒了一桌子,白瞎了半瓶酒,又骂骂咧咧地跑出去拿抹布去擦。   陆追看着他这副模样,有些无语,但其实心里也能理解。   卢晟回来的时候手机正在响,是小贺打过来的电话。   小贺说,他想起来店里还放着很多新做好的卤菜,过两天之后肯定全都放坏了。   菜全放坏了,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小贺初来乍到,还没来得及在城市里稳下脚跟,哪里经得起这样的风波。   陆追思忖着这事儿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事情彻底解决其实不难,但关键还得让卢晟消气儿。   不然这货万一想不开,哪天跑去寻衅滋事,这也是极有可能的,毕竟卢晟高中的时候就干过这事儿。   高一那年,卢晟和校外一个女生谈了对象,喜滋滋地过了一个月的“热恋期”,但很快他就发现那女孩儿跟她的前男友还没断。   卢晟气冲冲地拎着羽毛球拍去网吧找这对狗男女,在女孩前男友的挑衅下,他在网吧里就直接动了手,砸坏了人家两台电脑,还被老板报警送到了派出所。   当时他赔电脑的钱,还是陆追借给他的。   卢晟接完小贺的电话后,立刻气冲冲地打给了房东老板,强烈要求他现在就把门给打开,让小贺先正常做生意。   听了缘由后,房东老板事不关己:“开门做生意,那是我跟他签了新合同之后的事儿。”   “操,”卢晟破口大骂,“你他妈要不要脸,有你这样的……”   另一头,老板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卢晟火冒三丈,起身就要走,嘴里嚷嚷着要去把房东老板揍上一顿,或是干脆把他这个店砸了,谁也别好过。   “你坐下!”陆追揉了揉眉心。   卢晟回过头瞪他,但脚步却停了下来。   “你打了他,砸了店,小贺怎么办?”陆追继续说。   “什么怎么办,”卢晟骂骂咧咧,“我他妈真是服了,几百年没遇见过这种货色的纯种傻逼,我上辈子是翘了他祖坟还是日了他先人……”   他又骂了两句,才突然反应过来,随即骂人的嘴停顿了下来。   陆追面无表情地看他。   “那,”卢晟皱着眉,有些犹豫地坐了回来,“那你的意思是……”   “你去跟小贺说,让他今天跟房东把合同签了。”陆追说,“转让费你先替他一交。”   “什么意思?”卢晟乍一听就急了,但他绝对不是为了转让费,而是他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忍气吞声:“我们还得顺着这个傻逼?”   “不然你让小贺怎么办。”陆追看着他,“大老远把人叫过来做生意,身上本来就没多少钱,因为这事儿亏上一笔还做不成生意了,这样合适吗?”   卢晟紧紧皱着眉头,没说话。   “生意耽搁不起,先让小贺尽快开门营业。”陆追又说,“还有,这回签合同的时候,你必须要盯着点儿,可别再傻逼地签个五年了。”   卢晟在凳子上坐着,一支支烟蒂被他摁进了烟灰缸。   他难受了好半天,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提议。   “给是可以给,那点转让费也不算多,”他低着头,双手撑在了膝盖上,说,“但我不可能让那黑心老板这么轻易地拿到钱。都是出门混社会的,挣这黑心眼儿的钱,总得受点儿惩罚吧。”   陆追没吭声。   “老陆,你觉得呢?”卢晟抬起头,一脸不痛快,“哪能这么容易让他拿到钱啊?我要不找人……”   “这事儿容易,”陆追打断他,“但不能由你来做。”   当天傍晚,卢晟给那杀千刀的房东老板打了通电话,言简意赅,要求他半个小时内到店里,签合同,开锁。   “我说了,这个合同是我和那个姓贺的签……”老板慢吞吞地说。   “我知道!”卢晟不耐烦地打断了他,“我接了我弟一起过来,我不在的话谁知道你会不会又搞出什么幺蛾子。”随后,他继续说道:   “对了,合同给老子写成一年的。”   “怎么可能一年!”老板喊道。   “你要是不想签,就别签了。”卢晟用恶狠狠的语气说,“大不了以后小贺不干了,还是由我来运营,我随便卖点儿什么,或者压根儿关门歇业,反正我也不缺这点钱……当然了,这额外一年的转让费,你也捞不着了。”   老板那边被堵得哑口无言,过了好半天,才说:“行,那半个小时后见。”   卢晟打完电话后,陆追叫来阿齐,让他把店看好,随后两人就从后门走了出去,陆追发动了车,卢晟坐在副驾上开始给小贺打电话。   “喂,小贺。”卢晟说,“我们现在去签合同,我过来接你……什么都不用带……对,你把地址发我微信上。”   陆追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心里的疑惑:“我一直想问,为什么小贺能直接把你俩的合同给那房东看?”   卢晟面如土色:“谁知道呢,那傻逼问他要合同看,小贺没半点儿心眼,他就拿出来了,跟我说他以为是人来检查的呢。”   陆追顿时非常无语。   卢晟的老家到底在哪里啊?他对此突然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这地方的人一个两个的智力都是怎么回事?   十几分钟后,他们在一个村民自建筒子楼下接到了神色不宁的小贺。   “怎么住这地方啊。”卢晟嘴里嘀咕了一句。   小贺听见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儿房租五百块一个月,比较便宜,我从软件上找的,附近没有比这儿更便宜的出租屋了。”   卢晟皱了皱眉,又仔细打量了下这栋自建楼,转过头想说什么,看到小贺那张白净的脸时,又闭了嘴。   小贺看到了驾驶座上的陌生男子,用有点拘谨的、疑惑的眼神看向卢晟。   “这我哥们儿,陆追。”卢晟简单介绍道。   “哦,陆……陆哥好。”   “不用紧张,”卢晟看了陆追一眼,觉得有些事儿还是瞒着小贺比较好,于是回过头对小贺说,“他就是刚好顺路送我们一下。”   “好的,谢,谢谢陆哥。”   小贺一直安静地缩在后座,等车开进了那条街的时候,才支支吾吾地张口问道:“卢哥,那个,要签合同的话,是不是……得付转让费啊?”   “废话。”卢晟说。   “那……”小贺一下子有些坐立不安,“那需要多少钱啊?”   卢晟皱着眉,说道:“你不用管。”   离店铺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陆追把车停下来,将车门锁打开了。   小贺下了车,而卢晟都准备关车门了,又转了回来,一屁股坐在了副驾上。   他看着陆追,非常深情地说道:“这回真是谢谢了,哥哥,你晓得我爱你的吧?”   陆追用一种卢晟看了想转身就跑的眼神回看他:“滚吧。”   卢晟和小贺下车以后,陆追就坐在车上等他们的消息。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又过去了,等待实在是一件非常煎熬的事情,很容易令人暴躁起来。   卢晟这人也是绝了,干的都他妈是什么破事儿。   实在没事儿干,他掏出了手机,回复了几条非常无关紧要的消息,往常他那些消息都是不会回的。   退出微信前,他的手指微微停顿,往下翻了几下,点进了一个聊天记录。   那天聚会结束后的情景,因为他一点儿也没醉,所以记得尤为清晰:   他把那小孩儿送上了车,跟司机师傅安顿了几句,正准备往回走时,后座的车窗慢慢降了下来,露出了秦殊的一张脸,只见他唤道:   “陆哥。”   陆追上前,并未开口,只注视着车窗里困倦得都有些抬不起眼睫的小孩儿。   “我加下你微信吧,回头把车费付给你。”   秦殊的声音轻软,许是因为喝了酒。   小孩儿见陆追垂着眼眸,半天没回应他,于是自顾自地拿出了手机:“我扫你吧。”   后来早上十点多的时候,秦殊给他发来了转账,估计那个点儿他刚刚睡醒。   这小孩儿好像一点儿也不想欠他人情。陆追看到了,但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没有收。   陆追垂眸,点开了他的朋友圈。   与他从不发动态的生活习惯不同,秦殊的朋友圈有趣极了。   他在家里养了许多花花草草,会在朋友圈里po花开得很漂亮的银叶菊、一些看着就很好吃的饭菜,懒得一动不动的小乌龟。   除此以外,他还会拍下在街边看到的人事物,大到繁华街景,小到一枚挂在树枝头的旧风筝。   但手指翻了几下就没有了,秦殊的朋友圈是仅一个月可见的,动态只有十多条。   划到底的时候,陆追因为这些充斥着生活趣味的动态,而逐渐扬起的心情,像是一枚饱满的气球被忽然放了气。 第11章 完事儿了   卢晟到店里的时候,房东老板已经四平八稳地坐在里头了。   看到他和小贺,老板先迅速地往他们身后瞅了一眼,同时一只手把立在桌面上的手机挪了挪。   “没别人。”卢晟冷笑着说,“老子要真想收拾你,还需要找别人吗?”   房东老板扯出了一个非常生硬的笑容,这副表情难看到仿佛他过去的三十年从来没笑过:“这我不是正当防卫嘛,万一出什么事儿,好留个证据。别介意,别介意。”   他把立着的手机放了下来,卢晟一眼就看到,手机屏幕上是正准备录视频的页面,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别他妈学着个词儿就瞎用,你这要是叫正当防卫,我俩都可以直接报警了。”   眼见着房东老板的脸垮了下来,卢晟心中暗爽,不等老板发作,他先拍了拍面前摆放卤味儿的玻璃柜:   “别废话!要签合同赶紧签,完事儿了我弟弟还要做生意。”   一旁的小贺一直默不作声,只是有些胆战心惊地看了这个又看看那个。   “是你废话还是我废话!”房东老板一边骂骂咧咧,一边从包里摸出了几页纸来,“老子倒了八辈子霉,碰上你这种租客……”   “碰上我们这种租客,得是您祖上烧高香了。”卢晟冷笑,“不然谁这么傻逼地给你送钱啊。”   卢晟一把拿过那几页纸,撅着屁股,以一种非常欠揍的姿势,将它们在玻璃柜上一字排开。   他把合同拍了几张照片发给了林予慈。林予慈的对象是律师,能帮他这个啥也不懂的人过过目。   发完之后,他直接从隔壁搬了个凳子来,摆在了房东老板正对面儿的位置上,目不斜视地坐下来和他遥遥对望。   和老板对视了大概有十几分钟,卢晟感觉下一秒老板就要恼羞成怒跳起来和他打架的时候,林予慈的消息终于发过来了:   【徐引说没什么问题】   “好了,签吧。”卢晟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用眼神示意了下小贺。   “哦,哦。”小贺匆忙拿起笔,看也不看地在合同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全程没超过三秒钟。   目睹全过程的卢晟感慨:这还真是个憨娃子。   等房东老板也签了名字之后,卢晟拿起了自己那份合同,对折了几下,塞进了小贺的胸前的口袋里。   “租金已经转到你微信上了,没什么事儿的话……”卢晟非常客气地说道,“您就麻溜回吧。”   房东老板瞪了卢晟好半天,又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收了款之后把锁门的链子放进了包里,才走出门去。   卢晟看着他的背影,冷笑了两声,拿起手机对着他拍了张照片。   陆追等到已经非常不耐烦、想立马开车回去的时候,才收到了卢晟姗姗来迟的微信图片。   他内心先是把卢晟这孙子骂了几句,然后才点开照片,放大仔细地看了看。   格子衬衣灰裤子,挎着个老式方形皮包,有点儿高低肩。   啧,看背影的话,估计年纪也不大。   放一般普通房东,为了拿钱,谁能想到这种招数啊,估计也是“惯犯”了。   他戴上了口罩,下车,锁了车门,缓步朝卢晟那家店的方向走去。   陆追上次管类似的这种闲事儿,还是在去年年初的时候,有几个人喝大了在酒吧里闹事。   城市里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晚上来喝酒放松放松可以理解,但有些人一喝大胆子也会比平时壮好几倍,专挑喧闹人多的地方发泄。   “失范”的钢铁丛林里,黑色极化的情绪总在城市的背面讨得一线呼吸,幽暗角落里存在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老师教会学生文明礼仪,家长教会孩子温良谦让,但真到了鱼龙混杂的社会之中,被规训的孩子们会失望地发现,文明难以建构权威,谦让也无法避免纷争。   陆追觉得有些可笑,这么多年的社会经历,所教给他的道理,其一是以暴制暴,其二是恶人自有恶人磨。   他心中清楚施暴无意义,只能徒增心中痛苦,但既往的受害者确实容易成为施暴者本身。   陆追没有走多远,就看到了和卢晟照片里衣服吻合的那个人,此时他正在街拐角处的水果店门口挑水果。   没急着跟上去,他先是到路边超市买了包烟。抽完半根后,他用余光看到那男人讲完价付了钱,才转身慢悠悠地跟了上去。   男人用衣服袖子擦了擦一只桃子,一边啃着,一边毫无防备地往前走。   往前五十米,再向右拐弯进去,就是一条坑洼的旧路了,旁边是附近某个呈半坍塌状态的城中村。   之前等待卢晟那边完事儿的时候,他特意开着车,在附近的几条路上都转了一圈,他注意到那条旧路上没什么路灯,更没有摄像头。   那房东老板步子迈得很慢、很悠闲。眼见他终于拐进了旧路,陆追扔掉了手中的烟,加快了脚步。   旧路边还有几栋破旧的筒子楼,阳台上用铁丝挂着衣服,时不时地还会有人出来溜达一下,在那里动手肯定是不方便的。   他不急不缓地跟在那男人的身后,一直等到那人走到一团漆黑的垃圾桶区域时,他才快步跑了起来。   他趁着惯性,一脚踹到了那男人的后背上。   房东老板听到脚步声的时候,就想要回头,但没能来得及。   他整个人摔在了垃圾桶旁边堆着的几个的外卖饭盒上,袋子里的苹果和桃子掉了一地,嘴里“哎呦”“哎呦”地呸着碎了的桃核渣子。   陆追用胳膊拽起了这人的领子,把他往旁边干净的地儿上挪了挪。   “操!”吐干净嘴里的东西后,那男人侧着脑袋,大声吼道: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很快,他颧骨上又挨了一拳,痛得他“嗷嗷”地叫起来:   “卢晟!我知道是你!操!你他娘个畜……”   没等他骂完,陆追一脚蹬在了他后腰上,这一脚很重,那人嘶吼着的声音顿时停了,开始小声地抽着气。   陆追蹲了下来,把那人的脑袋往上抬了抬,让他能够看得到自己。   “看你挺烦的。”他沉着声音,口罩上方的一双眼睛漆黑如墨,“不顺眼就揍了。”   房东老板一脸的惊慌失措:“我不认识你啊!哥,哥你找错人了吧!我不……”   陆追没跟他废话,站起了身,对着他肚子又是一脚。   他踹的时候看着挺狠,但实际是收着点劲儿的。他没想把这人真揍出什么大问题,在家躺上半个月就足够了。   即便如此,那老板身上耐打的地方,他一脚也没少。   房东老板最开始是扯着嗓子骂,把陆追的各号儿亲戚都问候了个遍,他每喊一声,陆追就在同样的地方更用力地踹一脚。   后来老板的声音逐渐弱下来了,弓着身趴在地上,捂着脑袋开始哼哼唧唧地求饶。   陆追最后又踢了他两脚,看了眼不远处的筒子楼。   这个时间点儿没什么人下来,但过一会儿可能就不一定了。   他瞥了眼在地上伏着的房东老板,那男人抱着头一动也不敢动。   他转身朝路口走去,一边拿出手机,给卢晟打了个电话:   “完事儿了。”   作者有话说:   卢晟:陆哥打架能叫打架吗?那叫惩恶扬善!   想了想,避免影响未成年小朋友,还是要认真讲一下:   陆哥这种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可取,和他自身经历有关系(后面几章就会讲到),以及后期他的性格会被小殊影响,打架这点可不要向他学啊! 第12章 老子是去夜会周公   陆追回到停车的地方时,卢晟和小贺正在车旁边站着等他。   卢晟已经笑成了一个眉飞色舞的大倭瓜。   “真的,这傻逼老板,”卢晟边笑边上车,“我已经能想象出来他现在是什么表情了。”   “什么表情?怎么了?”小贺一脸懵,他一点儿也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卢晟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又笑了好半天。看得出来,他此刻的心情非常舒畅,那股恼怒难平的气儿被彻底顺了。要不是老陆,他没准儿今晚酒都不喝了,去房东老板那儿闹个天翻地覆。   陆追把车开出了这条巷路后,卢晟伸出手,把车上的广播打开了,调了半天,换到了一个正在播放喊麦金曲的频道。   没等他跟着音乐嗨上几秒,陆追果断伸手关掉了广播:   “你稍微安静会儿吧。”   “陆哥,”卢晟捏着嗓子,连着叫了好几声,“陆哥,陆哥,我的好陆哥……”   “你他妈闭上嘴。”陆追强忍着一巴掌拍他脑袋上的冲动。   “我请你喝酒吧。”卢晟换回了正常声音。   “不喝。”   卢晟又说:“我请你喝最好的酒。”   陆追瞥了他一眼,才说:“喝什么?”   “喝……”卢晟顿了下,随后一脸诚恳地说,“喝‘云顶’最贵的套餐。”   神经病!   陆追扔出了一记冷飕飕的眼刀。   卢晟连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身子向后靠去,还不忘和后座的小贺说上一句:“小贺啊,你看陆哥是不是太凶了?”   “啊?”小贺不敢说“是”或者“不是”,他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对卢晟露出了一个有些怯意的笑容:“我不知道……卢哥。”   “你怕什么啊?”卢晟有些不满地说,“没趣。”   陆追先把小贺送到了他家楼下。等小贺下车后,卢晟从车窗里伸出了脑袋,说道:“你明天就正常上班去吧,有什么事儿就给我打电话。”   “好,谢谢哥。”小贺认真地说,“哥,转让费就当我借你的,我攒够了钱之后一定会还给你的。”   “不用。”卢晟摆了摆手,“这事儿本来就是我没处理好,不关你的事儿。”   小贺好像还想说点什么,但犹豫了一下,最后只说:“哥,过两天我给你送些熟食过去吧。”   “这孩子还挺实诚。”   陆追从后车镜里看见,车都开远了小贺还一直站在楼下望着他们。   “我们那个地儿的人,都比较死心眼儿。”卢晟叹了口气,“他老让我想到我刚来H市上学的时候……”他又摇了摇头,“总之完全就是个傻小孩儿。”   车从小贺住的街道里转弯出来后,陆追便问道:“你一会儿去哪儿?”   “‘云顶’啊,不是说了去喝酒吗?”卢晟毫不迟疑地说,随后诧异地问,“你不过去吗?”   “我不去,自己家的酒有什么好喝的。”   “那你干嘛去?”卢晟忽然好奇地坐起身,“你这个老板不在店里待,那是要去夜会佳人吗?”   夜会佳人这个梗是过不去了是吧?陆追有点无语:“老子是去夜会周公。”   最近这几天,他每晚都在“云顶”待到了早晨歇业,白天也没怎么好好补觉,困得日夜不分昼夜不明的,总感觉眼皮子发沉。   “周公有什么好的,”卢晟耍起了嘴皮子,“他能有我那些美人好?”   “你注意节制。”陆追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小心天打雷劈。”   “操!”卢晟喊道,“你太过分了!”   “嗯。”陆追应道。   虽说卢晟一直咋咋唬唬的,但开玩笑的话从不往心里去。他盯了陆追一会儿,问道:“你真不打算谈恋爱了?因为……高中那件事儿?”   陆追沉默不语。   “我说,真没必要一直放心上。”卢晟又说,“虽然当时是那么个情况,但你再看现在,大家不都已经接受良好了吗……”   “你今天话怎么这么多?”陆追打断了他。   闻言,卢晟身子又倒回了靠背,“啧,好心开导开导你,你还不领情。你看周围人就你没对象了,哦,还有个李卫,难道你是想和他孤独终老?”   陆追不理会他的胡言乱语。   在接下来的五分钟里,卢晟坐在副驾上自言自语个不停,将“你好无趣”“你的生活里没有颜色”“恭喜陆追,你已经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这几句话,翻来覆去,说了能有二十几遍。   最后,陆追把卢晟扔在了可以直接坐到酒吧街的地铁口,然后把车锁打开了。   咔。   卢晟一脸幽怨:“不会吧!陆哥,你要把我扔在这儿?”   陆追“嗯”了一声:“您自己坐地铁过去吧,我不顺路。”   “老陆,我俩的革命友谊呢!”卢晟愤然道。   “有这个东西吗?”陆追蹙眉。   “靠。”   和陆追对视了几秒,确认沟通无效后,卢晟非常不情愿地下了车:“你太无情了老陆,你这样子是一辈子也不会有对象的。”   “不劳您费心,”陆追把卢晟落在车上的包丢给了他,“赶紧滚吧。”   陆追自己住的房子买在了北郊,离市中心和酒吧街都很近,在一个环境很雅致的现代小区里。   开酒吧的第二年,他攒下了一些钱,跟着中介看了好几套房子,后来因为这个小区附近有一片海,环境很好,很安静,他很果断地付了首付。   等他搬进来之后,发现这个小区果然是真的很安静。对他而言,没有什么比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更重要了。   “云顶”的营业时间,和上班族的作息时间相反。人们忙碌了一整天,踩着夕阳下班的时候,“云顶”才刚刚开业。   而当疲惫的上班族们进入梦乡时,“云顶”所在的“时区”正推杯换盏、酒声喧嚣,只有浓墨重彩的现实,没有含糊其辞的梦境。   久而久之,陆追不再像学生时代那么容易地倒头就能睡着。每每在清晨回到家后,睡意却依旧迟来。   顺畅无碍的睡眠,对他来说有时是一件奢侈的东西。   陆追将车停在了地库里,刷卡进入了家门,未做停留他便直奔浴室,迅速地洗完澡吹干头发,随手将换下的衣服扔进了墙边的洗衣机里。   随后,他裸着上身走进了卧室,而他卧室里的窗帘,还保持着他上次起床时的紧阖状态。   他在床头的墙面上调节好了卧室的温度:26度。床上的被子和床单都是深灰色的,看上去非常简素,他躺在了久违的柔软舒适的床上,合上了双眼。   但困意是个十分神奇的物质,当你不准备睡觉的时候,它紧随身后如影随形,当你预备入眠时,它又消失殆尽,仿佛从未出现过。   他大概在床上躺了有半个小时了,他并没有翻来覆去,而是一直保持着一个看起来很舒适的躺姿。   但事实上,脑子里好像有一根跳动的神经,在时不时地抽着疼,叫嚣着那迟迟不来的睡意。   以前,他也曾去医院咨询过一次。   医生说,对于睡眠障碍患者,最需要修正的一个心理暗示是:“我今晚一定要睡着”。   当睡不着的人去反复逼迫自己入睡,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患者要调整自己,尽量以一个轻松愉快的心情,来面对入睡这件事情。   说起来简单易懂,实践起来可并不容易。   他又挺了大概二十分钟,直到闭着的双眼都有点发麻了,才拉开被子坐了起来。   摁了摁眉心,默数了几个数,他硬是把内心升起的焦躁给压了下去,而后他侧过身子,拿过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扫了一眼阿齐发来的汇报,今夜新进了哪些酒、各进了多少……确认没什么问题之后,他点开了朋友圈。   让他感到有些意外的是,最新的一条是秦殊发的,一分钟前。   秦殊的头像是一只白色的熊,很可爱的简笔画,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画的。   他发的是一条视频。陆追顿了一下,点了进去。   视频里录了一段电脑上正在播放的音乐,没有歌词,从电脑页面上各种复杂的进度条来看,这应该是一首正在制作中的歌曲。   音乐很好听,有鼓点,有吉他,隐约还能听到稀稀落落的雨声。   很符合秦殊给人的印象。   几乎立刻,陆追的眼前浮现起了那天聚会坐在台子上唱歌的秦殊。   穿着白色开衫的男孩,身形纤瘦颀长,面容秀美。白色顶光灯洒落在他的面庞之上,男孩的眼睫颤了颤,扑簌了几下,像是几只白蝶在亲吻一座美好的塑像。   美好到,让人转不开眼睛。   陆追忽然想起了什么,旋即点开了手机的应用市场,并下载了一个软件。在等待软件下载的时间里,他一直垂眸盯着手机屏,很难看出他在想些什么。   很快,一个黄色眼睛的小图标出现了。   他顺畅地注册了一个账号,忽略了改昵称换头像那一步,直接找到了搜索框,打下了两个字:秦殊。   那孩子是个吉他手,又会做音乐,应该有自己的社交账号。果然,他找到了秦殊的微博号:“吉他手秦殊”。秦殊微博发得不多,主要分享一些照片,还有一些音乐相关的东西。   陆追点了关注后,再次在搜索框搜索他的名字,出现了不少其他网友发的关于他的微博,多是一些他演出时的照片。   陆追点开那些照片,认真地一张张看着。   男孩穿着素色的演出服装,修长白皙的指尖勾着一把漂亮的吉他,他的面前放着一把立麦。   被照片截留下的那些瞬间里,他多是安静地低着头,拨弄着手中吉他的弦,偶尔才抬起眼睛,望向前方。   作者有话说:   一,老陆的经历之后会讲,莫着急!   二,我给小殊整了个微博,就是文中的微博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搜看。 第13章 哈喽,我周五要去酒吧   秦殊这两周实在是累惨了。   从前他在乐队的时候,就时常帮别人写歌作曲。有一些乐队成员想自己出单曲,但是又不会作曲或是不会写词,于是就会找他帮忙。   他作曲的效率很高,有时只是独自在录音室里闷上一个下午,当他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一首非常完整动听的曲子了。   写词对他来说,可能还更加容易一些:   戴着耳机坐地铁坐公交车的时候,慢慢悠悠地逛超市的时候……灵感偶尔会倏然而至,他就会立刻打开手机里的备忘录,把它记录下来。   最近他接了一份帮忙作词作曲的活儿,是相熟的其他乐队的朋友来找他的,题材不限,酬金不菲,但是非常急。因为在临出专辑前,原词曲作者被爆出涉嫌抄袭了几首韩国歌手的歌曲,这件事情闹得不小,还上了热搜。   于是,秦殊相当于承担了紧急“救火”的任务。   在一周时间里,他赶出了两首歌曲的各三个不一样的版本,第二周他又跑了好几次音乐制作公司去录制小样。最终,对方公司敲定了版本,和他达成了合作。   没日没夜地忙完两周后,秦殊在家瘫了三四天才缓过来。   这种疲惫感,有点儿像之前乐队搞巡回的时候,他们几人一天一个城市的跑,一周下来每个人都瘦出了非常分明的脸部轮廓,连张小凡都瘦了七八斤。   虽然累,但是成就感颇丰,没人觉得不值得。   在秦殊休息的几天里,有另一件值得他高兴的事情找上门来。   他第一次去“云顶”时,没能见到的那位经纪人,他再次联系了自己。   他表达了歉意的同时,约好了第二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再三保证他这次一定会到。   原本秦殊以为这件事情已经不了了之了,没成想忽然出现了转机。   他是个通透的人,并非活在象牙塔里,他知晓一切的艺术创作都需要经济支持,而签约,能提供给他最需要的基础保障,所以这次机会,他还是相当地看重的。   不过,这位经纪人似乎对“云顶”情有独钟,他再次把时间地点定在了周五晚上八点的“云顶”酒吧里。   秦殊现在再想起“云顶”时,倒不会像前几次那样,像闯入一个新世界一般的紧张和不知所措了。   也许是因为认识了“云顶”酒吧的老板和他的朋友们,而他们都是非常平常普通的努力生活的人……总之,这让他觉得不再像在过去那样有隔阂了。   距离上次聚会见面,已经有很多天过去了,他也确实,有点想,再次见到陆追。   如果以祁阳他们和陆追的关系,去“云顶”前,肯定会非常熟稔地打个招呼再去。   换作性格爽快的毓文,即便只是刚刚认识,但她去“云顶”前估计也会和陆追说一声,大大方方自然而然的,一来二来的,关系也就拉近了。   但是他,实在是很难做到。   如何和一位朋友由生疏变得熟络起来,他不懂,他也没有学过。   虽然内心是真的想要主动地去做些什么,但他确实茫无所知。   谁能想到,一向对人际和社交很无所谓的秦殊,有一天居然会神奇地产生想要和一个人变熟的想法。   他就像一个忽然返璞归真、回到了幼儿园的小孩子,看到班里新转来了一位漂亮可爱的同学,随后萌发出了想和他做好朋友的想法。   比如,他现在是真的挺想和陆追说一声——   “哈喽,我周五要去酒吧。”   像一位相熟的朋友那样。   但这份考虑一旦开始,这话怎么说、用什么样的语气说、到底有没有必要说……这些问题都会反复循环着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还没等他想明白,想做一件事的意愿可能就慢慢淡了。   怎么会有他这样性格别扭的人啊!   不过,这个难题在周一的时候迎刃而解,这多亏了一位热心诚恳的大哥。   卢晟这个人非常的自来熟。秦殊和他相识以来,他总给秦殊的朋友圈点赞评论,有时候秦殊因为不知道怎么回复他,所以选择了不搭理。   但卢晟坚持不懈,甚至主动跑去关注了他的微博,还给他发私信打招呼(当然,秦殊很无奈地回关了他)。   另外,他每隔几天就要热情地邀请秦殊来“云顶”喝酒,秦殊有时候甚至怀疑他根本就住在陆追的酒吧里。   前一阵儿秦殊实在是太忙了,卢晟邀请过他好几次,他都隔了很久才看到消息。   所以当周一的傍晚,卢晟再度发消息邀请他喝酒时,他打心底里觉得这个邀请实在是来得刚刚好。他认真地想了想,回复说:   【我周五晚上去“云顶”,不过是去和经纪人见面。】   卢晟消息回得飞快:   【经纪人?是你之前要见没见成的那个吗】   卢晟居然还记得之前随口一提的事儿,这让秦殊挺意外的。他回复道:   【是的。】   卢晟最后说:   【行,你来】   【我跟老陆说一声,让他到时候给你打折哈】   【还不快谢谢你卢哥我】   虽然觉得,以这种方式和人拉近关系很不地道,但看到卢晟消息的一瞬间,秦殊的眉目还是相当痛快地舒展开了,他打下了几个字:   【好的,谢谢。】   九月末的空气,已然褪尽了独属于夏日的溽闷气息。街面上吹来的风虽算不上清凉,但也称得上干净舒服。天高气爽,柔风相伴,在这样的天气出门,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秦殊一边对照着手机上的导航,一边抬头望了眼面前的路。   “没错呀。”   他小声说道,同时走上前几步,身体凑近了栅栏,伸头往里面看了看。   可这儿明明是个普通住宅小区啊!   台城寺位于一个住宅小区里?怎么可能。   秦殊本想趁着十一黄金周之“一年一度人挤人活动”的前两天,去台城寺采采风,没成想一路顺着手机导航走到了一家住宅小区的门口。   可导航上标注的地点,分明是在这个小区大门口的更往里一点。   要不,进去看看?   来都来了。   他咬了咬牙,想叫门卫大哥帮忙开个门,扭头一看,那大哥膀大腰圈,胳膊能有碗口粗,一双眼如机关枪似的扫视着小区门口的“可疑分子”,他立即心生退意。   站着等了有五分钟,终于有一个大姨买了菜刷门回去,他才跟着进去了。   他围着一栋居民楼转了好几圈,和定位相吻合的地方,只有楼下的一个供人休憩乘凉的亭子。   确凿无疑,自己的确找错了地方。   他只好原路返回,出小区门的时候,他明显感觉到门卫大哥气势汹汹的眼神落在他身上好几次。   斯密马赛!我速速离开。   到了街边,他直接叫了一辆网约车过来,和司机师傅说去台城寺。   师傅开车先是回到了他原先出地铁的地方,然后又换了另外一条路走,见状,秦殊立刻知道自己果不其然地是真的走错了。   不出三分钟,师傅就把车停在了台城寺的大门口。   秦殊庆幸自己叫了车,不然凭他自己,恐怕一下午都找不对地方。   台城寺的景区门前有许多级台阶,此时台阶上下人来人往,人比往常要多一些,但肯定比过两天十一黄金周的时候少得多。   秦殊找出了手机上电子票的二维码,排着队安检,五分钟之后进了园区。   台城寺并不算一座历史久远的寺庙,它其实是近现代才建成的,名字取自于宋代诗人林逋的一首诗,名为《台城寺水亭》。   这首诗秦殊曾在中学的时候读过,他很喜欢其中的意境,寥寥几句,描绘出了一幅静谧安宁的画面。   “金井前朝事,林僧闻不知。   绿苔欺破阁,白鸟占闲迟。   清楚曾经晋,荒唐直到隋。   南廊一声磬,斜照独凝思。”   近些年来,台城寺因园内种植了许多品种的黄华秋菊而闻名。每年的秋季,台城寺都会举行相当盛大的赏菊宴,从来不乏一些不远万里前来观赏的游客。   今年的赏菊宴是在十一黄金周,如今虽然还没开始,但园林里各处的秋菊早已“整装待发”、争奇斗艳。紫龙卧雪、瑶台玉凤、玉翎管……白的、红的、紫的、粉的,甚至各种新奇的颜色都有。   秦殊特意在背包里装了大学时买的单反相机,一进园门就拿了出来,看到非常漂亮的花就俯下身拍几张照片。   今天的人还真不能算少,他被来往的人群撞到了好几次,担心摔了价格不菲的相机,他直接把相机带子缠绕在了手腕上,小心翼翼地托着相机。   路过一盆绿菊时,他想起了以前读过汪曾祺的一篇文章,汪老把绿菊比喻为“初新的嫩蚕豆”,此时一看,真是恰当极了。   之前他也想在家里养几盆菊来着,但又怕不好养。花花草草养枯萎了的话,他会难受很长时间,所以他一直只养一些蓬蓬勃勃的、非常好养活的花草。   秦殊一直在园区里待到了闭园时间,很久没外出看看风景了,即便是坐在长椅上晒晒太阳他也觉得舒服自在。   出园门后,他也没急着回家,而是在台城寺对面的一条美食巷子里溜达了一会儿,走进了家抄手店,一边吃晚饭,一边整理了下午拍的照片。 第14章 叫习惯了   自上次酒吧聚会林予慈没去后,卢晟觉得林予慈实在是不够哥们儿,总不配合集体行动,因此他每次在群里攒局时,都会特意艾特林予慈,并且只艾特他一个人。   【今晚MEA Club报名!届时人可以不来,钱要出@老林】   【晚上后街撸串,有没得人要来@老林】   【黄金周的第一天,谁要是还跟我说有事儿,那以后都别来了[呵呵]@老林】   ……   最后,林予慈估计是被卢晟烦得实在受不了,终于在群里通知了周四晚上吃火锅。即便这样,还被卢晟吐槽了一句,说他太会过日子,请客都在自己家请。   林予慈不为所动,笑眯眯回复说:   【嗯呢】   李卫前几天休假结束回了A市,这回哀叹没赶上。但祁阳和赵璐都还在H市,说会准时到。   群里一时热火朝天的,说着说着,卢晟兴冲冲地发了一条语音:“老林,你把你家那位也叫上。”   林予慈有点无奈:“他不一定有时间,最近接了个重要的案子。”   “辞职吧我看还是,”卢晟说,“十一假都没有的工作,根本不值得去做。”   “人家年薪多少万,你呢?”祁阳果断地在卢晟心口插了一刀。   “靠,”卢晟不满地说,“还能不能做兄弟了啊祁阳?”   “你换个脑子的话,就能。”祁阳一边笑着一边说。   “好了好了,”林予慈哭笑不得,“我问问他来不来吧。”   周四晚上,几个人准时坐在了“老团长”的包厢里,卢晟毫不客气地点了几盘最贵的肉,递了菜单后,转头问林予慈:“你家老徐不来吗?”   “你老关心人家老徐干嘛。”陆追看了他一眼。   卢晟眼睛一瞪:“我关心我兄弟的家属,有问题吗?你要是有家属,我也关心。”   “别。”陆追说,“你可千万别。”   “他有点事儿,马上就来。”林予慈说道。   祁阳拿起桌上的大麦茶,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问道:“徐引还是那么忙?”   “一直挺忙的。”林予慈叹了口气,“他最近刚出了趟差,36个小时没睡觉了都。”   “靠,”卢晟说,“这也太累了,不然你让他今天回家休息吧,不要过来了。”   “难得见你懂事儿一回。”赵璐笑着说。   “他说他想过来。”林予慈笑了笑,“没事,他明天就休假了,可以在家休息一周。”   “大律师可真是辛苦。”卢晟最后感慨道,“还是我们这种无业游民清闲自在。”   包厢门开了,服务员端了各个菜品走进来,满满当当放了一桌。   与此同时,门口出现了一位高个儿穿着正装的男人,男人笑了笑,快步走了进来,跟众人说:“抱歉,来晚了,衣服也没来得及换。”   “徐律你可总算是来了。”卢晟站起身,跟对方握了握手,又亲热地拍了拍人家的肩膀,“好久不见啊!”   卢晟正准备坐下的时候,看见大家都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   “怎么了?”他说,“我脸上有东西?”   “……握什么手啊,”祁阳一边嗑着瓜子,一边有些嫌弃地说,“你跟徐律又不是第一次见。”   “这叫作社交礼仪,”卢晟正色道,“你们这种没有礼貌的人是不懂的。”   徐引把衣服挂好后,直接坐在了林予慈旁边留着的空位上:“本来能和小慈一起过来,没想到临时有个会,所以耽搁了。”   “小慈,啧啧啧。”没等其他人开口,卢晟立刻在一旁说道,“对象确实是不一样哈。”   迎着徐引有点不解的目光,卢晟紧接着说:“我们都叫他老林的。”   徐引听了,只是温和地笑了笑:“叫习惯了。”   闻言,林予慈眉眼一动,侧过头看了眼徐引。   卢晟从自家店里带了两瓶好酒过来,除了已经点了豆奶的赵璐,他在每个人面前都倒了一满杯。   徐引看到面前的酒杯,难得地表现出一点犹豫:“我是开车过来的。”   “叫代驾呗。”卢晟马上说,“哎徐律,喝个酒别磨磨叽叽的,兄弟聚一块儿,不就是图个酒足饭饱么?”   “好吧,那就喝一点儿。”徐引无奈地说,“我酒量不太好。”   “那你和老林比可差远了。”祁阳笑了两声,说道,“高中那会儿,老林和老陆这俩人,是我们几个里头最能喝的了。”   “高中那会儿?”徐引很感兴趣地问道。   “是啊,他俩动不动就翘了晚自习,从学校小东门翻墙出去喝酒。”祁阳笑着说,“我那时候因为要陪赵璐,所以很少和他们一起,卢晟呢,又是班头儿的重点关注对象,根本不敢溜。”   “那李卫呢?”徐引笑着问道。   “小卫那时候热爱学习,非常勤奋,晚自习都是全勤。”祁阳笑了好半天,继续说道,“我们几个苦哈哈地上完一整晚自习,十一点回到宿舍,看到他俩酒足饭饱,都已经在床上睡着了。”   饭桌上的人全都笑了起来。   “老林那个时候还是班长,绝了,”卢晟愤愤补充道,“班长带的什么头啊这是!哪有这样的班长!旷课打架一次没少,还把老岳几个哄得开开心心的……”   “老林成绩好啊你怎么不说。”祁阳说道,“你要能每次考个年级前三名,老岳也照样把你捧在手心里。”   “那还是算了。”闻言,卢晟做了个瑟缩的动作,又惹得大家一阵笑。   徐引一边笑着,一边侧过脸看着林予慈:“这些我都不知道。”   林予慈凑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随后两个人一起笑了起来。   “啧,我发现啊……这情侣真是自带结界。”卢晟摇着头说,“你俩是,祁阳和赵璐也是。”   “你那些男朋友女朋友呢?”林予慈停住了笑,看向他,问道。   “对呀。”赵璐跟了一句,“去哪儿了都?”   “哪来的男朋友女朋友,”卢晟顺嘴说着说着,忽然反应了过来,不满道,“……靠,你们说得我好像个男女通吃的王八蛋渣男。”   “难道不是吗?”林予慈一脸笑吟吟。   “难道不是吗?”赵璐支着下巴。   “难道不是吗?”祁阳一把搂过赵璐。   “你们这些人啊,我真是,”卢晟冲着他们抱了个拳,“我真是瑞思拜。” 第15章 万事俱备   距离周五晚八点还有整整二十四小时,秦殊的心情开始忐忑了起来。   他检查了一遍又一遍U盘里储存的音乐,把最近做的那几首也加了进去,还把每首歌不同的版本都点开听了一遍,确定没什么问题后,才关了电脑。   看上去已经万事俱备了,只等着第二天与经纪人的会面,但秦殊还是有点紧张。   他不想武断地确定,明天就是决定他人生的时刻,因为一旦希望落空,对他来说会是更加沉重的打击。   但不得不说,签约这件事情,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他不想让自己的退队看上去像个笑话,也不想继续这种没着落的生活状态了。   第一次去“云顶”见经纪人时,他还傻乎乎的,没有这么强烈的感受呢。   可能当时还是对“生活”这两个字了解不够吧,他无声地笑了笑。   再加上,秦殊自小就是个心里特别不能装事儿的人。   上中学时,每周一老师布置作业,要求周五交,那么在周五之前,他都会在心里一直想着这事儿。   好比手捧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裹,包裹上标明着“未知”二字,直到周五的期限到来,他才能够打开包裹,方才尘埃落定。   无论大事小事,但凡有未知的因素在,就很容易让他紧张。就好像是一件扯出了一点线头的毛衣,它的结局,究竟是报废成为了一团毛线,还是无伤大雅穿在了人身上,这都悬而未决。   他生怕自己会因为一些细枝末节,而搞砸了整件事情,也很怕会有脱离他控制的变数出现。   因此,秦殊的人生前十八年,无论哪一方面,都算得上是一个慎小谨微、循规蹈矩,而绝不出格的完美主义者。   后来上了大学后,秦殊认识了毓文。   有赖于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他稍稍学会了一些让自己更放松的方法,偶尔也能偷个懒、摸个鱼。   心态转变之后,生活也逐渐变得惬意了许多。   从这个意义上讲,毓文对他来说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朋友。   虽然他至今也不知道,该如何像从前那样去面对她。   退出乐队对他而言是个正确的选择,但对于毓文来讲,这是个稍显自私的决定。   不过自从上次见面后,毓文时常在微信上跟他吐槽在学校发生的事情,比如一个性格非常暴躁的讨厌的学长,一直被否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每一条他都认真地回复。   看得出来,毓文是想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样继续和他处关系,那他当然也不能太矫情了。   每周,秦殊都会特意挑出一天清晨,出门去买花。自他大学搬到公寓独自住以后,这个习惯就一直保留了下来。   花店里面多的是包装精美的鲜花,自然价格也昂贵,他很少在那里买。   在小区后门的那条巷子里,总有一个老奶奶清晨会推着三轮车卖花,车上各种各样的鲜花一束束插满了好几个水盆。   秦殊会根据当天的心情,悉心搭配好几种不同的花,买回家自己插在花瓶里。   这个周五的早晨,他买了金橘色的洋牡丹、淡粉色的郁金香和一些带杆木棉。   金橘色看起来喜庆得很,他希望能带来一整天的好运气。   淡粉色的郁金香实在是太精致漂亮了,他没忍住买了几支。   木棉柔白如云朵的一团,束在了包裹着棕色纸的软铁线上,拿回家搭配起家里的松果和尤加利叶一定很好看。   他家的餐桌上有一只花瓶,卧室的桌子上有一只,客厅电视柜上还有一只,他举着专门用来剪花枝的剪刀捣鼓了小半个上午,才把每个花瓶里的花都打理得精心。   中午吃完饭后,他接到了毓文的电话,毓文说她周五的课临时取消了,问秦殊下午有没有时间陪她去配个眼镜。   “眼镜?”秦殊有点儿惊讶,“我记得你不是不近视吗?”   “前一阵儿刚体检完,发现右眼已经一百五十度了。”毓文在那边重重叹了口气,“哎,一定是熬夜写论文写的,我他妈真是服了,九年义务教育加高中大学七年,都没把我给搞近视,读研两年居然近视了……真是晚节不保。”   秦殊听完后笑了半天,但还是安慰了她几句:“我知道一家还不错的眼镜店,下午一起去吧。”   “镜框好看吗?我不要那种黑框……”   “挺好看的,”秦殊笑着说,“你放心。”   毓文又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事情。她个人生活的丰富程度远超过秦殊的五倍不止,各种神奇或有趣或尴尬的事儿,总能发生在她的身上。   “就上次去体检的时候,我忘记穿一身便捷的衣服……居然穿了条新买的裙子,还穿了连裤袜。”毓文话说得飞快,   “结果体检心电图的时候,不是要往身上抹什么胶吗,医生要求要露出脚踝,我总不能把袜子剪了吧,所以只能在检查室里脱裤子……”   “……”秦殊已经隐隐猜到了接下来的剧情了。   “检查完之后,我还在匆忙地提我的连裤袜,裙子都还没套上,医生忽然说‘下一个’,下一个体检的人就直接开门进来了,天哪,我直接社会性死亡!”   毓文哀嚎了一声。   “别人还以为我在里面干了什么不可言说的事……我好冤枉!”   秦殊既同情又想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还好男女体检是分开进行的,进来的是个女孩,”毓文说道,“不然我会立刻出门左拐,在医院的厕所窗口一跃而下,到时候还得指望你来给我收尸。”   秦殊忍不住笑了半天:“胡说什么呢。”   “你别不信,说真的,”毓文说:“这次体检给我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本人余生中的所有体检,我一定都穿运动服。”   两人挂电话前,约定好了在地铁口碰面。   今天气温不低,秦殊简单换了身清爽的衣服,临出门时,他想了想还是直接把U盘放进了口袋里,以防到时候来不及回家取。   事实证明,他的推测是合理的,陪着毓文小丫头在西大街转了一整个下午,才选出了一副她较为满意的眼镜框,然后又测了遍度数,店员跟他们说半个小时后来取。   “现在配一副眼镜也太快了。”秦殊由衷感叹了一句。   他近视度数不深,两只眼睛各一百来度,他上次配眼镜都是在高中了,因为要学习看书才配了一副,后来上大学以后就不怎么戴了。   那时候他配眼镜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才能取呢。   趁着短暂的等待时间,他们去隔壁商业中心一家新开的猪蹄坊吃了晚餐,席间,毓文一听到他说晚上要去“云顶”见经纪人,就说要陪他一起去。   “帮你把把关。”   “好。”秦殊点了点头。   “要提前跟陆老板说一声吗?”毓文抬起眼问道。   秦殊没忍住笑了下,是因为想起了前不久,自己犹犹豫豫不敢给陆老板发消息的事儿。   “怎么了?”看到他笑,毓文有一点儿茫然,嘴里啃着一块蹄骨,口齿很是含糊地问道。   “没什么,”他笑着说,“我们不用跟他说。”   毓文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点点头:“好。” 第16章 茫茫云海无所归   酒吧街当然原本不叫酒吧街,而是叫作汇福巷。   据说,当时买下这段地皮的富商,是H市相当有名的企业家,为图吉利,他给这条商业街起名为“汇福”,意为——八方来财,汇福于此。   “汇福”乍一听,是个传统气息很浓厚的名字,然而汇福街上开的,都是最洋气的酒吧、茶馆和咖啡店。   搭上了互联网时代快车的汇福巷,发展至今日,热闹繁华称得上是首屈一指、远近闻名。   因为人流量很大,所以各家店的生意都还算不错,即便是在白天,酒吧都还没有开门的时候,也有不少衣着靓丽的男女来到这里,闲逸地坐在咖啡店门口溜猫逗狗、聊天拍照。   这倒也成了H市的一道特别的风景线。   但说起陆追在汇福巷开酒吧这事儿,其实算是临时起意,当时也没想到能开这么久。   连他的朋友们都很惊讶。   谁都以为,“云顶”只是一间暂时的避难所,却不曾想,这么多年来,“云顶”倒成为了倦鸟的栖息地。   流浪在外的旅人、分崩离析的灵魂……年轻又年老的心脏,它们慌张地跳动着,却又能安心地在这里停留。   茫茫云海无所归,云顶孤城何处寻。   这名字,倒也起得恰当。   开酒吧这事儿,如果要追根溯源,还得从陆追高二时说起。   那一年,他经历了一场人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大风大浪”。   如果说,他原本被父母计划好的人生,平稳精彩得像是一条上扬的函数线,那么,这场风波就像一个闷天的响雷,戛然毁掉了过往的一切安宁。   又或者,过去的安宁只是假象,这件事只是将没拆开的铁盒子捅破了。   高二那年,他选择了住校,宿舍里除了林予慈、祁阳、卢晟和李卫几个早就约好要住一起的人外,还分进来了一个性格相当偏僻古怪的室友。   这个男生名叫姚远,性格多疑,又好猜忌,他看不惯其他几个人的行为处事,又似乎总觉得其他人都对他有意见。   久而久之,每个人和他的关系都变得非常尴尬。   当时他们几个每天要面对的事情太多了,在林予慈几次邀请姚远参与“团建”却都被拒绝后,他们也就没怎么关注这个默默无闻、只知闷头学习的男生了。   后来某一天,姚远偶然看见了陆追放在宿舍里的手机,通过他和朋友的聊天记录,得知了陆追的性取向。   他可能是觉得恶心,也可能出于一些潜意识里的嫉妒和恶意,总之,他直接拿着手机去了德育处。   姚远可能自己也没预料到,他这个只用了五分钟所做的决定,直接或间接地改变了两个人的人生。   还有一位是林予慈。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威名赫赫的附中德育主任王永奇,是一个会每天查早恋、查发型,甚至查女生指甲长短的封建老古板。   陆追记得相当清楚,那是在一个周一早晨,他刚到学校,连晨会都没来得及去,就被叫到了王永奇的办公室。   陆追最初觉得很莫名其妙。   他父母是高校老师,和不少校领导都认识,因此他很少被叫到办公室批评。当然,这跟他平时给老师们的印象好,以及逃课从来没被揪住也有关系。   总之他进了办公室,跟王永奇大眼瞪着小眼,他心想,王主任这“M型发际线”真是越来越靠后了。   王永奇用一种类似惋惜、恨其不争,又或者是谴责的眼神看了他许久。   直到陆追有些不耐烦地问“王老师找我什么事儿”,王永奇才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找到了拍下的聊天记录给他看。   陆追看清楚照片上的内容之后,他倏地沉默了。   紧接着,王永奇问了他许多问题。   有一些问题甚至都不在他所能回答的范围内,听到问题的那一瞬间,他都觉得很困惑。   “你有做过心理咨询吗?”   “这件事你的父母知道吗?”   “学校里,还有其他跟你一样的人吗?”   王永奇用他那把上了年纪的生硬嗓音,拐着调又转着腔,来回碾压着陆追的耳膜。   陆追由最开始的惊讶和愤怒,逐渐变得平静了下来。   无论王永奇问什么,怎么问,男孩都以直截了当的沉默来应对。   最后,教导主任仰头看着面前比自己高了许多的男孩。男孩身形挺立开阔,脊背笔直,他什么都没有回答,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王永奇无奈地摆了摆手,让陆追出去了,随后拿起了办公室的电话,翻开了家长联络本。   等陆追出来以后,这个隐秘的消息像长了腿似的,已经在整个校园里掀风播浪。   -哎,你知道吗?   -七班那个篮球队队长,他居然是同性恋。   -什么意思,他喜欢男的?!   -我操,真的假的?   -好恶心啊。   ……   在十年前国内的中学校园里,乃至在当时的整个社会之中,“同性恋”都是一个相当禁忌的词汇。   人们获取信息渠道的匮乏、校园对于性教育的不完善,以及大众对于少数性取向群体的“误判”,使得大多数的人们,都认为这个群体是“病态的”,是“违背常理的”,是“污秽的”。   他们极尽一切侮辱、贬低的词汇,誓要将“异类”踩踏在肮脏的泥泞里。   在那个时代,自由与平等的保护伞,还尚未笼罩在这个群体之上。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陆追把他前十七年没尝过的指责、排斥和恶意都品了个遍。   攒锋聚镝、千夫所指,站在他身后的人却寥寥无几。   他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丁点儿的软弱和逃避,也不觉得事到如今有什么困惑之处。   从他在德育办公室里看到聊天记录的那一秒开始,他就知道,这件事,在这种环境下,一定会引起腥风血雨。   无论他愿不愿意,他的私事儿都已经被摆在了台面上供人议论。   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除了不再住校以外,他依旧顶着那些惧畏、惊诧、好奇的目光和议论,旁若无人地继续上学。   林予慈、李卫、卢晟和祁阳,也纷纷要求换到了他座位的前后左右。   在那一个月里,无论他走到哪里,他们几个都跟着,形影不离得像是五个亲兄弟。   即便陆追面上不显露,但心里还是好受许多。   直到一个月后,陆追的父母执意要送他出国。   从传统观念上讲,陆教授和谭女士作为大学教师,常年接触一些“新鲜血液”,他们的想法和主张远比其他人要开明,当然并不认为同性恋就是一种“病”。   然而,他们却很难接受自己的儿子就是这个群体的一员。   无关对错,为人父母,哪有人希望自己孩子站在大众的对立面呢?   这点,陆追也不是不理解。   临出国的一晚,谭女士和他坐在书房里谈了一次话。   一直以来,关于陆追的许多决定,都是谭女士在做主。但在这件事情上,她比往常要固执得多,她说:   这个群体未来要走的路很漫长、很艰难,爸妈不想让你受这份苦。   小追,一切都还来得及。   你能不能考虑一下,以后……和女孩子在一起?   陆追记不清那是在凌晨,还是在拂晓时分。   天亮后,他就要提起轻便的行李箱,坐上前往机场的车。   他看着谭女士几乎几夜没睡的憔悴双眼,看她一向精心保养的眼部周围,现出了几道细细的皱纹。   也许从那时起,他便开始觉得,一切事情都无所谓了。   那些不被认可的情爱,本就隐藏在内心的最深处,现如今,又被他以更加轻松的姿态,后置在了很多事情的后边。   出国以后的那些年,他也未曾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男孩儿都没谈一个,更别提去耽误别的女孩子了。   异国他乡,即便有偶尔动心的时刻,但他一想到恋爱的背后究竟裹挟着什么,这一切情情爱爱便都令他泄了气。   人生计划中,少了爱人,对他来说,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标题来自于朱敦儒《卜算子·旅雁向南飞》,略有改动。 第17章 沧海一粟,须弥芥子   到了英国后没多久,陆追便认识了一群不着四六的留学生朋友。   他从前在国内的时候,即便没怎么在学业上用心,但也从未在这方面让谭女士失望过。   天生聪慧的孩子,往往儿童时代的初期,就知晓了“自由”的底线,因此他们常常能巧妙又权宜地争取到自己的最大“自由”。   但到了英国后,没了严苛的监督者,这些关于他过去生活里的条条框框,他再也懒得维系了。   这群留学生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一周里,他们二四六做Bar Crawl,一三五开Home Party,浮躁的年轻人们,在每个辗转难眠的夜晚出门,找点乐子,喝喝酒,打打桌球,醒来后又是新的一天。   那几年,其实他跟家里人也闹得挺僵的。   首先,出国这件事儿他就不愿意,他本来是想在国内学历史的。   即便后来学校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儿,他也并不觉得这事儿会对他的未来计划、对他的人生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这件所谓的“丑闻”,他的父母却比他自己在意多了,同事的眼光、熟人的询问、周遭的偏见……这些无形的伤害,对于两个大半生备受尊敬的知识分子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最终,在父母强烈的意愿下,他只能做出妥协,看上去像一个临阵逃兵一样,难看极了。   也许,他就是个“逃兵”,只不过他逃避的是父母的眼神罢了。   后来陆追回国后,他爸妈以非常强硬的态度,让他尽快地找份“体面”工作,并且谈一个正经女朋友。   陆追觉得挺不可思议,怎么他出国了几年,回来后爸妈像忘了当初那事儿似的,连带着他的性取向也忘了。   其实他心里清楚,爸妈怎么可能忘掉,他们只是依旧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陆教授三番五次地安排他去相亲,见这个见那个的,他对外还总跟亲戚同事说,自家儿子条件很好,如果有合适的适龄未婚女青年,一定要介绍给他。   陆追没想到,回国的第一年竟是那样难熬,他实在是不堪其扰,积压多年的矛盾很快激化。   在一次激烈的争执之后,他打电话给了一起归国的留学生朋友,那朋友家里是经营酒吧的,陆追请他帮自己找了个店面,随后非常简单粗暴地把“云顶”开起来了。   等陆教授和谭女士知道消息,都是半个月以后了,还是从亲戚朋友的口中得知的,气得之后两年都没让他回家。   说实话,那段时间的陆追也不乐意回。   当时得知消息后的谭女士,立即给陆追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一通,她劈头盖脸地问道:   “你出了一次柜,就要事事如此离经叛道吗?”   这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当初开“云顶”的时候,身边有太多人认为他意气用事,但熟悉陆追的朋友都知道,他做任何事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几乎没有“意气用事”的时候。   开一个不错的酒吧,是他留学那几年时产生的想法。   和爸妈的矛盾,也只是这个计划的驱动力而已。   而这么多年下来,他将“云顶”平稳地经营了下来,在行业内也有了不小的名气。   年轻人都爱去,安全有保障,气氛好,能玩得尽兴。   倘若不带偏见地去看待这件事,他这些年其实事业做得不错了,赚了不少钱,积攒了不少人脉。   他放手一搏后的一切体验和感悟,要比那些疲于奔命一生的人更丰富。   但,和酒色财气相关的行当,自然也不是那么好做的。   其中的渠渠道道太多了,只顾闷头往前扑当然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有敏锐于常人的观察力,和与人打交道的圆融:   如何在同行业竞争中维持稳定,怎样避免流失老客户,怎么做才能不招致祸患……   说明白一点,除了要有一点做生意的小天赋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   这些年来,因他稍有了点成就,耳边自然也听过不少甘言好辞,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就算作“成功者”了。   因为光鲜始终只是表面,人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战场。   他的战场,或许就是和家庭的“拉锯战”了。   得知陆追开酒吧的消息后,他的父母愤怒失望至极,一年两年避而不见他。   但做父母的,不可能永远都不见自己的儿子,时间长了,陆教授和谭女士也逐渐由最开始的失望和愤怒,变得平静了起来。   谭女士甚至开始觉得,这个消息,比起当时德育主任给她打电话时说的内容,要令她好接受得多。   只是这两桩事情叠加在一起,于她而言,是成倍的忧心。   在第二年的春节,陆追提前跟他们打了电话,说自己和朋友去外地旅游了。   但在除夕夜里,谭女士站在窗前看烟花的时候,不经意间看了眼对面楼下,看到一个极像他儿子的黑色身影。   他在楼下台阶上坐了片刻,然后离开了。   那一刻谭女士的心变得出奇的软,她只觉得,楼下是她心爱的孩子,不应该在这样一个热闹的阖家团圆之夜,给父母打了一通不回家的电话后,又孤单一人坐在楼下。   既往的指责和怨怼,好似都于心中消散了。   说到底,她的孩子有什么错呢?   第二天,谭女士就主动给儿子打了电话,也是两年来的第一次,问他要不要回家吃顿饭。   父母与儿女之间,多的是这种无可奈何的妥协。   有些事情可以妥协,比如今天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饭菜;有些却无法妥协,比如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而他要往何处去。   性取向,就是一辈子也无法妥协的事,它是一个之所以作为自己的组成部分。否定了它,这个人又将如何自处。   人生短短几十年,除了这一生,没有别的生命。   如果不想让他人在某些事上对自己报以不切实际的期待,那么最需要做的不是去说服他们,而是想方设法让他们放弃自己。   这是他从实践中得到的血淋淋的经验,也难怪祁阳说他心狠。   开酒吧的第三年,想要了解一些调酒技艺的他,在日本居住了一段时间,出入过各地的出名或不出名的居酒屋。   日本的居酒屋,和他在英国去过的酒吧大不一样。墙壁上没有二战时期遗留下的口红、烟灰和蜡的印迹,而是遍布着华美的花梨木樟子门、纸灯笼吊灯和浮世绘壁画。   在东京一家名叫Shirubee的居酒屋里,他结识了一位手艺精妙的纹身师傅,名叫青山戴平。   他们相谈甚欢,连续每晚相约喝酒,竟足足喝了一周。他们从美酒聊到建筑,从哲学聊到宗教,从历史聊到虚无,从异性恋聊到同性恋。   最后两人聊开了。沧海一粟,须弥芥子,世上真正让人痛苦的,是为了他人而否定自己。①   反驳自己并不能让一切变得更好。   建设自己才是。   “而知晓自己同宇宙一起漂流沉浮,对我们来说是个巨大的安慰。”②   作者有话说:   注释(1)   沧海一粟:大海中的一粒小米。   须弥芥子:佛教用语,意思是偌大一个须弥山,塞进一粒小小的菜籽之中也刚刚合适。   本章主要讲陆追对自己作为少数群体自我认同的过程。   用这两个词作为本章的标题,想表达的是:即便宇宙浩繁、人类渺小,再微小的个体也有自身的光华,再“与众不同”的人也有存在的意义,不应否定自己。   注释(2):   by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略有改动。 第18章 大事已了   秦殊和毓文七点多到达酒吧街时,天色已经全然擦黑了。   此时街上各个酒吧,就像一个个密不透风的闪烁着的盒子,它们俯卧在地面上,仿佛是要夜出觅食的猫科生物,准备迎接这个即将要进入黑夜的城市。   对于一直以来,只习惯在家中独自度过夜晚的秦殊来说,行走在接袂成帷的街道上,看着周围神采飞扬的年轻面孔,听着他们嘻嘻哈哈玩闹的声音,属实是比较新鲜的体验。   他以前是真的不太愿意出来的,即便是跟乐队去其他城市巡演,从Live house里一出来,他就会立马直奔酒店洗澡睡觉。   毕竟表演都结束了,剩下的活动实在是与他无关,即便有需要应酬的场合,术业有专攻嘛,毓文比他得心应手。   小丫头酒量不错,身边又有金浩他们陪同保护,秦殊自然可以放心地回酒店闷头大睡了。   然而最近一个多月来他出入“云顶”的频繁程度,搞得秦殊有点捉摸不透自己的心理状态。   冥冥中,似乎有一些微弱的预感飘瞬即逝,但他没有抓住,于是只能劝解自己说:   确实是因为签约的事情太重要了。   但他却丝毫没有为即将到来的见面而感到紧张,甚至都没有思考太多关于经纪人、公司或者是合同的事。   此刻,他的双眼一挪不挪,正看着远处“云顶”黑色的玻璃幕墙。   不得不说,陆老板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在审美上没什么可说的。   和旁边那些高矮不一、却非常统一的五彩斑斓的建筑们不同,“云顶”位于地形圆圈的正中心,看上去漆黑得异常沉静,像是原始丛林的主人,在默默庇护着自己的领地。   对面的男人收回了打量的目光。   只见两枚高高的颧骨耸立在他瘦长的脸上,皮肤看上去很有光泽,像是日常精心护理过的,他的两片嘴唇在说话时会飞快地上下翻飞,再加上灵活转动的眼珠子,一看就是一个善于言辞且头脑灵活的人。   “这是您的朋友?”他摊开手掌,用一个礼貌的手势指了指毓文。   秦殊和一侧的毓文对视了一眼,对男人点了点头。   “好的。”对方将一个笔记本内胆包大小的公文包放在了桌面上,搓了搓双手,“我刚点了瓶12年的芝华士,秦先生,您有其他想喝的吗?或者,这位美女有什么想喝的酒吗?”   “就芝华士吧。”毓文从善如流道。   “好的。”对方微笑着点了点头,像是对这番谈话早有预料,只等着进入下一个正题,   “首先,秦先生,请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宁澄。宁静的宁,澄澈的澄。我作为经纪人,已经在谈美特音乐制作有限公司工作了十三年。”   “你好。”   对方语速很快,秦殊聚精会神地支起耳朵,记住了宁澄和谈美特两个关键词。   “之前可能没有和您提过谈美特,”宁澄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材料,递给了秦殊,“我们是一家专注于音乐制作发行的公司,这是宣传资料,您可以先了解一下。”   在秦殊翻看着这本制作精美的宣传册的时候,点的酒被端上来了。   阿齐手捧着一个礼盒样的东西,出现在了他们的身边。   他将这个外观精致的盒子放在了桌子上,只见其中摆放着的酒,有着金棕色的酒瓶和红色的瓶盖,旁边还放着一只多棱玻璃酒杯。   “谢谢,麻烦再拿两只酒杯吧。”宁澄说道。   阿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之前,他特意看了秦殊一眼。   那眼神也不知道是什么意味,看得秦殊有点一头雾水。   没过多久,阿齐端上来两杯橙红色的饮料,同时还有一只果盘。   桌上的各位都有些诧异,毓文奇怪地问:“我们没点饮料呀。”   “我们老板吩咐的,两杯红西柚汁。”阿齐非常简洁地回答说。   霎时,毓文就像是明白了什么。   她看了看秦殊,笑吟吟地把其中一杯推到了秦殊的面前:“好,替我们谢谢你们老板啦。”   阿齐面色不变,四平八稳地“嗯”了一声,转身走到了吧台。   “原来你们才是‘云顶’的常客啊?”刚一直在旁观的宁澄此刻笑着说,“我都不知道这家酒吧的老板是谁,长什么样呢。”   “这家老板是个大帅哥,”毓文摆了摆手,“不过已经名草有主了。”   毓文的胡言胡语,让秦殊忍不住看了她一眼,毓文反倒对他眨了眨眼。   秦殊迅速移回了目光。   这个话题很快就被揭过,宁澄进入了正题,先是跟秦殊聊起了公司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会给到秦殊的待遇和资源。   他说:“我们公司,从一定意义上讲算是刚刚起步,规模虽然不大,但也有不错的发展前景。如果您愿意和我们达成签约的话,尽管无法保证您会红红火火,但至少,只要有任何的资源机会,我们一定会最优先考虑您。”   宁澄的话,听起来相当真诚。   说实话,秦殊也并不觉得如今离开乐队“单干”的自己,还能有更多更好的选择。   做人嘛,总是要审时度势、见好就收的。   毓文虽然一直在旁边戳西瓜吃,但也一脸认真在听宁澄讲各种签约细节,最后回了他一个表示满意的眼神。   进程很快,合约也非常顺利地签了。而宁澄似乎很忙,正事一谈完,喝了两口酒,就一脸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还有急事不得不先走一步。   宁澄本来准备买单来着,被秦殊给劝住了,说这回他来请。宁澄临走之前,还没忘回过身对秦殊露出一个仓促又流畅的笑容,同时伸出了手。   “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秦先生。”   “合作愉快。”秦殊起身,和他握了握手。   看着宁澄快步走出酒吧的背影,秦殊侧过头,对毓文说:“他看上去还挺靠谱的,是不是?”   “我也觉得。”毓文把那杯他一口没喝的西柚汁推到他面前,“大事已了,快把这杯饮料喝啦,陆老板的心意可不要辜负。”   秦殊哭笑不得地接过这杯饮料,看到毓文噙着笑意望着他的眼神,怎么都觉得有些怪怪的。   不过他没细想。   正如毓文所说:“大事已了”。   他感觉到现在自己的心情都有些轻飘飘的,操心许久的包袱终于落了地。   不过没过多久,毓文就被叫走了,因为今晚乐队要例行排练。   电话是金浩打来的,他很无奈地在另一头问她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秦殊记得,以前他们排练也都是在周五的晚上十点,他退队已久,忘记了这事儿,没成想毓文居然自己也忘了。   “我很快就到。”毓文简洁地说道,挂了电话,一边点进约车软件,一边匆匆说,“阿殊我先走了啊,下周有演出,要练习新歌。”   “嗯,路上小心。”   毓文走后,卡座上没了能和他聊天说话的人,他有些无聊地喝完了一整杯红西柚汁。   周遭吵闹极了,不远处的舞台下方,年轻男女们正伴随着音乐晃动身体,今晚的乐队也格外燥,鼓手用力地敲着鼓面,好似要敲到把它翻个面儿似的。   看似很热闹的场合,他却觉得实在没什么意思,让他在这种吵闹的环境里表演他都提不起兴致。   太吵了,他心想,果然热闹的地方只适合跟朋友待在一起。   他收拾了下自己的包,检查一番才发现,经纪人之前要的歌曲demo忘记给他了,U盘还放在自己的兜里。   回头再说吧。   他思忖着。   随后他起身走向了吧台,准备结账。已经过了九点半,这个时间,坐地铁回家后可以直接睡觉了。   吧台里面站着一个身穿制服、笑容明朗灿烂的男孩,看样子年纪挺小,像个大学生,秦殊之前没见过他。   “先生您好,您需要什么?”   “您好,我想结一下账。”秦殊说道,“我坐在17号卡座。”   “好的。”小姜在面前的各种点单小票上翻找了下,随后拿起了一张单子,认真地看了看,“17号卡座,您点了一瓶12年的芝华士,嗯……老板给您打了五折呢。”   “啊?”秦殊愣了一下,想了想,又说道,“还有两杯西柚汁和一个果盘,麻烦一起算一下。”   “西柚汁和果盘是额外赠送给您的。”小姜笑着说,“您是我们陆哥的朋友吧。”   听闻此,秦殊有些无措地结了账单,原本价格不菲的一瓶酒打了对折后,价钱倒让他松了一口气。   当然,原本的价格他咬咬牙也是可以负担的,只是之后的几天难免要“吃土”了。倒也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结这份账单,对他来说是一个礼节性的问题。   如今省了不少钱,他的心中自然是各种滋味交杂着。   小姜把小票递给他后,秦殊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问道:   “你们老板在哪里?我想找他……道个谢。”   “陆哥刚从店的后门出去了。”小姜手指了指舞台后方的一个通道,“在那边。”   作者有话说:   未来几章会非常甜美。 第19章 顺便蹭一顿夜宵   秦殊顺着小姜所指的那条通道走去。   通道两侧,是装修成后现代半工业风格的洗手间,墙壁是粗糙的水泥质感,上方安装着喇叭型的工矿吊灯。   在走廊尽头有一处窄门,门页正半开着。   照小姜的意思,陆老板平时在店里的时候,常常会从后门溜出去抽根烟,过个一时片刻再回来。   也就是说,只要他现在一推门出去,就能看到陆追了。   但他站在那扇半开的深灰色铁门前,忽然有点儿失了勇气。   掐指一算,上次酒吧聚会后,他们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未曾见面了。   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对于才刚刚认识的人来说,足够将已有的单薄记忆遗忘个大半的。   一想到这里,一种局促不安的、温水煮青蛙一样的情绪,好像又缓缓涌了上来。   他发觉自己是在害怕,他怕盛情被辜负,真心无挽留,他怕发生交集后,又有始无终。   秦殊最后还是忐忑地推开了那扇门。   他的身后灯光错杂、语笑喧阗,然而打开门之后,却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门外是一条安静的巷子,此时人影稀疏,只有一些民宿、饭店的门前亮着昏黄的灯光。   此时他正对面一家民宿的台阶上,正卧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看上去非常圆润的猫,那猫见有人出来,扫了他一眼,又懒洋洋地滚了一圈身子,看上去舒服惬意极了。   下一眼,秦殊就看到了正蹲在暖黄路灯下吸烟的陆老板。   陆追穿了一件花色衬衫,领口的两粒纽扣是松开的,衣角随着肩膀和胳膊抬起,扯出一些自然顺畅的褶皱来,末了,再松松垮垮地垂落下去。   他凝神,凑近了指间的那支烟,随后脖子微微向后仰去,嘴唇基本没怎么动,一圈薄薄的白烟便掩住了他的脸,又消散开来。   秦殊觉得这一幕像极了日本电影里的镜头:   靛蓝色的天空,在台阶上打滚的猫,路灯下抽烟的花衬衫男人。   忽然,民宿门前的那只黑白花猫“喵”“喵”地叫了两声。   听到声音,陆追瞥眼看了过来,看到了站在后门口的秦殊,表情并没很惊讶。   这小孩儿瘦了不少。   陆追一边抽着烟,一边瞧着秦殊,直到那小孩儿走到了他面前,他才开口问道:   “谈完了?”   秦殊本来看上去是有些局促的,听到这个问题,先是怔了一下。   还没等秦殊回答,陆追又补充道:“我听卢晟说的,你今天要和公司签合同。”   “哦,是的。”秦殊连忙应着,想起了不久之前跟卢晟的聊天记录,回想起自己当时的想法,此刻又面对着“正主”,自己尴尬了起来,表情稍微变得有点不自然,“谈好了,合同也已经签了,挺顺利的。”   陆追没多想,点了点头:“恭喜。”   “谢谢。”极简单的一句祝贺,秦殊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陆追注意到,秦殊笑的时候鼻子会微微皱起,看上去有一点小孩子的天真可爱。   秦殊好像忽然想起来了什么,说道:   “对了陆哥,谢谢你给我们这桌打折,也谢谢你送的饮料,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吧。”   “好啊。”几乎是在秦殊话音刚落那一秒,陆追便接道。   陆追这副大喇喇的、毫不客气的语气和腔调,不免让一直没敢看他的秦殊抬起了眼。   陆追饶有兴致地回看他,侧手抖了抖烟灰,灰白色的粉末缓缓掉落。   这支烟还剩一半。   秦殊一会儿望向远处的街景,一会儿目光又挪回到了陆追的身上,但没过几秒,又迅速地移开了。   细长的眼梢本该显得人柔媚多情,但放在秦殊身上,反而看着柔软得一塌糊涂。   两人虽没了话,但仍不太像是聊天结束的样子。   这种情境并不让人感到别扭,好像只是在忙碌的宇宙中无人观察的小角落里,短暂地,短暂地“休息”一会儿。   站在晚间的微风里,好像也成了件特别潇洒浪漫的事情。   回头一定要把此刻的感受写进一首歌里,秦殊在心里默默想着。   陆追虽然是在一言不发地抽着烟,但眼神却一直没离开过秦殊。   面前的男孩儿,虽算不上顶好看,但看上去却实在是柔软极了。   他的头发看上去很柔软,眉目眼梢的弧度很柔软,连说话的声音、语气和腔调,也都柔软得出奇。   这种柔软,并不带有一丝“娘”气,就是一个温柔又帅气的大男孩罢了。   陆追从来不是一个犹豫、不果断的人。   和人之间的羁绊,他其实并不会在心上在意。来了就来,走了就走,去者不留。   但秦殊是不一样的。此事,他思之慎之、又慎。   他的眉眼在流动着的白烟之中,显得有些晦暗不清。   过了三分钟,也许是五分钟,他站了起来,将燃尽的烟头扔进了近处的垃圾桶。   “你家附近有夜宵店吗?”   陆追语气极自然地问道。   秦殊要比他矮一些,他低头跟秦殊说话的时候,得垂着眸去看他。   秦殊抬起头时,觉得近极了。   这个距离让秦殊有些恍惚,他愣了愣,但很快点头:“有的,我家小区门口有家牛肉拉面馆还不错,营业到晚上十二点的。”   “走吧,送你回家。”陆追伸了伸懒腰,“顺便蹭一顿夜宵。”   秦殊看上去,好像是没听清他说了什么似的,有些晕晕乎乎的,过了几秒钟之后,他才醒觉:   刚刚耳边那句轻飘飘的话,好像是具体而又真实的。   它飘散在空气里,但好像也没有消失。   有些神奇。   他迟钝地点了点头:“好的。”   酒吧里还有些事儿要安排,陆追回去叮嘱了阿齐几句,于是秦殊就在后门安静地等着他。   此时民宿门前的那只花猫,又慢腾腾地滚了一圈身子,模样看上去倦怠极了。   它侧过那个明显发了腮的圆脑袋,和对面的秦殊对视了一会儿,随后又很高傲地转开了视线。   这只猫的表情和神态,让秦殊想起了似曾相识的一幕。   他忍不住上前几步,蹲在了它的面前,看它没有什么抵触的反应,就伸出手来,轻轻地挠了挠它的肚皮。   它很舒服似的“喵”了一声,睁开眼瞄了眼秦殊,好似犹豫了一下,然后才往秦殊手心里蜷了蜷。   陆追从酒吧后门出来时,手上拎着一件薄外套,他侧身锁上了门。   听见声音的秦殊,回过头说道:“这只猫一点儿也不怕人。”   “嗯。”陆追看了他一眼,然后说,“这是那家民宿的老板养的,周围邻居经常给它喂食,所以不太怕生。”   秦殊笑了,眼睛也不由自主地弯了起来,他柔声说道:   “原来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啊。”   猫无动于衷。秦殊从它柔软的肚皮上移开了手,轻轻蹭了下它的胡子,很亲昵地贴近了它:“是不是呀?”   陆追倚靠着后门,静静地看着秦殊逗了一会儿猫。   这副画面,实在是美好到不忍打搅。   不过没等一会儿,秦殊就匆忙地站了起来,他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两眼猫,然后快步走到陆追身边:   “得赶紧走啦,不然牛肉面馆要关门了。”   秦殊揉了揉鼻子,有点不好意思。   陆追看他走近,把手里的薄外套递给了他:“穿上。”   秦殊确实觉得有点冷了,他接过以后客气地道了声谢,脸颊上微微泛起了一些红。   “你很喜欢猫吗?”陆追随口问道。   “嗯。”谈起猫这个话题,秦殊情不自禁地打开了话匣子,“我小时候在奶奶家住过好几年,当时奶奶养了一只叫花豆的猫,虽然是山野里的小野猫,但它脾气非常好。花豆一直陪着我从小学到了高中,后来年纪太大去世了,我和奶奶就把它埋在了后院的一棵枣树下。”   陆追看向秦殊的时候,看到他正看着自己,两人目光相碰后,后者有些腼腆地垂下了目光。   “是不是挺疑惑的,为什么要埋在枣树下面?”   陆追轻轻地“嗯”了一声。   他看似好像不在意的样子,实则在很认真地听他说。   “奶奶说,‘枣树’有‘早’的寓意,我这么爱花豆,花豆肯定也知道的。我们把它埋在枣树下,是希望它能再次成为一只小猫,尽早地回到我的身边。”   秦殊说完后,笑着侧头问道:“我奶奶是不是像在哄小孩儿?那个时候我都十七岁了,怎么可能还信这些,不过是不想辜负老人家的心意罢了。”   闻之,陆追沉默了半晌,然后问道:“后来你有再养猫吗?”   秦殊摇了摇头:“没有了。”   他们走向不远处的一片空地,那儿被划出来作为了停车位,此刻只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越野车。   陆追给车开了锁,两人上了车后,秦殊才继续说道:   “后来快要高考了,没有时间精力再养一只小猫了,再到后来上了大学,因为在宿舍住,养猫也不方便。现在倒是方便了,回头要养的话,等……等我的工作稳定了吧。”末了,秦殊笑了出来。   秦殊的最后一句,莫名戳中了陆追的笑点。   陆追忍了忍笑意,才说道:“原来有才华的歌手,也会想要有个稳定的工作。”   有才华的……歌手?   秦殊被陆追一句“有才华”冲昏了头脑。   霎时间,心中的一切思绪想法都被打乱了,脸颊上方才下去的薄红又升了上来。   他几次想张开口,继续说点什么话题来着,却始终没能进行下去。   最后他干脆自暴自弃,用手指遮住了脸,低下头抿嘴笑开了。   原来在陆追的眼里,他是一名有才华的歌手!   这真是,太难为情了!   秦殊那张秀气的小脸红了又红,嘴角翘着根本落不下来,模样生动明朗极了。   陆追看着看着,忽然觉得有趣起来,于是伸出手,用手指轻蹭了一下小孩儿绯红的脸颊,原本正在俯身笑的小孩儿忽然僵住了身子。   陆追忽然觉得心情极好,他勾了勾唇角:   “走吧。” 第20章 吃错药   秦殊想,今晚如果不是他吃错了药,那就一定是陆追吃错药了。   他的脸侧,也就是陆追手刚触碰过的地方,也许因为一些心理作用在作祟,他总觉得那片皮肤在灼灼发烫。   烫得他脸烧红。   陆追这个行为,有点儿过于亲昵了。   放在任何人的身上,这个动作都有一点儿突然、有一点儿冒昧。尤其对于认识没多久的人来说,确实还有一点儿的不合适。   但旁边的这个男人,把蹭脸这个动作做得自然极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   好像那时那刻,他就应该那样做似的。   秦殊逐渐地发现,陆老板的脸皮之厚,可能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捂着一张羞红了的脸,在心中无力地呐喊:   陆追你怎么这样!你是流氓吗!   虽然心里在默默吐槽陆追的厚脸皮,但秦殊其实并不讨厌这个触碰。   甚至于此时此刻,在他的胸腔之中,有一些新鲜的、惴惴不安的兴奋感,随时准备要“破土而出”。   兴奋对于他这个性格平和的人来说,是件少有的事情。   这种兴奋感,形容起来,有点儿像乐队演出之前,他站在后台望着观众席时,内心的那股心潮澎湃;又或者像是在录音室,忽然来了写歌灵感时的那份思如泉涌;还或者是,他高二那年,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抱在一起时的魂惊魄惕。   嗯……最后这个,对于当时的他来说,不是一般的震惊。   他记得那是在一个学完习后的凌晨,宿舍楼二楼的卫生间里。   他莽莽撞撞地闯进去洗漱,出门时,却在厕所的一个隔间里,瞥见了令他脸红心跳的一幕。   他那时,才刚确认自己的性取向不久,本来性格就比较独的他,没将此事告诉给任何人,仅仅会在深夜里自己琢磨一会儿,琢磨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   他思前想后,从开始上学起,他也没和女孩子起过冲突、有过矛盾,按道理讲,他是不讨厌女孩子的,可怎么就会对男人之间的感情,有了不该有的那份好奇和向往呢?   高二那时,他刚提交了文理科的分科申请表,没跟任何家里人商量。   事实上,也没有家人能够和他商量这件事。   奶奶常年住在乡下,每周末他回家的时候,她总问他吃得好不好、和同学相处得如何。文理分科的事情,即便他问了奶奶,她也是不懂的。   而且奶奶一向关爱他,如果知道了在这件事上她帮不上什么忙,奶奶一定会觉得愧疚的,所以他没有跟奶奶提这事。   他的爸妈,说实话也指望不上……   在他们俩离婚后,老爸依旧在外地做生意,每天忙得脚不沾地。   而他老妈,虽然和他在一个城市,住的地方也离附中不远,但秦殊很少去找她,原因是——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新家庭。   老妈的新家庭很好,他没必要去影响他们一家人的心情,没必要让老妈觉得难做。   他那时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奶奶将他看得重要,他对于其他任何人都是可有可无的。   周内时他住宿舍,除他以外,其他室友都是本地人,他和他们的关系既算不上热络,也然也算不上冷漠,就是普普通通的客客气气。   每到周五,其他几个本地的室友会相约一起出去玩,他们很少叫秦殊,秦殊也并不想去。   他会戴着耳机坐两个小时的大巴车,回乡下的奶奶家住两天,周天晚自习前再回到学校。   学校里,既没有他在意的人,也没有什么在意他的人,平平淡淡,独自一人,秦殊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但那天撞见两个男同学在厕所亲热的一幕,对他来讲,无亚于寂静湖面上乍起的惊雷。   他回到宿舍后很久才回过神,躺在熄灯后的宿舍床上,他脑海中翻来覆去的一个念头是:   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孤独的。   他并不认识那两个男同学,在之后的日子里,也从没有特意去寻找和留意他们,然而那两个陌生又勇敢的男生,给了那时的秦殊莫大的勇气,让他看到了一个,能容纳自己的世界。   就像秦殊小时候,他很喜欢看一些关于宇宙的纪录片,或者书籍。   他觉得宇宙是一个很大的东西,在乡下的凉席小床上躺着看星星的时候,他总觉得平静。   广阔的星空容纳他,让他觉得自己是被保护的。   他又想起了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学校曾开设过一学期的心理辅导课。 第一节 课讲的是四种气质类型,周围同学都对各自的测试结果非常好奇,秦殊也不例外,他记得清楚,他测出的结果是“粘液质”。   粘液质的人,他们的特点是——安静,严肃,冷静。   类似兴奋激动的情绪,在他身上是很少有的。   他成长至今,遇到过的能让他兴致高昂的事物,极少。   一旦出现,他会很想要抓住,就像他人生里音乐的出现一样,像每一个愿意听歌的听众一样。   因此遇见陆追,即便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即便他和陆追看上去很像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也很想要抓住对方试试。   伴着这份期许和不确定,他默默而不动声色地——   将目光转向了身侧的男人。   陆追整个人似乎都陷进了皮座椅里,神情倦怠,虽然刚刚才跟他开过玩笑,但看上去确实是有些累了。   也是,经营“云顶”这样一间大规模的酒吧,无论如何应该都不轻松。   秦殊想。   至于作息……会不会常常是等到酒吧歇业了才睡?每天天亮才睡觉,这样也太辛苦了。   秦殊眨了眨眼睛,情不自禁地望着陆追的脸。   他长着一副很难让人不注意的脸。   眉骨到鼻梁的弧度,自然流畅不说,又十分挺拔。这副相貌看上去是很傲的,一副总是睥睨着人的天之骄子的模样。   他的眼尾上敛,又因为总爱垂着眼眸看人,显出一些说不上是敷衍,还是漫不经心的情绪来。黑发随意搭在额前,像是他随手抓出来的,却比别人精心打理的造型要更加好看。   啧,不做模特或是演员,可真是有些浪费。   但秦殊一想到这人混不吝的举止神态,顿时觉得作罢,有了这样的偶像,他的粉丝一定很容易“塌房”,陆追还是做一个酒吧老板比较符合他的气质。   开着车的陆老板,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所以秦殊也判断不出来他此刻在想什么,心情又如何。   不过,秦殊觉得,陆追可能自小是被旁人注视着长大的。   因为接受过太多不同的目光,所以对别人的视线完全免疫,可以说是无甚在意、习以为常。   就像他已经悄悄看了陆追好多眼,但后者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一样。   这种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都任你看的坦坦荡荡,是秦殊心里由衷羡慕的,这是真正自信的人身上才有的特质。   秦殊就做不到这点。   平时但凡有人多看他几眼,他会立马察觉到,随后会感到浑身不自在,胳膊不是胳膊、手不是手的。   当然,这种拘束和紧张,在他唱歌、弹吉他的时候,会得到些许的缓解。   在秦殊的生活里,他很在意所处的环境是否舒适。至少在他能掌控的“生活圈”里,他需要绝对的轻松自在。   偶尔,他也会很羡慕那些看上去就很舒适自洽的人,比如毓文,比如正坐在他身旁的陆追。即便迎着密布拥挤的人群,他们做任何事情也都自然舒展,有条不紊,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对,用一个词儿来形容陆追的话,就是这个词儿,赏心悦目。   陆追究竟有多“赏心悦目”,从秦殊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长就足以看出了。   这会儿,陆追的左手正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端,因为距离够近,秦殊看清了他小臂上的纹身图案。   他之前好奇极了,但从没看清过这个图案。   纹身图案面积不算大,也许是因为有陆追白皙的肤色相称,纹身便显得愈加色泽分明。   秦殊以前总觉得,拥有纹身的人,是社会哥,是古惑仔,是很不好惹的人。   他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刻板印象。   因为陆追小臂上的这个纹身,实在是漂亮极了。   纹身以干净细腻的皮肤为底色,在其上勾勒出了最绚烂的色彩,和最精美的纹样。   看样子像是日式纹身,有轻舟小船,有海浪,让他莫名想起那幅著名的《神奈川冲浪里》,还有层层叠叠的红色枫叶,但更多的,是他叫不出名字,却开得十分灿烈的花朵。   花和叶纹得都相当细腻,每一绺茎叶的脉络都极为生动鲜活。   最让秦殊惊讶的一点,是纹制这幅图案的笔触很不寻常。   即便笔下是看似最为娇柔的花朵,一勾一回,却也大刀阔斧,花蕊还做了夸张的艺术处理,乍一看,这图案属实是“烈”了一些。   作者有话说:   小殊是个情感很细腻的人,他如今的性格,和他的经历很有关系。我发之前又改了一遍,希望能把他的心路历程讲得更好。   另外有些读者肯定已经猜出来,陆哥的纹身就出自于青山戴平。他是前两章提过的陆追好友,一个从精神层面上很能理解陆追的人。   作为同性恋者,在大环境下实现自我认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是因为陆哥和小殊各自不同的成长历程,他们才能拥有更成熟的感情和更坚定的信念。   之后的剧情基本都是进行时了,回忆的内容不会再多,还请大家继续关注陆哥和小殊的甜美恋爱!多多与我互动!   (睡觉去了,我和本章的陆哥一样困…… 第21章 不如温柔同眠   正当秦殊鼓起勇气,准备开口问问这个纹身的时候,陆追先说话了:   “你家地址。”   “……哦哦,对。”   秦殊这才发现,陆追已经将车开出了酒吧街了,他连忙报出了自己家的地址。   刚刚的疑惑也暂时被抛之脑后,他内心哂然一笑:   人家送自己回家,自己上了车后却连地址都忘记说,还需要人家主动问……他怎么就这么愣啊。   陆老板会不会觉得他很不识抬举?   陆追倒没那样想,只是听了地址后明显有些意外。   秦殊家,跟他爸妈家是在同一个小区。但他以前怎么从没见过他?   小区附近就是本市有名的H大,也是陆追父母所任教的学校。   陆追问道:“你之前在H大上学吗?”   “是的,我是H大毕业的。”秦殊乖巧回答,想了想,又补充说,“这是我大学时租下的房子,后来毕业以后决定要留在H市,就一直住在那儿了。”   陆追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表示了解。   H市是一个非常年轻态的城市。很多年轻人毕业以后,都愿意留下来在这里奋斗,秦殊也不例外。   这倒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强烈的事业心,对于做音乐这件事他还挺佛系的,因为写歌靠的主要是天赋和灵感,而这些东西都是急不来的。   他选择留在H市,主要是因为当初的乐队。   他大四时,和乐队队友一起报名参加了全国校园乐队比赛,这个比赛最大的特点是直播赛制,因此在互联网上聚集了不少热度,引起了许多喜爱音乐的人的关注。Insomnia从诸多优秀乐队中脱颖而出,夺得了那年的冠军,自此声名大噪,而他毕业时,乐队发展正值蒸蒸日上,留下来是一件非常顺其自然的事。   回想当时和队友们一起奋斗过的日日夜夜,他还挺感慨的。   秦殊以为陆追问过了他的学校,接下来会问他是哪里人,不过陆追并没有。   秦殊实在不擅长做揣测。在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中,他的直觉算是比较差的,三番几次觉得自己猜不透陆追后,他就果断放弃了,对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看得出来,陆老板说话做事都是有自己的一套逻辑的。他觉得,和比自己聪明的人打交道,就不要想着自己要表现得多聪明,反倒弄巧成拙。   真诚才是第一位的。即便这种真诚,看上去像是“举白旗”,但在陆追面前,他还挺乐意把自己摊开给人家看。   陆追问他:“你大学学的是音乐专业吗?”   “不是的。”秦殊摇了摇头。   陆追闻言后,看了他一眼,心里带着些许讶异。   秦殊笑着回答说:“其实我是英语专业的,是不是和音乐很不搭边?”   搭不搭边,陆追没细想,他当下只是觉得挺巧的:他在英国留学过几年,而秦殊正好是学英语专业的,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   “确实。”陆追说道,也说不上是在回答哪个问题。   因为父母任教就在H大,所以陆追还挺了解H大的英语专业的,于是他说:“H大英专在国内很不错,你高考分数挺高的吧。”   “还行……”面对陆追的夸奖,秦殊总还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毓文也是H大英专的。”也许因为面对着初识不久的人,总会想要聊点共同话题,秦殊不知道他和陆追有什么共同话题,只能提一提两个人都认识的毓文:   “我俩在一个乐队里。”   他说完话,很快意识到有些问题,又多余地补充了一句:“以前。”   这话听起来颇有些故事,陆追情不自禁又看了秦殊一眼。   秦殊一阵懊悔。   他没事儿提乐队做什么,退都退了,白白扫人兴致。   估计因为他今晚一直处于一个紧绷绷的状态……可能他自己没注意到,但他逢紧张时就会有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嘴比脑子快。   这种事儿,在以往也不常发生,他是个很少有欲望想去和别人说什么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的,居然会跟陆追说这些。   小孩儿的情绪好像一下子低落了,陆追注意到了,他猜测是因为刚刚提到的“乐队”。   他之前申请的微博,关注了秦殊和他乐队的官方账号,但那天他看到官博公布了一位新加入的吉他手。   陆追不确定秦殊是不是知道这事儿。   但无论怎样,离开自己之前所付出一切的乐队,小孩儿心里肯定都不好受。   他看了眼正安安静静坐在副驾上的人,秦殊默不作声地望向窗外,手指却紧紧捏着帆布包的带子。   陆追并不擅长安慰人,只伸出手把车上的广播打开了。   电台主持人柔和婉转的声音,顺着电波,细细密密地传了过来,给一时之间非常安静的车里增添了一些声响。   秦殊降下了他那侧车窗,十月微凉的晚风吹了进来,很是轻柔。   “……接下来的时间,让我们重温经典,一首《新鸳鸯蝴蝶梦》,请大家收听。”   主持人的话语结束后,紧接着,电台播放了一首有些年代的歌曲,这首歌秦殊很耳熟,是他小时候看过的《包青天》的主题曲。   陆追余光中看到,秦殊似乎一下子坐直了。   小孩儿听着听着,开始随着曲子轻哼,哼到其中的几句时,仿佛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是含糊着咬字,才哼唱过去的:   “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   不如温柔同眠   ……”   一首歌很快就结束了,秦殊的心情比之刚才好转了许多,他心想音乐果真有神奇的魔力,但接下来放出的一首,并不是他喜欢的风格,于是他问道:   “我可以调一下吗?”   “可以。”   陆追觉得,小孩儿果真是小孩儿脾性,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仅仅一首歌的时间,就能让他重新高兴起来。   秦殊凑在中控台调频的时候,脑袋正好怼在了陆追右手边的不远处。   他的头发看上去松软极了,脑袋后边还有两个旋儿。陆追看了好几眼,有点想伸手揉一把。   很乖。   很可爱。   但很快,陆追就收回了这个评价。   因为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秦殊那个让他想狠狠揉一把的脑袋,戳在屏幕前头就没挪动过。   耳边的音乐换了一首又一首,激情的热烈的安静的吵闹的,每一首都没“活”过三秒。   吵得陆追有点儿头疼,他以前不喜欢开广播,就是因为嫌太吵闹。   他每天在酒吧里已经听了太多嘈杂的背景音了,在自己的个人空间里,他比较喜欢周围能安静一些。   倒也不是秦殊有意挑剔,只是网络热歌他不喜欢,嘻哈说唱他不常听,即便是怀旧经典频道,也没放什么好听的歌。   随便挑一个频道放,又实在是在污人耳朵,扰人清静。   ……好吧,其实就是他的耳朵太挑剔。   最后陆追将车停在了秦殊家小区、同样也是他爸妈家小区的门口时,秦殊还有点失落地念念叨叨:   “怎么没有什么好听的呀……”   陆追有点无语,又有点想笑,最后只是说道:“下车。”   秦殊说的那家牛肉拉面馆,就在小区门口。   陆追以前没来过,进来以后发现这个店面还不小,偌大的一个大堂里,摆了能有二三十张木质桌子。   除了牛肉面以外,其他的小窗口里还有卖各种小菜、冰粉和烧烤,这比陆追印象里的牛肉拉面馆丰富太多了,像一个升级版的夜宵大排档。   这个时间点,店里居然还有七、八桌客人在吃饭,桌上摆着啤酒和各式的烧烤,估计都是附近住的来吃夜宵的居民。   秦殊到人少的角落里寻了个位置,转头冲陆追说:   “陆哥,你先在这儿坐着,我去点单。”   没等陆追说什么,他就转身跑走了。   陆追看着秦殊小跑到收银台前方,对着里面的收银员指指墙上菜单的左上角,又指了指右下角,然后拿出手机付款。   取了小票之后,秦殊对收银员礼貌地笑了笑,看他口型是说了声“谢谢”,然后跑到窗口前,用托盘端了两碗面回来。   陆追的眼神一直跟着他。等他回来后,陆追起身接过了餐盘,又把筷子递给了他一双。   “谢谢哥。”   不过秦殊没立刻坐下来吃饭,他将筷子放在了自己的碗边,随后又再次跑回到窗口那里,忙活半天,端回来了两盘牛肉、四碟小菜。   陆追催促道:“快点坐吧。”   “马上马上。”秦殊冲他笑了笑,又快步跑回去了一趟,端来了两碗冰粉。   “好了,这回是真的没有了。”   陆追无可奈何:“这些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不算多。”秦殊揉了揉鼻子,“除了牛肉面,这个桂花冰粉,陆哥你一定要尝一尝,夏天的时候我每天都会过来点一份呢,两天不吃就想念。”   这么夸张?   陆追看了他一眼,拿起勺子,尝了一口面前的冰粉。   “怎么样,是不是还挺好吃的?”秦殊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其实陆追平时不太爱吃甜的东西,但这碗桂花冰粉不是太甜,桂花味儿反而更浓,入口清爽,陆追望着对面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顿了一下,真心实意地说道:   “确实不错。”   陆追一说完这句话,他就看到秦殊弯唇笑了,明晃晃的灯光下,对面人的五官显得格外明晰。   小孩儿的细长眼尾,和他翘起的嘴角相得益彰,好看灵动极了。   秦殊是少有的、甫一见面就让陆追觉得好看的人。   但这小孩儿似乎不觉得自己好看。即便是在笑的时候,他的视线也是微微下落的,只望着桌面,而不与对面的人对视。   秦殊将两盘牛肉往陆追那边挪了挪,自己开始低头吃面,偶尔会抬起头看陆追一眼,眼神一旦撞上他的目光,又会立刻地垂下。   两人吃饭都不习惯说话。   陆追很快就吃完了,他松散地靠在椅子上,眼神一挪不挪地看着面前的男孩儿:   “秦殊。”   “嗯?”刚刚才偷看过他的秦殊立马回应了,但并没有抬头,他的眼神依旧一转不转地落在面前的面上,一副很专心致志地在吃饭的样子。   他全然不知,这些“假装”在陆追面前完全是形同虚设。   “秦殊。”   陆追极有耐心地又唤了一次,语气听起来是四平八稳地拖腔带调,显得整个人都有些懒洋洋。   秦殊活到这么大,头一回听到自己的名字,被一个声音性感的男人念了好几遍。   这感觉他说不上来,害羞得想要逃避,可短短一张餐桌,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他顿了顿,心烦意乱地戳了好几下面前的盘子,过了几秒钟后,才慢慢地抬起了头。   最开始的那一眼,他的确是带着明显的不确定和躲闪。   但不知为何,在他看到了陆追的眼神以后,他又仿佛鼓足了勇气,破釜沉舟一般地,重新看向了对面的男人。   于是,陆追就完完全全看进了一双极温柔的眼睛。   作者有话说:   卢晟:合着你车上的电台我不配听呗。   《新鸳鸯蝴蝶梦》这首老歌真的很好听,词也写得很好,我们小殊在音乐方面很有自己的品味! 第22章 晚安,哥   这顿夜宵吃得拖拖沓沓,秦殊吃饭讲究细嚼慢咽,因此要比平常人用的时间多些,陆追似乎也不着急,点了根烟慢慢等他。   所以当两人起身准备走的时候,秦殊看了眼表,时间都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了。   今晚的活动对于秦殊来说,有些过于“丰富”了,因为以往这个点儿他早已洗完了澡、早早进入了梦乡。   但他直到现在竟然也不太困,仅仅在刚才“酒足饭饱”的那刻,有一些寥寥的困意浮现上来,但又很快地消退下去了。   秦殊去看一侧的陆追,后者正低头回复着消息,面上没什么表情。   “你这会儿……是要回家了吗?”秦殊有些迟疑地问出了一句。   放在其他人身上,这句话听上去是有些语焉不详的,此时又是如此深夜,这话问出来好像是带点暗示意味的。   但陆追垂眸看了他一眼之后,迅速得出了判断:   秦殊是在没话找话说。   他没什么表情,只“嗯”了一声,把手机揣进了兜里:   “走吧。”   陆追的那一眼,看得秦殊脸莫名有些发烫,他揉了揉鼻子,跟在了陆追的身后:   “……好。”   两人走出了牛肉拉面馆,街面上的路灯很亮,他们顺着人行道一路往下走去。   十月的习习夜风已带着些许凉意,顺着衣服下摆的缝隙往里钻,秦殊习惯性地扯了扯衣服,庆幸自己多穿了件外套。   摸到有些陌生的衣服触感,他才忽然意识到这外套是陆追之前给自己的,感慨他细心的同时,他低头去看了看,这件挡风外套本就是oversize款,穿在他身上更是显得宽大了好几圈儿。   他也没有这么瘦小吧?   秦殊一边想着,一边偷偷看了一眼陆追。   陆追目测要比他高个十厘米……与他相比,自己的确是显得有些单薄瘦弱了。   同身为男性,这个结论还是让秦殊受了些刺激的,他暗自下决心回头要好好锻炼。   身高已经是既定事实难以改变了,但练些肌肉出来,他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陆追的肌肉线条就很流畅,不知道他是在哪里健身的。这个是可以问的吗?他回头可以问一下……   偷看陆追手臂肌肉的同时,他捎带着往旁边停车位上瞅了一眼,这才发现陆追已经走过了他方才停车的位置,但丝毫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   哎?   难道,他是想把自己送到家了再走?   这个猜测让秦殊有点儿晕头转向的,连带着之后的几步路都走得不太真实。   他们拐了个弯,很快走进了秦殊家小区的大门。   门岗房的大爷姓王,他好像是刚眯了一觉,一睁眼就看到他俩在一块儿,于是揉了揉眼睛,表情还有点懵:   “小秦回来啦……你怎么是和陆家小子一起回来的啊?”   陆家小子?说的是陆追吗?   秦殊一脸错愕,转头看了看陆追,又看了看王叔:“王叔您怎么会认识……”   “怎么能不认识啊,”王叔摆了摆手,“不吹嘘,住这儿三年以上的住户我都认识!”   嗯?秦殊更懵了。谁住三年以上?陆追吗?   陆追看着面前小孩儿脸上十分迷惑的神情,不觉弯了弯唇角。   他之前确实忘记说这事儿了,不过看到秦殊的反应,他倒觉得自己这茬儿忘得是刚刚好:   “忘说了,我爸妈住在这里。”   秦殊想,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他内心深处的呼唤,决定赐予他和陆追一段珍贵的缘分。   虽然他也搞不清楚他内心深处的呼唤究竟是什么,也许是想和陆追做朋友,也许是想和他靠得更近什么的。   但这个巧合未免来得太“惊”喜了些,老天爷应该是没太考虑到他脆弱的心理。   总之,他愣了大概有两三分钟,然后一直跟在陆追的身后,看着他轻车熟路地走进了这个小区,又踱步到了自家楼下。   他脑袋上的问号如果能实体化,大概已经变成了围绕着他旋转的一百只小精灵。   是童话故事里的小精灵,不是《哈利·波特》里的那种。   陆追侧过头瞥了秦殊一眼,仿佛觉得有些好笑的样子,问道:   “想什么呢。”   秦殊回神,停住脚步不动了:“哥,我觉得这有点儿太巧了。”   这样小概率的事件,竟然会发生在他身上?   陆追颔首:“是有些巧。”   他知道秦殊是在说他们住在同一个小区这件事。   看秦殊的反应却不止是这样。   只见秦殊抬头看了看楼牌号,睁大眼睛又说道:   “哥,你不会要告诉我,你也住在这栋楼吧?”   陆追的笑容好像顿了一下,问道:“你家在这栋?”   难得陆追流露出了这样的表情,但此事确实很值得惊讶。   此时,两人站在了全世界最普通的小区中最普通的一栋居民楼下,你看着我,我望着你,面面相觑,相视无言,脸上皆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如此这般过了三十秒,陆追终于偏过头,短促地笑了一声。   “我们现在应该去买张彩票。”   秦殊也笑,笑了半天,眼角眉梢都柔柔地融成了一团。   他不知道这个时候该说什么话,想了想,有点过于一本正经地回答:“这会儿彩票站估计已经关门了。”   话一说完,他立刻就觉得自己讲的话好傻气,他真是个完全不会接话的笨蛋。   “确实。”陆追倒是很轻巧地接过了他的话口,转而问:“那你家在几楼?”   “四楼。”秦殊说,“你……呢?”   这话他问得都有些迟疑了。   也许在内心深处,他仍不太敢相信他俩居然能住在同一栋楼,这真的不是……一场误会或者闹剧吗?   “我家在八楼。”陆追的回答直截了当地否定了他的怀疑。   这也真是太巧了!而且很奇怪啊!   秦殊开始在心里犯着嘀咕,不知不觉间把自己的困惑也说出了口:“可我以前怎么从没见过你呢?住一栋楼的话,应该会有机会碰面的啊……难道是因为我太不爱出门吗?”   末了,他皱着眉头自言自语。   陆追不忍看他继续这样专心地“费解”下去,于是替他补了个理由,当然这也确实是个合理的理由:   “我自己家在北郊,不常住父母这边。”   “这样啊。”秦殊恍然大悟,像一个弄懂了难题的学生,“这就合理了!”   对哦!陆追肯定早就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啊,而这里是陆追父母家,不常看见他倒也是可能的。   他刚刚怎么就忘记了这一点?   啧,他一定是被巧合冲昏头了。   秦殊有些懊恼地想着,手指无意识地揉搓着口袋里的一张纸,待他反应过来后,才发觉那是刚刚在牛肉面馆吃饭的小票。   陆追拿钥匙打开了楼下的单元门,侧身让秦殊先进去。   秦殊从他身侧经过的时候,抬起眼睛时,却看到了陆追明晃晃翘起的嘴角。   他就纳闷儿了,陆追今晚怎么笑这么多次!   虽然陆追笑起来很好看……带着股酷酷的拽劲儿,但回过神后,他秦殊自觉自己也没有这么好笑吧!哪里就惹得陆追一而再再而三地笑了……   秦殊有些狐疑,自己莫不是一个隐藏的谐星?只是他一直不知道?   这个念头一出来,他自己都忍不住想吐槽自己。   凭借他二十四年的无人问津一人独行,性格又如此郁闷无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特殊的人格魅力!   最后,他武断地将此事归结为陆追的笑点很特别,而不是因为他真的好笑。   老式房屋的楼梯道里,带着股旧房子特有的气味,像是凉飕飕的“地下室味儿”。墙角布着一些细密的蛛网,不过并不吓人,只有贴近了看方能看得清楚。   四楼很快就到了。   秦殊转过身,跟在他身后的陆追也停下了脚步。   四楼楼道里的感应灯已经坏了很久,秦殊之前报修过几次,物业总说来修但迟迟没来,秦殊本来想自己买了灯泡来换,但关电闸什么的他都一窍不通,也不敢自己轻易去换。   久而久之,他都习惯摸着黑上楼了。   好在楼梯道里有一扇不大不小的窗户,扇叶大开,外面的光会稍微照进来一些,倒也不至于完全一片漆黑。   也就是凭借着这点微光,秦殊能大概能看见陆追的方位,模模糊糊的,并不真切。   他思忖:按照一般的社交步骤,现在应该是说“再见”和道“晚安”的时候了吧。   秦殊有些紧张,默默地咽了一下口水。   还没等他做好心理准备开口,忽然听到对面儿“咔哒”一声,这声儿很像是打火机盖儿弹开的声音。   陆追点燃了一根烟。   秦殊忽然觉得,告别无需太快,安安静静地多站一会儿,也是好的。   两人都没再说话,秦殊注视着黑暗中的那根烟所带来的一点红光,明明灭灭的,很清晰。他判断着陆追刚刚将烟抬了起来,抽了一口,又放了下去。   秦殊以前的乐队成员们都有抽烟的习惯,但他没怎么留意过,但现在他却突然有了好奇心,很想数一下陆追抽完一根烟需要多长时间。   五分钟?八分钟?还是十分钟?   但陆追根本没让他等那么久。   他们相对而立,虽看不太清彼此的面容,但完全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与存在。   秦殊默默数着自己的心跳,将此视作一个“秒表”,在心里掐算着时刻。   当他数到第184下的时候,烟虽还没灭,但听到陆追开了口。   声音很低,又有些沙哑,语调慢慢的。   “晚安。”   秦殊的睫毛微微颤了一下,他说:   “晚安,哥。”   作者有话说:   小殊和陆哥在一起的每一秒每一分,都是心动模式。   (下一章会讲到卫蓬林,以及小殊退出乐队的原因。 第23章 玫瑰、洋桔梗   秦殊做了个梦。   不出意料的,他先是梦到了过去的乐队排练室。   与上回梦见的不同,这回的训练室里并非空无一人,卫蓬林、毓文、金浩和张小凡都在,他看到自己也身处于他们之间,几人正围坐在箱子上改乐谱。   他们之间的气氛,不像是相安无事的样子,空气中弥漫着冷硬和尴尬,秦殊仿佛回到了退队前的那两月。   转瞬间,他们四周的环境就变了,围绕着他们的不再是排练室的水泥墙壁,而是喧闹拥挤的嘈杂人群,这里的灯光和布置,立刻让秦殊意识到这是在“云顶”。   毓文坐在他左侧,举着酒杯和金浩碰了个杯,张小凡正在跟服务生说加一份最大的果盘,秦殊在四周卡座上看了一圈儿,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   他察觉到一束目光从对面直直地盯了过来,回过头去,是卫蓬林。   卫蓬林搂着一个身材火辣的女孩热烈地亲吻着,眼神却直率地望着他。   秦殊觉得此情此景可太膈应人了,他立刻背过身去,躲开了卫蓬林的目光。就在这时,他的右侧坐下一个人,他扭头一看,居然是陆老板。   也不知怎么的,秦殊明明一个多月前看到他还怕得要死,连他的目光都不太敢直视。今天看见他,秦殊居然觉得有些亲切,明明陆老板也不是个看起来“亲切”的人。   他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同眼前的人打了招呼。   但陆追好像没听清他说什么,将头向他这边靠了过来,原本靠近他的那只胳膊,也非常自然地搭在了他身后的椅背上。   陆追的胳膊离秦殊极近,近到秦殊只要轻轻往后一靠,准能碰到他,近到秦殊一低头,就能清楚地看到他那幅精致如艺术品的纹身图案。   周围的一切动静都好像消失了,陆追侧耳过来时,秦殊眼前便只剩了贴近的那张脸。   他呆愣愣地望着,神情似是有些怔住了。   在时明时暗的灯光背景色下,陆追的眉眼轮廓深邃极了,看向他时的眼神,竟意外的温柔。   秦殊心想:这么多年了,他果然是个颜狗。   是叫这个词儿吧?毓文常常说的。   他们实在是挨得太近了,近到秦殊可以看见,陆追的脸侧有一颗小小的痣。   非常小,像是被笔尖轻轻点了一下。   秦殊从梦中醒了过来,两眼一错不错地盯着眼前的天花板,像是要把它盯出个窟窿来。   他在认真地回忆,陆追的脸上究竟有没有那颗痣。   昨儿他自然是没那个胆量盯人家看的,但他现在有些后悔……他应该好好地看一看的。陆追脸上有没有那颗痣,仿佛成了他此刻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梦里陆追靠过来的时候,他清晰地看到陆追脸上的那颗痣,就在他左边脸颊的颧骨下方,非常细小的一颗。   因为实在近极了,因此他看得格外清晰。   安静的卧室里,秦殊听到自己一向平稳跳动的心脏,正一下下不受控制地紊乱了。   他想到了昨日在车上的时候,陆追用手指轻轻蹭过了他的脸颊。   那份触感,此刻回想起来却依然真实。   他的心脏跳动得更加快了,慢慢地,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涌上他的心头。   陆追,他会不会……他会不会也是?   他不敢想下去了。   但在几个月前,卫蓬林和他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他当时的心情与反应,可完全不是如今这样。   他和卫蓬林之间的“纠葛”,说来也并不复杂,甚至有一些狗血。   用一句话来概括,无非就是:   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要……   后面那俩字儿,秦殊有点儿不太愿意说。   总之,当自己的好朋友在某次醉酒后,紧抱着自己胡言乱语,甚至还可怜兮兮地掉了眼泪时,他当时的震惊和恐慌程度,不亚于当年得知特朗普当上了总统。   他自己的性取向,他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不过,这么多年他一直忙于学习,考上大学后又忙着搞乐队,谈恋爱之类的事情,好像一直和他没什么缘分。   无论男生女生,跟他表达过好感的,以及他有过好感的,都屈指可数。   有些人就是母胎solo体质。   对此,他早就默认并且接受。   唯一跟他有过一些绯闻和传言的,就是毓大美女,不过她是他板上钉钉的好朋友,面对任何问题时,总是会站在同一边的“好战友”。   毓大美女虽“花名在外”,交往过的帅哥数不胜数,但交付的真心却实在不多,秦殊有时候觉得她实在是潇洒极了。然而在对待秦殊时,毓文却是一百二十个的坦诚,秦殊对她亦如是。   毓文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爱人是暂时的,好朋友却是一辈子的。”很多人没有缘分交到这样好的异性朋友,因而难以理解这样的友情,便揣测他们的关系实际非比寻常。   不过秦殊一向是不太在意别人怎么想的。   对待他自己的性取向也是,他既不会去遮掩逃避,也不会去大肆宣扬。   即便近些年来,同性恋群体的生存环境有了改善,很多人开始积极地拿此标榜自己,他也并不觉得身为男人又喜欢男人这事儿有什么特别。   就好比你喜欢玫瑰,我喜欢洋桔梗,那我们各自买一捧喜欢的花带回家,娱自己的心、悦自己的眼就好。   何必张口闭口“我爱玫瑰”“我爱洋桔梗”,或者干脆把社交软件昵称都改成“玫瑰”“洋桔梗”呢。   秦殊虽然自己没怎么谈恋爱,但乐队里的各位兄弟可都没少谈,卫蓬林大学期间交过多少女朋友,他是亲眼见证过的。   所以,当他听到卫蓬林一番吐露真心的酒后告白时,首先确实觉得不能接受。   他虽然喜欢男人,但不代表他会喜欢任何一个男人,更不代表他会喜欢自己的好哥们儿。   这太奇怪了。   他甚至回想了一遍认识卫蓬林以来两人所有的相处细节,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他也不是神经粗大的人,没可能和一个人朝夕相处,还觉察不出他喜欢自己啊。   十分费解是一方面,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卫蓬林,这又是另一方面。   心情复杂地躲了卫蓬林两天后,他稍微想通了一些:   即便这事儿是真的,卫蓬林是真的喜欢他,那也算不上什么天大的事情,毕竟,没准儿过一段时间,卫蓬林又会重新声明他爱上某个别的女孩儿了。   这事儿他也不是没干过,只不过之前的对象都是女生罢了。   退一万步讲,即便卫蓬林真的莫名其妙地喜欢了他,他也不能彻底跟他断绝往来吧?几年一起练歌一起吃住的感情在,这种看上去非常“恐同”的伤人行为,他自己经历过,他实在做不出来。   他不会回应卫蓬林的感情,但朋友总还是可以继续做的。   他不是一个偏狭的人,更不是认为一切事物非黑即白的“二极管”,事情与事情之间有太多的转圜余地了,他不准备把事情做绝。   他做好了心理准备,然而事情却没像他预料的那样发展。   毕竟这世界上的大多数关系,都不是仅凭一个人说了算的。   自从那天酒后告白后,卫蓬林仿佛破罐子破摔一般的,彻底自暴自弃了起来。面对秦殊的不回应,他反而越发声张对秦殊的“喜欢”,像是不得到一个结果决不罢休似的。   说来也是秦殊想得太简单了。   卫蓬林那么一个好面子、自我意识和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人,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又怎么可能容忍它不了了之?   接下来的几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越来越尴尬。   连最心大的张小凡都发现了,只要是有秦殊哥在的场合,卫蓬林总会说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话,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举止。   当秦殊和别人多说了几句话,他就会在一旁阴阳怪气、冷嘲热讽;当秦殊根本不想搭理他的时候,他又会夹枪带棒,说一些既难听又戳人心的话;偶有一次,秦殊发了低烧,身体极不舒服,他又会表现得非常贴心。但转身等秦殊一好,他又开始冷言冷语。   毓文都怀疑他是不是因为演出压力太大,变得有些人格分裂了,好心劝他谈个恋爱舒缓一下个人生活,迎来的却是卫蓬林的暴跳如雷。   毓文大骂其“神经病”,卫蓬林冷笑回嘴“多管闲事”,金浩急忙劝架,张小凡懵头转向,秦殊无奈至极。   整个一出乱剧。   秦殊原本以为这种境况过段时间就会好,谁知这种莫名其妙的气氛,竟断断续续地维持了两三个月,并且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最终让秦殊改变想法的,是在三个月之后,一次重要的乐队节目表演前。   当时队内的气氛已经相当压抑,每个人都有些焦躁和易怒了。   上台表演前,卫蓬林再次“没事找事”,秦殊那时也不知怎么了,原本能忍耐下来的,却毫不留情地回击了几句,这也是几周来,秦殊第一次“正面”搭理他。   卫蓬林闻言怒极,说尽一些刻薄话之后,竟拎着他的贝斯,抛下他们转身就走了。   那次演出是由剩下的四个人完成的,也是乐队组建以来,唯一的一场“残缺”的表演。   那日之后,秦殊就做出了决定。   他退出乐队。   作者有话说:   小殊真的惨,想真心搞音乐,碰上个疯批队友。   (不要在意卫蓬林啊,just一个过客 第24章 全方位展示你的魅力!   卢晟最近跑“云顶”跑得有点儿过勤了,每天一到晚上八点左右,就带着一群人蜂拥而入,男的女的都有,个个光鲜亮丽。   一群人挤挤挨挨地占据了最大的卡座,说话直白露骨,行为张扬肆意,哄闹几个小时后方才兴尽而归。   第二天的同一时刻,卢晟又来,只不过身后的人换了一批。   “怎么回事儿你?”陆追皱着眉。   虽然在很早以前,他就觉得卢晟这人的脑子不正常,但卢晟最近的行为可以说是尤为不正常。   “我怎么啦?”卢晟装傻。   他今晚下了血本儿,叫了六瓶黑桃A,正准备开一瓶,供旁边的漂亮姑娘们来洗手拍视频时,却被陆老板给骂住了。   他说,多新潮的玩法啊。   陆追直言,我们店不开这种傻逼先河,你要是敢把酒洒一丁点儿在地上,就自己去趴着舔干净。   一般人的威胁,对卢晟来说没啥威慑力,但这是陆追。   卢晟觉得陆追是真能干出来这事儿的。   所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酒全都倒进了杯子里,迎着周围嘘声一片,对请来的帅哥美女致以抱歉一笑。   卢晟把陆追拉到了旁边一个没人的卡座上,小声跟他说:“你给我留点儿面子呗,老陆。”   “我给你留面子?让你往我店里的地上倒酒?”陆追现在是怎么看他怎么个不顺眼。   “……不倒了,不倒了。”卢晟自知理亏。   陆追眯着眼睛,从上到下地审视他:“你最近到底是哪根筋不对?”   卢晟这两天太不对劲了,虽然以前就很不靠谱,但最近像是受了什么额外的刺激,恨不得将“浪子”二字实践到极致。   卢晟脸上的表情欲言又止欲语还休,嘴张了张又闭上了。   这状态不对,陆追觉得他肯定是有什么事儿。   他又多问了几句,但卢晟好像非常难以启齿似的,自我挣扎了好半天,重点的话一句没说。   陆追没什么耐心,看到他那副十分膈应人的模样,开始觉得不耐烦了。   陆追起身要走:“不想说算了,有病就去治,别来我店里折腾。”   “陆哥——我的陆哥!”卢晟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顿了顿,终于好似下了决心似的,自暴自弃地说,“我说行了吧!”   陆追转身又坐了回来。   “这事儿我真是有点儿不好意思跟你说,老陆,”卢晟叹了口气:“我,我其实……其实……其实……”   陆追打断了他:“你其实有病?”   “不是!我没跟你开玩笑!”卢晟皱着眉说道,“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人。”   最后那几个字他是含糊着说的,得亏陆追耳力好,不然真听不出来他哼唧了个什么鬼东西。   陆追听到这个回答,倒没觉得很意外,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卢晟说这话时的表情和语气,实在是认真得都不像他往常的样子。   等等!   陆追心里忽然涌现了一个猜测。   这个猜测,让他此刻的心情变得非常不爽。   陆追盯着他,问:“是谁?”   卢晟一抬眼就看见了陆追的这副冷脸,可能是习惯了,也没多想,只是有些烦躁地揉了一把头发,继续说道:   “老陆你也认识他……”   果然!   老陆心想,随即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我其实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就喜欢他,他跟我以往喜欢的类型差太远了,我一直喜欢妖艳风骚的那款,老陆你也知道的吧,我就喜欢漂亮的……”   卢晟逐渐开始喋喋不休起来,看得出来这事儿快憋死他了,既然起了头,干脆就直接抖搂个干净:   “一个热爱山珍海味的人,怎么会返回去喜欢清粥小菜呢!你说对不对?我想不通啊……”   “你喜欢秦殊?”陆追听不下去了,直接问道。   “啥?”卢晟的表情明显愣了一下,随后立即说,“秦小帅哥?不是啊,我说的是……小贺。”他很不情愿地吐出一个名字。   小贺?陆追眉心稍稍舒展了一些,这个人他略有印象。   很瘦、相貌很普通的一个男孩儿,穿着皱巴巴但洗得很干净的白色T恤。   “你那个老家来的弟弟?”   卢晟迟缓地点了点头,表情依旧拧巴着,没注意到对面陆追的神情比起刚才放松了许多。   “说实话,我觉得我跟他就是个误会。”卢晟摊开手,“我压根儿就不喜欢他,只是因为那天喝了酒……”   他说到一半儿就说不下去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陆追一眼。   陆追:“……”   陆追能猜出个大概,凭借他对卢晟的了解,这种事儿应该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忽然,隔壁的卡座上有个男人大声叫着“卢哥”,陆追一眼扫过去,那人立刻闭上了嘴。   旁边一个绿吊带儿女孩,拉着喊叫的男人坐下了,然后她的眼睛就一直看着陆追,等目光对上的时候,开始对陆追连环眨眼,像一对电闪炮似的。   卢晟到底从哪儿找来的这群神经病?   陆追有点儿烦躁,他下巴朝隔壁指了指:“那这儿又是怎么回事儿?”   “我说我请客,所以他们就都带朋友来了。”对着陆追明显不悦的目光,卢晟有些底气不足,声音都放低了,“我都多久没谈恋爱了?这不是想认识认识新面孔嘛,以前我又不是没往这儿带过人,这回不过是人数多了点儿而已……”   “你看今天来的这几个姑娘,是不都挺正的?”卢晟继续说,“哦对,我忘记了,你不喜欢女的……那你看看那个坐沙发边儿上的帅哥呗,他才上大三,又年轻又好看,可0可1,我问过了。”   “闭嘴。”陆追气笑了,“你爱怎么样怎么样,我不想管你的这些事儿,只强调一点——”   “啥啊?”卢晟看他。   “今天就算了,给你留一点儿面子。明天再让我看到你带着一群五颜六色的人来云顶,我不可能让你们进门。”   卢晟摆出一副苦瓜脸,撒娇道:“什么五颜六色!你怎么这么形容人呢!陆哥!”   陆追起身走了,头也不回。   即便之后的几天里秦殊没见到陆追,但因为一顿夜宵,他的心情也足以愉悦了好几天。   在之后的一周里,他写了新歌,尝试了新菜式,还买了一些小植物和小金鱼回来。   某天他心血来潮,还跑去花市买了一些金鱼和水草,用房东在阳台上留下的陶瓷鱼缸,做了个漂亮的微观盆景。   对着这个小小的鱼缸,他还拍了几张照片,特意发在了朋友圈里,也不知陆追有没有看到,但是卢晟点赞了。   说来也是好笑,陆老板虽自己不发什么动态,但他的名字却常常出现在卢晟“聒噪”的朋友圈里。   秦殊点进了卢晟的主页,果不其然,顶头一条就是一张群聊记录。   卢晟吐槽说:“陆老板一个眼刀甩过来,我都怀疑我上了‘云顶’的黑名单。”   底下是“老林”的“哈哈哈哈哈哈”,和“老祁”的“活该”。   还有陆追直截了当的一句:“不用怀疑”。   秦殊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被这张聊天记录给逗笑了。   卢晟此人的讲话风格自成一派,描述起陆追来……也是格外的有趣和准确。   而陆追看上去,就是一副谁也不爱搭理、看谁都烦的样子,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和卢晟成了好友。   秦殊想了想陆追身边的几位朋友,卢晟、祁阳、李卫……还有之前火锅店见过一次的林老板,感觉他们的性格都挺不一样的。   几个性格迥异的人,有这样一个关系紧密的圈子,倒是让他挺羡慕的。   他以前还从没羡慕过别人呢,可能是因为,他之前也并不想要了解别人的生活吧。   而陆追,是第一个。   他承认,最开始引起他好奇心的,是陆追的“酒吧老板”这个身份。   但这份好奇也是短暂的,毕竟他从前在乐队的时候,托毓文他们的“福”,对酒吧文化并不陌生,不至于见到一个酒吧老板,就新鲜得紧。   真正让他感到新鲜和好奇的,或者说,真正对他产生吸引力的,从不是什么流于表面的标签,而是陆追这个人本身。   即便陆老板有时候太过难以捉摸,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是个极有魅力的人。   除了一副足以蛊惑秦殊的相貌外,他聪明又迷人。   和陆追相处的每一分钟,秦殊都觉得,自己好像不再是过去那个沉闷又无趣的人了。   秦殊将微博点开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没有什么发微博的念头,因为只要一登录“吉他手秦殊”这个账号,他就会立即想起过去乐队的种种。   距离他上次更新,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了。   那个时候的他还没认识陆老板呢,他想着,唇角情不自禁地向上扬起。   一想到陆老板,不好的心情好像都无影无踪了。   他忽而有了个点子。   他在手机上迅速打下了一行字,点击发送,一条新微博出现了:   【想问问大家,应该怎么追人?】   发完以后,他看着这条微博,不禁心跳如雷。   很怕自己后悔去删,他没有看一时间新冒出来的十几条评论,而是直接退出了微博。   退出微博后,他坐在那里愣怔了一会儿,等到心绪稍微地平静了一些后,才又重新点开了微博。   几分钟的工夫,那条微博的评论已经有了一百多条。   【什么?追人?!不可以!殊殊宝贝你还只是个孩子![泪]】   秦殊:孩子?我都二十四啦。   【追谁?![怒]是哪个妖魔鬼怪偷走了我儿子的心?!】   秦殊忍俊不禁。   陆追的那张脸,搭配上“妖魔鬼怪”这四个字,还真是让他有点儿难以想象。   【所以殊殊失踪这么长时间是去谈恋爱了?害得妈妈白担心你这么久!】   秦殊看着这行评论,有被感动到的同时,又觉得她说得不准确,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在回复里纠正了下:   【还没有谈呢。】   这位粉丝的手速很快,秒回了一串问号。   【???????】   再往下的评论就正经多了,是秦殊比较想看到的实用内容。   【追人这件事儿,虽然不像是殊殊的风格,但既然殊殊这么认真地问了!那我就say一say!追人最重要的,是要在适当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不能心急冲动,也不能畏首畏尾,要审时度势地出击!】   秦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太够用了。   他有些迟疑地回复说:   【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   他的粉丝打字都好快,不出半分钟,他就收到了回答。   【具体操作:先从朋友做起,全方位展示你的魅力!让她感觉到你的好!在确定她对你有好感的时候,再告白!一击而中!   【没有人能拒绝我们殊殊宝贝!殊殊冲鸭!】   作者有话说:   粉丝们:殊殊冲鸭!   小殊:冲!……呃,等一下,怎么冲? 第25章 家教   还没等秦殊的“追人”大业开个头,他先是迎来了一份特别的工作。毓文给他打视频时,他乍一听还没反应过来,对方说了好几遍,他才:   “什么?英语老师?”   “对。”屏幕的另一头,毓文正素着脸在床上趴着,她推了下眼镜凑近屏幕,眼镜还是上回秦殊陪她买的那副透明框,“你在做什么吃的啊?”   “普普通通蛋包饭。”秦殊笑了笑。   毓文说道:“再普通的蛋包饭,出自你手也不会普通。”   秦殊被逗笑了:“你最近是不是在谈恋爱,说话怎么这么好听?”   “没谈。”毓文叹了口气,“论文都快折磨死我了,腾不出闲心来跟男的斗智斗勇。”   秦殊觉得,“斗智斗勇”这个词她用得太恰当了。   “你把手机放好,让我看看你做饭。”毓文要求。   秦殊无奈,将手机立在一侧的台子上,让毓文能看清自己手上的动作。   他将摊好的鸡蛋用一根筷子巧妙地在锅中旋转了一下,随后将蛋饼盖在了炒饭上面,螺旋状的金黄色蛋饼完美罩住了炒饭,秦殊又在上面撒了一点黑白芝麻,看上去漂亮极了。   “啊——”毓文在另一头恶龙咆哮,“我好想吃啊!”   “下次给你做。”秦殊笑出了声,“你还没吃饭吗?”   “我今天写论文写了一整天,滴米未进可以说是,”毓文长叹一声,“然而成果只有五百字!这五百字没准儿明天又会删掉……”   “啧,还好我不是研究生,不用吃这种苦。”秦殊在毓文面前,说话要放得开许多,“等你下周写完了来我家吧,我给你做点好吃的。”   “够意思,到时候我要点菜啊!”毓文翻了个身,“对了阿殊,我刚说的那个英语家教,你好好考虑一下,薪资挺高的,要不是我忙着写论文我就去了。”   “给多大的小孩儿教啊?”秦殊有点儿犹豫,“我能行吗?”   “H大英专的优秀毕业生,怎么会不行!”毓文立刻说,“而且你专业成绩可比我好太多了。”   秦殊将盘子端到了餐桌上,解下了围裙。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乌龙茶,一边吃饭,一边继续跟毓文视频:“我主要是不知道该怎么教。”   “这个简单啊,你稍微备备课,准备一些口语文章念一念,再出一些题给学生做,一节课很快就结束了。”   毓文在视频那边啃着一个苹果,“而且那孩子才上初二,说实话没什么学业压力的,他家里也主要是想送他出国读高中,那孩子主要口语比较差,所以想找个口语很好的家教老师。”   语毕,毓文把苹果核朝床头的垃圾篓里扔去,然后又说:“你口语就很好。”   一听说人家之后是要准备出国的,秦殊就有点儿怕自己会误人子弟,耽误了人家孩子的正经事儿。   “别想那么多!”毓文很了解他,“万事开头难,只要过了你心里头的这道坎儿,你会发现做家教非常简单,就像给你自家弟弟妹妹辅导作业一样。”   秦殊上高中的时候,倒是给堂弟辅导过一个寒假的作业……   “好吧。”秦殊想了想,觉得应该给自己一个尝试的机会,“那你一会儿把他的联系方式给我吧。”   “没问题。”毓文又从镜头里看了他几眼,“操,我服了,我也要订个外卖了,看见你吃东西我好饿。”   “订吧。”秦殊笑了笑,“你准备吃什么?”   “蛋包饭啦!”毓文愤愤道,“我要给我订个咖喱的。”   秦殊做家教的事情很快就敲定了。   每周二周四的下午,他会坐着236路公交车,去往北郊的嘉行新苑,给那个初二的孩子上三小时的英语课,然后在晚饭之前再坐车回来。   嘉行新苑小区是在淮海路上,淮海路是一条非常宽阔平整的公路,它的右侧是一片蔚蓝色的大海,居住区分布在公路的左侧,秦殊以前听卫蓬林讲过,住在这一片的人都非富即贵。   卫蓬林之前有个女朋友就住在那里,他每次去接她的时候,都要专门回爸妈家开上家里最贵的车……秦殊和毓文当时一致觉得,“这种恋爱谈得简直神经病”。   这句原话是毓文说的。   同为“情场浪子”,毓文的恋爱对象们跨度很大,各不相同,其中有英俊的,有相貌普通的,有多才多艺的,也有寡言少语的……纵观来看,好像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照毓文的话说,“爱是一件凭感觉的事情”。   但卫蓬林的恋爱观与毓文完全不同,他凡事追求铺张、有排场,要求有面子,而他的女朋友,一定要是漂亮的、“拿得出去的”。   对这种观念,秦殊敬而远之。   他想,如果哪天他谈了恋爱,而对方以他能不能“拿得出去”为标准来考量他的话,他一定会非常难过,甚至会有些伤心。   将心比心,他觉得女孩子们肯定也不希望被这样对待。   卫蓬林当时听了他的言论,只是很不在意地嗤笑了一声,说他真是不食人间烟火。   秦殊记得自己当时挺生气的,想辩解一番,但最后还是作罢……反正说了也是白说,讲了也是白讲。   秦殊第一次去上课的时候,刚到小区的门口就被门卫给拦下了,他给乔梓的妈妈打了通电话才得以进去。   门卫还让他填了一张外来人员出入表,表格详细到几点进几点出都要写清楚,最后他留下了自己的电话。   一瞬间,秦殊以为自己穿越回了高中学校。   他们高中的门禁制度是极其严格的,比起这个小区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还有走读卡、半走读卡这样的证明,对于住校生更是严格限制外出。   像秦殊这种住校的,只有周五才能回家,周天晚自习前又必须要到校。   他刚上高中的时候,因为每周末才能回家一趟,奶奶平时周内很想他时就会给他打电话。秦殊能接电话的时候,一般都是下了晚自习回宿舍以后了。   习惯早睡的老人家,十点多给他打电话时的声音听起来却精神得很。   “小殊啊!”   “哎,奶奶,你怎么还不睡?”   “下午喝了点你三叔送来的茶,不太困。”奶奶笑呵呵道,“在学校怎么样?老师和同学们对你好吗?交到新朋友了吗?”   “你少喝点茶呀奶奶,你一喝茶就睡不着觉,怎么总不听……”秦殊觉得留下奶奶一个人在乡下住真是太不放心了,“我在学校里什么都好,我本来想周三回去看你呢,但是老师不准假。”   “回来看我干嘛呀,我什么都好!”隔着听筒,秦殊也能想象出奶奶笑吟吟的样子,花白的头发被一只深绿色的发箍别起,脸上是一道道温柔的沟壑,“你等周末再回来啊!哎呦,小殊,你看好学校就是不一样,只要好学校才管得这么严呢……”   秦殊现在想来,奶奶当时也许并不是喝多了茶睡不着觉,只是因为太想念他了,才宁可熬夜也要和他通个电话。   到了学生家后,秦殊和乔梓妈妈先是在客厅里聊了一会儿,乔梓妈妈提出的事情都是毓文提前跟秦殊讲过的,她看上去对秦殊挺满意,聊完后就把儿子从房间里叫了出来。   乔梓虽然才上初二,但身高已然窜到了一米八几。   秦殊明明要比乔梓大十岁,两人站在一起时,秦殊却比他更像个小孩儿。   现在孩子营养可真好啊!   秦殊此刻的心情简直像一颗柠檬。   乔梓的英语底子其实不算差,只是因为语言环境的缘故,他的口语要相对弱一些。   秦殊给他做了几个提前准备的测试,然后将自己定的教学计划调整了下,就开始正式上课了。   上课过程中他能明显地感觉到,乔梓这个孩子对英语学习实在没啥积极性,秦殊问一句他才会答一句,有不懂的也不会主动提问。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秦殊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到底听没听明白,只能隔一会儿问他一下“能明白吗”“我讲清楚了吗”,乔梓这才很敷衍地说一句:“明白。”   但要说什么抵触心理吧,倒也不至于。乔梓的脾气并不差,他只是单纯的对学习没兴趣。   中间休息的时候,这孩子还特意跑出去洗了盘水果给秦殊,看得出来家教很好。   秦殊好言相劝,跟他强调了一番英语口语的重要性,然而乔梓的回答是:   “我反正是要出国的嘛,到时候在国外跟外国人练口语不好吗?一年半载就会很熟练了。”   一时间,秦殊被他的话噎住了,甚至觉得很有道理。   对哦!所以乔梓妈妈是怎么想的啊?   为什么要在孩子出国前给他专门找个家教?   或许这是有钱人的想法?   但不管人家是怎么想的,他都是拿了辅导费的,责任还是要尽到的。   休息时间结束,秦殊只得继续往下讲,硬着头皮终于熬完了这漫长的三个小时。   临下课前,他还“有模有样”地布置了几项练习作业。乔梓妈妈要留他吃晚饭,秦殊实在不好意思,借口说和朋友有约才得以“脱身”。   从嘉行新苑走出来后,他心神俱疲,打心里觉得这一下午比写三首歌还累。   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时,他脑中还在思索着,乔梓这小子会不会不做作业啊?他觉得这实在是太有可能了。   回头得好好想一想办法,把乔梓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至少,无论如何也得让他配合自己的教学。   秦殊有些发愁地揉了揉太阳穴。   作者有话说:   副业有了,现在是小秦老师了。   (下章照例会非常甜。 第26章 没错,是一碗桂花冰粉   【桂花冰粉,是真的很好吃。】   虽然秦殊是英专毕业的学生,但他英剧美剧其实看得很少,他上学的时候,锻炼口语的方式主要是读外刊、读新闻。   听起来非常枯燥,实际上也非常枯燥。   “因材施教”这话当然是有道理的,假设他让乔梓读新闻的话,想都不用想,乔梓肯定不答应。   秦殊叹了口气,将手中的外刊书扔在了一边,果断放弃了这种教学方式。   这时是周三傍晚九点半,他刚洗完澡,洗完了换下的衣服,瘫在床上开始为了明天下午的课发愁。   不然还是找点美剧当素材吧?至少对年轻孩子有点吸引力。   去问问毓文?这姑娘还挺喜欢看各种剧的。   此时,他的手机非常合他心意地响了一声,也不知道是谁发来的消息,他拿过来看了一眼,眼睛却慢慢地睁大了。   随后,他以最快的速度蹦下了床,踩上了拖鞋,刚准备往门口冲,却又及时停下了脚步。   他回过身,有点着急地拉开卧室衣柜里的穿衣镜,想整理整理自己的“造型”。   他穿着浅蓝色的小鱼睡衣,头发因为没吹干而显得有些乱糟糟的,脸上还挂着一副框架眼镜,刚洗完澡后的脸颊也是红扑扑的。   有什么造型可言啊!   但他已经没时间整理了,干脆自暴自弃地朝门口奔去,同时眼神飞快地瞄了眼客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沙发上散落摆放的抱枕归位。   下一秒,他便跑去打开了门,匆忙推开门时的冲击力让他身子往前一扑,差点直接撞在了门外人的身上。   对方扶了一把他的胳膊,以免他跌倒。等秦殊站直后,他又立刻松开了。   “陆哥。”秦殊整个人都僵硬了,声音轻如蚊蝇。   好丢脸!   “嗯。”   陆追看上去一点儿也没觉得尴尬,他抬了抬手中的袋子,“我刚从外面回来,顺路给你打包了一份。”   秦殊低头去看,袋子里是一碗打包好的桂花冰粉。   他眨了眨眼。   没错,是一碗桂花冰粉。   第二天,秦殊因为要备课,所以需要很早起床。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困倦一下子包围了他。他闭上眼睛,准备再小睡一会儿的时候,脑海中却忽然出现了一杯桂花冰粉。   昨晚那杯微凉的桂花冰粉。   顿时他困意全无,隔了一个晚上后,那份欣喜再次涌了上来。   他坐起身,拿起了放在枕边的手机,解锁了去看昨晚的那条消息。   Cloud Top:【在家吗】   Cloud Top:【我在你家门口】   陆追昨晚把装冰粉的袋子给他后,聊了两句话,就直接上楼回家了。   秦殊直愣愣地将袋子接了回来,提进门后摆在了茶几上,对着这杯冰粉发了大概有十分钟的呆,才突然意识到:他刚刚居然都没有问一句要不要进来坐坐!   假如人际交往也分段位的话,那他一定是新手村级别!   秦殊一边用勺子舀着冰粉吃,一边愤愤地想。   本来他还挺希望,自己在陆追面前能表现得成熟一些呢。   因为在陆追的眼里,他看着就很像个小孩儿了,还是个去哪儿都要检查身份证的小孩儿。这下可好,从内到外从心智到外貌,他都像个小孩儿!   他都二十四了啊喂!   即便他觉得自己昨晚实在表现不佳,愧对于那位让他“全方位展示魅力”的粉丝“老师”,但不管怎样,昨晚总归让自己和陆追的关系又迈进了一步。   当然,这一步是陆追迈的。   晚些时候,秦殊给陆追发了微信,说谢谢他带的冰粉,陆追那时可能是在洗澡(秦殊猜测)或者有别的什么事,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他才回了消息,让秦殊早点睡。   昨晚的消息停留在了秦殊的“晚安”上,他把屏幕上不满一页的聊天记录看了好半天,直到屏幕都暗了下去,他才忽然瞅见了黑屏上倒映着的一张喜眉笑眼的脸。   他连忙扔下了手机,掀开被子跳到卫生间洗漱了。这人还没追到呢!万里长城才走了几步路啊?就高兴成了这样!   下午上课前,秦殊还是找了一些《老友记》的音频,作为上课让乔梓练口语的素材。   他把台词删减了一部分,又在纸上打印了出来,上课的时候让乔梓读,下课前又布置下一次的朗读作业。乔梓看过《老友记》,这节课的兴趣明显比上节课浓烈了一些,课间休息时,还跟秦殊讨论Rachel和Monica谁更美。   秦殊无奈:“我觉得都很美。”   “明明Rachel更美吧,”乔梓翘着二郎腿,不赞同道,“《早间新闻》你有没有看?是她最近几年的新剧。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感觉她基本没什么变化。”   今天的课已经上完了,秦殊不想跟他聊哪个明星好看、哪个明星不好看,于是没接他的话茬,收拾好书包后站了起来:   “下周二上课前,记得把朗读作业微信发给我。”   “哎?”乔梓放下了翘着的腿,站起了身,“秦老师你这就走?留下了吃个晚饭呗,我家阿姨做饭可好吃了,说实话我打四岁起就离不开她做的饭了,尤其是那道清酒蓝贻贝,真的巨好吃……我让阿姨今晚做这道吧,怎么样?”   “乔梓,”秦殊礼貌客气地笑了笑:“我真的还有别的事儿,就不打扰你们了。”   乔梓看上去有点儿不太高兴,但还是把秦殊送到了门口:“那,老师拜拜,下周见。”   “下周见。”   秦殊点了点头,转身去坐电梯了。又讲完了一节课,他心里轻松了不少。   他发现,凡事儿还是得去努力实践,不能提前给自己太多的焦虑和压力,因为只有实践之后,你才会知道这事儿到底难不难做,如果难的话又该怎么做。   不过,有些压力逃避不了,有些压力他却是可以逃避的。   比如在乔梓家吃饭,对他来说就是一项可逃避的压力。   乔梓刚刚说的菜名,他听都没听过,好不好吃他更是无从了解。但他知道,有一个地方的椒麻鸡面简直好吃绝了。   从嘉兴新苑的门口一出来,他就在路边找了辆共享单车,用手机扫码开了锁。   淮海路这边的空气带着些凉凉的潮气,从海边的方向吹过来。秦殊骑着单车,在平坦宽阔的淮海路上飞驰着,装著书的帆布包在他身后一起一落,少年身上的白衬衣,也被淡蓝色的秋日天空染色。   骑车到了那家椒麻鸡面店门口,他将车上了锁后,进门对老板娘说道:“老板,要一碗椒麻鸡面,微辣。”   “好嘞!”老板娘擦了擦手,开始做起饭来。   因着许多材料、包括汤都是提前准备好的,所以椒麻鸡面上来得很快,虽然如此但味道一点也没受影响。   只见椒麻鸡丝、切成薄片的鱼豆腐和玉米满满铺在面上,其上还撒着一些芝麻,看上去就令人食欲大开。   即便是微辣,这碗面的汤料对于秦殊来说是有些辣的,但他还是会忍不住常常过来吃。   这家店之前是毓文发掘的。他们大学的某一个傍晚,秦殊得知毓文失了恋,那次是毓文头一回“被人甩”。他以为她会很伤心,特意从出租屋跑到学校去看她一眼,结果见到毓文后,发现她脸上竟然半点儿失恋的悲伤都没有。秦殊心想,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但毓文看到秦殊这么关心她,反而很是感动,说要请他吃顿好的,然后就带他来了这里,后来俩人没事儿也常常来。   如果问,秦殊的大学时光中记忆最深刻的味道是什么,那应该就是这家面店了。这家店如果能一直开下去的话,那就太好了,他觉得自己一定会吃到五十岁。   作者有话说:   从这章开始,开头出现在大括号里的内容,都是小殊偷偷发的微博哦!(一些小殊的恋爱心路历程 第27章 但我感觉,他喜欢你呢   一周后的某个早晨,秦殊再次在自家楼道里看见了陆追。   他正准备出门吃早点,一转身,就看到最近几天心里在想的人,穿着黑色卫衣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奇了怪了,以前还不认识陆老板的时候,怎么一次也没在同个小区里见过?最近的半个月,却见着了好几次!   “早安,陆哥。”秦殊站直了身子,“你昨晚在这边睡的?”   面上的欣喜显而易见。   陆追望见他后,只“嗯”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   不比秦殊脸上的喜悦,他看上去有点儿冷淡。   秦殊原本那颗热切激动的心,像是在雪地里被生生滚了一圈儿,一下子凉了下来。   他低下了头,没等他绞尽脑汁,想出下一句搭话的说辞,就感觉到一只胳膊搭在了自己的肩上。   秦殊愣了愣,随即转过头看他。陆追比他高一截儿,入眼看到的是他线条流畅的下巴。   陆追带着他朝楼下走去,手还顺道揉了一把秦殊柔软的头发,力度重重地,很像是在揉搓一只小狗。   “怎么起这么早?”   陆追离他很近,声音闷闷的,好像很不开心似的。   明白过来,陆追可能是有些起床气,而不是因为看到他而不高兴。秦殊的心情像坐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滑梯,又迅速恢复了之前的好心情。   陆追这样的模样他还从没见过,看上去有些反差,又有些……可爱。   楼梯都走到一楼了,秦殊还在扭着头看他,然后他发现,陆追左侧脸颊上——果然有一颗小痣!   和之前他梦里的一模一样!   “发什么呆呢,”半天没得到回应,陆追垂着眸看了他一眼。   “啊?”秦殊问。   “问你怎么起这么早。”   “哦哦,”秦殊笑了笑,他觉得自己嘴一咧开,就有点儿难合上了,“我今天要早早去公司,经纪人说,签约后有些事情要跟我说。”   “在哪儿?”   秦殊反应了下,才意识到陆追是在问他公司的地址:“在中汇科技路。”   此时,陆追已经把单元门推开了,搁在秦殊肩膀上的胳膊也自然地收了回去。没等秦殊心中淡淡失落的情绪升起,陆追就紧接着说道:“那就吃个早饭再去吧,我送你去。”   “好啊。”秦殊眉眼弯弯地接道,他笑着问,“我们去哪里吃?”   楼外,初升的阳光迎面照在在脸上,乍有些刺眼,陆追半眯着眼睛,适应了几秒过后,他回过头看着秦殊。   “那……去吃牛肉面?”和陆追目光相对后,秦殊不确定地提议道。   十分钟后,一个身穿着白色卫衣的年轻男孩走进了清晨的牛肉面馆,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衣黑裤神情慵懒的高个男人。   这个点儿面店里没几个人,老板大叔正一脸困意地坐在收银台里玩手机,看到他俩进来时还有点儿懵:“现在的年轻人都起这么大早的吗?”   陆追正准备过去点单,被秦殊伸出手拦住了。   陆追低头看着那只揪着自己衣服的手,沉默了两秒,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就转身找地儿坐去了。   秦殊笑了笑,随后跟收银台里的人说:“老板,要两碗招牌牛肉面,辣椒一碗多些一碗少些。”   “好嘞。”老板在电脑上下好单,打出了一张条子,递给了秦殊,   “今儿的汤刚熬好,等个五分钟吧小伙儿,很快的。”   “好,谢谢老板。”   秦殊回过头,视线追寻到陆追,看到他正坐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前,低着头看手机。陆追今天戴了个黑色帽子,面无表情地坐在那儿的时候,有点让人不太敢跟他说话。   但秦殊现在满脑子,都是陆追刚刚有起床气时的样子,因此反而有些不太怕他了。他走过去问:“陆哥,你还要点儿别的什么吗?”   陆追抬头看了他一眼,说:“你坐下。”   于是秦殊就乖巧在他对面坐了下来。看他坐下了,陆追继续低下头去回复消息了,两人都没说话,但气氛也没僵住,反而挺自然挺融洽的。   秦殊看着对面儿这位帅哥,根据他的神色,来判断他的起床气过了没……应该过了吧,感觉他又恢复到以往冷静又不近人情的样子了。   看着就有点儿拒人千里之外。   陆追唤秦殊名字的时候,秦殊正发呆地盯着他脸上那颗小小的痣看,闻声立马有些慌张地移开了目光,先是看了眼桌子,才又抬起眼睛:   “嗯?”   陆追看了眼手机,随后好似不经意地问他:“下个周末你有时间吗?”   “有。”话说完后,秦殊才感觉自己的心脏在怦怦跳,“有什么事吗?”   “下周六是卢晟的生日,去老林的火锅店吃个饭吧。”陆追目光静静地看向他,“祁阳、赵璐他们也在,去的几个人你都认识。”   “哦……”秦殊点了点头。卢哥的生日?他还以为……   “你也可以把毓文带上,”陆追又继续说,“到时候我来接你们。”   秦殊又点了点头,但在内心却犹豫着,自己去到底合不合适。他们的小圈子,自己硬要融入真的好吗?   陆追望了他一会儿,忽而神色一变,嘴角勾起,扯出个淡淡的笑容来:“去不去啊你到底?”   秦殊立刻垂下眼眸,心如鼓鸣:“去……我回头再问问毓文。”   听见对面“嗯”了一声作回应,随后牛肉面就被端上来了。今天人少,本来顾客应该自己去端的饭被老板大叔给亲自端了上来,还额外送了一盘小菜。   “两位帅小伙儿,慢慢吃哈。”   “谢谢老板。”秦殊连忙道谢,陆追也紧接着说了一句“谢谢”。   秦殊对陆追竟然也会自然而然说“谢谢”这事儿有点意外,但他只在心里悄悄地想了想,怕表现出来后会被陆追打。   陆追看着自己那碗明显辣椒油很足的牛肉面,眉眼一展。   “怎么啦?”秦殊以为有什么事儿,他盯着陆追碗里的面看了好半天,“哦,你那碗我多要了些辣椒……上回吃饭我看到你多加了辣椒。”   “谢谢。”陆追嘴角勾了勾,仿佛十分愉悦的样子。   秦殊得到了陆追的一句“谢谢”,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只好低下头去吃面。   据毓文的可靠消息,卢晟周六的生日阵仗可不小,他斥巨资在北郊的某个公馆包了个场子,邀请了几十余人。熟不熟的不重要,照卢晟的话来说,“这场子得热起来”。   毓文问他想不想去。一听有那么多人,秦殊就有点儿不太想去了。于是他跟陆追发了微信,说自己不然还是不去了,陆追给他回了个电话,说:   “等卢晟那边儿结束、我们几个单独吃饭的时候,我来接你。时间大概在周天中午,行吗?”   秦殊心想这样也好,于是说:“好。”   周三时毓文来他家找他,蹭了顿秦殊亲手做的晚饭,吃毕后,她满足地放下了筷子,说道:“真的是好久没吃你做的饭了。”   “还行吗?有没有退步?”秦殊一边端起盘子,一边笑着问道。   几个盘子里的菜被毓文吃得一干二净,连汤汁都被她倒进了自己的米饭里。   “进步了不少。”毓文伸了伸懒腰,站了起来,帮他一起收拾盘子,“我觉得你的水平可以直接在米其林就业。”   秦殊失笑:“太夸张了吧!”   毓文进了厨房后,把围裙套在了身上,将秦殊赶了出来:“做饭的人不洗碗,这是我家的规矩,你歇会儿吧小殊。”   秦殊也没跟她客气,但也没歇着,而是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百香果,给毓文做了杯果汁。   见状,毓文开玩笑道:“小殊,你要是哪天喜欢女生了,必须得优先考虑我啊!”   秦殊无奈地笑了笑:“说什么呢。”   他走出了厨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打开了电视看。此时电视上正播放着一个连续做了好多季的综艺节目,嘉宾们坐在弹射椅上,回答错了问题的话,就要被椅子弹进游泳池里。   嘉宾们一个个面色紧张,秦殊看着就觉得这种游戏太吓人了,于是切了个台。   毓文在厨房“唰”“唰”地洗着碗,但嘴也没闲着:“哎小殊,你周六到底去不去卢晟的生日?”   “周天吃饭的时候我再去。”秦殊答道。   “所以你不去会馆啊?”毓文继续问。   “嗯。”秦殊回过头,“你要去吗?”   “我当然去呀,”毓文毫不犹豫,“估计能看见帅哥呢,你发现没有?卢晟的朋友里帅哥还挺多的,除了他以外,基本都是。”   “……他听了你这话,怕是要被气得吐血。”秦殊笑了半天。   毓文把厨房整理干净后,解下围裙走了出来,嘴里依旧说着刚刚的话题:“你难道没发现这一点吗?你看陆追就很帅,比我前男友们加起来还要帅。”   这是个什么形容?   秦殊哭笑不得:“是挺帅的。”   “但他不是直的。”毓文随即又“啧”了一声。   秦殊愣住了,很快看了她一眼,问道:“这你怎么会知道?”   “我问了卢晟啊。”毓文舒舒服服地陷进了客厅的懒人沙发里,拿起桌上的百香果饮料喝了一口,“第一次见面后我就发微信问了卢晟,他跟我说陆老板不喜欢女的。”   “你是说聚会那次?”毓文和陆追的第一次见面,应该就是在“云顶”的那次聚会了。   “是呢。”毓文懒懒地靠在沙发里,“我感觉陆老板对你还挺好的。”   “嗯?”   “上回陪你在‘云顶’见经纪人,他知道你不太会喝酒,还特意送了饮料给我们。”   “他那是在……照顾朋友吧。”秦殊有些犹豫。   毓文不再说话了,秦殊以为她都快要睡着了的时候,忽然听到她轻轻说了一句:   “但我感觉,他喜欢你呢。”   作者有话说:   众所周知,一对情侣在谈恋爱之前,都是身边朋友先发现端倪的! 第28章 在我们的王国里   【朋友说,那个人可能喜欢我。我并不太敢相信。】   周六晚上,秦殊虽然没有去凑卢晟生日会的热闹,但给卢晟发了个红包,倒也不算失礼。红包里没多少钱,但卢晟收得乐乐呵呵:   -谢谢弟啊,明天“老团长”的家人局一定要来!   看到“家人局”这几个字,秦殊晃了神,有点儿不适应,又有点儿别扭,他以前从没参加过这种饭局,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融入了他们的“家人局”。   -好的,卢哥。   秦殊回复完卢晟之后,就把手机放到了一边。   此时是傍晚八点多一些,他倚靠在床头,用柔软的被子包裹住自己,调节好了阅读灯的角度,然后从桌上的小书架里拿了本淡紫色封皮的书,翻开第一页,开始认真地阅读起来。   这书是他刚上大学的时候,在学校对面的书城里买的。书的封皮已有些旧了,上印有简单的两个字:《孽子》。   这书他读过不下二十遍,他实在是很喜欢白先勇的文字,为此特意找了他其他的作品来看,甚至还找来了他主持制作的昆曲《牡丹亭》视频来看,但到头来,秦殊还是最喜欢这部《孽子》。   书的开头,他都已经可以背出来了:   “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   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   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国民……”   卢晟正在柔软的沙发上坐着,左右伴着两位身材窈窕的美女。   在他不远处的一张玻璃茶几上,摆满了色彩缤纷价格昂贵的甜品和酒,靠门的一张桌子上,精致的礼物盒已经垒成了一座小山。   俊男靓女们搂抱在一起,正在舞池里随着音乐摆动着身体,远处,一位服务生正在角落调试着设备。   离卢晟不远的另一个沙发上,坐着三个男人。他们安静地喝酒聊天,看上去像是融入这个环境,又像是没融入。   陆追正随意地斜靠在沙发背上,他身旁坐着祁阳和林予慈,三人脸上都有点儿无奈。   “我觉得老卢一年挣的钱,全花在给会所交会员费上了。”祁阳又开了瓶酒,给三人各自满上后,不太明显地翻了个白眼。   “他反正一直大手大脚的。”林予慈笑着摇了摇头。   “你家那位,知道你在这儿嘛?”祁阳忽然想到什么,看了看林予慈。   “知道。”林予慈无奈回答道。   “他放心?”祁阳挤眉弄眼地追问。   “有什么不放心的?”林予慈轻飘飘说完,顿了几秒,又叹了口气说,“……他说过会儿来接我。”   祁阳哈哈大笑,嘲笑林予慈如今已经变为了“夫管严”。林予慈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又问陆追最近生意怎样。   “还可以。”陆追言简意赅。   林予慈发现,陆追一整晚都没怎么说话。   虽然以往陆追话也不多,但当他们几个聚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会说一些的,今天却只低头看着手机,话都没说几句。   林予慈和陆追熟惯了,没什么客客气气,于是很自然地侧过头去,瞄了眼陆追的手机屏幕。他显得有点儿意外:“你怎么还玩儿起微博来了?”   陆追正在划微博的手顿了下,然后说:“嗯。”   “是吗?”祁阳也凑热闹地探过头来,“老陆不是从高中起就不用社交软件吗?”   陆追摁灭了手机屏:“你还挺了解我。”   “我当然了解你啊。”祁阳一看没热闹可凑,“啧”了一声,屁股又坐了回去,“有件事儿我印象特深刻,你还记得不,咱高一的时候,有个高二的漂亮学姐问你要联系方式,你怎么说的来着?”   陆追不想回答他,也压根儿不想回忆这事儿。   “这个我记得,他说他没手机。”林予慈笑道,“那个时候有手机的人比较少,这倒也正常。”   “然后学姐继续问他,那你家的座机号码是多少呀。”祁阳紧接着绘声绘色地讲道,“老陆说,我家也没有座机。”   林予慈继续说:“然后学姐很无奈地问他,那我要怎么找你呀。老陆说,你为什么要找我。”   卢晟走过来找他们。   他正好听到祁阳的这句,立刻想起来是什么事儿,鹅叫般地笑了起来。   “老陆可把学姐的心都伤透了。”卢晟说。   陆追皱了皱眉。   他对那个女孩儿有印象,那女孩儿非常执着,有将近一学期的时间都围着自己转,即便他把拒绝的态度表现得很明显了,但她还是每天给他送早饭,课间来找他说话。   后来陆追没办法,只得寻了个时机,跟她坦白了自己并不喜欢女孩子。   女孩虽然看上去很是难过,但还是接受了这件事情,并且说她会替他保密,因为这是他自己的隐私。   其实陆追无所谓这点的,但女孩完全是为他考虑,他最后还是说:“谢谢。”   后来他在全校师生面前“被”出柜后,也曾听闻过那个女孩在高三年级为他说过话,闹出了不小的风波……再后来,高考临近,那女孩自顾不暇,去准备艺考了,没再来上学。再之后,陆追就出了国。   这些过往腥风血雨的细节,陆追自己都没有表现得很在意,他的朋友们在他面前也就没有什么多余的避讳。   “你们也太闲了,”陆追扯了扯嘴角,“怎么都记得这事儿。”   “主要因为那个学姐她长得是真漂亮。”卢晟感慨道。   “确实很漂亮,”祁阳也说,“所以说老陆没福气啊。”   “你这话,我录音发给赵璐了。”陆追表情不变,点了根烟叼着。   “操。”祁阳笑骂,“他妈的还是不是哥们儿了!”   远远地,毓文从大厅另一角走了过来。她今天穿了条黑色裙子,头发高高扎起,显得更加高挑漂亮。她跟坐着的几个人打了招呼,又问祁阳,赵璐姐怎么没有来。   “她说她有论文要补。”说完,祁阳都替自己老婆感到惭愧。   毓文哈哈大笑,又跟大家聊了几句,说她去另一边儿唱歌了。   “好,毓美女晚上好好玩儿啊。”卢晟热情万丈。   “给你的礼物,我刚放到那边儿了啊。”毓文转过身时又回过头补了一句,然后就朝K歌的区域走去了,K歌的人群一看到她过来,马上热情地将她拉到了人群中间。   “这美女是谁啊?”林予慈问道,“怎么看着有点儿眼熟。”   “一个乐队主唱。”卢晟说,“那个乐队叫啥来着,英文名,我给忘了,祁阳你还记得不?”   “Insomnia,”陆追叹了口气,又对林予慈说,“你觉得眼熟,是因为他们乐队上次来你店里吃过饭。”   林予慈迅速回想了下,既然老陆这么说,那老陆当时应该也在店里,是谁呢……他记忆力很好,没出三秒,就得出了答案:“想起来了,是不是跟那个打折的弟弟一起的?”   陆追“嗯”了一声,又说:“他们几个是一块儿的。”   “哦……”林予慈说,靠在了沙发上,“原来这样。”   “谁?”卢晟伸着脑袋,“你们是在说秦殊吗?那个小帅哥?”   陆追没出声,转过脸看着他。   “靠。”卢晟缩了回去,“我不问了,不问了行了吧。”   凌晨三点半,三个人站在会馆大门口,在夜风中抖抖索索。   派对结束后卢晟直接在会馆睡下了,他们三个正琢磨着怎么回去,这个点儿打车已经不太可能了。   “操,”祁阳骂道,“老卢这个绝种傻逼,明年他生日我不可能再过来了。”   “你也可以转身回去,在里面开间房睡上一晚。”林予慈建议道,“但回头赵璐会把你怎么样,这就说不定了。”   祁阳连忙摇头:“这话是你说的啊,可跟我没关系。”   林予慈笑了笑,又转身问陆追:“你开车来的对吧?”   “嗯。”陆追低头看着手机,“代驾快过来了。”   几人等了七八分钟,一辆黑色的车停在了会馆正门口,驾驶位上下来了一个人,朝他们走过来。   “老徐?”祁阳有点儿惊讶地说。   来人正是徐引,他伸手揽过了林予慈,一边笑着说:“上车吧,我送你们回。”   祁阳摆了摆手:“老陆开了车,代驾马上就到了,你们先走。”   徐引和林予慈走后,没过多久,公馆安排的代驾小哥骑着共享单车过来了,一边道歉一边说不好意思来晚了,陆追把钥匙抛给了他:“没事儿,辛苦了。”   代驾小哥先是把送祁阳到了家,又问陆追去哪儿,陆追揉着眉心说出了爸妈家的地址。   他回到家后,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出来后发现谭女士居然端端地坐在客厅里。   陆追本来往自己房间走,见状停下了脚步:   “妈,吵醒你了?”   谭女士站起身,先是闻到了他身上有些浓烈的酒味儿,很明显地皱了皱眉,说道:“又喝了多少?”   “老卢过生日,就多喝了几杯。”陆追有些困,感觉自己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往自己房里走,“妈,你也快去睡吧。”   进了房间以后,他把被子好好抖了抖,又把枕头摆正,刚准备上床睡觉,又看见谭女士站在了他的房间门口。   “怎么了妈?”陆追停下手中动作,问。   谭女士看着他,紧蹙着眉头,思考了几秒之后才问道:“你……那个酒吧……”   谭女士一开口,陆追就知道她又要旧事重提。   他无声地叹了口气。   果然,谭女士继续说道:“你是打算以后一直开着吗?”   “……”   “开到你多少岁?三十?四十?还是五十岁?”   此刻陆追觉得自己脑袋在鼓胀着疼,可能是因为今晚酒喝猛了。他实在不想在这个时候——凌晨快四点钟的深夜里——和谭女士谈论酒吧何时能如她心意关门大吉这件没意义的事情,于是他直接躺到了床上,扯了一把被子,闭上了眼。   “妈,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   谭女士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不知在想些什么,最后离开前给他关了灯:   “那你睡吧。”   作者有话说:   致敬白先勇先生的《孽子》。 第29章 那姑娘很难追吗   第二天陆追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多了,睁眼的那一刻,看到敞开的窗帘时他恍惚了下,才意识到他昨晚是回了爸妈这边儿,窗帘大概是谭女士早上拉开的。   他看了眼微信消息,秦殊九点多那会儿就给他发了消息,问他们几点钟过去吃饭。   再一看时间已经不早,他从床上一跃而起,扎进卫生间,迅速冲了个澡,又回了房间拿出件干净的衣服换上。   谭女士正在厨房剁着菜,听见他这番风风火火的动静,拿着菜刀就走了出来:   “你不在家吃午饭吗?”   陆追正低头研究着老爸那个按半天都启动不了的剃须刀:“妈,我出去吃。”   在浇花的老爸,闻声从阳台上走了回来:“你跟谁吃啊,儿子?”   “老林老卢他们几个。”陆追终于把剃须刀研究明白了,这玩意儿就是坏了。   “跟他们有什么好吃的啊,”老爸说,“你跟女孩子吃饭的话那我真是太高兴了,上回我那个同事家侄女……”   “爸,你这个剃须刀是不是坏了?”陆追打断他。   “坏了?怎么可能?”老爸立即说,“让我看看。”   老爸摆弄了半天,不得不承认这支剃须刀是真的寿终正寝了,他一边去卧室里拿新的,一边嘴里念念叨叨:   “我之前用着还好好的,你小子一来就给我搞坏了。”   陆追无奈地接过老爸手里的新剃须刀:“我这才用了几次。”   “用了几次就给我用坏掉了。”老爸不依不饶。   陆追飞速地用完,拿毛巾洗了脸,拍了拍还站在卫生间门口的老爸,说:“回头我给你买新的。”   “你先垫点儿肚子吧。”谭女士从厨房里端出了一盘饺子,“早上饭都没吃,中午可别过去空腹喝酒。”   “我们中午吃火锅,喝不了多少酒。”   陆追在餐桌前坐下,一边吃早饭,一边拿出手机来,给秦殊回复了消息:   -一会儿过去,我车停在小区门口。   秦殊很快回复了消息:   -你回你爸妈家了吗?我在外面[哭]还得一会儿才能回去……   -你在外面做什么   -我刚在超市买了点菜,这会儿刚出来。   聊天记录停留在这一刻,谭女士的声音忽然响在耳边:“小追,你跟谁发消息呢?”   陆追抬起头,将手机屏摁灭。   “我刚说的话,你是一点儿也没听见啊?”谭女士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满。   谭女士最烦别人对她“不敬”,陆追只好再问了她一遍:“妈你刚说了什么?”   “我问你一会儿是去小林店里吃饭吗?”   “是。”陆追简短道,刚说完,听见手机响了一声。   -陆哥你等下我,我很快就回来了。   -五分钟。   看到这两条消息,陆追几乎立刻就能想象出秦殊说这话时的着急和无措,他的嘴角不自觉地扬起,就连眉眼都柔和了几分。   -不急,路上慢点。   “我怎么感觉你谈恋爱了呢。”   谭女士在一旁看到儿子的神色变化,眼光毒辣地评价道。   这一句话犹如平地起惊雷,老爸听见后,连忙扔下了浇花的水壶,跑到餐桌前在陆追对面坐了下来。   “哪个姑娘?”老爸如连珠炮一般问道,“多大年纪?做什么工作的?”   陆追用筷子夹起盘中最后一个饺子,看了看老爸,有些无奈地说:“还没有谈,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近几年,老爸老妈总爱在他面前问起姑娘的事儿,以前倒没明显的体会,但他如今忽然觉得,哪天是不是得再次出个柜了。性取向这个事儿,又不是出个国回来以后就能变的。   “什么意思?”老爸狐疑地和谭女士对视一眼,“难道你还没有追到人家吗?”   “嗯。”陆追敷衍了两句,看了眼表,站起身准备穿外套出门。   “那姑娘很难追吗?”老爸又继续问。   陆追不想回答这个问题,穿了外套就往门口走:“我出去吃饭了,爸,妈。”   “等等,你要和我说清楚啊。”老爸追到门口,“这我才能给你出主意不是?”   陆追转过身,看着一脸好奇八卦的老爸,说道:“不用您帮我出主意,您伺候好谭女士就行了。”随后朝老爸身后的谭女士摆了摆手,关上了门。   陆追在楼下点了根烟的工夫,就看见秦殊拎着大袋小袋,从广场那一侧快步走了过来。好几天没看到他,秦殊剪了个清爽的发型,穿了件天蓝色的卫衣,走过来后,陆追发现秦殊的鼻子上都出了些汗,脸颊红得厉害。   “不是说了不着急么。”   陆追将烟摁灭扔进了垃圾桶,伸手接过了秦殊手里的袋子。   对方的眼睛亮晶晶的,一直看着他笑,看得陆追有些不自然地撇开了目光,也笑了下:“怎么了?”   “没事儿,”秦殊忽然也有些不好意思,“哥,你陪我上去放一下东西吧?顺便……”他抬了抬手里拿的那捆塑料纸包裹的鲜花,“我把这个处理一下。”   他手里拿着一把新鲜的非洲菊,花是橙黄色的,在早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鲜艳极了。   陆追点了下头,跟在秦殊后边上了楼,站在四楼右侧那扇门前时,秦殊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脸上出现了一些犹豫的神色。   “哥,你等我半分钟吧”他回过头,有些不自然的样子,用商量的语气说,“等我收拾一下你再进好吗?”   他这样一说,陆追反而显得饶有兴致了,他看着秦殊没有说话。   “就……二十秒!”秦殊像哄小孩儿似的,有些急切地说,“至多二十秒就好。”   “好。”陆追唇角一弯。   秦殊迅速用钥匙开了门,拎着袋子冲了进去,门留了条缝儿。   陆追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楼上罗姨正好下来了,他们站着聊了两句。   “你怎么站在这里呀?”罗姨有些好奇地伸过头,从门缝里看里面的屋子,“我记得这户住的是个年轻男孩子对吧,你认识吗?”   陆追点了点头:“等人。”   “哦……”罗姨收回了目光,可能反应过来了刚刚的行为不太礼貌,于是表情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阿齐还乖吗,最近没惹什么事儿吧?”   “没惹事儿。”陆追笑了笑,“您放心。”   正说着话,门口探出了一个脑袋:“哥你可以进……哎?阿姨好!”   秦殊的表情明显是被吓了一跳,不过很快调整了表情并且打了招呼。这个楼上住的阿姨他常打照面,慈眉善目的,原来陆追认识她?   “你好你好。”罗姨一直觉得这孩子看上去就乖极了,和自家儿子正好相反,也许因为自己儿子太难教育,她看到这种乖巧柔顺的孩子总是心里倍儿喜欢。   秦殊有点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气氛一时凝结住了,他看了看陆追。   罗姨笑呵呵地说道:“你们忙你们的吧,我就不打扰了,我就是出门去办个退休手续……”   “罗姨在哪里办手续?”陆追说,“我开车送你吧。”   秦殊望向陆追,看到他脸上表现出一些难得的耐心和关切。这是……陆追的亲戚吗?   “不用不用,我就在社区里头办。”罗姨一边说着,一边下楼,“走了啊小追!”   两人目送着罗姨下楼梯,罗姨转过弯时,还冲他们摆了摆手:“快进去吧。”   “快进去吧”本来是平平常常的一句话,秦殊听了以后,居然觉得有些不自然起来。他有点不好意思地侧过身子,让开了门口。   这小孩儿的脸颊忽然莫名地升了一抹绯红,陆追觉得有些好笑,他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啊,而且一看他的脸便知了,仿佛一个晴雨表。   秦殊的家看上去温馨极了,很像是他本人的风格。灰色麻布面料的榻榻米上放着好几个抱枕,看上去就十分柔软舒适,墙上还挂着色彩搭配得当的油画。   “画是房东留下的。”看到他的目光,秦殊语速很快地解释道。   “挺好看的。”陆追评价道。   秦殊知道,陆追肯定是在夸墙上的画好看,但这话听上去倒像是夸他的家好看似的。他不自觉地弯起了眼睛,感觉心情像是漂浮在了云上,连紧张情绪都有所缓解。   秦殊跑去厨房给陆追倒柠檬水,陆追就在榻榻米上坐了下来。他看见面前茶几上放着一本紫色封皮的书,书里插着一枚书签。那书他很熟,在英国的时候看过,当时的那本还是国内的朋友寄给他的,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台湾散文集什么的。   那堆书里,他比较喜欢的就是这本《孽子》和几本陈映真的书,这倒也是冥冥中的巧事。   秦殊端出来一杯柠檬水,里面还放着一些百香果。他将杯子放在了陆追面前的茶几上:“哥,你喝。”然后快速地将那本紫色封皮的书抽走,装作不经意地放到了身后。   倒也不是做贼心虚,主要他挺怕陆追忽然问一句这书是讲什么的,那他该怎么说?   说这本书是以同性恋为题材的,讲的是六七十年代的一群同性恋的故事?   虽说文学就是文学,不区分同性恋异性恋,按理他应该坦坦荡荡。但他心里对陆追总有些别的心思,顺着这本书讨论下去的话,他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了。   毕竟他好像,还没在陆追面前坦白过性取向……这件事情说出来太难了,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都一直埋在心底,如今要让他对着另一个同性说出来,谈何容易?   坦白的同时,那些潜藏在表面之下的情绪,如果被对方轻易看破,他又该如何面对?   陆追一旦知道自己喜欢他后,还会愿意和他来往吗?   须臾之间,那些复杂的、不可言述的心情,汇聚为了一股名为悲观的洪流。   这洪流向他涌来,以摧枯拉朽之势,摧毁了他原本平静的心理建设,他忽然发现自己缺乏的从来不是别的,而是勇气。   他忽然颓丧极了。   作者有话说:   小殊,请自信勇敢!(老母亲流泪 第30章 人活脸,树活皮   陆追和秦殊进入包厢时,其他人早都已经在里面坐好了。红白两色的火锅汤底被煮沸后,正缭缭地冒着团团热气。   这包厢里面的布置,倒比外面要简单明亮得多,没有外面那些稀奇古怪的灯泡和墙纸,反而装饰得还挺有H市的城市文化特色。   卢晟正坐在上菜口的位子,其实他今天过生,应该坐在门正对面的那个位儿的,但这帮人都不讲究这些,基本都随便坐的。照卢晟的话来说——“以我们的交情还搞这些虚礼,那这十年岂不是白过了?”   “就等你俩了!”赵璐笑着说。   卢晟回过头,看见他们时,表情颇有点儿不满:“寿星过生日,你们倒好,来得比寿星还迟。”   本来一进门看到大家都在,秦殊就有点儿不自在,卢晟这话一说,他只觉得更歉疚了,毕竟他和陆追来得晚全是因为他才耽搁了。   “对不……”他准备好好道个歉,才刚开口,就被身后的陆追拍了下脑袋,于是条件反射性地闭上了嘴。他扭头去看陆追,只见后者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你还在意这些呢。”陆追轻飘飘地看了眼卢晟,“昨晚在会所睡得如何?”   大家都笑了起来,但没人觉得意外或者反感,听起这事儿好像都习以为常了。卢晟语塞,只好一路瞪着陆追从他身边经过,用眼神表示抗议。   他俩在卢晟右侧空着的两个位子上坐下,陆追坐在了卢晟旁边,而秦殊的右侧是赵璐。看到周围望来的熟悉或不熟悉的目光,秦殊先是露出了一个有些拘谨的笑容,随后低下了头,只盯着自己面前的白色茶杯看。   “我是不在意,”卢晟继续着刚才的话题,想要在脸面上扳回一城,“那不主要因为你去接我们家秦小帅哥吗?”   听到卢晟提自己,秦殊习惯性地抬起了头,看到卢晟对着自己眨一下眼睛,他顿时一阵鸡皮疙瘩从脚底起到头顶。   卢哥这种奇特的风范,他还尚未适应。   “快别恶心人了。”赵璐在秦殊旁边正巧直面了这辣眼的一幕,她一脸嫌弃地瞪了眼卢晟,又从旁边拿了瓶豆奶放在了秦殊的手侧,“弟弟,你喝不了酒的话就喝这个吧。”   “谢谢赵露姐。”秦殊连忙道了谢。   “不用跟姐客气。”赵璐对他露出了很友善的笑容。自从上次一面后,这位姐姐好像很喜欢他似的,之前还给他发过消息,问他要不要来跟她和毓文一起吃饭。秦殊当时在“救火”给别的公司录歌,所以没有去。   赵璐很贴心地跟她右边的林予慈介绍说:“这个可爱弟弟叫秦殊,是名音乐创作人,也是我小师妹的同学。”   “你好,我们上回也是在这儿见的吧?”林予慈记性不错,何况秦殊是“老陆的朋友”,即便只有一面之缘,他也记得挺清楚的,他笑着说道,“原来你会写歌啊,厉害。”   “林哥好。”秦殊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也记得林予慈——陆追那位“老板”朋友,他不仅相貌好,性格也好,讲话温文尔雅的,因为他和陆追的反差实在是大,所以给秦殊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林予慈的旁边,还坐着一位穿着黑色毛衣的男人,相貌冷峻,看上去寡言少语,只礼貌地和他点了点头。   “这是我们的徐引,徐律师。”赵璐在他耳边说了一句。   包厢里其余的人,上回“云顶”聚会时秦殊都见过,只除了一位身材窈窕的陌生美女。她身着一件旗袍式样的衣服,红唇卷发,流露着一种古典的美感。当她说话以及看向人的时候,眉眼和神态都动人极了。   林予慈看到秦殊好奇的眼光,于是带笑着跟秦殊介绍:“这是我们店鼎鼎大名的美女老板娘,杨雪小姐。”   秦殊记性很好,他记得林予慈当时给他名片时,有提过店里还有一位老板娘,于是他便默认为他们是两口子了。他准备打招呼,还未开口,却看到对面老板娘嗔笑一声:   “可别这样说,小心老徐一会儿脸黑了。”说着,她便瞅了一眼坐在她身边的、刚刚一直没说话的男人。   哎?搞错了?秦殊心想。   所以这位美艳老板娘和那个冷脸男才是一对儿?   可她为什么又和林哥合伙做生意啊?   秦殊有点糊涂了,搞不清楚这三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老板娘随后看向了秦殊,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拿起酒杯,像是要跟他碰杯的样子。秦殊赶忙也站了起来,手忙脚乱地拿起了面前唯一的豆奶,美艳老板娘不禁“噗嗤”一声:   “这位弟弟也太可爱了。”   秦殊手足无措,拿着豆奶端也不是放也不是。   “你叫我杨姐就好,”老板娘冲他眨了眨眼,满目风情,和方才的卢晟对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以后要常来光顾我家火锅店哦,可不许说不好吃。”   “好的。”秦殊听话地点了点头,看着对面杨雪略带玩味的目光,感觉有些应付不来,于是眼神求救般地望向了……陆追。   陆追正叼着根烟,对上秦殊的目光后,嘴角勾了勾。   救命啊!   秦殊眼中呼救的信号似乎要跃出来了。   陆追看了他两秒,这才伸出手,一把将秦殊拽到了座位上。秦殊坐下后,陆追取下了嘴边的烟,身子朝他这边靠了过来,低声说:   “不用理她。”   “啊?”   “她对谁都那样。”   杨雪隔着一张桌子,自然是没听到陆追说了什么,但她看到他俩凑在一起的肩,眼神瞬间变得暧昧起来,她冲林予慈使了个眼色。   林予慈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无奈地摇了摇头。   秦殊觉得有点儿奇怪。   他刚才觉得,对面那个美女老板娘,如果不是跟林予慈一对儿,那就肯定是跟徐引一对儿了。不过,他认为两个人能合伙做生意,应该不会是什么普通关系,所以他还是倾向于杨雪和林予慈是一对儿。   可是他看到,刚刚一直话很少的徐引,席间却频频和林予慈说话。   说话就算了,徐引还给林予慈夹菜!   而且只给他夹菜!   秦殊眼睛都瞪圆了,印象里,夹菜是非常亲密的行为,只有他奶奶才给他夹过菜……他迅速地看了眼坐在林予慈和徐引旁边的杨雪。杨雪只抬了抬眼就继续吃饭了,神色淡定极了。   秦殊震惊了!   为了掩饰自己的神色,他低下头,连续往嘴里塞了好几片辣锅里的涮牛肚,没能压抑住自己内心那份强烈的好奇,反而他被呛得咳嗽了半天。   好丢人啊。   陆追给他倒了杯水,皱着眉说:“吃不了辣就不要吃。”   秦殊喝了好几口水,这才缓了过来,能说话的第一秒先是跟陆追解释说:“我不是吃不了辣。”   陆追看着他,扬了扬眉。   秦殊有些心虚地继续说:“只是没你们那么能吃辣。”   他发现了,桌上几人的筷子基本都一溜地往红油油的辣锅里伸,他们特意要的鸳鸯锅,估计是为了照顾自己这个外人。   陆追“嗯”了一声,看上去一点也不相信。   “真的。”秦殊很执着地重复道,“火鸡面我都可以吃的。”   陆追笑了两声:“好了,我知道了。”   秦殊低头又喝水,一整个茶杯的水都被他一口口地喝完。其实他心里清楚,他说自己能吃辣,只是不想显得跟陆追和他朋友们不一样。   他们几句话的工夫,饭桌上其他几人的话题,已经从卢晟的脑残生日会(由祁阳命名),转向了卢晟最近的感情动态。   说来也是好笑,但凡卢晟在感情方面有什么风吹草动,这群人都会即刻知道。   消息流通的速度堪比一张仅供桌上几人传阅的报纸,而卢晟总会上头条。   原因是,他的感情故事实在是丰富多彩极了:   好不容易追到了心仪已久的俊秀美男,然后发现他在某个会所工作,关键这会所人人知道此事,唯独不告诉卢晟……   喝酒喝进了医院,一见钟情了一个美女护士,告白时深情拉住了对方的手,却被对方报警性骚扰……   为了逃避现实生活的惨痛,决定在网络世界寻找真心,随即被四十岁大叔诈骗七十万……   常言道“人活脸树活皮”,但这话没在卢晟身上体现过。   作者有话说:   卢哥,能登上1818黄金眼的都市傻白甜。 第31章 一人做鸭,养活全家   “怎么样,卢哥,”祁阳笑得意味深长,“你和你那位新欢如何了?”   “新欢?”杨雪有些夸张地“咦”了一声,看向卢晟,“有了新欢,昨晚还睡在会所啊?”   “狗屁的新欢!”卢哥的表情看上去很不爽,“不要跟我提这个人,一提到他我就来气儿。”   “我都没说是谁呢,你怎么就急了呢。”祁阳不以为然地摊了摊手。   秦殊见状,也有些好奇了。   他朝陆追那边侧了侧身,悄悄问道:“卢哥是谈恋爱了吗?”   还没等陆追回答他,卢晟先非常耳尖听到了,他大声宣告:   “没谈!我不可能跟他谈!”   然而这话听起来非常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在场的其他几人,都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好,没谈没谈……”林予慈用哄孩子的口吻说道,“但回头谈了的话,记得要带给我们瞧瞧啊。”   卢晟怒目圆睁:“我说了我不可能跟他谈……”   “不跟他谈就不跟他谈呗。”赵璐一向对卢晟的感情生活看不惯,因此有点儿不耐烦了,“不说这事儿了,聊聊我们去旅游的正事儿吧。”   旅游?   秦殊捞出三鲜锅里煮好的肥牛,蘸了些芝麻酱放到了口中。   他们要去旅游吗?   “我意思去一趟泰国得了。”祁阳说,“或者去日本?总之就近吧。”   “泰国这会儿是旅游淡季,没啥好玩儿的。”卢晟表示反对,“而且老子去过两次了,不想再去了。”   “你还好意思提,”陆追斜觑着他,“你之前去那儿干什么呢你。”   卢晟语塞了一下,脸色爆红。   还有什么事儿,能让卢哥不好意思啊?秦殊好奇极了。   “小孩子不要听这种东西。”陆追瞥见他的神色,又说。   我哪里是小孩子?!   秦殊低头怒吃一颗鱼丸,一侧脸颊微微地鼓了起来。   赵璐在一旁看着,觉得秦殊和陆追的相处模式还挺有意思的。   她忍不住拍了拍秦殊的脑袋,笑得一脸语焉不详。   “……”   秦殊:这姐姐为何一脸慈祥?   “疫情还没过,”陆追说,“今年就在国内吧,别往外跑了。”   赵璐忽然想到了什么:“那我们去度假山庄吧,红湖那个就不错,我和老祁之前去过。泡泡温泉、爬爬山什么的,也挺舒服的。”   “我同意。”祁阳举了举手。   “你刚还说要去泰国呢。”卢晟非常鄙夷地看着他,“你这么这么没有原则。”   “我的原则就是我老婆。”祁阳立刻说,“你懂个屁。”   卢晟翻了两个白眼儿。   赵璐仿佛没听见祁阳的话似的,并不给未婚夫面子,她回过头,去问林予慈:“老林,你们觉得呢?”   “我也觉得去红湖不错。”林予慈说,“我上回还跟老徐说,想抽空去泡泡温泉呢。”   “老徐的假能请下来吗?”祁阳问。   “应该没问题。”徐引点点头。   卢晟插嘴:“请不下来假就干脆辞职。”   “你对徐引辞职是有什么执念。”陆追说道。   祁阳接话:“老卢可能是嫉妒人家赚太多。”   卢晟又翻了两个白眼儿。   林予慈笑了半天,然后问:“那我们出去几天?”   “三天吧,”陆追说,“李卫说他最多能请三天假。”   “行。”祁阳说,“到时候老陆开一辆车,老徐开一辆车,人就都坐得下了。”   “杨姐去吗?”赵璐问了一句正坐在一旁百无聊赖支着头的杨雪。   杨雪叹了口气:“去不了呀,我得看店。”   “我可以找个朋友帮忙看店……”林予慈立刻说。   没等他说完,杨雪便摆了摆手,笑道:“不了不了,你们好好玩儿吧,我就不去了,我从小就不喜欢出门旅游什么的,嫌太累。”   “当老板这么辛苦你不嫌累,出去度假还反而觉得累。”林予慈笑道,抬眼看见了对面老陆正专心喝豆奶的男孩,眉目一转,开口问道,   “那小秦有时间去吗?”   “嗯?”秦殊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这句“小秦”是在叫自己,他连忙把嘴从豆奶的吸管上移开。   林予慈的脸上带着十分温和的笑意:“和我们一起出去玩一趟,怎么样?”   我能去吗?我可以吗?   秦殊觉得自己一个“外人”,跟他们一起旅游好像不大合适,连忙摇了摇头:“这……这我就不去了吧?”   人家是陆追的朋友,估计完全是看在陆追的面子上,才客气地问他一句吧。   “可以呀!”   卢晟显得比他这个当事人还激动,他直接从凳子上弹了起来,喊道:“秦小帅哥,跟我们一起去!哥带你好好潇洒!”   陆追看了他一眼。   卢晟扯了个尴尬的笑容,又坐了回去。   赵璐跟这帮人都是相熟十年的老友了,她稍微一细想,就知道老林叫秦殊去的用意是什么。   她打心底里觉得这提议不错,决定添一把火:   “老陆,小秦可是你带来的朋友,说服他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给你三分钟。”   秦殊虽然刚刚已经拒绝过一次了,但他听到赵璐的询问,眼睛还是第一时间望向了陆追,很想知道陆追是什么态度。   但陆追的反应很平淡,好像他面对的一个非常轻松容易的问题。   他侧过头看着秦殊,问:“你十一月初的那几天有事儿吗?”   秦殊心想:我能有什么事儿啊。   脱离了乐队的他,简直可以用“闲”来形容。   但陆追这意思……是想要邀请他去的意思吗?   要说是仅仅“客气”一下,其他人客气客气秦殊倒还可以理解;但陆追“客气”……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陆老板这人一向直来直去的,没必要跟任何人“客气”。   秦殊犹豫了下,还是顺从了内心:“应该……没什么事儿。”   他还是想和他们一起去。   无论“合不合适”。   “那就一起去吧。”陆追话音落下,轻松替他做了决定。   饭局结束后,秦殊自然而然又坐上了陆老板的“顺风车”。   印象里,这是他第三次坐他的“顺风车”了。   第一次是签约那天晚上,陆追送他回家,他们还一起吃了夜宵;第二次是在几天前,两人在牛肉面馆吃完早饭后,陆追送他去了公司。   坐“顺风车”这事儿,他一回生二回熟,第三回 直接拉开车门坐里头。   嘿,还押上韵了。   秦殊都有点儿佩服自己了,他这个脸皮厚度真是与日俱增。毕竟以前,他是连借包纸都不愿意麻烦别人的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陆老板传染。   秦殊都已经坐上陆追的车了,卢晟这人还扒在副驾的车窗上,怂恿他去坐自己的车:   “小帅哥,我来送你回家呗。”   秦殊摇头笑道:“谢谢,不用啦。”   “你坐他的车干嘛呀!坐他车他都不跟你聊天的,很无聊的!”卢晟继续说。   秦殊还真就享受这份“无聊”,毕竟卢大哥的热情,他实在是无福消受。   “我跟陆哥顺路……”当然,解释还是要解释一下的。   “你快滚一边儿去吧。”赵璐迅速把卢晟扒拉到了一边儿,对秦殊笑着说,“那就下周见啊弟弟,一会儿我把你拉到微信大群里。”   “好的赵露姐,”秦殊笑着说,“下周见。”   回家路上,秦殊打开了微信,发现自己已经被赵璐拉进了一个群,群名叫“一人做鸭养活全家”。   ……   秦殊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个群名应该是卢晟起的吧。   正常人谁会起这样的群名啊!   群里的几个人,先是表情包欢迎了秦殊一番,秦殊回之以表情包,随后他们就开始聊起了去度假山庄的话题,比如开几辆车、怎么住宿、吃什么之类的。   秦殊觉得他们都安排得挺好的,就在群里潜水不说话。他本来也不习惯在群里发言。   之前上学的时候,即便因为各种原因加了许多同学群,他也不怎么讲话,说的最多的就是“好的”“收到”“谢谢”。   陆追专心开车,在某个路口因为红绿灯停下的时候,旁边伸过来了一只露出毛衣袖口的手。   陆追视线下移,看到秦殊举着的手机屏幕上,是他们那伙人极其无聊的微信群。   他看了副驾上坐着的人一眼,小孩儿的目光灼灼。   陆追说:“怎么了?”   秦殊还是没忍住问了:“这个群名……说的是谁啊?”   陆追难得沉默了几秒,过了一会儿,方才说出两个字:“卢晟。”   果然!   果然是含辛茹苦的卢大哥!   作者有话说:   关乎老卢的标题就比较野,不要被吓到hhh   (下一章会甜! 第32章 好,我知道了   【要和他一起旅游了!】   为了这次游玩,秦殊很用心地在准备行李。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旅游过一次呢。   他之前巡演的时候,倒是跟乐队伙伴们一起去过很多地方,但是他们的行程通常很紧,演完这一场就得坐飞机赶去下一个城市,其间逗留的时间,根本不够游玩的。而且毓文卫蓬林他们不太喜欢人挤人的旅游景点游玩活动,他们更愿意找个环境比较好的酒吧喝喝酒。   即便在小时候,秦殊也没有什么出门游玩的回忆。从他记事开始,老爸就一直在外面工作,很少回家,隔三差五转一笔钱回来,老妈看上去也并不开心。   他小时候很怕鬼,睡觉前总爱缠着老妈,想让她陪着自己睡。但老妈一点都不心软,有时候见他闹腾得烦了,她甚至会把卧室门给关上,留他一个人在黑咕隆咚的卧室里。   小秦殊根本睡不着,一整张宽大的床上,他小小的身子缩在正中间最靠近床头的位置,被子的每个角都被他朝里折了进来,两侧捏得高高隆起,这样会让他觉得有安全感。   他睁着眼睛,一会儿望望天花板上的一个黑点儿,那是打蚊子留下的痕迹,一会儿他又会望望床尾,那里放置着一个高高的衣架。卧室里光线昏暗,视线也很模糊。他想起了最近在电视上看的一集《黑猫警长》,里头的坏人就藏在了雕像的里面。他觉得床尾的那只衣架黑漆漆的,乍一看看过去,就很像是动画片里的坏人雕像。   他怕得缩进了被子里,将被子两侧再次高高拉起。   后来小秦殊就习惯蒙着头睡觉了,即便夏天热出一身汗,他也不愿意把被子拉下来。老妈看完电视,半夜进来睡觉的时候,一看到床上一个鼓起的大包,就给他把被子使劲往下扯,嘴里念叨着他“作怪”。   有时,晚上小秦殊睡不着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老妈在客厅里头打电话。她埋怨着老爸的不顾家,抽泣声从门缝里传了进来,小秦殊听到她说“我真是受够了”。   小秦殊在黑暗中眨了眨眼。每当老妈打这种电话时,他总会想,老爸会不会很快就赶回来。   老爸并没有赶回来哄哄老妈。后来,在秦殊十二岁的时候,老爸老妈终于离了婚,结束了这么多年一方冷漠、一方怨怼的日子。   秦殊回忆起童年时代的背景,都是家里灰黄色的墙角,墙角还有一个米白色的旧沙发,沙发上有几点洗不掉的棕色污渍。   他六年级时的同桌,是个话非常多的男生,他总爱跟班里同学显摆自己旅游过的地方,说他爸妈每个寒暑假都会带他出去玩。秦殊当时趴在桌子上做小报,用蜡笔画出了海洋和海鸥,他认真地想了想,老爸老妈好像从来没带他出去玩过。   一次都没有。   孩子们最喜欢的,就是六年级的暑假了。考完了小学毕业考试,早早放假不说,还没有暑假作业。   在同学们高兴地计划着暑假的出游时,秦殊被老爸送到了乡下奶奶家。   从那时开始,他迎来了未来三年的快乐时光。乡下的空气很好,夏天也很凉快,小伙伴们虽然有点儿吵闹,有时候很喜欢黏着他、烦他……但比起城市里的同学,秦殊还是要更喜欢他们一些。   性格使然,秦殊不喜欢在外面疯跑,于是那些小孩儿们就经常来奶奶家打扰他看书,三个五个成群结队的,手上拿着一些新鲜的玩意儿。   秦殊经常坐在窗边凉席的位置上看书,老爸把原来家里的很多书都给他送了过来,有《哈利波特》,有《淘气包马小跳》。小秦殊很宝贝这些书,甭管邻居家小孩儿说什么、给他送什么,他都绝不出借。   隔壁徐婶家那个小屁孩儿讨厌极了,借不来自己想看的漫画书,就会把田里抓来的蚂蚱从窗口扔进来,正正好扔在了小秦殊手中的书页上。   秦殊每次都会被吓到,在厨房忙活的奶奶就会立刻跑过来,把凉席上的蚂蚱狠狠扔了出去,然后靠在窗口上,将头伸出去喊道:   “快回去咯!莫打扰你小殊哥看书!”   在乡下待的那个暑假舒服极了,即便他基本足不出户,也觉得很满足,他觉得他比过去开心了好几倍。   所以,后来老爸回来,跟奶奶说让他在乡下上初中的时候,奶奶骂了老爸很久,觉得他不负责任,但秦殊当时心里高兴极了。   可以在这里上学了!   他知道,奶奶并不是不愿意秦殊在乡下待,她是觉得在市里读书条件会更好。   就像秦殊后来回到A市上高中,奶奶虽然很想念自己的孙子,想念到每天即便熬夜也要给他打个电话,但也绝不会让他为了请假回家耽误功课。   秦殊想奶奶了。   收拾着行李的他,忽然鼻子酸了下,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想到了那座遥远城市的偏僻乡下,那栋漆成白色的小房子。   小房子一楼的窗户很大,推开后两侧有木架支撑着,他常常在那个窗口写作业、看书,奶奶就在不远处的凳子上坐着,一边扇着扇子,一边跟邻家婆婆娘娘聊天,手边还放着还没缝好的鞋垫儿。   他拿出手机,给奶奶拨了一通电话。播第一遍没人接,第二遍时,听筒那边才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是小殊吗?”   “奶奶!”秦殊喊道。   “哎,乖仔!我刚就说听见有电话声音响,你徐姨还非说我听岔了。”奶奶在另一头说道,“你看,果然是小殊打来的电话。”末了的一句,奶奶是跟身边的人说的。   “是,是!”是徐姨的声音,用夸张的语气应承道,“是你孙子给你打电话啦!多叫人羡慕!”   秦殊在手机这头笑出了声。   他跟奶奶聊了半个多小时,才非常不舍地挂了电话。   年初秦殊在乡下过年的时候,有一天起来后,奶奶忽然说腰有点儿疼,秦殊立马带她去了市里的四医大。医生给开了些药,奶奶又调养了半个月,这才恢复了过来。   秦殊很操心奶奶的腰,刚刚在电话里问了很多,奶奶说已经好了完全不疼了。   打完电话以后,秦殊的一颗心才放下来许多,这才开始继续起收拾手边的东西。   洗漱包、两身换洗的衣服、身份证、充电线充电宝。去度假山庄三天两夜,这些应该够了吧?应该……没什么忘带的吧?   秦殊拿起了手机,看到“一人做鸭养活全家”的群里,新消息已经破了99+,他翻了一下消息,群里的人已经商量好了,明天九点钟在高速路口集合,两辆车,一辆是陆追的,另一辆是徐引的。   他肯定是坐陆追的车的。秦殊想了想,给陆追发了条消息:   【陆哥,明天我们几点出发?】   犹豫了下,他又补了一个“突然出现”的表情包。   发完之后,他有点脸红,觉得自己像在扮可爱一样……这个表情包,他没记错的话,还是之前张小凡经常发的,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给存了下来,简直莫名其妙。   还好,陆追没让他紧张太久,很快给了回了条语音,不长,就七秒。   秦殊不知道陆追会说什么,他先是小心翼翼地把那条语音转了文字,看到内容后,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这才把语音点开听了一遍。   通过声音,他已经能想象出来陆追的神情,眼神里带着轻轻松松的坚定,神态却又是玩世不恭的:   “明天早上八点钟起得来吗?去吃个早饭再走。”   陆追好像人在外面,背景声里有汽车鸣笛和人说话的声音。   马路,汽车,人群中,陆追漫不经心的声音传过来,带着浓烈的烟火气儿。   【起得来。】   秦殊匆匆打字回复。   【我起床很早的。】   发完之后,他才觉得自己的后一句有点儿着急的意味,像是怕对方把他丢下似的。   啧,秦殊,你能不能稳重些啊!   陆追的语音很快再次发了过来。   只有三秒,比上一条还短。   秦殊点开了它。   “好,我知道了。”   陆追仿佛是拿着手机紧贴着话筒口说的,简单的一句话,秦殊却从他嗓音里听出很明显的笑意。   捧着手机的秦殊,觉得自己半张脸都麻了。   他有点儿心烦意乱了。   不是,陆追笑什么啊!他知道什么了就?   知道我每天起很早?   ……   秦殊越发觉得,自己在陆追面前显得蠢笨极了,偏偏陆追这人很聪明,看破他的心思不算,还很不正经地拿来玩味。   秦殊一头扎进了床,脸紧紧地埋在被子里,试图以这种方式闷死自己。   作者有话说:   一起旅游了要!   (虽然是团体行…… 第33章 你还想坐谁的车   秦殊第二天醒得很早。   他睁开眼睛后,先是条件反射地看向了床头柜上的闹钟。   还好,时间才刚过七点。   想到今天就要和陆追他们去度假山庄了,他心里还有点儿兴奋,压根儿没磨蹭就起了身,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   行李包早在昨晚就被他收拾好了,提前放在了门口的地上。   他拉开了浅蓝色的卧室窗帘,清晨的日光洋洋洒洒照射进来,明亮却并不灼热,蓝天白云,风清日朗,是个适合出游的好天气。   秦殊的心情都洋溢了起来。   这个小区里都是老式居民楼,楼与楼之间间隔很近,秦殊从远处将目光收回来时,很清楚地看到了对面楼上正对着自己的窗口,窗帘正在开开合合,一会儿拉开,一会儿合上,一会儿又拉开。   自动窗帘?   他有点儿疑惑,预备走向卫生间的脚步也暂时停了下来。   很快,他发现那并不是自动窗帘,因为窗帘的一侧出现了一只细小的手,这只手在把帘子朝左边扯。   谁这么无聊,在反复拉窗帘啊?   秦殊好奇心起来了,站在窗边想继续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窗帘被扯到最左边后,只见这只手顿了顿,又开始把窗帘往右边拉。   这一下,背后在拉窗帘的人就完全暴露了出来,是一个白头发、拄着拐杖的老奶奶。   秦殊觉得有些可爱,又有些好笑。这个老奶奶看上去慈眉善目,像个老小孩儿似的,让他想起了在乡下的奶奶。   心情属实不错。他看了五分钟的拉窗帘节目,这才去了卫生间洗漱。   洗完澡出来后,秦殊吹干了头发,往脸上抹了一层爽肤水。   这种行为对他来说算是稀奇,稀奇到秦殊抹完以后,才发现这爽肤水似乎黏腻得有点儿过了头。他连忙拿起爽肤水的瓶子,看了眼生产日期。   果然过期了!   秦殊跑到卫生间里,打开水龙头冲掉了脸上的东西,他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想起这好像是他大二的时候买的东西。   即便护肤的常识他没有多少,但他也知道过期的护肤品肯定是不能用的。   毓文以前抱着大堆的化妆品和护肤品往垃圾筒里扔时,秦殊吓了一跳,因为袋子里还有很多看上去未拆封的大牌口红:   “这些你都要扔吗?”   “前男友送的,”毓文有气无力,“而且都已经过期了。”   一想到毓文,秦殊发现这小妮子最近一周又没影了,上次她找自己还是在卢哥生日的时候。   该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秦殊思忖着,走到了衣柜跟前,开始挑选起今天穿的衣服。   行李包里他放了两身换洗衣服,刚好够明后天不重样的。他以前巡演的时候基本就一天一身衣服,有时候主办方对演出服另有要求,他们还会额外换一身。   不过他衣服虽然多,但款式好像就那么几种,打开衣柜乍一看上去还挺单调的。   衬衣、毛衣、开衫……他秋冬的衣服比较多,开衫尤其多,各种颜色图案的都有。   秦殊最后选择了一件淡蓝色的衬衣、牛仔裤和一件格子开衫。换完衣服的他,站在了衣柜镜子前,觉得自己看上去完全像个高中生,不够酷,也不够成熟。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看上去这么显小,如果知道,他就多买一些成熟款的衣服了!   陆追打来电话的时候,秦殊正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个黑色的链条包包,这是毓文之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他把这个包斜挂在了身上,对着镜子,摆出了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侧着眼看了看自己,才觉得自己有稍稍显得“酷”了一些。   啧,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幼稚了。   陆追已经在楼下等他了,他拿起行李包,锁好了门,一蹦一跳地往楼下走去。   住同一栋楼可真方便啊!   一出单元门,秦殊就看到了对面儿树底下穿着休闲外套的陆追。   陆老板个高腿长颜好衣品佳,站在那里,简直像个男模……   “陆哥!”   秦殊也觉得自己的心脏,被帅到怦怦跳个不停。   陆追看到了他,不过他没出声。   等到秦殊走到了他面前,他又看了秦殊几秒,才勾了勾唇角:“果然起得早。”   又来!   秦殊脸一下子就窘红了。   他装作镇定地看了眼手机,说道:“八点十五了,陆哥,不早了。”   “哦——”陆追从善如流,“那是我起晚了,不好意思。”   他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但实际脸上没看出来半分。   “陆哥,你的行李呢?”秦殊这才发现陆追两手空空。   陆追说:“放车上了。”   他伸出手,接过了秦殊手里的包。秦殊的行李很轻,充其量也就四五斤。   “我们先去吃个早饭,再去跟他们汇合。”陆追一边说着,一边又侧过头,看了秦殊好几眼。   毫不意外的,两人又在牛肉面馆吃了早饭。如果牛肉面馆也能办年卡,他俩必定是忠实会员。   出面馆之后,他们找到了陆追停在路边的车。陆追转到车后方,把秦殊的行李包放进了后备箱,秦殊看到里面已经放着一个行李包了。   “哥,我今天是坐你的车对吧?”秦殊确认道。   陆追顿了一秒,把后备箱关上后,他转过身看着秦殊。   他见秦殊睁大着眼睛看着他,眼里晃过一丝担心和犹疑,仿佛真的是很不确定的样子。陆追觉得有些好笑,伸手揉了一把秦殊的头发:   “不然你还想坐谁的车?”   语气淡淡的。   秦殊顶着翘起来的刘海儿,脸红着发现,陆追是真的很爱揉他的头发。   坐上车以后,秦殊看了眼微信,跟陆追说:“赵露姐问我们出发了没有。”   “你回吧。”陆追从裤兜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香烟,说话有点儿含糊不清。   “……哦。”   秦殊愣是盯着陆追的点烟动作看了好半天。   陆追用左手食指夹着烟,然后咬字清晰地说:“说我们十五分钟就到。”   他好好看啊……   秦殊低下头去回复消息,消息的具体内容发了什么,他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自己应该是把陆追的话给传达了。   卢晟在群里问大家要不要吃蟹黄包,秦殊无意识地划着手机屏,注意力却全在陆追身上。   不得不说,车里这样的一个密闭环境下,任何的感觉都清晰极了。   秦殊有些心烦意乱地想着,汽车的座位设计真的很不合理,因为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太近了。   他记得自己以前看过一篇文章,有一个美国的心理学家提出一个理论,说人与人之间最舒适的距离应该至少是1.2米。   秦殊深以为然。   因为此刻他的左肩大概距离陆追20厘米,而他现在紧张得发慌,紧张到想要咽口水。   他悄悄地,往右侧车门那里移了移。   陆追看了他一眼,手抬起来,按了个按钮,将车门上了锁。   “我们先去接卢晟他们。”陆追说。   秦殊点了点头,看了看他:“好。”同时把安全带系好。   为了参与集体活动,李卫特意休了假回来,暂住在了卢晟家。   陆追在路边看到他俩,一见卢晟两手提着蟹黄包外卖纸袋,实在很不想让他上车。   “干嘛呀,”卢晟拉了拉副驾车门,没拉开,哀怨道。   秦殊把车窗降了下来,跟他们打了个招呼。   李卫看到他,笑着点了点头:“你好你好。”   “小帅哥,原来你坐这里啊!”卢晟恍然大悟,露出了八颗牙的灿烂笑容,“这回你能跟我们一块儿去真是太好了……”   秦殊一看到卢晟这个标准的“待客”笑容,就想起了那个可怕的群名……   陆追打断了卢晟:“别废话了,坐后边儿去。”   卢晟和李卫两人坐上后座后,秦殊听见卢晟在身后调了半天座椅,好像很不习惯后座似的。   秦殊有点儿不好意思,卢哥是不是本来打算坐前面的?   “回头我也想买辆大G开。”卢晟拍了拍座椅,又伸过头去看后备箱,“老陆你这辆是不是G63?太骚气了有点儿……”   这人怎么这么烦?陆追实在很想缝上他的嘴。   看完车里的配置,卢晟忽然一拍脑袋,想起什么,这才从纸袋里拿出一个饭盒,往前递了过去:“瞧我这记性,我给你们带了早饭。你吃蟹黄包不,小帅哥?”   “我吃过早饭了,谢谢卢哥。”秦殊小声说道。   “一个包子才多大份量,”卢晟把手里饭盒使劲往前伸,“吃一个吃一个。”   秦殊哭笑不得地接过了饭盒:“好……谢谢卢哥。”   “哎,别客气!”卢晟转过身,继续和李卫分剩下的包子了。   秦殊看到饭盒里有两只蟹黄包,想了一下,把一根吸管扎在了其中一只包子的正中间。   等到车遇到红灯的时候,他将饭盒向左边伸了过去。   陆追垂眸,看了饭盒两秒,将视线移到了秦殊的脸上。   秦殊脸上有些红,他说:“哥,你吃这个。”   “不用,你吃吧。”开车吃这个挺不方便的。   秦殊端着饭盒的手,轻轻垂落了下来。   小孩儿一下子就变得有些垂头丧气了,盯着蟹黄包上的吸管,生自己的闷气。   红灯只剩五秒了。   陆追忽然低下了头。   在秦殊有些惊讶的目光注视下,陆追抿住了吸管。   秦殊手忙脚乱把饭盒举起来,想方便陆追去吸蟹黄汤包里的汤汁。但他举得太猛,吸管不小心用力戳到了陆追的嘴,秦殊又连忙将饭盒移开,跟陆追道歉。   陆追便叼着吸管笑了起来,笑声闷闷的。   红灯转绿。   卢晟在后座,将前座的一切情景尽收眼底,他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我说老陆,你脸皮可真厚哈,怎么好意思让人家小帅哥喂你吃东西啊!”   陆追当没听见这人的话。   “我都干不出这种害臊的事儿。”卢晟不平道。   秦殊脑子依旧晕晕乎乎的,眼前不断闪过陆追刚才的动作和神情。   作者有话说:   陆哥脸皮是真的很厚哈 第34章 你俩什么时候熟起来的   一伙人很快就在高速入口处汇合了。   陆追将车停在一辆白色车旁边,秦殊降下车窗,对面车的赵璐跟他招了招手,从车窗里塞了一袋零食给他:“这都是你林哥给你买的。”   诶?   “谢谢……林哥。”   秦殊伸手接过了零食,有些惊讶。   林予慈坐在副驾,闻声回头笑道:“弟弟不用客气。”   秦殊觉得,赵露姐人很好,林哥也非常好,即便是看在陆老板的面子上,他们对自己也算是非常照顾了。   还有,这次能和他们一起出去玩,也是林哥提议、赵露姐“助攻”的。   秦殊的奶奶以前做过乡村老师,家里的很多旮沓角落里,都能找到奶奶当初写着唐诗宋词的碎纸片儿。   在秦殊年纪小的时候,奶奶总拿着这些纸片教他念诗,她还会跟他讲很多人生的大道理。她自责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那既然有机会,就一定要把孙子教育好。   她和秦殊说,如果他以后遇到非常喜欢的人,一定要真心实意地对人家好,因为待人真诚是件特别难得的事情。   秦殊当时反问说:“我对人家好,那人家也会对我好吗?”   奶奶脸上全是柔和的笑意:“对一个人好,是特别容易看出来的。你对他好,他心里就会知道,他知道了……”奶奶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但很快继续接道,“他就会对你好的。”   秦殊心想奶奶骗人,他老妈原先对他老爸也很好,怎么最后还是离婚了,但他没有说出口去伤奶奶的心,而是笑着开玩笑问:   “会像奶奶一样对我好吗?”   奶奶笑了半天,乐得扇了好几下蒲扇:“那肯定没有人能有奶奶对你好,这个你要明白的喽。”   秦殊也笑了起来,说,奶奶你就是想说这一句吧。   他也是后来长大了才发现,是真的没有人比奶奶对他更好。   陆追感觉到,旁边小孩儿一直低头看着手上的零食,心情却又比起刚刚低落了一些。   怎么回事?   他没想出是因为什么原因,他盯着秦殊看了半天了,后者也没什么反应。   陆追沉默了片刻,忽然问道:“老林买了什么?”   秦殊从记忆中回过神来,一抬起头,就对上了陆追的眼神。   “……哦。”秦殊立刻将塑料袋打开,里面是奥利奥、面包之类的零食和几瓶水,还有两包烟。   他眨了眨眼。烟?   哦,烟应该是给陆追买的。   怎么傻成这样。   陆追从袋子里取出了烟,又拿了瓶水出来。   秦殊看了眼蓝色的烟盒,是陆追习惯抽的那个牌子,之前好几次他都看到陆追在抽这个,看来林哥是相当了解陆追的。   ……这些我都不了解。秦殊心里默默想。   他抿了抿嘴,在心里给自己打了打气。   趁着陆追喝水的时候,他迅速将手机屏右滑,切换到拍照页面,悄悄拍下了陆追放在收纳盒里的烟盒。   他虽然不抽烟,但他以前乐队的其他成员都是抽烟的,他把照片微信发给了毓文,让她帮自己看看是什么牌子。   两辆车在短暂的交流过后,很快再次启程。   这回是陆追的车开在前面,负责带路,徐引的车紧随其后。   过高速的收费站时,秦殊回头看了眼后面的车,看到前座的林予慈正从包里拿了现金递给徐引。   这种老夫老妻的相处模式……   秦殊忽然想起来,上回吃饭的时候,林予慈和徐引在饭桌上也是相当亲密的。   难道是他想错了?   原来林哥和徐引才是一对?   杨姐才是局外人?   秦殊并不敢直接断定,只是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最大。   卢晟一直在后座絮絮叨叨的,前面的两人都不怎么回应他,他只能拉着李卫说个不停。李卫抱怨道:“你昨天晚上跟我说了大半宿的话,我都没睡好。”   “今天到了温泉山庄有你睡的。”卢晟一点儿也没觉得内疚。   李卫脾气好,只是叹了口气。   陆追车开得很平稳,秦殊靠着车窗,在平缓的晃动中,逐渐感觉到了一丝困意。   “陆哥,我们多久到那个地方?”他枕在座位靠枕上,侧过头,小声问陆追。   陆追说:“三个多小时。”   秦殊便不再说话了。   他昨晚太兴奋没睡好,今早又起得太早,已然有些昏昏欲睡了。   睡意朦胧之时,他好像听见了陆追和李卫小声交谈了几句,声音模模糊糊的,他也没听清内容,随后,车里便陷入了安静。   秦殊这一觉睡得属实安逸。   陆追开车经过了两个休息站,其他人都下车遛弯儿上厕所了,秦殊还小小一个缩在座位里,呼吸平缓又安稳。   陆追盯着他的脸看了好半天。   那天秦殊在酒吧里唱歌,给他留下的画面挺深刻的。他一直以为秦殊的睫毛是浅色的,像蝴蝶一样,现在再看,明明是如鸦羽般的墨黑色。   秦殊很瘦,脸也是小小的,鼻子挺直,嘴唇的弧度却很柔和。他整个人都缩在座位靠背上,安全带紧紧地扣在他身上。   陆追没叫醒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盖上了,还从两侧掖了掖衣服。   卢晟买了关东煮回来,正巧看到了这“惊世骇俗”的一幕,他表情复杂地递给陆追一杯关东煮,被陆追拒绝了。   “你自己吃。”   “我发现,”卢晟后知后觉地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秦小帅哥很不一般啊。”   陆追没搭理他。   “你俩是怎么熟起来的,我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还拿不拿我当朋友啊……”卢晟继续说着。   陆追回过头,没什么表情地看着他:“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是很认真地关心你的感情状况好吗!”卢晟一副仿佛被深深伤到心的样子。   陆追无动于衷:“你先把你自己的感情问题解决了。”   “……”卢晟被噎住了,眼睛一转想到了什么,顿了两秒才说,“我已经在解决了!”   “是吗?”陆追露出一副很是意外的样子,“不逃避了?那你有进步啊。”   秦殊沉沉一觉睡醒,恍然不知身在何处,他盯着车前窗反应了几秒,才忽然意识到他正坐在陆追的车上,而他们正在去度假山庄的路上。   “醒了?”陆追侧头看了他一眼,开口道。   “嗯。”秦殊答应了一声后,发觉自己的声音有点太软乎了,连忙使劲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醒了。”   “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陆追说,“等会儿到了先去吃饭。”   “好。”秦殊点头。   他这时才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件外套,很明显是陆追今早身上穿的那件,衣服严严实实地盖在了他的身上,他低下头,就能闻到些微的雪松味。   秦殊将头扭过去,看着窗外,白皙的脖颈渐渐漫上了一层粉红色,一路染到了脸颊,耳朵也红透了。   陆追自然注意到了秦殊的状态。   这小孩儿明明害羞了,却偏生做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实在可爱极了。   陆追又想去揉他的脑袋了。   红湖度假山庄在红湖湖心的一个小岛上,汽车是进不去的,只能停在红湖岸边的停车场里,人们再坐船进去。   此时下了点小雨,隔着蒙蒙烟霭的红湖,去看对面的红湖岛,只能看出一个依稀的轮廓。   陆追停好车后,几个人下车去后备箱取行李。   秦殊拿出了自己的行李包,从里面摸出了一把雨伞。陆追正淋着小雨把行李往外拿,秦殊赶忙把伞撑开,站在一侧后备箱给他打伞。   他发现,所有人的行李里,就属卢晟的最多,只三天不到的假期,他居然带了一个24寸的行李箱……   “你有病?”   陆追皱着眉头,把唯一的一个行李箱从后备箱里拎了出来,又把李卫的包递给了他。   “哥!你小点儿心!”卢晟嚎了一嗓子,赶紧上前两步,把箱子拿到了自己的手上,“里头的卷发棒是我新买的,花了老子三千多,你别给我碰坏了!”   卷发棒不是做造型的东西吗?出门游玩还要带卷发棒?卢哥还挺臭美的……   等等,三千多块钱的卷发棒?   秦殊瞠目结舌了,对卢哥生活的奢侈程度有了新的认识。   几人很快坐上了前往湖心岛的快艇。   船足够大,刚好够坐下他们八个人,外加一个晒得黝黑的船夫师傅。   师傅将快艇的油门打开,操纵着快艇朝着湖心岛驶去,远远望去,雨中的湖心岛像一幅水墨画一般。   也许是还没到旅游的旺季,今天上岛的人不是很多。坐在船尾的卢晟开始和船夫搭起话来:“师傅,红湖这片儿经常下雨?”   “偶尔下,正巧被你们赶上了。”船夫师傅回过头,脸颊黑黢黢的,还带着些红,“平时还是大晴天比较多哩。”   “看得出来,看得出来,”卢晟说,“师傅您还是晒得挺黑的哈……”   其他人:“……”   赵璐踢了下祁阳。   祁阳转了话题,开始跟师傅聊起了岛上的风景美食,不出十分钟,便得到了一份性价比极高的吃喝游乐完整攻略。   而且船夫师傅家就住在红湖岛上,妻子还经营着一家农家乐。   师傅跟祁阳聊得高兴了,便邀请他们去自家的农家乐住宿:“给你们打八折!”   “我们这么多人,您可要少挣不少!”祁阳开玩笑道。   师傅摆了摆手:“那有啥啊。”   “不巧啊,师傅,我们住的地方已经提前订好了,”林予慈笑着说,“您不介意的话,我们一会儿去您家吃顿午饭?”   师傅热情地应下了,立刻给他妻子打了通电话,让提前把饭菜准备起来。   几人甫一上岸,映入眼帘的便是葱葱郁郁直入云天的树木,鼻尖闻到的是雨水和森林泥土混合的潮湿气味。   秦殊觉得这些树也太高了,整个岛上都看不到有比树还高的建筑。   他抬头去看,身旁的树木都笔直地戳向雾蒙蒙的天空,从他这个角度看,景色还是相当漂亮的。   他正掏出手机准备拍张照的时候,身旁的人便顺手接过了他手中的行李包。这个行为简直就是瞌睡遇到枕头,贴心极了。   他侧头一看。   果然是陆老板。   秦殊扫了眼周围的人,其他人都正在从船上拿行李,没人注意到这边,他小声说:“……谢谢哥。”   秦殊刚把手机摁亮,准备切到拍照页面时,就看到了明晃晃的微信提示:   【怎么突然问烟?】   ……   秦殊手指飞快地把屏幕按灭。   他才想起来,他早上偷拍了陆追的烟盒,还发给了毓文!   陆追没看到他的手机屏幕,只是见他把手机又塞回了兜里,有些奇怪:“不拍吗?”   “不拍了。”秦殊快尴尬死了,“回头再拍。” 第35章 那你跟我换吧   船夫师傅家里的饭菜,食材简单,口味尚可,秦殊吃了足足两碗大米饭。   尤其是那道香椿炒鸡蛋,里面的香椿嫩极了。从店里离开之前,秦殊都想问老板娘香椿芽卖不卖,他想带点回去做菜吃。   当然最后还是作罢。   他第一次和陆追的朋友们一起出来游玩,很想给大家留一个好的印象,而不是一个出来玩、还要买菜带回家的奇怪男子。   吃完午饭后,一行人打车前往度假期间的住所——红湖度假山庄。   山庄建在了湖心岛的另一端。   司机是个健谈的年轻小伙儿,说自己本来高中毕业后就外出务工了,也是近两年红湖岛的旅游业发展起来了,他才回红湖岛工作,在家乡生活确实是比在外面舒服。   他一边开着车,一边跟他们指了指公路两侧的塑胶跑道,说岛上的负氧离子含量很高,早晨和夜晚可以跑跑步,湖景也是很好看的。   卢晟立马说,还好他来之前有做攻略,专门带了两双运动鞋。   不大的一座岛屿,车却开了足足十分钟才到。一下车,他们面前是一片高大的葱郁树林,和刚上岛时的景象一模一样。   秦殊有点开始担心蚊虫问题了……   不过他很快发现,树林只有刚进山庄的时候才有,越朝里走,越会发现设计的人性化。据说,这个山庄的建设者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建筑师,他的建设初衷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希望习惯城市生活的人们,来到这里能够“返璞归真”。   房是林予慈提前订好的,山庄的前台在一个独栋小楼里,他们拿了房卡后,就在服务生的指引和介绍下,朝着靠近湖边的楠竹林走去。   秦殊这时候才发现,山庄里面居然全都是独栋的房子,而林予慈订的是最大的一个湖景套房,上下有两层楼,顶层天台还有一个室外泡汤池。   把他们带到湖景房前面之后,服务生便离开了,走之前给了他们一个山庄的导引册子,说上面有前台的电话,有需要的话请随时拨打。   打一看到这套湖景房开始,秦殊的心情就开始不安了。   这湖景房的房费怕是相当不便宜吧!   他给林哥转一下AA的钱?   等一下,他好像还没有林哥的微信……   卢晟二话不说用房卡刷开了大门,率先进去巡逻了一圈,出来后,脸上的表情很是满意:“多谢林老板请客,让我们住这么牛掰的房子!”   “感谢老林!”祁阳也拍了拍林予慈的肩。   “别搞这些虚伪的客套了。”林予慈自然了解他们都是什么人,笑了笑,说,“进去挑房间吧各位。”   秦殊本来还想去问林哥转账的事情,听了这话,觉得自己此刻提转账有点儿不合适,只好先提着行李包走进了房子。   湖景房里有家庭影院,小型健身房,书房和阳光房,需要做饭的话还有开放式厨房,光卧室就有六个,分别是两个大床房、两个标间,还有两个单间,整套房子的装修看上去很舒适温馨,感觉不像酒店,倒更像一个“家”。   “我觉得这房子买下来也不错。”卢晟评价道。   赵璐说:“那你努力努力。”   “我还是算了,”卢晟及时地知难而退,“让老陆加油吧。”   “我跟赵璐就睡这个房了。”路过一楼的大床房时,祁阳做了决定,然后指着另一头的房间,“老林老徐你俩睡那边?”   秦殊没看错的话……   客厅的另一头!同样也是一个大床房!   林哥和徐引果然是一对!   秦殊头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了一对同性恋情侣。   他的神情却看上去紧张极了,比作为“同性恋情侣”的林予慈和徐引要紧张。   正因为秦殊很清楚同性恋的大环境,所以他的紧张,一小半是看到同类的“近乡情怯”,但更多的,是为林哥他们担心。   他都没敢往身后看,只听到林予慈笑着说:“好,老徐你去放行李吧。”   “走,我们去看看楼上。”李卫说。   他们的状态都自然极了。   明明知道他们几个人都是多年的老友了,不可能不接受这一点,但秦殊还是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他也曾见过对同性恋喊打喊杀的异性恋直男,看到过微博上的那些恐同发言,但直到他看到祁阳、李卫他们,他才知道,没有偏见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   秦殊打心底里觉得,能认识陆追,能认识陆追身边的他们,这是缘分,更是幸运。   二楼的房间也很快被分完了,秦殊住进了一个单间,陆追住进了另一个单间,卢晟和李卫住了双人间。李卫本想去另一个空余的双人间住,但拗不过卢晟的“挽留”:   “好哥们儿就要住在一间房!晚上还能聊会儿天!这有两张床你不睡,跑去睡那边儿的房间,你是在嫌弃我吗?”   李卫好脾气,听他这么一说,鼻子上的汗都急了出来:“我不是嫌弃你,我是觉得……”   “那不就得了。”卢晟很高兴,“来吧我的好兄弟,床你先选。”   “卢傻子,你不要欺负小卫。”放完行李上楼来的赵璐拍了拍李卫的后背,“你想睡哪儿就睡哪儿,别被他摆布。”   卢晟不满道:“赵璐你怎么回事……”   趁着他们说话的工夫,秦殊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把行李包放在了床上,扫视了一圈房间的布置,除了一张床以外,还有书桌、沙发和衣柜,整个房间非常干净整洁。   他还仔细地检查了床单和被套,作为一个有点洁癖的人,这个房间的卫生程度都是完全达标的。   单间里虽然没有独立浴室,但是有一个不小的阳台。   秦殊拉开玻璃门,看到阳台上放着两个木质的躺椅和一个小木桌,阳台的围栏也是玻璃的,因此他能清楚地看到紧挨着的隔壁阳台。   等等,隔壁有阳台?   他探出身子,想知道隔壁房间里住的是谁,还是说,是那个没有人住的双人间。   从阳台这个角度,看不到隔壁房间的内部,他好奇极了,直接从自己房间里跑了出来,转到走廊左边,想不经意地瞄一眼里面时,却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陆追刚从房间里走出来,见秦殊没站稳的样子,便伸手扶了他一把,眉蹙了起来。   秦殊局促地猜测:陆追此时肯定在想着他为何总是站不稳。   ……他就是跑太快了而已。   秦殊迅速让自己的心神稳定了下来。   他探着头,装作去看陆追房里的布置,随口说道:“哎?陆哥你这间有榻榻米……”   陆追眉头一松,问道:“你那间没有?”   秦殊点点头:“没有,我那间是沙发……”   “那你跟我换吧。”   这句并不是疑问句。   随后,秦殊就莫名其妙地背了行李包,和隔壁陆追交换了房间。   秦殊心想:我完了,在陆追的心里,我肯定是个榻榻米狂热爱好者。   狂热到看到榻榻米就移不动脚的那种。   我不是。   作者有话说:   小殊:陆哥你可别误会我。 第36章 情人崖   【喜欢的人就住在我隔壁,有点紧张,但又很想去找他说话。】   当天下午的安排是:想爬山的爬山,想泡温泉的泡温泉,想骑行的骑行,想睡觉的也可以在房间里睡觉。这趟度假,属实称得上是轻松自由。   不过没有人想选择睡觉。   林予慈和徐引想去环着岛骑行一圈,来的路上就有看到租借单车的地方。而赵璐和祁阳很想舒舒服服地先泡个温泉,李卫不喜欢运动,自然也选择去泡温泉,其他人几人便陷入了选择的两难。   卢晟纠结之下,最后还是选择了泡温泉:“你们去骑车吧,记得拍些好看的照片回来。”   “小秦呢?”林予慈转过头问道。   “我也想去骑车。”秦殊一边说,一边看向了陆追。   他想和陆追一起去骑车。   “行。”陆追说,“那一会儿先去换身衣服。”   “好!”秦殊眉眼弯弯,心情雀跃极了。   “那就我们四个一起去吧。”林予慈面上笑而不语,背后却悄悄用胳膊捣了下徐引。   徐引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秦殊回房间换上了一身运动服,对着镜子整理了下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有些长了,但是一直忘了剪,正在他拨弄来拨弄去的时候,赵璐出现在了他的房间门口,手上还拿着个喷雾状的东西。   “赵露姐。”秦殊唤道。   赵璐把手中的东西递给他:“弟弟,你要是去骑车的话,记得多抹点防晒,别晒黑了……防晒喷雾你会用吧?”   “会……的,谢谢姐!”秦殊有些不确定地点头,这东西,直接往身上喷就可以了吧?   “我带了好几瓶,这一瓶就给你啦。”赵璐转身往出走,临出门时,她又回过头,朝着他眨了眨眼,   “Have a good day!”   ……   她这个表情,让秦殊不得不多想。   他怎么觉得,陆追的朋友们都在撮合他俩呢!   是他喜欢陆追表现得太明显了吗?   秦殊脸皮薄,这事儿让他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还好陆哥的朋友们人都很好,要不然,他真的会觉得脸没处搁啦!   “老陆——小秦——”林予慈在一楼喊,“你俩收拾好了吗?”   “好了好了林哥!”   秦殊很快拿起了赵璐给的防晒喷雾,先是试着往脖子处喷了一下,然后又拿远了些,朝脸上喷了几下。   胳膊要喷吗?   喷吧喷吧,秦殊把胳膊和腿都喷了个遍后,觉得自己浑身黏腻得可以直接去洗个澡了。   租单车的地方离他们所住的湖景房不远,在一片很大的楠竹林里,各种颜色的单车排列得整整齐齐,都是最简单的款式,配色也很清爽时尚。   秦殊给自己挑了个天蓝色的,抬头看了眼陆追,陆老板正低着头看一辆黑色的单车,看样子是准备就它了。   可能是梁静茹给秦殊唱了首《勇气》吧。   “哥,”他小步跑了过去,站在了陆追面前,有点紧张地说,“我给你挑一辆吧。”   陆追再次在秦殊的脸上,看到了类似小鹿一样的,亮晶晶的、期待的眼神,   “行啊。”他点了头,原本放在黑色单车上的手撒开了。   小孩儿肉眼可见的高兴了起来,绕着两排单车里找了一圈,推回来一辆深蓝色的。   “这辆好看吗?”   其实,陆追觉得什么颜色都无所谓,但看到秦殊很热心很认真的样子,他还是非常配合地说道:“挺好看的。”   小孩儿笑得鼻子都皱了起来。   陆追看到林予慈和徐引都拎着辆紫色车子出来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了秦殊的小心思。   他看着身侧站立的、神情有点紧张的秦殊,又低头看了眼秦殊的车子,问道:   “怎么不给我们也选个一样的?”   秦殊抿着嘴,脸很快涨红了一片。   过了一会儿,陆追才听见他小声说了一句:“下次吧。”   他们几人交了租金后,工作人员跟他们大概讲了下骑行路线。   听起来很简单,从山庄门口出发,顺着公路的自行车道一直骑下去,就能环红湖岛一圈,领略不同角度不同方位的红湖风景,至多三个小时就可以回到山庄。   只不过,骑完全程要三十多公里……   秦殊面露难色。   他之前没参加过骑行,虽然他体能并不算差,但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坚持下来全程。   工作人员继续说:“另外,我们在十公里、二十公里处都设有存车点,如果中途累了,或是不想骑了,在那边归还自行车就行。”   秦殊的脸上明显露出了轻松的笑意。   林予慈笑着说:“行,我们能骑哪儿算哪儿吧。”   几人很快骑着单车上路。   顺着山庄门口的公路往下走,有很长一段时间两侧都是树林,吸进肺里的空气非常清新。林予慈骑着车在最前面,徐引紧随其后,秦殊在后边儿跟着他俩,陆追在最后头。   秦殊忽然觉得——他们好像两对情侣啊。   很快,他把这种想入非非从脑海里甩掉,然后听见林哥正在和徐引讨论,旁边树林里的树到底是黄连木还是重阳木。   这是秦殊的知识盲区,他听不懂,于是侧过头去问身后的人:“哥,林哥是学什么专业的?”   不会是学园林的吧?   听到秦殊的话,陆追顿了下,过了一会儿才说:“老林没上大学。”   “啊?”秦殊有些惊讶。   这个年代没上大学的年轻人,算是少数了,何况他觉得林哥无论是谈吐还是举止,都看得出是很优秀的人,怎么会……没上大学呢?   虽然内心很好奇,但秦殊还是没继续问了。   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想必陆追也不方便说太多。   他们顺着公路骑行了一个多小时,到达十公里处的存车点的时候,周遭的景色已经变得十分清晰明朗,雨后初晴的湖心岛空气宜人,公路一侧是一望无际的沙滩和石崖。   清爽的风从湖面上吹来,带着一股微凉的潮气,吹刮着几人的额发。   虽然骑车速度并不快,但秦殊并不太经常运动,所以此时额上和鼻尖都已经出了层薄薄的汗。几人将车停在存车点前,脚撑着地面,商量着下一步的行动。   林予慈从兜里拿出了一包纸巾,递给秦殊:“小秦擦擦汗,不然吹凉风容易感冒。”   秦殊已经接受了其余三人体力都比自己强的事实,他笑着跟林予慈道了谢,拿过纸巾抽出两张,将脖子和额头的汗都擦了擦。   “还能坚持吗?”陆追问了一句。   “能!”秦殊立刻回答,解释的语速很快,“我就是出了一点汗,其实不太累的,之前骑过比这远的距离呢。”   这话说的是事实,上周秦殊做完家教后就是骑着车回去的。   “那我们就再骑一段?”林予慈说,“刚听到那边工作人员说,再往前一点儿就是情人崖了,我们去看看吧。”   “好。”林予慈话音刚落,徐引就立刻说道。   这副极其自然的“夫唱夫随”的状态,让秦殊忍不住一笑,他点了点头:“好呀。”   情人崖是红湖岛一处很有名气的景点,有不少年轻人来红湖岛都是为了在此地打卡。   他们在湖滨小道上,抬头去望那三四米高的石崖,从这个角度看过去,石崖上有两枚很明显的环环相扣的心型,是风沙磨蚀和岩体风化而成的自然景观。   “真的是好明显的心型啊,”秦殊惊叹道,“和微信那个emoji好像!”   听了他的话,其他几人都笑了出来。   秦殊拿出手机,对着这块巨型石头拍了好多张照片。   “我们一起合张照吧。”林予慈提议道。   “好呀。”这回秦殊的反应,比林哥的忠实追随者徐引还快。   说完以后他都不好意思了,脸颊烧红,悄悄回头瞥了眼陆追,看到陆追正在他身后看着他。   秦殊迅速收回了目光。   林予慈露出看破一切的“慈爱”眼神,和徐引交换了下目光,他拿出了手机,点开原相机自拍模式,将手机屏幕尽量拿远,直到身后四个人和不远处的情人崖,都出现在了屏幕框里。   他按下了拍照键。   前方的林予慈和徐引离镜头很近,眼中带着笑意。   不远处的秦殊骑在一辆天蓝色的车子上,右脚蹬地,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发梢被微风吹得翘起。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陆追手臂搭在深蓝色的车把上,神色懒散极了,正侧过头看着笑得一脸腼腆的男孩儿。 第37章 美人泡汤   天色渐暗下来,几人在小吃街的一家名叫“鱼宴”的店里吃了顿晚饭,因为秦殊点菜前说了自己不太能吃辣,林予慈便贴心地点了微辣的酸菜鱼,滑炒鱼柳,西兰花炒桂鱼球,和家常鲫鱼汤。   鱼肉鲜嫩极了,是当天打捞的红湖特有的有机鱼。滑炒鱼柳和西兰花炒桂鱼球这两样菜,秦殊以前没吃过,但是色泽清爽、口感嫩滑,很合他的口味。   “……好想去后厨偷师啊。”秦殊吃到肚皮溜圆儿时,忍不住说道。   桌上人都笑了,连陆追都勾了勾嘴角。   “小秦是会做饭吗?”林予慈笑着问。   “会一点。”秦殊说,“做得一般……”   陆追心想,小孩儿还是谦虚了,他朋友圈里发过的饭菜明明看上去相当不错。   “真棒。”林予慈右手抬起,给他比了个赞,“咱这桌上唯一一个会做饭的人。”   “我也会做的。”徐引闻言,看着他说道。   “哦……你太忙了。”林予慈朝他那边侧过身,小声说,“你上次做饭都是很久以前了,我快忘记是什么味道了。”末了,有点撒娇埋怨的意思。   “对不起,”徐引有些不知所措,也有些歉疚,“我以为你更喜欢吃阿姨做的饭。”   秦殊:……   好的,更饱了。   回山庄后,赵璐和祁阳还没有回来,林予慈看到正坐在客厅敲打着电脑的李卫:   “小卫,他们人呢?”   “泡完温泉,人家说山庄里有个小型动物园,祁阳和赵璐就过去看了。”李卫埋头打字,一边说话一边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我客户突然让我改个文件,我就没去……你们玩得怎么样啊?”   “还行。”陆追把夜宵放在了茶几上,“给你们带的。”   “谢我陆哥!等改完这页我就吃。”李卫探了下脑袋,手上动作不停,“什么好吃的啊?”   “你自己看吧。”陆追说完,刚准备往楼上走,忽然觉得有点奇怪:李卫怎么不在房间里工作?   他停下脚步,问李卫:“卢晟呢?”   秦殊跟在陆追身后,也停下了脚步,很及时地没有撞上前面的人。   李卫脸上有些犹豫,他终于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小声说:“卢哥刚泡温泉的时候接了个电话,然后心情就不好了,刚一回来就直接进房间了,说不要打扰他。”   陆追皱了眉:“那就别管他了。”   他估计,卢晟又是因为小贺的事儿不对劲了。   放卢晟这种没心没肺的人身上,这种状态也是稀奇。   两人朝楼上走去,一路沉默,快走到房间的门口的时候,秦殊才小心翼翼地问:“卢哥是怎么了?”   “卢晟的正常操作了,”小孩儿严肃的表情还挺有趣的,伸手揉了一把秦殊的头发,“我去看下他,你先回房间休息吧。”   本来秦殊还挺担忧的,被陆追胡乱揉了把脑袋后,原本的担忧不翼而飞,脸倒是红了起来。   他匆匆点了点头,就转身往自己房间里走去。   “秦殊。”陆追却唤住了他。   秦殊回过头,脸颊烧红:“怎么啦?”   陆追看着他,说道:“收拾好东西,等会儿泡温泉我叫你。”   他们之前吃饭的时候,说好了晚上要去泡森林温泉。   “好。”秦殊匆匆答应完,就跑进房里关上了房门,红透的耳根一闪而过。   秦殊好像有点确定了,陆追应该多少是有些喜欢他的。   无论这个喜欢的程度有多少、抵不抵得上自己。这将近三个月来的相处,陆追可以说是对自己相当照顾了。   他对朋友……好像也没有这么无微不至吧?   秦殊收拾好泡温泉要用的东西,趴在了床上,他用手指轻轻敲着手机的外壳,一边想着陆追,一边嘴角不经意地扬起。   等等,毓文!   秦殊忽然想起,他今天晾了毓文一天,连她回的消息是什么都没来得及看。   他戳开微信,点进聊天框,看到今天早上自己发给毓文的照片,照片上是他偷拍下的一个蓝紫色的烟盒。毓文的连环消息蹦了出来:   【怎么突然问烟】   【我记得你不抽烟啊阿殊】   【怎么回事!】   【你是不是学坏了!】   【等等……我短暂性地丧失了理智[汗]】   【你要是抽烟的话,就不会问我这是什么烟了!】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只分不抽烟的人,和资深烟民![沧桑]】   ……   秦殊扶额,看着这一句句清一色的感叹号,却没一句话说到重点上。   他继续往下翻消息,翻了十几条,才终于看到他想看的内容。   【这个烟,是日版的七星蓝莓,我记得还蛮好抽的,但现在国内不太好买了】   【代购死贵死贵的】   【你问这烟做什么】   ……   【人呢?!】   【无语jpg.】   后面两条就是因为秦殊半天没回,毓文两个小时前才发来的。   秦殊想了想,敲下了一行字,发了过去。   【刚没看手机。】   【这是陆老板抽的烟。】   毓文秒回。   【祖宗!你可算回我了】   【陆老板?陆追?】   【你跟他在一块儿?】   【你们不会一起去旅游了吧?!】   这小妮子怎么打字这么快!   秦殊回:【你怎么知道我们去旅游了?】   毓文:【卢晟之前跟我说,他们一帮人要去度假山庄,问我要不要一起……】   秦殊:【那你怎么没来!】   毓文:【美女我忙着谈恋爱呢,哪有时间】   秦殊:【???】   毓文:【就前一阵的事儿,卢晟生日派对上认识的……哎这个不重要,你先讲讲,你们在度假山庄玩得怎么样】   秦殊:【……】   合着你的事儿不重要,我的事儿重要呗!   这份真情可真令人感动。   面对毓文热切的消息攻击,秦殊犹豫了下,把林予慈拍的那张合照发给了她。他此时很需要分享一下自己纠结的心情……   几秒钟的等待过后,毓文的消息像暴雨一样砸了过来。   【我操,咋还骑上情侣车了呢?】   【你们好像两对情侣啊!】   【发朋友圈可以直接公开的那种】   【你看陆老板的表情,他要是不喜欢你,我把头拧下来给你!】   ……   秦殊:【……】   这丫头的狂野风格真是一点没变,依旧令人心生畏惧。   门被外面的人敲了两下,秦殊知道,这是陆追解决完那边的事儿了,他连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来了来了,哥。”   手底下匆忙打下一行字,发了出去:   【我先去泡温泉了,回头找你。】   湖景房里其实是有私汤的,就在天台上,但要论起舒服惬意,还是山庄里的森林温泉更好一些,无论如何都得体验一番。   此时既不是周末,也不是节假日,因此即便是公共浴池,来泡温泉的人也并不多。   山庄的森林温泉位于竹林和树林之间,楠竹林里的汤池是草本汤,加入了一些名贵的中草药材,而树林的汤池种类更加繁多,秦殊对此很是新奇,他以前真不知道汤池种类居然能有这么多、这么丰富,比如松针汤、当归汤、枸杞汤、茉莉花泉……最让秦殊惊讶的,居然还有红酒汤和咖啡泉。   这……   秦殊站在咖啡泉前立着的木牌跟前,仔细读了一下上面的文字:   咖啡,是最天然的“身体排水剂”,有助于排除身体的多余水分,消除水肿;咖啡中的生物碱,能兴奋中枢神经,促进肌肤光滑滋润……   “消除水肿”这四个字,对秦殊的吸引力还是蛮大的。   他以前为了保证演出有个好状态,演出当天早上起来,都会挖一勺UCC速冻咖啡粉兑水喝掉,这个牌子的咖啡苦极了,但也只有这个牌子的咖啡,能让他的脸消肿效果立竿见影。   他本来想试试咖啡泉的,但陆追说了一句“你晚上还睡不睡了”,他的念头立马被打消了。   这个倒是挺适合早上泡的……全身消肿,神志清醒,不错。   绕过了石桌和秋千,他们没走两步,就看到了红酒池。   秦殊再次迅速地挪到了木牌前面,张口念道:   “芳香怡人,能有效渗透肌肤,令皮肤细腻、光滑富有弹性……”秦殊转过脑袋,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陆追,“哥,我们泡这个吧!”   陆追:……   他听着这话,怎么觉得有点儿别扭。   “行。”陆追看着他,“等我拿个浴巾过来找你。”   他看到秦殊的篮子里只带了一条薄浴巾,等一会儿泡完温泉全身擦不干的话,这种气温会很容易感冒。   “好,我等你。”   秦殊兴冲冲看着眼前的酒红色汤池,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红酒味儿,他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等陆追去了趟前台,拿着两条厚浴巾回来的时候,秦殊已经在红酒味的汤池里泡了一会儿了。   因为秦殊将浴衣挂在了一旁的木架子上,于是陆追回来后看到的,便是秦殊靠在了汤池一侧、露出了肩膀、头发湿漉漉的样子。   陆追顿了一下脚步。   他突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像一个不请自入的登徒子。   在汤池里的秦殊好像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将身子往下倾了倾,只露出一点点肩膀,隔着老远望着他。   其实,小孩儿这样属于多此一举,酒红色的汤池是半透明的,都没在了水里该看的也能看得清楚。   意识到自己视线方向的陆追,发现自己更像一个登徒子了……   他抬起手,将自己身上的浴衣脱掉,挂在了汤池一侧的木架子上。看到另一件同样的浴衣时,他很明显的顿了下,然后平静地转过身,走向浴池,下了水后,坐在了离秦殊最远的那侧池壁旁。   他没往秦殊那边看,而是在心里琢磨着,自己这一看到秦殊的身体,就浑身别扭的感觉究竟是因为什么。   确实还挺奇怪的,毕竟他之前在英国、在日本的时候,没少出入酒吧,在各色酒吧里见过太多露着身体的男人了,还看过那么多的脱衣舞男,自己当时怎么就没有一点儿不好意思,没不好意思也就算了,他反而还觉得人家身材很一般。   他得出结论,这事儿还是得分人,秦殊和任何人都不一样。   在秦殊看来,陆追下水泡温泉的全过程,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美人沐浴。   ……   不对,是美人泡汤。   陆追背身脱下浴衣时,露出了显而易见的肩背肌肉,和极其利落的劲瘦腰线。哎?陆追居然还有腰窝。   腰窝是什么?是“维纳斯的酒窝”,是“圣窝”,是“性感之眼”……   打住!   秦殊止住了脑海中的喧哗,看着视线里的陆追挂好了衣服,转过了身。   入目是笔直的两条腿,而往上一看他的腹肌,秦殊就知道,这是自己一辈子无法企及的高度了。   陆追这身材,到底是锻炼的还是天生的啊?天生的能生成这样吗?那不能吧。所以肯定是天生条件好,再加上后天的锻炼。秦殊觉得,自己从天生这一个方面上,就已经短他一截了。   这个短他一截,不是那个短他一截的意思。他并不想承认这一点。   秦殊发觉,自己活到二十四岁都算是孤心寡欲,现在居然开始想这些黄色东西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看到了陆追的身材。   不能怪他自制力差,如果毓文也在这儿,看到这一幕的她估计要飚鼻血。   秦殊依依不舍地盯着陆追看,直到人家下了水,他才迅速移开了目光,捧着一副通红的脸蛋,去背过身冷静了。   老盯着人家的身子看,这算怎么回事儿! 第38章 小熊伸出了手掌   【早上一起来,就能看到喜欢的人,感觉真好。】   泡完温泉回去已经是十点多钟。秦殊一进门,就听见卢晟在嚷嚷着什么,伸头一看,看到卢晟正拉着李卫在客厅打游戏,他迅速瞄了眼电视屏幕,分手厨房。   秦殊以前跟毓文玩过这个,一款能令任何好脾气的人都暴走的游戏。   卢晟此时正对着李卫大声吼着:“碗没洗!碗还没洗!老李你能不能跟我配合好一点?!动作快一点!”   李卫急得满头大汗,放下切了一半的菜,跑去洗盘子了。   “哎,你先把菜切完!我操!”卢晟跳了起来,“你会不会玩儿啊到底!”   秦殊回身去看正在他身后换鞋的陆追,心想:陆哥也不知给卢晟下了什么药,这才过了两个小时,卢晟就满血复活了。   一局游戏刚好结束,卢晟表示非常嫌弃李卫,摆了摆手说“不打了不打了”。   “我早就不想打了……本来还有个ppt没做呢……”李卫嘟嘟囔囔地拿起桌上的电脑。   “你俩泡温泉去了?”一看到陆追和秦殊,卢晟立马跑了过来,凑近他俩身上使劲闻了闻,“哎呦我操,你俩身上什么味啊?能把人香死……”   卢晟离得太近,陆追皱着眉将卢晟推远:“滚远点儿。”   “真的好香啊靠,我都想去泡一泡了,”卢晟说,“汤池晚上几点关门啊?”   陆追没搭理他,直接朝楼上走去了。秦殊跟在陆追身后,一边走一边说:“好像是十一点关门。”   “好嘞,那我明天去泡!”   他俩上楼时,卢晟还搁后边儿喊:“对了,你俩是不是泡的红酒池子啊!”   回到了自己房间后,秦殊先拿起浴巾擦了擦头发。   这个厚浴巾,是刚刚泡完澡后陆追给他的。浴巾触感棉柔,秦殊用它轻轻擦过了头发和后颈,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想起了在红酒汤池里的两个小时,不觉抿了抿嘴,脸颊泛红。   随后秦殊将浴巾叠了起来,拿起吹风机开始吹头发。   等头发完全干了以后,秦殊换了睡衣躺在了床上,拿起了床头柜上的手机。   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林予慈加了他的微信,把拍的照片发给了他。   他想了想,点进了林哥的朋友圈,往下一刷,最新一条是他们几人一起骑车时的合照,定位是“红湖·情人崖”。   哎嘿。   情人崖。   秦殊默默给林予慈点了个赞。   林哥其余的朋友圈,有宣传“老团长”的广告,有拍得很好看的风景照,还有一些关于徐引的。   徐引望向镜头,眼中流露着平日里少见的温柔。   秦殊粗略往下一翻,林哥的朋友圈跟徐引写真集似的,非常之多。   秦殊有点儿羡慕。   其实他也很想发一发陆追。比如那张合照,那是他们认识以来的第一张合照,他很想分享出去。   旅游嘛,发张照片难道不是很正常?朋友结伴骑车嘛!   他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但毓文说照片上很像两对情侣……   秦殊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发了。   他真的只是想表达朋友一起出去游玩吗?   ……并不全然是。   一觉睡起来,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秦殊睡眼惺忪地坐起身来,阳台上的日光明晃晃地照射进了房间内。   他发现,他昨晚睡觉前忘记拉上窗帘,不过还好,对面是一片湖。   这也算是一个职业习惯了。为了防范私生粉丝,秦殊以前巡演住酒店时,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的,房间总是黑漆马虎一片。   这回来红湖山庄住,以往的这些习惯居然都给忘记了。   可能是因为昨晚温泉泡得太舒服,整个人的身心都放松了。   秦殊洗漱完下楼,看到客厅里并没有人。   他有些疑惑,这都十一点多了,不会还没一个人起床吧?   昨晚睡觉前几个人还约定好起床以后要去爬红湖山呢,大中午还没起来,还来得及吗……秦殊听说红湖山上有个寺庙,他还蛮想去看看的。   他带着满腹疑惑,往餐厅走去,听到说话声音时才发现,原来陆追他们几个都在餐厅吧台前坐着,几人面前放着咖啡和早点。   “起来啦。”林予慈笑眯眯地和他打招呼。   “早,”赵璐一双眼睛里带着狡黠的笑意,“昨晚温泉泡得怎么样?”   “温泉泡得挺舒……”秦殊刚起床时,脑子一般都挺迷糊的,对上赵璐带着善意打趣的眼神后,才意识到自己差点又被赵璐给带进沟里去。   他连忙闭上了嘴,视线落在了正坐在餐桌一角正在喝咖啡的陆追身上。   陆追抬了抬下巴,把身旁的吧台椅拉开,秦殊自然而然地过去坐到了他的身边。   “睡得怎么样?”陆追侧过头问。   刚到红湖的第一天,陆追有点担心秦殊会认床。   “挺好的。”秦殊揉了揉鼻子,冲陆追笑了笑。他睡眠本就不错,昨晚还泡了汤池,因此睡得格外香。   陆追撑着下巴,看了他一会儿,确认他的面色是不错。   皮肤白嫩仿佛发着光,目光也很有神,身上还带着点儿酒店沐浴露的味儿,确实挺好。   “老陆你注意一下,”祁阳在一旁看着,忍不住咳了一声,“没看见人家小秦脸都红了么?”   注意一下?那就注意一下吧。   陆追慢吞吞地收回了目光,替秦殊拿了牛奶。   今天的行程是爬山。   说是“山”,其实至多算个小山丘,之所以成为岛上的景点,是因为山上有一个小小的寺庙,名为鸿鹄寺。“鸿鹄”与“红湖”同音,有传言说,这个寺求姻缘是很灵的。   这几个人里,倒也没有谁是很迫切地想要求姻缘的,但是大家来都来了,还是想去打个卡。   他们在房里吃了山庄送来的午餐,主要是一些当地的特色菜,食材和他们前一天在船夫家里吃的那一顿差不多,只是口味要更加细致一些。林予慈提出每个人点一样菜,秦殊点的是一份香椿炒鸡蛋,前一天在船夫家吃的那盘香椿炒鸡蛋,实在令他念念不忘。   吃完午饭后,几人回到各自的房间里收拾东西,随后很快就出发了。   红湖岛昼夜温差很大,下午正是炎热的时候,气温高达三十四度,秦殊穿了一件浅黄色的衬衣和短裤,看上去清新靓丽,说是刚入学不久的大一新生也不为过。赵璐拦着他,叫他把胳膊伸出来,拿出瓶防晒霜摇了半天,给秦殊胳膊和腿上哗哗一顿喷。   怎么跟喷漆似的……秦殊望着自己的胳膊,在心里默默想。   “好啦。”赵璐抬起头,笑眯眯道,“可别把我们小帅哥晒黑了。”   卢晟鬼鬼祟祟凑到了陆追旁边:“小帅哥看上去可真年轻啊。”   陆追就奇了怪了,好端端的,这人的眼神怎么又放在秦殊上了?   他看着卢晟:“你有事儿?”   “没事儿,没事儿,”卢晟举起双手,退后几步才继续嬉皮笑脸地说,“我就是说,跟小帅哥相比,你有点儿显老。”   陆追非常想踹他一脚。   集体出游,特点就是,但凡路上有个什么新奇东西,就一定会有人停下来不走,一群人走着走着,常常一扭头就会发现谁不见了,只好一边打电话一边返身去找。   等完卢晟等赵璐,等完赵璐又等林予慈,正当卢晟一脸得意地跟陆追显摆刚买的一堆难看珠饰时,陆追一回头发现秦殊不见了。   操。   陆追快步折回去找人,当他在一个路边摊子前看见秦殊的时候,心里倏地松了口气。   “怎么了?”他走过去问道。   “哥。”   秦殊抬头看见他,挺高兴地笑了,手上拿起了两个平安结挂饰:“你帮我看看,这两个哪一个好看?师傅说都是开了光的。”   陆追:“……”他看了摊贩一眼。   对着摊贩有些躲闪的目光,陆追不想扫小孩儿的兴致,还是拿过来仔细看了看。   右边那个编得要结实一些,他点了点:“这个。”   “好嘞。”秦殊立刻说,“那师傅我要这个,多少钱呀?”   陆追本以为秦殊是想买点纪念品回去,结果刚一转身,就看到一只平安结举到了他面前。   “哥,这是我给你买的,挂在车里的。”   这是秦殊第一次给陆追送东西,虽说是个小物件,但他心里还是有点儿别扭,感觉四肢僵硬,怎么摆都很奇怪,举着平安结的手都微不可查地轻颤着。   陆追默了默。他车上确实没挂什么车饰,倒是被小孩儿给注意到了。   他伸手接过了这个自己挑选的平安结,心情有点儿复杂,最后抬起手揉了揉秦殊的头:“谢谢。”   “不客气。”秦殊笑了笑,看上去轻松多了。   陆追又说道:“回头我挂上。”   秦殊脸微微红了,他之所以送出这个平安结,初衷就是希望陆追能将它挂起来,这样他每次开车的时候看到这个,说不准会想到自己呢。   这是秦殊能想到的,最不露骨的表达情意的方式了。   秦殊在人情世故上,可以算是稚嫩又生涩,早先二十四年都是他独自“琢磨”过来的,一个人考虑,一个人决定,一个人行事。   他不曾有过特别亲密的关系,也不曾有过特别出色的成绩,人生的所有选择都普通极了。   也许只有做音乐这件事,让他的生活开始变得与众不同起来。然而,尽管音乐让他感受到了满足和快乐,却并没有让他变得不再像过去那么孤独。   即便是和他“形影不离”的乐队伙伴们,每每出了演出的live house后,也总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们去喝他们的庆功酒,而他去补他的安稳觉。   秦殊倒也不是没有尝试过融入。   但一来他们乐队比较特殊,是走直播选秀节目出道的,其实并不需要和太多地下乐队打交道,省了不少交情联系;二来,即便有需要应酬的时候,金浩和毓文为人处世方面要比他靠得住得多,并不指望秦殊做什么。   这一来二来的,秦殊也懒得再费工夫去迎合去融入,干脆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了。   在卫蓬林之前的连环消息里,有一句话他记得清楚,或许卫蓬林说得对:他就是一个极度孤僻的人。   但是“孤僻”这个词,他在以往的生活里也听过太多次了,室友说过,同学说过,连他老妈也说过他性格孤僻内向,这个词已经完全戳痛不到他了。   此时此刻,无云蔽日,暖热的日光懒洋洋地洒在人的脸上身上,他心中所想的,却不再是从前经历的种种。   他望着面前的人。   陆追垂着眸,翻看着手中的平安结,这张看起来总是颇没耐心的脸,却又总是对他流露出格外的耐心。   他欣悦地想:我这样孤僻的人,如今也有想去喜欢的人了。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 ._c_o_m   他勇敢又畏缩,像一只多年来独自生活在森林深处、喜好自娱自乐的小熊,在偶然的、阳光明媚的一天,他遇到了一只看起来和他完全不一样的狮子朋友。   狮子霸气又威风,毛发漂亮极了,从森林的另一头奔跃而来,明明身后有着一群丛林中的追随者,它却只在小熊身边停下了脚步。   面对着狮子灼热的目光,为了表达好感,小熊犹犹豫豫地向狮子伸出了手掌,它那毛茸茸而又有些笨拙的手掌,当它迟疑着,又想收回去的那刻——   狮子接住了。   秦殊笑着和陆追说:“我们快走吧,别让他们等急了。” 第39章 这是赔罪   鸿鹄寺的外墙被漆成了漂亮的砖红色,红墙与枝繁叶茂的高榕树相辉映,很是好看,于是赵璐提出要在红墙边拍一些美照。   祁阳给她拍了很多张照片,赵璐都非常不满意,不是拍得她像一米五,就是正好卡在了她说话的那一刻,简直是表情包合集。   怒意呼之欲出。   “你到底会不会拍?”赵璐两道纤细的眉皱了起来,手指划过一张张惨不忍睹的照片,“行了,不用你拍了,该干嘛干嘛去。”   “我唯一该干的事儿,就是帮你拍照啊,”祁阳一脸委屈,“老婆。”   赵璐难得被气得翻了个白眼,她看到不远处站着的秦殊,于是对他招了招手:“弟弟,你来!”   “你拍照应该蛮好看的吧。”赵璐看着他,“之前我看你朋友圈里的风景照都很好看,拍人像怎么样?”   “……我试试?”秦殊有些迟疑。他拍照技术并不差,以前给毓文拍过很多张照片,但他担心达不到赵露姐的标准,怕她不满意。   毕竟他刚刚亲眼目睹了赵璐姐的高标准严要求……   赵璐一眼看出了他的顾虑,她将秦殊拉到身侧,拿出手机上祁阳拍的照片挨个翻给他看,嫌弃溢于言表:“你只要别拍成这个样子就行了。”   秦殊看了那些照片,不禁笑了出来:“好的,赵露姐,这下我有信心了。”   “啧,”祁阳说,“小秦你也学坏了,一定是被老陆给带坏了……”   秦殊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他借着给赵璐拍照的由头,拿手机挡住了自己的脸。   几人从鸿鹄寺出来已是夕阳西下日落时,林予慈提议去就近的小吃街吃饭,也就是前一天傍晚几人骑完车去吃晚饭的地方。   “明儿就要回去了,”祁阳说,“这红湖岛全鱼宴,不管怎么说今儿也得好好吃一顿。”   红湖岛以各类味道鲜美的有机鱼而闻名全国,秦殊他们昨天去吃的那家‘鱼宴’,算是岛上比较有名的饭店了。但秦殊先前看大众点评上还有很多家风格不一样的全鱼宴饭店,甚至还有餐厅加KTV模式、餐厅加温泉模式的……   话说,一边吃饭一边泡温泉,是不是有点儿太奇怪了?   秦殊跟在他们后边分神想着,耳边听见了陆追的声音。   “你们挑一家。”陆追说,“我请客。”   “老陆豪爽!”祁阳笑呵呵,“那我们就挑最贵的吧。”   最后,他们选定了一家看上去就很“老字号”的饭馆,既不是KTV模式也不是温泉模式,单纯吃饭而已。进了包厢后,卢晟吵着要点一份全套,林予慈一听说全副套餐有多达二十几道菜,立马阻止道:“不点套餐,吃不完。”   “啧。”卢晟有些不满,但又无从反驳地坐回到位子上,“说好要宰一顿老陆的。”   “茄汁鱼柳、椒盐带鱼、酸辣鱼片汤……”林予慈没搭理他,看着菜单点了三道菜,然后将菜单递给了秦殊,“小秦,你点几样吧。”   哎?   菜单出现在了秦殊面前。   秦殊看了看陆追,想把菜单递给他让他来点,但后者直接说:“你点。”   “哦……”秦殊只好低头去看菜单,翻了几页,看到了西兰花炒桂鱼球,昨晚他们吃过这道菜了,他觉得味道很不错,况且桌上的一半人都没吃过,于是他点了这道。   随后他把菜单递给了赵璐。   “小秦跟我的口味还蛮像的。”看着秦殊点完菜的林予慈笑着说,“但我只会吃,不会做,所以还是小秦厉害。”   “有机会做给林哥吃。”秦殊说完这话觉得有些别扭,紧接着补上了一句,“回头请大家来我家吃饭。”   “好啊。”赵璐笑了起来,“说到做到哦。”   闻言,陆追侧过头去看秦殊,挑了挑眉。   他还只去过小孩儿家一次,这就开始邀请别人做客了?   做顿饭而已,秦殊没想那么多。他过去常常给乐队伙伴做饭,毓文更是他家的“常客”。况且,他“爱屋及乌”嘛,对待陆哥的好朋友,自然要好一些。   吃完晚饭后,一行人散着步朝山庄方向走去。环岛的这条路修得漂亮极了,宽敞平直,景色颇佳,适合骑车,适合散步,适合喝着啤酒慢悠悠地走着赏夜景。   “明天就要回了,时间过得也太快了。”赵璐抱了抱胳膊,觉得有点儿冷,“感觉都没怎么好好放松。”   祁阳搂住了她:“三天确实太短了。”   “要不我们多呆半天?”林予慈问,“小卫是明天几点的飞机?”   “下午三点,所以明早我们就得往回走。”卢晟替李卫回答道,他撇了李卫一眼,语气中带着明显不满,“也不知道在急什么,服了!”   李卫欲哭无泪:“明天下午有个招商会……”   “下次吧下次吧。”祁阳说,“等明年休假,每个人至少要留出两周的假期哈。”   “我没问题啊,”林予慈笑道,非常自然地和徐引牵着手,“老徐的假期我来搞定。”   “那老陆呢?”祁阳又问,“算了,不用问你,你反正一年到头都没什么事儿。”   “是,”陆追说,“我毕竟是无业游民,非常闲。”   其余几人便都笑了起来,笑声在宽阔的公路上回荡,远远只有依稀几个游客,听到后边的笑声,都回过头来好奇地看他们。   十一月的晚风已有些许凉意,又因为是在湖心岛上,不免还带着些湖面湿冷的潮气。   秦殊穿着衬衣和短裤,白天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冷,这会儿却感觉凉风直接往他袖口和裤管里钻了,腿和胳膊都被吹得冰冰凉的。   秦殊脑子里一直想着陆追说的“无业游民”,虽然他知道陆追是在拿自己开玩笑自嘲,但心里有些微的不舒服的,他一边冷得搓着胳膊,一边小声和陆追说:“哥,我觉得你一点儿也不闲呀。”   没想到小孩儿忽然冒出这话来,煞有其事的样子分外可爱。   陆追被他逗笑,于是故意也用很认真的语气,低头跟秦殊咬耳朵:“是么?可我觉得我还挺闲的。”   “你经营‘云顶’明明很辛苦的啊,昼夜不规律,有时候还不得不应酬……”秦殊低着头,细数了一堆陆老板的“辛苦之处”。   “哦……你心疼我啊?”陆追揽过秦殊的肩,低下头凑近去看秦殊的脸。   陆追的胳膊搭在秦殊的肩膀上,像大哥搂着小弟,亲亲热热不分你我。   挨得太近了……   秦殊怔住了,颤着睫毛,心跳如鼓鸣,话还没说完,思路也被打断了。   他抬头想要嗔视对方,却对上了近在咫尺的一张脸,陆追正望着他笑,明晃晃地勾着嘴角。   “哥,”秦殊脸涨得非常之红,半天才支支吾吾憋出一句,“……你别打趣我。”   “不好意思。”陆追爽快道歉,虽然看上去实在没什么诚意。   紧接着,陆追放开了搂着秦殊的手,正当秦殊内心升起了一股说不明的失落感时,却看到陆追将自己身上那件外套脱了下来,递给了自己。   他眨了眨眼睛,盯着陆追身上仅剩的t恤,他不冷吗?   “这是赔罪。”见秦殊没什么反应,陆追压低声音说道,“穿上。”   哈,陆老板以为他在哄小孩儿吗?   秦殊一边吐槽,一边却乖乖当了那个“小孩儿”,穿上了陆追的外套。   外套明显大一圈,肩线松松垮垮在秦殊的两侧肩膀下方,他扯了扯袖子将它拉正。   这是他第二回 穿陆追的衣服了。   他嗅了嗅领口。以前坐陆追车的时候,因为离驾驶座很近,他偶尔会闻到陆追身上淡淡的香水味,这回穿着他的衣服,于是味道便更加清晰。   一点儿不浓烈,很清冽,像是用力掰开木头时会闻到的味道,又像是高山上流淌的清泉味。   说不上来,难以言喻的很好闻。   虽然这样很像个变态,但秦殊还是忍不住,再次深吸了几下鼻子。 第40章 人傻钱多冤大头   卢晟一头扎进了路边亮着灯的24小时超市,提了两大兜啤酒回来,得意地把袋子展示给众人看:   “超市里剩下的所有乌苏,都在这儿了!”   对于这几个“酒鬼”,赵璐早已是习以为常,只无奈道:“你们几个慢慢喝,别耽误明早开车。”   “那肯定是不会的。”卢晟说。   一整天在户外游玩的疲乏感,在秦殊进屋的那一刻达到了峰值。他瞄了眼客厅的时钟,显示十一点半,往常的话他早就睡了。   难怪困成这样……   他揉着十分困倦的眼睛,朝二楼房间走去,计划一会儿洗完澡就睡觉,耳边听见卢晟唤陆追去天台喝酒,身后的陆追应下了。   秦殊回过头,有点担心他今晚喝了酒,会影响明天开车的状态。   陆追看着他,低声问:“怎么了?”   “……没事。”   秦殊转念一想,觉得以陆·“云顶”老板的酒量,他完全是在瞎担心了。   陆追揉了一把秦殊的头发,笑了笑:“那你先上去,我过会儿来找你。”   “嗯。”秦殊回身看了看他,觉得陆老板突然变得……又酷又温柔起来,他头一回没闪躲,一双眼望进另一双眼。   顶层天台上摆着藤椅和桌子,还凿出了一个不小的私汤池,池子这两天也一直没人用过,主要原因是,湖景房之间的距离实在不算很远,如果谁在天台上泡汤,从隔壁天台上肯定是能一览无遗的。   “而且这个池子的排水也很有问题……”   自上了天台后,卢晟一直在吐槽这个泡汤池,至少讲出了七点它存在的不合理之处,煞有其事的语气,仿佛他是个酒店设计的专家。   林予慈颇为无奈地打断他:“人家一个池子招你惹你了?你不用不就行了。”   “我就觉得该设计非常的不合理啊!”卢晟一副“我很讲理”的表情神态,“如果让我当这个度假山庄的老板,池子肯定是不能安在这儿啊,最好安在卧室里面的那个阳台上,三面儿墙封闭,一面儿朝湖,情侣完事儿后可以一起泡个温泉,这不很有情调嘛……”   陆追一脸无语,林予慈直接背过身走开了。   “啧,你别说,我觉得我还是很有这方面的头脑的。”卢晟一拍脑袋,“老陆,要不回头咱也合资开个度假山庄?……哎算了,H市寸土寸金,光地皮就贵死了,要不……合资开个会所如何?老林也可以入股啊。”   “还‘合资’呢,这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有多少雄厚资产。”祁阳上了天台,刚好听见卢晟的一番“高谈阔论”。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卢晟颇为不满,“众人拾柴火焰高,开个会所还不是小事一桩!”   “啧,这语文水平,都会用谚语了。”祁阳说。   “怎么了,会用谚语怎么了,”卢晟嚷嚷着,“我高中所有科目里,语文是学得最好的一科好吧。”   “是是是,毕竟是唯一及格的科目。”陆追笑了半天。   卢晟怒目圆睁,瞪了陆追好半天,又无从反驳。   林予慈一边笑着,一边拿出手机,给山庄餐厅打了个电话,点了些烧烤。   “老徐不上来吗?”陆追问道。   “他这会儿有个视频会议要开。”林予慈说,想了想又叹了口气,“居然连休假都躲不掉。”   “律师可真是忙啊。”祁阳感慨道,“我认识的朋友里,比我还忙的就是那些当律师的了,一年到头地出差、跑尽调……”   “连跟兄弟喝个酒的时间都没有。”卢晟控诉。   他对徐引工作的忙碌程度不满已久,也不知是真心为好兄弟老林鸣不平,还是单纯酸人家挣钱挣得多。   多半是因为后者。   在过往的十年里,他们几个人凑在一起喝过太多酒了。   高中的时候,几个人常常在宿舍里偷着喝,喝完把啤酒瓶藏在床底下,放假了又拿行李箱偷偷地运出去,生怕被宿管阿姨发现后通报批评,不然可得让乖乖仔李卫哭一鼻子的。   等工作了以后,喝酒自然而然成了几人聚会时的惯例,除了李卫以外,其余人的酒量都称得上是普通人中的佼佼者,如果一定要挑出一个酒量最好的……   那必须还得是陆老板。   卢晟的酒量,其实算是几个人里比较差的,不仅容易醉,而且常常因为醉酒做出蠢事。比如之前那次网恋被四十岁大叔诈骗了七十万,就是某次喝多了,接了对方电话后,二话不说给人巴巴地转了账。   要说卢晟这个防卫意识,给他手机上安装一百个国家反诈骗app都不够。有此前车之鉴了,他还是抵不住酒精的魅力,美其名曰“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云顶”就是他的故乡,他一年能有一半的日子泡在里面,剩下的一半儿大约是在会所里度过。   久而久之,不仅仅在会所,卢晟在酒吧街也有了些名气,经常泡吧的人一提起他,便恍然大悟:哦,那个人傻钱多的冤大头。   再说到祁阳和林予慈的酒量,他俩跟陆追相比,算得上是难分伯仲。   祁阳经常应酬,社交方面无敌手,自然练就了千杯不倒的本事。而林予慈自打从中学起,就经常和陆追翘了晚自习去喝酒,校外的各个烧烤摊见证了他们酒量的成长史,不过林予慈和徐引在一起后,近几年喝酒次数少多了,徐引不是太喜欢他喝酒。   卢晟把买来的啤酒整齐地码在了桌子上,二十多瓶酒还没放足桌子的一半面积,他不满意地皱着眉毛,想打电话给山庄,让再送一些酒来。   这回卢晟嚷嚷着要一醉方休的状态,大家都看得出来,跟以往是有些不同的,举手投足中带着股借酒消愁的劲儿,仿佛一夜之间有了心事。   能让卢晟这么没心没肺的人都能有心事,那得是什么样的心事啊?   陆追说:“这些喝完了再说,不够了再点。”   卢晟还想再说,对上了陆追看向他的眼神,心里蓦地一怵,最后还是很不情愿地闭上了嘴。   细细想来,卢晟其实一直都挺怕陆追的。   高中进校的第一天,他对陆追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人挺装逼的,总是一副很拽的样子不说,也不爱搭理别人,一点儿也不亲切友善。   “亲切友善”是卢晟交朋友的第一宗旨和原则,陆追明显不符合这一点。   后来他跟陆追熟了以后才发现:陆追这人其实不能算是装逼,他就是纯粹的脾气差、性格不好,不仅对别人没耐心,连对好兄弟(指卢晟自己),都缺乏最基本的关爱。   也就是他胸怀宽广如四海,不然换了谁能跟老陆相处得来啊。   不过他这一套“独具慧眼”的看法,却没什么人赞同。   小姑娘们春心荡漾,被老陆具有迷惑性的外表给蒙蔽了双眼,一封封饱含心意的情书接续不绝,这也就算了。   连班里一群男的也黏在陆追身后,整日“陆哥”“陆哥”地叫,这是怎么个情况?   他表示非常不理解。   同为男人,真是一点儿尊严也没有。   但卢晟也没想到,十年过去了,自己最后倒成了最没尊严的那个,每天在陆老板的酒吧里喝酒,每周给陆老板的酒吧进货,出了事还得找陆老板收场……   说到出事,他天天围着老陆转,自然不是没原因的,老陆脾气差归差,做人方面相当够意思。在处理人情世故上,老陆比他强太多,且不说很多烟酒客户都是老陆给他牵线,单这几年他给“云顶”供应烟酒所得的利润,都足够卢晟开家小型会所了。   以及,他刚来H市上学那几年,在囊中羞涩的日子里,都是老陆在给他明里暗里地“接济”,他心里是很有些感激的。   高一的时候上体育课,卢晟连一双新球鞋都没有,脚上一双多年前买的阿迪,鞋跟儿都磨歪了,菜市场的修鞋匠拿了橡胶皮补的,黄褐色橡胶皮和黑色鞋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卢晟家在乡下,家里能把他送到城里上学已经算是尽了全力。家境贫寒归贫寒,卢晟的性格却非常皮实,大大咧咧粗神经,并没因为贫穷而觉得很自卑,他打心底里觉得,他总有一天会成为出人头地的有钱人。   老陆当时的吃穿用在班级里很令人艳羡。每次他们四班跟宿敌八班打球,老陆都是最风光的那个,比赛赢得卢晟很没存在感,私下里卢晟念叨了好几次,觉得是自己的这双鞋影响了他在球场上的发挥。隔年生日陆追送他了一双崭新的球鞋,比老陆当时脚上穿的那双还要好一些。卢晟感动坏了,嚎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再后来,进入了鱼龙混杂的社会,他身边出现太多虚伪的表面“兄弟”,大伙儿逢热闹场子一哄而上,一旦有麻烦,又会立即如鸟兽般散去。   卢晟自知自己没有太精明的头脑,但他懂得如何“抱大腿”,每回遇到什么麻烦,他都第一时间去找老陆商量。   就好比之前签合同那事儿,确实是因为他没什么经营店铺的经验,被房东老板平白摆了一道。老陆当时完全不用亲自去的,他让阿齐或者是店里的谁谁谁去,事情照样能够处理妥善,但老陆能够亲自动手替他摆平,这点他还是颇为感动的。   就冲着陆老板这份义气,这些年来他天天围着陆追转,即便热脸贴着冷屁股,他觉得也值了。   卢晟喜洋洋地想着,老陆嘴硬心软,实际心里还是很把他当兄弟的。   从前那些评价他通通给收回来:陆老板那哪儿是脾气差呀,那叫独特有个性、不妥协!陆老板哪儿是性格不好啊,明明就是处事果断做事果决、大哥风范!   以前刚入行的时候,偶然听隔壁酒吧的小兄弟提起过,说“云顶”的陆老板处事过于简单直接,不近人情。   这话倘若放在以前,也就是他对陆追还很有意见的时候,他或许还挺赞同的。但今非昔比,他也在烟酒行业中混过好几年了,碰见过太多惯于溜奸耍滑的渣滓混混,他虽然不比老陆老祁那般精明,但也知道,在社会的阴沟暗渠里,你永远也不知道有些人会恶劣到什么程度。   所以有些事儿啊,它只能这么处理,不然了结不了。这段完了,他们准还在下一段等着你。   卢晟是把老陆当一辈子的好兄弟的,所以这回跟小贺的事儿,他也只和陆追讲了。   昨天下午他接了小贺电话后,一出说不上的难受直涌上了他的胸腔,心脏好似都拧巴在了一起,头一回,这股沉滞的情绪持续了几个小时也消散不去。 第41章 跑得比兔子还快   自打上回喝酒误事后,卢晟就有点儿不敢面对小贺。   以前他有隔三差五去熟食店溜一圈儿的习惯,像封建地主检查自家地皮似的,看到店和店里的人都安然无恙后,这才放心地去继续花天酒地……顺道带着小贺硬塞给他的一袋儿熟食,有时是鸭舌,有时是鸭翅中或鸭锁骨。   后来去的次数多了,他也会多留一会儿,蹲在不到一丈长的店门前抽根烟,看着小贺手忙脚乱地处理熟食,听他磕磕巴巴地讲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小贺跟他讲大学城里发生的新鲜事儿,讲隔壁卖烤肉饭的店换了个浙江来的老板,师大的学生会上周在他这儿买了两百份卤味儿,老家的刘黄新大哥盖了新房还娶了媳妇儿。   卢晟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记起来,刘黄新是他在老家的发小,俩人一起长大,不过他们已经好些年没联系了。   小贺见卢晟有印象,眼睛亮了亮,高兴地继续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讲,说黄新哥盖的房子他见过了,房子可大了,足足有三层,墙面刷得雪白,像一栋小洋楼,整个村子里呀,就属他家的房子最气派。   卢晟本来无甚关心,听到这里,忍不住哼笑了一声,跟小贺说,你太没见识了,咱村里盖房子能花多少钱啊?你要是想盖,只要不违规,多高的楼我都能给你盖起来,带个大花园,再修一个水池子养养鱼什么的,比他那房子气派一百倍。   卢晟惯会信口开河了,说这些话时也没多想,半晌没听见小贺说话,抬眉看去,小贺正直愣愣地望着他。   见卢晟看向自己,小贺立刻低下头,继续做自己手里的事,却一紧张不小心打翻了调汁的铁勺,醋汁溅了一地。   “啧,多大人了还笨手笨脚。”卢晟捏了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于是起身朝着路边停车位晃荡过去,“走了啊。”   “啊……好,卢哥下次见。”小贺望着卢晟的背影,说道。   卢晟坐上了车,长夜漫漫,不如到“云顶”喝酒去,顺便物色物色俊男美女。   不久后小贺再找他,就是三个月前签合同那事儿了。   事情顺利解决。小贺重新签了合同,几万块的租金卢晟替他交了,当然,这点钱对于卢晟来说不算什么,这事儿也很快就被他抛之脑后了。   卢晟这人,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心大,任何事情都不足以在他脑子里停留多过一个礼拜。   但小贺还是相当在意这件事儿的,他决心要好好攒钱,两年内无论如何也要把卢哥付的租金还上。即便熟食店的收益不多,但积少成多嘛,他对此有信心。   毕竟卢哥把店给他来经营,已经帮了他足够多的忙了,他不能再占卢哥便宜。   小贺这番感人的心理活动,卢晟一点儿也不知道。重新签完合同后的第二天,他正在“云顶”和几个朋友喝着酒,就看到了小贺的来电。他以为店铺又出了什么问题,匆匆忙忙从后门出去,找了个僻静地儿才接了小贺的电话。   小贺说,想为上回的事儿对他表达谢意。卢晟松了口气,心想就这么个事儿有什么好感谢的。   但小贺执意要感谢他一番,卢晟就说,那行吧,我倒看看你怎么个感谢法。   小贺问了卢晟家的地址,隔日拎着大兜小兜的蔬菜上了门。   卢晟这人昼夜作息极不规律,一觉睡到了天黑被门铃声吵醒,满面烦躁地打开门的那一刻,他愣了好半天,问:“你干嘛呢?”   小贺人本就非常瘦小,提着十几斤的菜坐了地铁又转了公交,累得满头满脸都是汗,他喘了好半天,才笑着说:“哥……我过来给你做个饭。”   “做饭?”   卢晟自打搬进这个房子以来,厨房还从来没开过火。他有点儿不理解,有什么山珍海味在外面吃不到啊,为什么要在家里做饭?多麻烦啊。   但看着小贺累得红扑扑的脸,虽然表情不是太好,卢晟还是让开了身:“进来吧,我先声明,我不洗碗啊。”   “……我洗,我洗。”小贺好脾气地笑笑。   小贺的厨艺意料之外的不错,简单的四菜一汤有滋有味。小贺辍学后的两年,一直在家乡的一个饭馆里当学徒,做出的饭菜虽然看上去不够上档次,但味道是没什么可挑的。   卢晟喜好吃甜的,那道色泽诱人的咕咾肉基本全进了他的胃里。   因为一顿可口的晚饭,对面平平无奇的小贺在卢晟眼里也变得可爱了起来,想着人家来都来了,于是心血来潮,拉着小贺“参观”自己的家。   说实在的,卢晟在家装上的品位有些一言难尽,以“纸醉金迷”四个字为主基调,怎么花里胡哨怎么来,连卧室里都装着一盏奢华水晶大吊灯,整个房子一片金光闪闪、富丽堂皇。   小贺被吓得路都有些不敢走了,一步一低头,生怕自己不经意间踩着卢哥什么名贵的东西。   他一边听着卢晟介绍这个介绍那个,一边觉得卢哥可真厉害,从老家出来的人里,就属卢哥最有出息。   卢哥还养了一只猫和一只狗。狗是最常见的中华田园犬,膘肥体壮,皮毛油亮,卢哥说是在楼下捡的。那只猫长得奇怪极了,体型非常大,毛发很长,像只小狮子一样。   “这……是什么猫啊?”小贺好奇地问。   “缅因。”卢晟得意洋洋地介绍,“两万八,朋友那儿买来的赛级猫,漂亮吧!”   小贺其实不太能欣赏,他觉得这猫看上去有点儿凶,但卢晟却说这猫性情很温柔,光说还不够,他一把扯过了小贺的手,带着他的手在这只猫的脑袋上揉来揉去。   小贺吓得连忙缩回了手,那只缅因猫懒洋洋地睥睨了他一眼。   “屁胆儿。”卢晟替这只猫说出了心声。   “参观”到走廊尽头的房间时,卢晟朝小贺挤了挤眼:“这可是重点。”   卢晟推开了房门,正对着的是一面酒柜,里面都是他精心收来的各地名酒。小贺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酒摆在一块儿,红红绿绿,耀眼极了。他望着这面几乎占满整张墙的酒柜,心想:   这么多酒,卢哥……喝得完?   小贺到底还是低估了卢哥嗜酒、爱酒的程度。   介绍完了他那七七四十九格名酒收藏,卢晟竟直接从酒柜侧边拿了瓶酒出来,要拉着小贺好好品一品。   好家伙!   小贺哪儿喝过红酒啊。老家的米酒他倒是喝过几次,他妈妈逢年过节才会酿一两瓶,没什么度数的。   卢晟那股劝酒的兴奋劲儿又上来了,他说,这酒你不喝,就是不给你卢哥面子,你不给你卢哥面子,就说明你没把你卢哥当你哥。   一番废话文学过后,小贺实在抵不住卢哥的热情,为难地说,那就喝一小杯吧。   卢晟醒来的时候神清气爽,感觉连续几日的萎靡一扫而空,心情也随着身下昂扬了起来,他欣赏着眼前的那副巨型水晶吊灯。   啧,这吊灯看起来就是富贵!豪横!   他在心里赞美了一番自己的好品位,顺道活动了一下肩背和筋骨,准备在床上甩出个舒服的大字型时,却扇到了床上的另一个人。   ?!我昨晚带人回来睡了吗?   卢晟满脸疑惑,侧起身去看床的另一头,只见高高隆起的被子中一张惨白又虚弱的小脸儿。   我操。   卢晟瞪圆了眼睛。   我操。   对方迷茫地睁开了眼睛,很显然,被卢晟刚那一胳膊给狠狠拍醒了。   我操。   小贺?!   我操啊!   卢晟脑子没转弯儿,性急地一把掀开了两人盖着的被子,被子之下小贺什么都没穿,瘦得骨骼凸起的肩背和腿上,尽是些红红紫紫的吻痕和指印,看上去颇有些惨烈。   凭借丰富的经验,卢晟只看一眼就绝望了:这是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这可是他老家弟弟啊……   他简直不是人……   这下怎么跟小贺的爸妈亲戚交代……   卢晟使劲抓挠着后脑勺上的头发。负荆请罪?磕头谢罪?剖腹……最后一个还是算了。   到底怎么办啊!   小贺很快就清醒过来了,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儿后,脸顿时变得又红又白,他慌措地跳下了床,不顾身上某处的极度不适,抓起内裤、短袖就往身上套。   “哥……肯定是我的错,你别生气,对,对不起,”小贺声若蚊蝇地说完,就往卧室外头跑去,“我先……我先走了。”   卢晟一抬头,就瞅见小贺动作别扭的背影,像是强忍着身体的不适。   且不说该怎么处理这个“意外”,让小贺这样跑回去,这肯定不合适。   卢晟急忙跳下了床,一边穿着内裤一边往外跑。   当他浑身除了内裤不着一缕地站在家门口时,眼睁睁瞅着小贺的电梯已经下到了三楼。   “操!”他大声骂道,被冻得搓了搓身上的肉,瞪着电梯上已经变成了“1”的数字,继续骂了句,“跑得他妈比兔子还快!”   对面住户的门“哐”了一声,像是要打开的动作。为了避免被邻居既“酒鬼”之后又当成暴露狂变态,他重重地关上了门。   作者有话说:   这两章都在讲副cp~ 第42章 他肯定是打不过老陆的   “……后来的几周里,我就一直在找他赔礼道歉,请他吃饭,给他转账,给他买东西,但是这些他都不要啊。”卢晟声音越来越虚,“我知道,这种事儿用物质是没法补偿的,但我也实在没别的办法了,后来他就说……”   “说什么?”   二楼双人间里,陆追坐在阳台藤椅上,面无表情地听完了卢晟漫长的口述。   说实话,以卢晟这个酒量和酒品,酒后做出什么事儿来他都不会感到稀奇。   只不过,卢晟从前寻欢作乐的对象,都跟他一样“不靠谱”……不靠谱的人,心里的那点儿欲望都浮于表面,在这个整日纸醉金迷的圈子当中,其实是最好“打发”的。   碰上人品好点儿的,讲一句两情相悦、及时行乐;如果是人品一般的,买个包,最多再打点钱,一整晚的云朝雨暮、夜月花朝,也就了了。   卢晟以往是做惯了这些的。   但小贺跟那些人不一样,不仅家庭环境大相径庭,思想也是完全不同的。   他接受得了这些吗?   陆追虽然只见过小贺一面,也能看出这是个朴实单纯的老实孩子,这种事儿如果处理不好,给人造成了心理阴影,没准儿真能毁了人家的一辈子。   老卢这人能活到今天还没被人打死,只能说明命太大。   “他说不怪我,”这位“罪魁祸首”还在继续陈述着,“他说发生了就发生了,让我别往心里头去,但我怎么可能不往心里去?小贺是我从老家带到城里的,怎么说我也得把他照顾好吧?结果……唉,我前一阵就为这个事儿困扰,那会儿不是还带了人去你店里喝酒吗,我都那么难过了,你还不让我高高兴兴地喝个酒!”   “说重点。”陆追无语极了。怎么又绕回这里了,合着您当时带着几波人,搞得酒吧乌烟瘴气还很有理是吧?   “重点?”卢晟瞪着他,瞪了一会儿才说道,“重点就是小贺今天下午给我打了电话,明里暗里表达了对我的好感!”   闻此,陆追没忍住笑了两声,这个反应在卢晟看来嘲讽意味十足。   “操,你别不信啊老陆!他在电话里问我是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我俩都发生那种关系了,他这样问,岂不是很明显?”末了,卢晟非常肯定地得出了结论,“他摆明了就是对我有意思!我甚至怀疑他偷偷写了个稿子,我这辈子从来没听见他说话这么清楚顺畅过。”   “行吧,他对你有意思。”陆追忍住笑,点了点头,“那您在这儿伤感半天,干什么呢,吓得人家小卫都不敢上来了。”   “小卫跟你告状了?”卢晟一听,吹胡子瞪眼,“他居然敢跟你告状?”   “这是重点吗?”陆追看着他。   “不是。”卢晟立刻道。   于是陆追等着他继续说重点,结果这货低着头,开始揉搓起了床上的被单,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且哀痛。   这副多愁善感的样子,不知道的以为他毛遂自荐要出演林黛玉呢。   林妹妹可接受不了这种形象的扮演者。   在被子即将被他揉搓成皱纹纸的时候,卢晟才仿佛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口道:   “重点是……我刚才拒绝了他。啧,也不能说是拒绝吧,就……他不是问我喜欢男的还是女的吗,我一下子就听出来他意思了,就问他,你是想跟我谈对象么。他没吭声。我就说,你要是想要别的任何东西可以跟我说,但谈恋爱我没考虑。”   打完电话后,卢晟的内心其实很不好受。   说“谈恋爱我没考虑”那话时,他是有点儿违心的,但又不算是全然违心。   他纠结和矛盾的点,说来有些难以启齿。   小贺是他从老家“接济”来的弟弟,在内心的深处,他觉得小贺形象土气、不够漂亮,而且他也不够聪明,太单纯了,对人对事都毫不防备……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是他卢晟的选择?   毕竟一直以来,他喜欢都是漂亮的、聪明的,看上去非常光鲜亮丽的人。这个人不需要多有钱,但带出去一定要非常有面儿。   虽然他没少被这样的人所欺骗和背叛,但情场嘛,他觉得就是这样,你来我往,你瞒我瞒。没必要太在意真情,玩得尽兴最重要。   所以,他的恋爱对象,必须是他阅人无数后的最佳选择。无论是温情的话语还是温暖的怀抱,前提是对象要美丽迷人。   《酒色赋》里是怎么说的:   “如果世上没有美酒,男人还有什么活头?   如果酒色都不心动,生命岂不走到尽头?”   这话是他一个酒肉朋友在某次喝酒时说的,还专门提了一嘴,说这可是人家文学家莫言说过的话。   卢晟对这两句话实在是心服首肯,回家想起来了一查,发现这根本就不是莫言说过的,人家还亲自辟谣了呢!   卢晟特意打电话告知了他那位朋友,罢了总结一句:你小子真是没文化!人云亦云、鹦鹉学舌!   但朋友没文化归没文化,这两句打油诗,卢晟还是深以为然的。   在爱情方面,卢晟要的不多,他甚至也不需要对方对他多坦诚、多真心,他所热衷的,“美色”二字足矣。   有句诗怎么说的。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只有美人,才能带给他特殊的火花和激情的碰撞。   所以,这个人怎么说也不会是小贺啊!   小贺和他的任何一个前任比起来,都实在是乏善可陈,灰扑扑,没有一丝亮点。   他还特别爱哭,非常爱哭。   哭哭啼啼的样子,简直烦死了。   ……   但这些话,卢晟对着老陆是说不出来的。   酒后乱性这事儿他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一般人都接受不了,毕竟确实挺那什么的。如果老陆没把他当哥们儿,估计早就撒手不管、精准践行“关我屁事”原则了。   而且,老陆本来就很反感他那套夜夜笙歌的生活方式。虽然陆追也没干涉过,但卢晟知道他其实是很不赞同的。   之前卢晟跟自己那帮不靠谱的朋友花天酒地时,每次打电话想叫老陆过来一起,老陆都是一口拒绝,干脆利落,电话挂得比谁都快。   时间长了,他也就知道老陆对哪些事情看不过眼了。只不过老陆这人……怎么说呢,他很有界限感,从来不管别人的私事儿。   卢晟刚认识陆追的时候,因为自来熟,所以特别不习惯陆追的这份“界限感”,总觉得这人是不是太冷漠了,后来慢慢地,他想法也有所改观,觉得陆追这样也挺好的,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缺乏的就是这种适当的距离和尊重。   “求同存异”是交朋友的法则,不过“求同存异”的前提是不总把“异”拿出来说。他如果面对面地跟老陆说:我不跟小贺谈恋爱,是因为我看不上他,觉得他不好看不光鲜不亮丽很土blablabla之类。这些话一旦出口,可想而知,百分百成为搓火儿的矛盾点。   这就不是干涉不干涉私生活的事儿了,就成了朋友之间三观合不合的问题。   老陆这种性格,听了他这番言论,未必还愿意拿他当兄弟,说不定火冒起来还会狠狠揍他一顿。   他最近吃了太多肉,体重有所上升,平时也不怎么锻炼,肯定是打不过老陆的。   作者有话说:   卢晟前期个人作风是比较狂野的,这是副cp的设定,大家看故事就好,不用上升情绪~ 第43章 谈恋爱不是为别人谈的   夜色已深,一栋栋湖景房隐没在了茂密苍郁的树林间,从顶层天台上望去,仅能望见一轮明亮的月,和来时那条长长的湖景路,路的一侧立着一排笔直的白色栏杆,上缀有银白色的圆灯,一路静谧地亮向远方。   天台上的几人正坐在躺椅上喝酒,顺道漫无目的聊些生活和工作上的琐事。以往几个人聚在一起,主要内容基本都是听卢晟吹牛逼,不过今天的卢晟格外安静,只顾闷着头喝酒,一瓶接着一瓶地往口中灌。   经常喝白酒的人偶尔喝起啤酒来,难免会觉得不过瘾。陆追就回了会儿消息的工夫,卢晟的脚边已经放了三四个空酒瓶,正义愤填膺地准备打开下一瓶,手握开瓶器的架势,跟有谁要和他抢似的。   “没人跟你抢。”陆追叹了口气。   卢晟猛灌了一口酒后,说:“苦酒入喉心作痛啊!”   “怎么喝个酒还伤春悲秋了?”祁阳笑了笑。   听到“伤春悲秋”四个字,卢晟神色一变,干脆直接唱起了《春秋》,用一口蹩脚的粤语,以一副苦痛的腔调:   “我没有为你伤春悲秋,不配有憾事,你没有共我踏过万里,不够剧情延续故事……”   卢晟想不起来下一句歌词了,无奈只能草草收尾,他举了举手中的啤酒瓶,说道:“我算是知道了,爱情这杯酒,谁喝都得醉。”   “等会儿烧烤来了,吃点儿东西再继续喝,”林予慈皱眉道,“忘了之前因为急性胰腺炎住院了是吧。”   “你是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啊!”   “到底怎么了,失恋了,还是表白被拒绝了?”祁阳问,“多少年的兄弟了,有话就直说呗。”   “这事儿说来话长啊老祁……”   陆追无声叹了口气。   不难想象,即将到来一场漫长的“卢晟爱情故事”脱口秀。   正好老林点的烧烤送过来了,陆追扔下了手机,从烧烤中挑出了一些没放辣椒的。   “是给小秦的吧?”林予慈眼尖地注意到了。   “嗯。”   “这么用心啊,”林予慈表示惊奇,“认识十多年了,我还是头一回看见老陆你这样。”   “怎样?”陆追问得很不经意。   “对一个人这么上心。”林予慈颇感慨地说,“以前总觉得你无欲无求,都以为你要独身终老了。”   陆追笑了笑:“以前确实是这么想的啊。”   “那现在呢?”林予慈立刻追问道。   陆追沉默了一会儿,坦白道:“我挺喜欢他的。”   “啧,早看出来了。”闻言,林予慈笑了半天,又补充说,“第一次在火锅店里见到小秦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对人家有意思。”   “有吗?”陆追不承认,他拿了个盘子,将烤肉盛了进去,“那会儿我跟他还不怎么认识。”   “那你还说人家是你朋友,我还特意给他打了个折。”林予慈笑眯眯地拿了串烤翅啃着,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双眼,“而且你一直盯着人家看呢,可以说是目不转睛。”   “……”陆追无言。   他一方面觉得老林说的可能确有其事,另一方面又觉得他是不是有点儿太夸张了。   林予慈还在继续说着:“不过小秦也确实挺好看的,性格也不错,挺温柔挺善良一小孩儿,你这个性格嘛,跟他在一起就很合适……我听老卢说,他今年才二十四?”   “对。”陆追回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他特意检查了秦殊的身份证。秦殊当时穿着一件开衫毛衣,长得又很显小,他还以为是偷偷跑到酒吧喝酒的高中生。   “我真觉得小秦不错,你要抓紧啊。”   说着说着,林予慈逐渐流露出了些许遗憾的神情,“别像我和老徐,前前后后的,耽误了这么些年。”   陆追看着他,宽慰了一句:“你俩现在不是也挺好。”   “是挺好的。”林予慈笑了笑,“虽然老徐父母那边儿……还不太能接受,但我也不在意这些,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事儿,我俩能走到一起已经足够了。”   “嗯。”陆追说,“谈恋爱又不是为别人谈的。”   林予慈和徐引的感情经历,说来实在是坎坷。   他俩自出生起,就生活在同一条巷子里,相识了二十余年,真正走到一起却还是近几年的事儿。   林予慈从小就说话嘴甜,且聪明伶俐,很会哄得周围人都开心,上了学以后,学习成绩又总是拔尖,因此成为了整条巷子中人人称道的“别人家的孩子”。   徐引的成长路线却跟他形成了鲜明对比,徐引自幼非常调皮捣蛋,什么不让他做他就偏要做什么,成绩还总是吊车尾,平均每月都会被叫一次家长,有时是因为期末成绩拖了全班后腿,有时是因为在校外被老师看见他打闹奔跑。   长此以往,徐引家中形成了惯例:一周一大打、三天一小打,小徐引经常被他妈妈揍到惨烈哭声响彻整条巷子。   林予慈是名副其实的孩子王,不仅长得好看,脾气也好,稍稍一动脑筋,就能想出一堆新鲜的游戏来。那时他不过十一二岁,但身形挺拔得如同白杨树一样,已经相当像个聪明睿智的“大人”了,整条巷子里的大小孩子,都很崇拜这位邻家“大哥哥”。   徐引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他虽然爱惹事儿,却是个三杆子压不出个响屁来的性格,总是闷不做声地跟在林予慈后边跑。等林予慈上了初中后,有回发现徐引居然跟着他跑到了离家三公里的学校里来,把他给吓坏了,赶紧去门岗房打了电话,让徐引的妈妈来接他回去。   小徐引回家后,当然不可避免地又挨了一回打。他妈妈气他不打一声招呼就跑了出去,居然能跑那么远,眼看着快过年了,万一被人**绑走怎么办,问他知错了没有,徐引鼓着脸不吭气,心想,我跟着林家哥哥能有什么错。   见他没有知错就改的意思,徐引妈气急了,抽断了三根衣服撑子,又让徐引在阳台上站了一晚上。隔天小徐引就病倒了,在家躺了两天,等林予慈周末回了家后,又开始跟在他身后跑。   林予慈无奈极了,在他的童年记忆里,怎么也甩不脱身后那个跟屁虫粘人精。   徐引比林予慈小上两岁,林予慈刚上高一的时候,徐引才上初二。徐引只高兴了不到一年,林家的哥哥又去了附中念高中。   徐引讨厌他妈妈不把他早生两年,如果他跟林予慈同岁的话,他们就能同时上小学,同时升初中,再同时升高中。   不过林予慈读的高中是附中,全市升学率最高的学校,中考需要考很高的分数才能入学,否则只能交一笔昂贵的择校费。以徐引家的经济条件,择校费是拿不出来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中考时考个好分数。   好在他还有足足两年的时间可以努力。   但即便他考上了附中,不到一年以后,林予慈又要去上大学了。   他好像总是跟在林予慈身后奔跑,却总也赶不上他。   无论如何,能在同一所高中再待一年也是好的。他为此拿起了从小就十分厌恶的课本,从初中数学的第一课看起,有理数、数轴、倒数……看起来也蛮简单的嘛,没有他想象得那么难。   徐引念初三的时候,林予慈已经上了高二。他申请了住校,和陆追他们住在一个宿舍,他周末还要去勤工俭学,为即将到来的高三赚补课费,所以平时很少有时间回巷子了。   徐引的成绩逐渐有了起色,以往他只是不爱学习,一旦认真起来,没过多久就提升到了班里的中等水平。   开期中家长会时,班主任提到的“学习进步奖”里就有他一个,徐引妈妈高兴得很,说徐引这叫做厚积薄发,回家后又告诉了徐引他爸,两口子都觉得自己家孩子是一匹“黑马”,定能在半年后的中考中一马当先、拔得头筹。   初三的学习生活还是非常辛苦的,支撑着徐引写完一张又一张试卷的,是一定要和林予慈上同一所高中的决心。   平时见不着林予慈,徐引只能期盼周末回家时能看见他一眼,他每周末都会去林家门口溜一圈儿,假装不经意地往门里瞄。   林予慈是和他妈妈姓的,林妈妈是一个非常温婉善目的女人,见到徐引就笑了起来:“回来了,找你哥呀?”   徐引犹豫着点了点头。   他个子窜到了一米八,看上去已经是个大小伙了,虽然表情很平静,但实际心里却紧张得很。   “小慈这周没有回来。”林妈妈说道,“他说学校有事。”   徐引的眼睛一瞬间黯淡了下来,林妈妈要进屋给他拿水果吃,他摇了摇头,顿了一下,才说:“不用了,谢谢林阿姨。”   徐引连着三四周没看见林予慈后,他实在等不住了。弄明白了地址后,他直接坐上了公交车,去了和他的学校远隔三十多公里的附中。   他发现,人越长大,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就越遥远。以前他跟去林予慈的初中只需要三公里,现在却要坐将近两个小时的公交车,一路停停走走,沙土纷飞。   再往后,是更加漫长的六年,同光阴的比赛他从未服过输,却终究败给了一座高高的垒墙,一座将他和林予慈生隔两地的垒墙。   作者有话说:   林予慈和徐引的牵绊很复杂,在这篇文里不会讲太多,细心的朋友已经在我主页发现了为他俩开好的坑,当然故事还在构思中。 第44章 别再破相了   陆追经常看到一个鼻青脸肿的男孩儿来找林予慈,身上穿的并不是附中的校服,衣服也被蹭得皱皱巴巴的。男孩总是紧抿着嘴唇,把脸板得平直,跟谁欠了他钱似的。   据林予慈说,这是和他住在同一个巷子里的邻居弟弟。   在宿舍众人乃至全班同学的眼中,班长林予慈是个脾气特别好的人,举止文雅,态度温和,很少生气。   但林予慈每回见到徐引的这副模样,都会忍不住生气,问他是不是又和别人打架了,还是说学校里有人欺负他。   徐引那时候完全是个脑子一根筋的愣头青,即便被林予慈揪着耳朵骂,面上也无动于衷。   林予慈皱着眉给他手臂上的伤口上药,徐引感受着面前人的无奈与怒气,心想,即便有人欺负他又怎样,相隔这么远,林予慈还能来“保护”他不成?   其实也没什么人会欺负他了,小时候倒是有人觉得他寡言少语好欺负,后来上了中学基本就没了。伤是和同学打架打的。明明学习成绩已经进入了年级的中上游,行事作风却还是像个差等生。这是他班主任批评他时的原话。   “这又是怎么伤的?”   半个月里他第二次来找林予慈时,对方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让徐引一时惶恐、无处躲闪。   他只好垂下了眼睛。   “你不说就立马回去,以后别过来找我了。”林予慈一向温和的声音此刻竟也严厉得让他害怕。   “……打架。”   良久,徐引才说道。   他说完便对上了林予慈的双眼,眼神中袒露出的,说不上是畅快还是自暴自弃。   两人对视了很久。   最后还是林予慈让了步。他叹了口气,伸出手轻拍了下徐引的脸颊,正好拍在了徐引的伤口上,疼得他一时间龇牙咧嘴。   看到林予慈正看着自己笑,徐引又很快收了表情,恢复成一副讨债脸。   林予慈忍俊不禁:“行了,别板着个脸了,去我宿舍给你上药,然后带你吃饭。”   林予慈觉得这孩子总刻意臭着脸这一点很可爱,拉着他胳膊往自己宿舍走的路上,他不停地回过头,盯着他那张明显挂了彩的脸看,没忍住地又伸手去捏他的脸。   还没碰到脸,徐引就很快抓住了他的手,手攥得很紧,捏得林予慈的手关节都有些疼。   徐引也不说话,只静静地望着他。   “怎么了?”   宿舍楼门前,林予慈忽然觉得有点儿尴尬,不知道该把手甩开还是怎样。   尤其这会儿是学生去食堂吃饭的高峰期,宿舍楼里不断有人走出来,还有人给林予慈打招呼,一些诧异和好奇的眼光都纷纷落在他们身上。   林予慈看着徐引,两人的视线是平视的,他终于发现这股别扭的感觉来源于何处了。   他用力地抽了抽手,徐引下意识握紧了一下,但很快又放开了。   林予慈用手比了比两人的头顶。   还真是啊。   不知什么时候,邻居家的小萝卜头竟也和自己差不多高了。   看到他的动作后,徐引微微地扬了下嘴角。   等林予慈转过身后,他还在盯着林予慈脑袋后的发旋儿看,心想:等暑假你再见我的时候,我应该会比你更高了。   但那年暑假他没能见到林予慈,后来的几年也是。   207宿舍里,陆追、祁阳,还有两个隔壁宿舍的同学正坐着打牌,周围站了一圈儿住在同一楼层且和这个宿舍交好的围观群众。   门一开,齐刷刷的目光都投向了门口的林予慈,和他身后看起来很面生的“负伤”少年。   “这是?”   隔壁班一个很自来熟的男生看着徐引问道。   “我弟弟。”林予慈笑了笑,“斗地主呢?”   “对,玩儿两局吗林哥?”正打牌的一个男生抬起了头,是隔壁班的副班长。   陆追抽空往门口望了一眼,看到有些局促地站在林予慈身后的徐引时,手顿了下,随即把牌扔在了几人打牌用的椅子上:   “走了,不打了,去吃饭吧。”   “怎么了陆哥?”另一个打牌的男生诧异道,“打完这局呗!”   祁阳也站起了身,踢了踢那男生的椅子:“下回再打,先吃饭去吧,东食堂还是西食堂?”   男生不情不愿地把牌收了起来:“行吧那就下回……去西食堂吃小酥肉呗,林哥一起?”   “你们先去吧。”林予慈说。   宿舍里的一帮男生开始慢慢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商议着今日的晚饭计划。   “我要去东食堂吃菠萝饭,小酥肉有什么好吃的啊你天天吃。”   “而且你晚饭光吃肉不吃米啊?”   “我说要不兵分两路算了,爱吃啥吃啥……”   ……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走出了207宿舍,只剩下了林予慈和徐引面对着面大眼瞪小眼。   林予慈笑着问:“我室友是不是很贴心?”   室友?   是说刚那个打牌的帅哥吗?   徐引心里莫名泛起了一股酸水,又开始琢磨他妈妈没把他早生两年这事儿,不然现在和林予慈做室友的说不定是自己了。   “嗯。”   徐引很不情愿地承认了那位帅哥室友的高情商。   林予慈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小塑料袋,徐引认出里面的碘酒、酒精和红霉素软膏,这些东西还是他上次来的时候林予慈去校医院买的。   徐引望着林予慈的背影,不觉抿了抿嘴角,心情又变好了些。   “坐下吧。”林予慈挪了两把椅子过来,朝他抬了抬下巴。   徐引坐下来后,林予慈坐在了他的对面,两人腿挨着腿。徐引有点儿紧张,他不动声色地将抵着的膝盖挪开了些,才觉得些许放松。   林予慈没察觉到他的小动作,将他的伤口清洗干净后,用棉签蘸了碘酒,开始往伤口上涂抹。   脸上的伤口还好,徐引胳膊上的一处磕碰还在往外渗着血,看上去有些严重,林予慈用棉签碰到这里的时候,胳膊明显地往后缩了下。   林予慈抬头去看徐引,却见他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唇角依然抿成了一条平直的线,似在强忍着疼痛。   到底还是个孩子……林予慈在心里叹着,于是手下的动作更加轻柔了。   给胳膊上完了药,林予慈拿出了创可贴,准备往徐引脸上的伤口上贴。   徐引立刻将目光垂下,眼神不知飘落到何处去,只好盯着两人的膝盖看。   林予慈拿着创可贴往伤口上比了比。   小时候的徐引黑黑瘦瘦的,没成想长大了倒还挺好看,鼻梁挺直,还是个睫毛精。不知道以后又会成为哪些姑娘们的祸水。   林予慈往他颧骨上的伤口处贴好了创可贴,又用手轻拍了拍创可贴的位置,虽然他尽力控制着力气,但徐引还是疼得皱起了眉,他抬起眼看林予慈,眼神中没有责怪,倒显得有些可怜巴巴的。   莫名让人心一软。   但林予慈明显不吃这一套,他故意用“恶狠狠”的语气说道:“你还知道疼啊?”   徐引咬着嘴唇,看着他不说话。   林予慈的目光落到了徐引眉骨上未好的伤疤处,叹了口气:这孩子是一点儿也不在意自己的脸是吗?   “受伤可一点儿也不好看,”林予慈将剩下的创可贴放进了袋子里,一边将棉签扔进了垃圾桶,一边出声警告他,“别再破相了,知道吗?”   没听见徐引的应答,徐引正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   “回答我。”林予慈再次说道。   直到亲耳听见徐引说出“知道了”三个字,林予慈才满意地放过了他。   他带着徐引去食堂吃了顿晚饭,最后又将他送上了回去的公交车。上车之前,林予慈叮嘱他下回一定不许旷课,如果想来,只有周末才可以过来。   徐引终于得到了“许可证”,内心雀跃极了。在此之后的每一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在林予慈宿舍的楼下,风雨无阻,雷劈不动。   连陆追、卢晟他们都渐渐习惯了这个黏人小孩儿的存在,原本每周末几人会一起去校外吃烧烤,但后来一到每周日下午的饭点儿,他们都默认地将林予慈“借”给这个黏人的小孩儿。   虽然只是一时半刻的时光,但对那时的徐引来说,已是珍贵而不可多得的温暖。   在后来的十年里,他们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家庭变故、牢狱之灾,将林予慈和他硬生生隔在了一道高墙的两面。   与近七年的分离相比,这短短几个月之中,能够坐在同一张桌前吃饭、看着对面人的眉眼笑意的日子虽屈指可数,却指引着他走完了一段漫长而孤独的路,路畔总有心上人的名字,在岁月中给予了他最温柔的仁慈。   作者有话说:   林予慈和徐引的故事暂且就写这么多   下一章就回归主角啦 第45章 怎么不吹头发   回到湖景房后,陆哥他们去了楼顶的天台喝酒,秦殊忍着困意,去二楼的浴室洗了个澡。   他刚回到房间,毓文的语音电话就拨来了。   秦殊一边用浴巾揉搓着半长的头发,一边伸手接通了毓文的语音。   说来他也有段时间没和毓文语音过了,这小妮子之前玩“失踪”,一问,原来是跑去A市谈恋爱了。谈恋爱也就算了,乐队巡演日在即,她居然陪着新对象在A市呆了足足半个月,为此将行程一推再推。   毫无疑问,此举惹得公司众怒声一片。   听毓文那意思,她回H市两天,已经和卫蓬林吵了好几次架。   卫蓬林对她这种没组织没纪律的行为非常不满,毓文又不是逢吵架会退让的性格,但她也自知理亏,所以没等吵架升级,就假装“大人不记小人过”地被金浩给劝了下来。   “说实话,卫蓬林当初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他有什么资格来说我。”毓文冷笑了一声。   “别生气了,”秦殊宽慰道,“马上要巡演了,你就别跟他闹别扭了。”   “是啊,不然他又在演出前十分钟抱着贝斯走了怎么办?”毓文再次冷笑了一声,“他也好意思说我。”   秦殊叹了口气,毓文说的,可不就是几个月前发生的?要没这事儿,秦殊可能还不会有退出乐队的想法。   他不想继续聊卫蓬林了,于是转了话题,问起了毓文恋爱的事儿。毓文向来认为“音乐重于泰山而爱情轻如鸿毛”,没成想这回这么叛逆,秦殊对此表示非常惊讶。   “这不是你的作风啊。”他说。   毓文耸了耸肩。   她说,最开始她就是觉得对方长得好看,还没那么“上头”,在她发现这人竟然很难追后,居然莫名其妙地产生了对方很迷人的想法。   “本来只是想谈个恋爱,结果和他越接触,我反而还越认真了。”毓文说,“觉得他哪哪都好。”   秦殊听得笑眯了眼睛。   这种情况,从都市恋爱剧的角度来说,毓文是遇到了“真爱”。   毓文说,新对象是在A市做生意的,她“追人大业”未半,对方却突然闪回了A市,秉持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信念,她毫不犹豫地追了过去。   啧,勇猛的女人!   不过秦殊没想到的是,毓文这个新对象,居然是在卢晟的生日派对上认识的。   前两天毓文跟他提了一嘴,他那时候还没来得及细问。   “他在A市工作,跟卢晟是怎么认识的啊?”秦殊有些疑惑,“能特意来参加卢哥的生日,那关系应该挺好的吧。”   “是啊我也奇怪,”毓文说,“听简阳那意思,他俩关系还不错。”简阳是她新对象的名字。   “……”秦殊沉思片刻,还是觉得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他和卢晟,也算是接触了一段时间。   无论是根据他的亲身体会,还是从卢哥朋友口中所听到的一切,他都觉得卢哥这人……似乎有点儿不太“靠谱”。   那他关系很好的朋友能靠谱吗?   这念头甫一冒出来,秦殊几乎立刻就意识到自己是有些先入为主了,如果这样说的话,那陆追、林予慈和祁阳岂不是都很不靠谱?   他深刻检讨了自己一番。   这样随意地揣测别人和别人的朋友,实在是不太礼貌。   而且毓文在这方面的心眼儿要比他多得多,想必应该也不会吃亏的。   秦殊趴在床上,听着毓文叭叭一通讲,连头发都忘了吹。   毓文在A市花了一周时间才追到她的这个新对象(秦殊:“才?”),随即两人在A市展开了为期一周的甜蜜热恋,前天毓文回到了H市准备演出的相关事宜,还是新对象坐飞机送她回来的。   去时雄心壮志,归时心满意足,秦殊还是有些佩服毓文的。   这丫头满嘴的“恋爱经验”,什么欲擒故纵极限拉扯以退为进的,说实话,他觉得比大学时的语言学课程还难懂。   毓文作为一年当中总是恋情不断的恋爱达人,她讲的那些个“经验”,可能确有一番道理,但对于秦殊来说,难度太高,实操性为零。   而且,他觉得谈恋爱这事儿,真心一定是第一位的。   这和理不理想主义的没什么关系,他认为,在任何感情里,没了真心肯定是走不下去的,即便真有什么所谓的“经验”“技巧”,它们也首先一定服务于真心。   不过,能看得出来的是,毓文最近谈了恋爱后状态也变好了,比之前写论文的时候精神许多,即便要面对公司里那群依依不饶的“豺狼虎豹”,也丝毫没影响她因为恋爱而变得甜蜜的心情。   啧,果然是爱情的力量!   正听毓文说着话的时候,秦殊忽然听到自己的房间门被敲了两下。   “回头再聊啊,”他连忙低声说,“等明天回去了我找你吃饭。”   “嘿!”毓文正说到尽兴处,她瞪圆了眼睛,随后叹了口气,无奈地摆了摆手,“行吧,那就等你回来再说。”   秦殊有点儿愧疚地笑了笑,挂了语音后,他急急忙忙地跳下了床,踩在了地板的拖鞋上。   想到这个点儿来找他的,很有可能是陆哥,他又回头看了眼房间,把床单扯得平整了,才去打开了门。   果不其然!   秦殊一看到门外的人,就立刻露出了笑容,眼睛亮晶晶的,眼角和眉梢都弯了起来:   “哥,你来啦!”   “吃点儿夜宵吗?”   陆追穿着一身看上去就很舒适的深色家居服,抬了抬手里拿着的盘子,“贵宾服务,送饭上门。”   陆追自己都没意识到,每次见到秦殊时,他总是心情很好。   秦殊不禁笑了出来,他探着脑袋,看了看盘里的烤肉:“都是我喜欢吃的,谢谢,给你五星好评。”   “不客气,”陆追忍了忍笑意,又特意说道,“放心,这都是没放辣椒的。”   闻言,秦殊脸上很快升起了一抹薄红。才和陆追他们相处两天的工夫,他便已然放弃了假装自己能吃辣的想法。   因为每顿饭菜都吃辣,他的胃真的受不了!   昨天下午吃“鱼宴”时,他就已经“投降”了,林哥还贴心地给他点了几道口味清淡的菜,笑着说,吃不了辣应该早些跟他说的。   听了这话,秦殊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的,但舒服的胃告诉他,不吃辣果然还是明智的选择。   接过烧烤后,秦殊忽然想起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了,哥,明早几点走?”   “吃完早饭走,大概九点左右吧。”   说着话时,陆追注意到秦殊的头发是湿漉漉的,耳侧的发梢还在往下滴着水,顺着白皙细嫩的颈侧流下去。他皱了皱眉:“洗完澡怎么不吹头发?”   “忘记了,我等下就吹。”秦殊将门拉开了一些,“哥你要进来坐会儿吗?”   “我就不进去了。”临走前,陆追顿了顿,说道,“晚上气温很低,这会儿就去把头发吹干,不然容易感冒。你房间有吹风机吗?没有的话去我那边拿。”   “有的有的!”秦殊连忙点了点头,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面前的人。   他觉得陆哥真的好可爱啊。为了叮嘱他吹头发,说了这么多话,一点儿也不像他平时冷酷的样子,反倒像个……   操心的大哥哥。   啧。 第46章 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在红湖山庄的最后一个夜晚,秦殊竟然有些失眠了。   这对于他来说有些不同寻常。与众多“昼伏夜出”的音乐人不同,在大部分的时间里,秦殊的作息可以称得上是非常健康。   和自制力什么的没太大关系,这只是他根植于心的生活惯性罢了。   小时候和奶奶在乡下住了六年,每日看着太阳东升西落、连朝接夕,对于时间的流逝,他会分外敏感。   男孩儿坐在家乡田野的高地上,随意摇晃着双腿,手中捧着一本曹文轩的书,书被他保存得平整又干净,封面儿上写着——《红瓦黑瓦》。   他一看往往就是一下午,偶尔看得累了会抬起头来,举目望去,入眼尽是家乡素朴的颜色。   清晨的家乡,是飘扬着的寂爽的微风,是活泼的绿。   午后的家乡,是弥散着香气的粮草,是绵柔的黄。   傍晚的家乡,是荡漾在湖心中的鹭草,是肃深的紫。   时间,在他的眼中是有色彩的,而夕阳,是他认为一天当中最美妙的时刻。   夕阳如同一张轻柔的网,大自然的生花妙笔为其穿针引线,织就成一片片瑰丽浪漫的晚霞,夕阳的光线映照在田野中人们的脸颊上。   而夜渐已沉静。   明亮的星总遥遥地挂在窗口,如万物的保护神,陪伴着他进入了梦乡。一夜安稳,清早的第一抹意识,是晨光洒在他脸上时微痒的触感。   周而复始。   但今日似乎与往日都不同。   翻来覆去、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后,秦殊直接从床上坐起了身,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眼时间:一点四十七分。   反正也睡不着了,在床上硬挺着也是难受,不如起床给自己找点事儿干。   来红湖的前一周,宁澄——也就是他签约公司的经纪人,给他打了通电话,问他要不要给电视剧写ost,秦殊还没有给他答复。   听宁澄的意思,剧方是有意向让他作词作曲,但最后,可能会找一位流量歌手来演唱这首歌。   宁澄觉得这是个大好的机会,秦殊却依然有些犹豫。   秦殊走下了床,将窗前厚重的窗帘拉开,撑着窗子往外看。   皎洁的月色淌了进来,流了屋内一地银白。   红湖的景色的确很美,夜景也很美,难怪成为了很多人休闲度假的首选。   夜间的湖上空晴朗无云,能清晰地看到在城市里所看不到的点点繁星,而夜空墨沉沉的,很像是秦殊在家乡能看到的夜空。   一轮皎白圆润的月,此时正垂在湖面的上方,像一团形状美好的龙须酥饼,与湖边道路栏杆上的圆灯泡相辉映,呈众星捧月状,煞是好看。   短暂的假期即将要结束了,几个小时后,他们就要踏上归途,望着此处的一番美景,秦殊的内心还是颇为不舍的。   如果可以的话,在这里住个十天半个月他也愿意,在环境这样好的地方,他应该能写出好几首意境不错的歌来。   难怪圈内总有许多作词人想隐居避世……   唉,他又是在乱想了,他哪里有那么多钱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啊。   想了想,秦殊决定到阳台上写会儿歌词,还好他来的时候带了纸和笔。   虽然也会用手机的备忘录,但秦殊更习惯用纸笔来写词,主要是方便他勾勾画画,可以在歌词旁边顺道添上一些他即兴想出的谱子。   他一手拿着耳机和纸笔,一手拉开了阳台的推拉门。   踏进阳台的同时,他清晰地听到了些微的动静,就在他旁边的不远处,很轻。   闻声,秦殊的胆子都快吓出来了,小时候看过的那些悬疑动画片的情境,在他的脑袋里像走马灯似的过了一圈儿。   怎么回事?   阳台上有人?   是……爬上来的吗?   当秦殊意识到这个动静是来自于隔壁阳台的点烟声时,他的后背上已经起了一层薄薄的汗了。   陆哥也没睡吗?   他向左边阳台上看去。   两个小时前才刚讲过话的人,此时正靠在阳台的栏杆上,手指间夹着一支根刚点燃的烟,好像已经在那儿站了很久了。   对方听到他开门的动静后,也向他这边淡淡望了一眼。   这一眼,莫名地让秦殊想起了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在“云顶”酒吧里,隔着酒声与人影,陆追遥遥看向他的那一眼。   红湖岛的夜间是有些冷,但还不至于冻人。   秦殊拢了拢身上的开衫毛衣,忽然想起,当时第一次见面,他也是穿着一件开衫毛衣。   这些对他来说很是特别的回忆,也不知陆追……记不记得了。   他今夜的心绪难平和辗转难眠,隐隐间可能还有一个原因,但他一直在逃避去触及它。   此时见到了陆追,那些想法竟有些掩不住了,像正在冒出白色泡沫的煮锅上的锅盖,又像一枚即将掉落在地板上的甜蜜的蛋糕。   陆追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出声问:“怎么没睡?”   “有点儿……睡不着。”   迎着陆追的视线,秦殊有些紧张地低下头,脚尖在阳台光滑的地砖上轻轻划了划,他想了想,还是问道,“陆哥,你怎么也没睡觉?”   秦殊没听到陆追的回答,便忍不住抬头。   陆追仍在栏杆上靠着,此时也没再看他了,他将手中的烟凑近了嘴边,烟头亮了几番又暗了暗。   秦殊盯着那点儿微小的亮光,明明暗暗的,就像是自己的那颗心。   没回答秦殊的那个问题,陆追过了一会儿,才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看了看他,说:“你拿着纸笔做什么。”   “本来是想……写歌词。”秦殊犹豫着看向他。   “本来”这两个字很巧妙。本来是想怎样,但现在不了。   比如说,本来是想写歌词,但现在……碰到了你。   再比如说,陆追的心情本来不是太好,但现在却好多了。   这小朋友,果真是神丹妙药。   秦殊看到陆追仍旧望着自己不说话,以为他没理解自己刚才的意思,于是补充道:“有一个电视剧的主题曲,我想先试着写一写。”   “电视剧?”看上去,陆追对他说的话题似乎有点儿兴趣。   “对。”秦殊沉吟了半晌,又主动说,“我以前没给电视剧写过歌曲,多半都是给乐队写的。这回,是经纪人帮我接的第一份工作……我不想让他失望。”   陆追听了,问:“这两个,是不是还是有些差别的?”   秦殊知道他在问这两类的歌有何不同。歌曲和歌曲的本质其实差别不大,主要取决于个人审美,他也不喜欢按照所谓的“高低贵贱”来分类,如果说按题材来分的话……秦殊得出了答案:   “一个是命题作文,一个是自由写作。”   听了他的话,陆追笑了出来,越笑越控制不住似的。   话说出了口,秦殊也觉得自己这话说得挺机灵的,于是也跟着笑了。   过了会儿,陆追止住了笑,看着他说:“有时间给我听听你的歌吧。”   陆追这话说得随意极了,从秦殊这边听上去,就像在说“今晚吃个饭吧”,或者是“一块儿走吧”。   刚刚那股不安的情绪又升了上来,冒着白沫的锅盖发出了奇怪的声响,诱人的蛋糕离掉落地面仅有一步之遥。   秦殊的表情像是忽然有些僵住了,从陆追的角度看去,刚刚那个还笑得生动、能看出来是发自内心快乐的人,一瞬间的神色竟黯淡了下去。   一根烟燃尽了,陆追将它扔进了烟灰缸。   他看着不远处仍在沉默的秦殊,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   秦殊本来就站在阳台的左侧,他一走过去,几乎就和秦殊面对面了,两人之间仅隔着一道形同虚设的栏杆。   “怎么了?”   陆追低头去看秦殊的脸。   这小孩儿不会哭了吧?   只见秦殊的脸上干干净净,眼睫虽低垂着,倒是没有眼泪。   还好。   陆追松了口气。   “到底怎么了?”   他再次问道,言语间难得的耐性很足,就像……就像是对待一只有些怕生的猫。   难道,他刚刚说错话了吗?   他很难解释自己对秦殊的感情究竟是怎样的。   捧着,怕不小心将他摔了;护着,又怕掌心粗粝,磨磋痛了他;说几句再正常不过的话,也怕戳着他什么伤心处。   这些秦殊都不知道。   在度假即将结束的前一晚,他满脑子想的却是:   这会不会是一切的结束?   认识陆追,是在“云顶”的一次机缘巧合;   和他爸妈能够同住一个小区,这也是机缘巧合;   甚至,他能和陆追以及他的朋友们一起旅游,这是因为他碰巧去了庆祝卢晟生日的火锅局,碰巧陆追的朋友们问到他,这,同样也是机缘巧合……   可这个世界,并不是由机缘巧合组成的世界,再多的机缘巧合,也会有结束的那一天。   那一天之后,他想要去维持的关系,又要靠什么维系呢?   他和陆追,还有什么理由要凑在一起呢?   秦殊抬起了眼,对上了一双有些担心的眼睛。   他将头又低了下去,肩背耸起,拿手挡住了脸,将头埋得更深了一些。   陆追就纳了闷了,他怎么就这么喜欢低头呢?   秦殊给自己做了一会儿心理建设,刚想抬起头说话,心忽然跳的快得不行,于是又沉下头去,再次给自己做了番心理建设。   这回他没给自己多想的工夫,抬起头后,直接说:   “我很怕,明天回去以后……什么都结束了。”   秦殊这话说得有些没头没脑。   什么结束了?大家明明都好好的,怎么就结束了?   但是陆追却听懂了。   他听懂了,这个小孩儿,到底在害怕什么。   陆追的神色有些复杂,像是心疼,又像是懊悔,到最后,眉眼间竟只留下了一丝笑意。   秦殊的一双眼瞪圆了,像是在羞窘地问他到底有什么好笑的。   陆追伸出手,轻轻蹭了蹭秦殊细长的眼尾,笑着说:   “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第47章 晚节不保   【他说,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秦殊从小到大都独惯了,以往的日子过得没滋没味,他从没谈过恋爱,也从来没像现在这般地喜欢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和他性别相同、但又全然不同的人。   这种感觉,对他来说实在有些新奇。   很关心对方的一举一动,关心对方的想法、态度,想不断地去了解他的一切,在了解之后,却还希望距离变得更近,变得……更加亲密。   这份“春心萌动”,对于一个已经二十四岁的人来说,也未免太晚了些。   即便如此,秦殊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欢喜。   他今天起得很早。   闹钟响起那一刻,他几乎立刻坐起了身,关掉了手机上仅仅叫嚣了几秒钟的马林巴琴铃声。   虽然只睡了不到五个小时,但此刻他的脑袋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昨夜流淌的银白色月光、陆追看向他时的眼神、斑驳亮起的红色烟头……关于昨晚的所有回忆如浪潮般涌来,最终落脚在了那一句——   “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陆追的嗓音好听得紧。   他声线本是有些低的,此时的语气却似在哄人,殊不知,已轻而易举地将对方的心骗了去。   秦殊闻声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   “你不会不知道我喜欢——”陆追看到秦殊脸上一副无措又茫然的表情,只得硬生生地转了话口,将“你”字吞进了肚里,   “……男的吧?”   陆追蹙着眉。   他自觉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不曾想对方竟迟钝至此。   但仔细一想,以秦殊的性格,有这个反应也并不算意外,情理之中的事。   只是,向来有话直说、直来直去的他,此时却想到:自己如果乍然表露心意的话,只怕是会吓坏面前的小孩儿。   循序渐进的道理,他懂。   但即便是对于陆追来说波澜不惊的一句话,也让秦殊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   喜欢……男的?   他没听错的话,陆老板,在他面前,出柜了?   虽然他之前已经有了些隐隐的猜测,陆追一直以来对他的颇多关照,应该是有所原因的。   但在“性向”这两个字面前,他始终有些回避。   在现实社会中,尤其是在男性群体里,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如隔天堑。   这并不是在强调两者之间的区别,而是说,他们对于自己的性向认知是非常坚固的,很多直男在被误以为是同性恋时,他们往往会感觉到非常被冒犯。   或许,称其为“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傲慢与优越感,也未可知。   总之,秦殊认为,任何对于别人性取向的贸然揣测,都是一种不礼貌的、逾矩的行为。   除非是对方愿意主动说。   结果对方真的说出了口,秦殊倒不知道作何反应了。   陆追的那句话说完,他感觉脑子都不像是自己的了,思维停滞住了似的,也忘了自己最后是怎么回房间的。   此刻回想起来,紧张忐忑还是有的,但更多的是后知后觉涌上来的喜悦,以及一些……说不上来的羞畏。   他将头埋进了被子里,眼角处的一小片皮肤,似乎还能感觉到陆追手指蹭过时微麻的热意。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   卢晟哼着这首他唯一会唱的英文歌,同时眼睛不住地往前座的两个人身上瞄,他左看右看,怎么都觉得他俩今天不太对劲儿。   自打坐上了回程的车,不对,自打今天早上吃早饭起,他俩就跟周围有了结界似的,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看上去也不想出来。   比如刚刚在服务区,老林买了几份关东煮回来,说是一人一份垫垫肚子,老陆个事儿逼,硬说自己不吃,于是卢晟就毫不客气地把他那份拿走了。   结果他刚把两碗关东煮给解决完,满足地拍拍肚子,抬头一看,前座的小帅哥从自己的碗里挑出了一颗鱼丸,正递到了老陆的嘴边。   秦小帅哥的表情看上去很平静,但脸颊上的两片红云却非常明显。   结果老陆呢,脸皮实在是厚得很!明明说自己不吃,这会儿又去吃人家小帅哥的!   “哥,好吃吗?”秦殊小声问陆追,眨着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   陆追发现,这小孩儿每次吃什么东西,都一定要推荐给他,还会很认真地问他好不好吃,这一点还挺……可爱。   “还行。”陆追的视线顺着秦殊微翘的嘴角,移到了他头顶上炸起来的一缕头发上,“你喜欢吃的话我再去买一份。”   说话的同时,他伸出了手,把那缕头发往下顺了顺,秦殊的发质很软,摸起来手感很好,陆追忍不住多呼噜了两下。   他手劲儿有点儿重,揉得小孩儿的脑袋都跟着往下点了点。   “不用了,哥。”秦殊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再买一份我就吃不下了。”   卢晟在后边看得目瞪口呆。   他,卢晟,风流浪子,大名儿响当当,纵横情场许多年,所有前任加起来能够绕“云顶”一圈儿。   他实在是太熟悉这种感觉了。   这俩人昨天一定有事儿!   还是大事儿!   ……什么大事儿啊到底?   稍一联想自己的亲身经历,卢晟忽然有了一个非常大胆的猜测。   他为此惊出了一身冷汗。   老陆那种性格,真的能干出这事儿来?   但,他细细一思索,昨晚是假期的最后一夜,夜深人静、孤男寡男的,还有什么事儿是不可能的啊!   反正他觉得很有可能。   而且,他俩的房间是挨着的啊!   老陆昨晚还喝了酒!   卢晟聊胜于无的逻辑能力,使得他自动忽略了老陆的酒量,这番推断如脱缰的野狗一般直接朝着他心中的结论奔去。   结论:老陆一定是把小帅哥给轻薄了!   卢晟看了眼正端着电脑噼里啪啦在车上也不忘记工作的李卫,拿出手机悄悄给祁阳发起消息来。   【老祁!】   【紧急情况!】   【看到速回!】   祁阳的消息很快回了过来。   【怎么,你要上厕所?】   【刚刚不是才经过一个服务区?】   卢晟啧了一声,感到非常无语,手指在屏幕上翻飞,从没觉得自己打字有这么快过。   【不是!是老陆!】   【哎,也不是他要上厕所】   【我刚刚发现,他好像把秦小帅哥给……】   【给……】   卢晟最后打了一长串的省略号。   这种事儿啊,只可意会,不便言明。   他俨然忘记了前不久自己身上发生的事儿,老陆醉酒误事的冲击力太大,此时此刻,他只发自内心地替老陆感到羞耻,做的什么事儿啊这是!   老陆可真是……晚节不保!   卢晟认为,他作为老陆的好兄弟,老陆捅了娄子,他自然得替他收拾烂摊子。   李卫傻乎乎的,屁都不懂,这不,他才找了祁阳来商量。   不过老祁迟迟没回他消息。不对劲啊,这么劲爆的事情他居然没一点反应?   这不合理啊!   卢晟皱起眉头,两眼瞪着聊天框。   大约过了两分钟,老祁的消息才发了过来。   【从现在开始】   嗯嗯,这是要安排了吗?   从现在开始干什么?   先安抚秦小帅哥吗?   还是先“制裁”老陆?   卢晟目光炯炯地看着手机,只见下一条消息出现在了屏幕上:   【管住你的嘴】   卢晟:【???】   【不然我真怕老陆揍你一顿】   作者有话说:   老卢,但凡你多长点脑子—— 第48章 有机会做给你吃   回到H市后的第一顿饭,卢晟很是食之无味。   因为他居然刚刚才意识到:有件事儿,一件很重要的事儿,其他人都早已心知肚明,只有他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这种感觉说来有些不爽,打个比方,就好比中学时代他们几个人住在同一个宿舍结果只有他被孤立了。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比喻实在是非常恰当。   陆追、林予慈和祁阳他们可不都是在瞒着他嘛!   但要是去挑出个人指责,好像也挺没道理的,因为——   赵璐将盘子里的虾滑下了锅,有些无语地看了卢晟一眼:“你委屈个什么劲儿?我是自己看出来的啊,又没人告诉我。”   祁阳在一旁添油加醋地补充道:“这只能怪你自己没有眼力价儿。你看老陆身边什么时候出现过小男生啊,还能带着一起旅游的那种?这一看关系就不简单嘛。”   “他俩上次过来吃饭我就看出来了。”老板娘杨雪今日穿了件红裙,将头发卷成了民国时的样式,看上去妩媚极了,“也就是你蠢。”   看着卢晟一张苦大仇深脸,林予慈忍着笑意,说:“是啊,老陆和小秦……这不是很明显吗?”   听了他们的话,卢晟表示更加不理解了:   “秦小帅哥跟我们一起旅游,这和老陆有什么关系啊?生日那天吃火锅他不是我叫来的吗?人家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来的!而且……是我跟秦殊先认识的啊!要不是我在‘云顶’一眼就注意到这么个美人……”   话还没说完,卢晟立刻感觉到旁边射来一道他非常熟悉的目光,尖锐又犀利,正狠狠地戳着他的脸皮。   他止住了口,情不自禁地瞄了老陆一眼,陆大老板此时的脸色很臭,不过,他觉得这件事儿怎么说都是陆追理亏吧,他……他不应该怕他啊!   怂什么!他卢晟可是H市远近闻名的……烟酒经销商!   陆追可是要靠他的烟酒吃饭的!   他要硬气!   卢晟双手合十,做了个拜佛状,晃了两晃:“我不说了,你高兴就好!你恋爱自由!你谈十个都无所谓!行了吧!”   “啧,”赵璐嫌弃道,“一点儿骨气都没有。”   “我没骨气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还差这一回吗?”卢晟很是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再来两盘肉吧,小帅哥被老陆拐跑了,我很难过,我要安慰安慰自己。”   杨雪翻了翻白眼:“来我们店吃白食还跟吃自助餐似的,我们店都要被你吃倒闭了。”   “两盘肉而已!”卢晟不满道。   “脸皮好厚哦,”杨雪又道,“比城墙拐角还要厚。”   卢晟眉头一抽,很快又摆出一副叹惋的表情:“姐你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要是说话能好听点就更好了。”   “滚!”杨雪不客气道。   林予慈笑了笑,还是和门边的服务员说了两句话,没过一会儿,服务员就端着几盘肉进来了。   为此卢晟嘚瑟极了,又开始在桌上胡说八道一些没谱的废话。这人的情绪调节能力似乎格外强,刚刚还一副深受欺骗和打击的样子,须臾间又开始眉飞色舞起来。   陆追懒得再看他,他桌上的手机此时震了一下,扫了眼屏幕后,他的神色明显柔和了一些。   卢晟口中的“美人”发了条微信过来:   【哥,我已经到家了。】   还没等他回复,新消息又发过来了。   【我发现一回来就有好多衣服要洗啊……】   【垂头丧气jpg.】   陆追已经能想象出来秦殊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模样了,他在微信里问:   【吃饭了吗】   回到H市时已经快到下午的饭点了,秦殊说他想直接回家,就没和他们一起来吃饭,陆追猜他可能是坐车坐累了,便由着他去。   【吃啦,刚煮了一碗素面,陆哥你们呢?】   陆追给秦殊拍了张桌面的照片发过去,旁边的林予慈不经意间看到他的动作,不觉地怔了怔。   老陆谈了个恋爱,还真是有耐心了不少啊。   认识十年,他可太了解老陆了,放在以前,他常常懒得给人回消息不说,更别提特意拍张照片给人发过去了。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老陆还有这一面呢!小秦可真是厉害。   林予慈心里涌上一股说不上来的欣慰。   坐在他身边的徐引,注意到了林予慈微妙的表情变化,低声问他:“小慈,怎么了?”   林予慈看了看他,微微笑着说:“没事儿。”   陆追看着微信上的手绘小熊头像,秦殊的消息很快回了过来。   【看上去好好吃啊,有点儿后悔没和大家一起了。】   过了一小会儿,秦殊又发了张照片,照片上是一碗点着绿油油葱花的素面,看上去简单至极却令人食胃大开。   【刚刚那碗……被我吃掉了,这是之前拍的。】   【我做的素面味道也很不错的,有机会做给你吃!】   【猫猫可爱jpg.】   回复完“好”之后,陆追盯着那张活蹦乱跳的猫咪动图看了很久,心下一动。   他点开了手机的搜索页面,输入了几个关键字,页面上立刻出现了许多各种花色的猫咪图片,还有附近的各个宠物店的信息。   他以前没养过宠物,简单搜了一下才发现,养猫原来是这么麻烦的一件事。   猫砂盆、猫玩具、猫爬架等一些生活用品要置办不说,有几个养猫的网友还抱怨说,自家猫胆子小,他们已经好几年都没出去旅游过了,怕猫咪不适应外界环境,会出现应激反应。   底下还有人回复道,养了只猫跟养了个小孩儿似的,根本走不开步。   只凝神看了一会儿的工夫,陆追的眉头便越蹙越紧,养猫也太麻烦了吧?   秦殊看到陆追简洁明了的一个“好”字,嘴角都快翘到天花板上去了。   发“有机会做给你吃”这句话之前,他还是有点儿迟疑的,但不知怎么的最后还是发出去了,或许是因为昨晚陆追对他说的话,给他打了一支定心针。   一颗总是慢悠悠、轻飘飘而无甚踏实的心,好像稳稳当当地落了下来。   秦殊把接下来要洗的衣服按颜色分了类,一边往洗衣机里放,一边哼起了只写了开头的歌。   他还是决定接下那部电视剧的ost。电视剧是仙侠主题,一个平凡普通的小男孩,在经历了拜师学艺、修炼打怪、自创门派后,走上了匡扶正义的大道,最后成为了鼎鼎大名、受人敬仰的大宗师。   故事再简单不过了,是现今很是流行的“爽文”路数,他要写的那首歌,就是要描述主角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的。   秦殊将洗衣机的按钮拧好,擦干净手后,他想了想,还是拿起手机给宁澄打了个电话。   自打签约以后,宁澄经常会打电话给他,跟他说一些最新的工作资源,问他愿不愿意接。宁澄这人一看就是人精中的人精,自来熟惯了,每次都是突然一个语音电话直接拨过来,经常会吓秦殊一跳。   他挺不习惯别人搞这种“突然袭击”的,但宁澄做得自然极了,丝毫没一点尴尬的意思,秦殊也只好忍着不提,时常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太敏感矫情了。   宁澄电话接得很快,似乎手机就在手边放着:“喂,秦老师吗?”   音乐圈的人很喜欢叫这个老师叫那个前辈的,但秦殊听起来感觉别扭极了:“你好,不用叫什么……老师。”   “啊哈哈哈,好好,我知道了。”宁澄反应很快地笑了笑,转而问,“怎么了?是不是考虑好了?”   “是。”秦殊三言两语地问清了歌曲的要求,以及完成日期等事项,基本没说什么其他的话。   他不太擅长和宁澄这类……非常精明的人打交道,总觉得自己说出三分话,对方会猜出八分的意思来,这一点让他挺不自在的。   不过宁澄说话做事确实是非常干脆利落,几分钟的工夫,他不仅把歌曲的细节都交代清楚了,还跟他提了下几个其他的通告,秦殊粗略一听,基本都是音乐节目和综艺的邀请。   最后,宁澄跟他约定写完歌之后见一面,详细聊聊接下来的工作,秦殊应下了,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又问了一句:“该不会还是在‘云顶’吧?”   宁澄闻言,在另一头笑了半天,两人之间本来有些生硬的气氛一时消解不少,他说:“回头你定吧。” 第49章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回到家后的第一个傍晚,毓文女士便不请自来了。   家里三四天没做清洁,秦殊刚把客厅和卧室打扫完一遍,就听见了毫不客气的一连串敲门声。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把吸尘器立在了门边,推开了门:“小文。”   “当当当当!”   毓文伸出手,将一个纸袋子举在了他面前,秦殊看了一眼,是个价格不菲的牌子,他叹了口气。   “叹什么气呀,”毓文笑嘻嘻地进了门,“我去了趟A市,可不得给你带点儿礼物回来?”   “我可没有同样贵重的东西还礼。”秦殊半开玩笑地说,示意她去坐沙发,然后去了厨房给她泡果茶。   “啧,搞清洁呢?”毓文左看看右看看,客厅地板上简直光可鉴人,她都不知该如何落脚了,“我可是一听说你回来就来看你了,过两天我们就要巡演,估计一个月都抽不出空来。”   “你随便坐吧。”秦殊说,“排练得怎么样?”   “还行吧。”毓文在看起来最舒服的榻榻米上坐下了,拿起旁边桌上的书随意地翻看,“主要是排练新加的两首歌,其他的歌你也知道……大家都练得太熟了。”   “其他的歌”,就是秦殊还在乐队里时写的那些歌了。   他在队里呆过好几年,除了担任吉他手之外,乐队的大部分曲目都是由他完成的。   当初退队时,毓文也曾问过他会不会感到可惜,毕竟那些歌都是他的心血,离开乐队的话什么都无法带走。   秦殊那时的回答是什么,他说:“不可惜,只要Insomnia好就行了。”   毓文叹道:“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傻瓜。”   是啊,圈里人谁不计较这些?有很多乐队解散时,因为歌曲版权归属问题而闹得非常难看,秦殊没少听说过这些事。   歌曲都是创作者的心血,这种事情他也可以理解,但他不会选择他们那样的处理方式。   “只要Insomnia好就行了”,这话想来,当时出于真心,现在也全然不后悔。   说白了,他又不是一辈子只能写出那些歌来,说他恃才傲物也好,说他自尊心强也罢,秦殊觉得自己不应该被局限在这些事情上。   “新加了两首歌?”秦殊把果茶端给了毓文。   毓文本来是随口一说,看秦殊有些兴趣,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阿殊你还没听过吧?我给你放一下。”   秦殊刚退队的时候,和乐队有关的事儿毓文根本不敢跟他提,当然,秦殊也不会主动问,之前在火锅店吃饭也是那样。   如今好几个月过去了,秦殊早都签了新公司,毓文觉得,这个“坎”也是时候该迈过去了。   不然总是隔在她和秦殊之间,虽然也不会真的影响两人的关系,但始终是有些膈应的。   听到毓文的话,秦殊愣了愣才笑着说:“你们这歌已经发了吧?不然还是别放给我听了。”   公司确实有这方面的“保密原则”,未经发布的歌曲即便是亲友也不能听,毓文哈哈笑道:“发了发了,即便是没发,我也会二话不说给你听的,说实话,这歌比起你以前写的可差远了。”   秦殊可不想毓文因此“惹祸上身”,听她说这歌已经发布了他才放下心。   他拿了些小零食放在了桌上,毓文捏着几个碧根果啃得嘎嘎响,见状,秦殊又扔了个剥果壳的工具给她。   新歌其实没毓文说得那么差,至少秦殊听起来还可以,和以往秦殊那些歌的风格也有差别,不过这对于乐队来说是好事。   与其“复制”他的风格,倒不如开发开发新思路。虽然风险和争议难以避免,但变化二字,是任何一个能够走长远的乐队的必经之路。   秦殊寥寥几语,简洁地评价了这两首歌的优点与特点,还叮嘱了毓文唱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毓文疯狂点着头,看向他的眼神里像是闪着光:“阿殊你真好!”   秦殊看着她,莫名感觉像回到了以前的日子里,于是也无声地笑了笑。   毓文一双眼睛看着看着,忽而变了意味,露出了一副古怪的神色来。   她这个表情,秦殊可太熟悉了。   以前毓文一跟他八卦起其他人时,就经常……   “你这回跟陆老板出去怎么样?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果然,毓文置出一问。   秦殊含糊道:“能发生什么事情啊……”   “嘿,”毓文一脸的不相信,“多好的机会啊,我不信没发生点儿啥。”   秦殊立刻想起了昨夜两人在阳台上说的话,脸登时有些红了,但还是嘴硬道:“小文,你想多了。”   看不出秦殊这点儿表情变化,这几年的好友就算白做了,毓文愈发笑得一脸意味深长:“在一起了?”   “……没有。”秦殊否认。   “啧,有你俩这磨蹭的工夫,别人都怕是结婚了。”毓文吐槽说,“陆老板也不像是这么迟钝的人啊。”   看秦殊沉默着没说话,毓文想了想,觉得自己要是不来当这个“军师”,阿殊的恋爱怕是得猴年马月才能谈得起来。   这可不行。   毓文娓娓道来:“阿殊啊,谈恋爱,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勇’字,要有勇气。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自怨自艾等等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喜欢了就要去争取,就要让别人感觉到你的心意,没有爱情是站在那儿等着你撞上去的……”   临近十一点,秦殊终于将毓文送出了家门。   这小妮子叨叨了几个小时,讲得他脑袋都疼了,也不知道她说得累不累,最后毓文低头一看表,惊呼:“糟了,我晚上还有排练。”   毓文说了好几个小时的话,秦殊很是担心她的嗓子,出门前还从冰箱里拿了瓶自己炖的雪梨汁给她,他家里有准备很多这些保养嗓子的东西。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啊!”毓文欣慰道。   秦殊叹了口气:“快走吧,到了给我打个电话。”   “夫君走了,娘子勿要记挂。”毓文走之前,忽然又想起了什么,特意叮嘱道:“我跟你说的那些别忘了啊!”   “记住了记住了。”秦殊只好说。   毓文是一片好心,她说的话,也未尝没有道理。秦殊一边洗漱,一边思忖着:要主动……要勇敢……   躺到床上后,想了想,他还是拿起了手机。   点开和陆追的聊天框,翻了翻几个小时前的聊天记录,秦殊犹豫着该不该再找他。   十一点了,陆老板这会儿睡了吗?   一天发好几次消息,陆老板会不会觉得他烦人?   最重要的是……发什么啊?   打了字又删除,明明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怎么也发不出去。   啧,被毓文说中了,他这人就是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自怨自艾……秦殊有些灰心丧气,刚准备把手机扔开时,看到屏幕上出现了一通语音电话。   看到上面的名字后,秦殊心里一惊。   想什么来什么,他还有这样的本事吗?   铃声在安静的卧室里回响着,层层叠叠的是他剧烈跳动着的心。   秦殊匆忙把自己身上的睡衣整理好,又用手指理了下自己乱七八糟的头发,刚准备接电话时,才忽然想起这只是一通语音电话。   他平了平心情,按下了接通建。 第50章 而他怕是早已动心   在给秦殊打电话之前,陆追已经听了阿齐将近两个小时的长篇大论。   他不在店里的这几天,把酒吧的事儿都交给了阿齐去管,阿齐跟了他好几年,对各项事务都熟悉极了,除了性格有些冲动易怒之外,别的地方他都还算放心。   阿齐对外表现得很像个刺儿头混混,或者说是不好惹的叛逆青年,但当他每次站在陆追面前时,都会乖巧地收起自己一身的锋芒。   可能因为打小他就跟在陆追后边儿当跟屁虫,在他的心里,陆哥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厉害得多。无论是在学生时代,还是在工作以后,陆哥都比其他人要思想成熟,而且什么事儿都有勇气去做,有胆量,有担当。这对于他来说,绝对是致命的优点了。   陆哥哪哪都好,陆哥就是最完美的男人,陆哥就是他的榜样。   他这一番很是“中二”的想法,在碰到陆哥的狐朋狗友——卢晟之后,对比之下更是达到了峰值。他早就看不顺眼卢晟了,明明自身没什么大本事,还酷爱摆谱儿,总是一副自己比谁都牛的样子,照他看,这位卢哥还不如自己呢!   “嘿,你这眼睛往哪儿看呢!”卢晟坐没坐相,整个人摊在了包厢柔软的座椅里,伸出夹着烟的手,点了点阿齐,“什么眼神儿啊真是!”   “您别把烟灰洒在我们家椅子上了,”阿齐冷笑了一声,非常嫌弃地挪开了目光,“回头还得劳烦您自己收拾干净。”   卢晟发现,阿齐这个气人劲儿真是和老陆一脉相传,难道这就是“云顶”的风格?   待客不周啊!实属不周!   没等他愤怒地出声指责,旁边的老陆就轻飘飘地把话题给转开了,于是他愤怒地看向了老陆,用眼神表达自己愤怒的情绪。   奈何老陆压根儿没瞅他一眼,只是让阿齐继续汇报店里的事情。   他只是三天不在而已,酒吧也并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儿,但阿齐“尽职尽责”得有些过了头,大事不化小,小事不化了,力争将所有的事儿都升级为头等大事儿。   “前天那个民谣歌手又跑过来了,就是之前跟抱海酒吧闹掰了的那个,他直接上咱店里来了,说要找你当面聊,我看他还是不死心啊!我跟他说你有事儿不在,他还不相信,说过两天再来找你,哥,你说这人怎么脸皮这么厚啊,你都拒绝了他怎么还……”   阿齐越说还越把自己给气着了,脸越说越红,快赶得上他火红的发色了。   见状,陆追不得不打断了他:“这个我知道了,你不用管了,还有什么事儿吗?”   “哦哦,还有一件!”阿齐拍了拍脑袋,又想到了什么,说道,“昨天不是小姜轮班嘛,他给包厢送酒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一瓶麦卡伦,他给吓坏了,黏着我问了一晚上,问这是不是得赔钱啊,这确实应该在工资里扣呀!但……”   阿齐看了看正翻看酒水账单的陆追,有些犹豫地说:“但陆哥你不是一向……”   他跟了陆追好几年,知道陆哥一向是不怎么扣“云顶”员工的薪水,无论员工犯了什么错,陆哥对“自己人”永远是大度宽容。   “嗯,”陆追蹙眉道,“别扣薪水了,酒钱记我账上吧。”   本来大学生做兼职薪水就不高,他记得小姜家并不在本地,来“云顶”打工是勤工俭学来着,一瓶麦卡伦扣下去,小姜怕是这两个月都白干了。   干脆让他多上几次班作为弥补,意思意思得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阿齐明显有些不情愿,“但赔钱不是理所应当的嘛,哥你挣钱也不容易,开酒吧又不是做慈善!”   “你陆哥还不至于在意这点儿钱。”卢晟在一旁打趣道,“甭操心了!”   “整条酒吧街里,怕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你这种大方的老板。”阿齐都没心情理会他了,说话的语气仿佛怨妇,“陆哥,下回要是我把酒摔了,你也愿意替我垫酒钱吗?”   “垫垫垫,”卢晟继续烦人道,“你陆哥不垫的话,我给你垫。”   “你要是把酒摔了,”陆追站起了身,慢悠悠地伸了个懒腰,“那你就白干三个月呗。”   “陆哥!”阿齐极不满地抗议道。   卢晟毫不客气地发出了嘎嘎的笑声。   “该叮嘱的,记得要给小姜叮嘱到啊。”陆追拍了拍阿齐的肩膀,估计他也没什么正经事儿要“汇报”了,于是大步走出了包厢。   卢晟这厮却跟狗屁膏药似的,一见他要出去,连忙拿起了包厢里没喝完的酒,快步跟上了他。   “去楼下吗?”卢晟贴着他,问道,“我刚上来的时候,看见在吧台那儿有个长得相当不错的美男,你……”   “我没兴趣。”陆追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打量了下他,“你回来以后联系小贺了吗?”   “我……”卢晟像是被他的话噎住了,“你要不要这么直白啊?”   陆追啧了一声,继续往楼下走去:“那你昨晚装深情给谁看呢。”   卢晟一时语塞,竟拿不出什么合理的话来做反驳。   是啊,既然回来后他还是这副沉迷酒色的模样,那么昨晚喝那么多酒还倒苦水的,是演给谁看啊。   再想起小贺的那张总是哭唧唧的脸,一时间他连勾搭新鲜帅哥的兴趣也没了。   挺没意思的。   “靠,算了。”卢晟深深叹了口气,自暴自弃道,“老陆你要回家吗?带上我呗。”   卢晟最后还是没能蹭上陆追的车,老陆铁石心肠,以“不顺路”为由,让卢晟站在“云顶”门口自己打滴滴。   “你送我一下能怎么样啊!”卢晟扒着陆追的车窗,“多用你二十分钟不到。”   “不怎么样。”陆追毫不留情地将车窗升了上去,“下回要是不想打车,就自己开车来。”   “操!”卢晟喊道,“我要跟你割袍断义了,老陆!”   回应他的,是奔驰G63轰鸣而去的排气声浪。   “就你这么个臭脾气,”卢晟愤怒道,“我真不知道秦小帅哥怎么看上你的!”   此时正是“云顶”出入的高峰期,有不少人都看向了他。   “云顶”门口正在分发手环的小哥,听见动静后,连忙上前来劝说:“卢哥,您别站在这里喊了,先进去坐着等吧,等车来了我叫您。”   陆追表面上一副恍若未闻的样子,实际听清了卢晟说的话,他瞄了眼仪表盘上的时间,十一点十三分。   不算晚,也不知道“秦小帅哥”睡了没有。   度假这几天,两人的行为动向基本都是一致的,做什么事都是一起去的,如今回H市后才不到几个小时,陆追就有点儿想他了。   原来在他不曾留意的时候,心里已经开始习惯那小孩儿的存在了。   这还要托老林、老祁的福,毕竟他们几个人整日里在他面前念叨着秦殊,他不想念……才怪。   不过,在几个月前,他在酒吧后门遇到秦殊的那一晚,他就已然做了和以往不同的决定。   他允这份感情任凭于心,不做任何徒劳的纠结与停留。   陆追将电话拨给了秦殊。   他没想别的,此时此刻只是想听听秦殊的声音。   秦殊的声音很好听,第一次在“云顶”见面时他就注意到了,当时也没想到秦殊是个会写词作曲的歌手,只觉得他说话的嗓音柔软又平和,面对着人的疑问,不疾不徐,娓娓道来。   男孩儿抱着一个布包站在他面前,身姿挺直如临风玉树,目光看过来时像是和煦的微风拂过冷清的山岗,天真又包容,引人动心。   而他怕是早已动心。 第51章 择日不如撞日   秦殊回想起和陆追的第一次见面,“云顶”的那一夜,两人基本没说几句话,后来在林哥的火锅店里又偶然遇到,对方的表现也称不上热情……所以,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逐渐变得些许熟稔了呢?   或许是傍着晚间微风,一同吃完的那顿夜宵。   或许是临睡前的“惊喜”,那份送上家门的桂花冰粉。   又或许是短短几日浮生,他们在红湖山庄时的朝夕相对,每当他转过身时,总有人停驻在他身侧,也总有一束目光望向他。   如今想来,秦殊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个三天两夜的梦,以前没经历过的、也不敢想的,都让他美梦成真了。   梦该醒时,竟还得了个“来日方长”的承诺。   实在是说不出,有谁还能比他更珍惜。   此刻此刻,秦殊听着电话另一端的声音,无意间将手机听筒贴得离耳朵更近。   陆老板那边挺安静的,但是又有些微的动静,不像是在家里的样子,于是他问:“哥,你在做什么?”   “刚从‘云顶’出来,”看着前方堵得一塌糊涂的路,陆追本来是有些心烦意乱的,听到电话里秦殊的声音,竟奇迹般地平静了一些,“这会儿准备回家。”   哦,那就是正在开车了。   秦殊想问他,他是准备回爸妈家还是回自己家,但这话里的意味太明显,他还在犹豫之时,陆追已经开了口:   “这个点了,你怎么还没睡?”   顿了顿,陆追再次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明显的笑意:“难道还在洗衣服?”   “怎么会!”秦殊一愣,很快想起了自己晚间跟陆追发过的消息,随即笑得眉眼都弯了起来,“我洗衣服很快的,早都洗完了。”   虽然这几日度假完,该换洗的衣服确实很多就是了。   不过,家务对他来说从来都不算难题,说是擅长也不为过。   “哦,”陆追有意拖长了声音,好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似的,随即又夸赞道,“真棒。”   末了的两字,他的语气中带着些不正经的调侃意味,说的人不经心,听的人也实在没理由当真。   陆老板往往是心情好的时候才会这样说话,和他相处了这些时日,这也算是秦殊的一点儿心得体会了。   察言观色他并不是太会,但感受心上人的情绪变化,以及他的喜欢或是厌烦,这是每个人都拥有的天赋,秦殊自然也不例外,且因为他对于陆追的格外在意,他的感觉还会更加的明显些。   情绪仿佛是会传染的,就像你追我赶的两只风筝,在感觉到陆追的心情很好之后,他的心情也不自觉地高高扬起了。   而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就会容易说出一些平时不太会说的话,做出一些平时不太会做的事情,这些略微“出格”的言行举止,在“心情好”的这样的情境之下,偏偏会显得自然平常。   就像有许多人喜欢喝酒,他们并不是热衷于醉酒,只是贪图着酒后微醺时的那份轻飘飘的愉悦,再为自己的“出格”,找一个顺理成章的理由。   也许是毓文给他熬了一整晚爱情鸡汤的缘故,即便是再木头的一颗心,也快要被她炖熟了。此刻,毓文的一番“谆谆教诲”正盘旋在秦殊的脑中,堪称无孔不入,但又驱之不去:   “要勇敢……”   “喜欢了就要去争取……”   “要让别人感觉到你的心意……”   “你不说别人又怎么会知道……”   当然,还有那句稳稳当当地正中了他心思的话:   “没有爱情是站在那儿等着你撞上去的。”   秦殊正把下巴搁在膝盖上听电话,想到这些,不觉地叹了口气。   他侧过了脸,刚好对上了床边书桌上的圆镜,于是情不自禁地打量起了镜子里的人:   一双并不算大、只能说是寻常的眼睛,眼尾细长往上勾去,他一直觉得双眼皮比较好看,然而他却是个内双。   头发说是要剪但一直没剪成,碎发长得过了眉,甚至有些扎眼睛了,发质也很一般,大多数时候头发都是软塌塌的,看上去没什么精神。   鼻尖是微微翘起的,山根也算不上挺拔,嘴唇的形状过分柔和了些,整张脸都和“英气”二字沾不上边儿。   怎么看,都不是他喜欢的那类相貌。   细细数来,除了相貌普通以外,他的性格也算不上有趣。   他不善言辞,从小到大都没什么表现欲,也不太会开玩笑,在聚会中总是最镶边儿的存在。   因为没什么特点,上学时也并不受人重视,班级里男生组织的“活动”,一向不爱叫他。   有些女孩子觉得他性格温柔,愿意多和他说几句话,但也仅限于教室方圆之间,而且这样一来,跟他接触的男生就更少了。   他独来独往惯了,也并没有遭受过集体的排斥,只是没什么人在意他罢了。   多年下来,原本他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生活,但和陆老板以及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时,看着他们谈笑风生怡然自得的样子,他还是不觉地生出了羡意。   卢晟为人直率,说话跳脱,表情生动,总被人拿来开玩笑,却一点儿也不会生气。   林予慈脾气最好,面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意,心思细腻,总会照顾到每个人的感受。   祁阳说话没个正形,插科打诨,妙语连珠,实际上却极会看人脸色。   ……   而他喜欢的那个人就在其间,游刃有余,好整以暇,他一眼望去,便再也挪不开眼了。   他很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只是两相对比之下,难免会觉得有些黯然。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想放弃。   他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满心满眼都是他,怎么看都觉得他很好,甚至,还产生了为他写一首歌的念头。   他从来没有为一个人去写一首歌,但这回却想为对方尝试一次,如果要他来想一个歌名的话……   那就叫《殊途同追》吧。   即便两人之间有再多的差异,即便在外人眼里他们不像是同路人,即便他觉得自己实在逊色,他也想努力地和他同路走。   跌跌宕宕积攒的勇气此刻终于都涌了上来,一番话在他心头滚了又去,秦殊最后还是问出了口:“陆哥,你想吃夜宵吗?”   我亲手做的那种。   他自问自己的厨艺还是很拿得出手的,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日就做给陆哥吃吧。   “夜宵?”电话另一端的人明显愣了一下。   “对。”秦殊硬着头皮说道,“我……我在家里给你做素面吧。”   陆追本以为秦殊是想跟上次一样,约他到小区门口的面馆里吃夜宵,没成想这回竟主动约在了他家里。   白天才提过的说是“有机会做给你吃”的素面,现在竟然就提上了议程。   小孩儿挺勇敢啊。   陆追看了眼前方依旧堵塞的道路,没怎么思索就换了个方向:   “好,等我。”   作者有话说:   明天更,后天更,大后天也更   (快在一起了哦! 第52章 “深夜食堂”   电话里说是一碗素面,但秦殊没打算真的只做一碗素面。   上回签合同的时候,陆追开车送过他,从酒吧街到他家,至少也得有半个小时的时间。   足够了。   挂了电话后,秦殊赶忙跳下了床,快步走进了厨房里。   原先他都打算睡觉了,这会儿却比谁都要精神,只见他挽起袖子,套上围裙,又洗净了手,一副要“大展身手”的样子。   “深夜食堂”之秦家小殊版,即将上演。   秦殊在冰箱里翻了又翻,因为前几天不在家,回来后没来得及去买菜,所以现有的食材并不多,他只能先把做素面要用的材料都拿了出来。   来不及等木耳在冷水里慢慢泡发了,秦殊倒了些热水在碗里,将洗干净的香菇、木耳和黄花菜,一股脑地扔了进去。   他忽然想起家里还剩下一些油面筋,下午给自己做素面的时候忘记了放,但给陆哥做的话,食材是一定要全面的。   他转身从冰箱里拿出了几个,在上面轻轻戳出了小洞,也放进热水里浸泡着。   素面的味道很清淡,他想要再炒两个菜作为搭配,于是从冷冻柜里拿出了排骨,排骨冰冷坚硬又硌手,他急急忙忙地放进了微波炉里解冻。   他一边调着等会儿要用到的糖醋汁,一边感慨着自己这副样子,好像是在“打仗”。   豆腐切成了薄厚均匀的片状,用盐水泡着,将洗净的上海青在水里焯过一遍,其间又滴了些油,让青菜的色泽更好看些。煎好了豆腐的两面,又将香菇、黄花菜、木耳和油面筋都放进了锅里翻炒,素面的浇头很快就做好了。   对于素面的汤底,他有一套特别的家传秘方,是小时候奶奶教给他的,少许糖,少许醋,再加上少许香油,这个“少许”,其实颇难把控,全靠手感。   汤底调好之后,他就将两只面碗放在了一边,煮面是最后一步,等陆哥到了再煮也不迟。   垂眸看着两只面碗,他眼中流露出一些无奈的笑意:加上下午那顿,看来今天他不得不吃两碗素面了。   做完这些后,秦殊将解冻好的排骨从微波炉里拿了出来。糖醋排骨是他的拿手菜,做法虽然简单,但要做得色泽和味道都两全其美却并不容易。忙碌的间隙,他瞄了眼吸油烟机上显示的时间:十一点四十七分。   自秦殊搬进这个房子后,还从没有过这么晚做饭的情况,啧……还真是“深夜食堂”了!   以往一过晚上九点,秦殊基本就不怎么吃东西了,毓文就总吐槽他一身老年人的养生习惯,结果今天深更半夜里还折腾了这么多,他居然还有些乐在其中,这种感觉实在是有些新奇。   煮面的水“咕嘟”一声烧开了,他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地等待着陆追的到来。   做完一小碟糖醋排骨,又炒了盘青菜,刚将两盘菜端到了桌上,敲门声就响了起来,和毓文噼里啪啦狂轰乱炸的敲门声不同,这回是不疾不徐的两下。   陆哥来了!   门就在餐厅的旁边,秦殊甫一放下盘子,便立刻转身跑去给陆追开门,生怕他在外边儿等急了。   “哥!”   陆追一抬头,就撞进了秦殊一双亮如碎星的笑眼。   他垂眸望着秦殊,眼神从面前小孩儿的一张细腻白净的脸,落到了他身上的“太太乐鸡精”围裙上,随后极为短促地笑了一声,伸出手来,捏了捏秦殊的脸。   秦殊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脸霎时一红,这个围裙他用了很多年,刚搬进这个房子那年买调料赠送的,他刚做饭的时候没多想,习惯性地就往身上套了。   毓文以前来他家吃饭时,也曾看见过他的这个围裙,当时她拍桌笑了好半天,说:“阿殊,当我求求你了,你换一件吧。”   秦殊当时不以为意,还调侃地说了句什么来着,哦对,他说:   “怎么了?太太乐不好看吗?”   ……   后悔,当事人真的非常后悔,为什么不听毓文的话啊他!   反正饭都已经做完了,秦殊索性把这醒目的黄色围裙脱了下来,放到了一旁的柜子上。   陆追笑过之后,倒也没让他继续尴尬下去了,他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了他,秦殊这才注意到,陆哥又给他带了桂花冰粉。   “谢谢哥。”   秦殊发自内心地感到开心,他伸手接过了袋子,手指无意间蹭到了陆追的手背。   估计是因为夜间风冷的缘故,陆追的手有点凉,触碰过后的指间微微有些发麻,秦殊不禁地蜷了蜷手指。   陆追一进来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此时看到餐桌上的两盘菜,有些意外:“怎么还做了菜?不用这么麻烦。”   “不麻烦。”秦殊笑着说,“哥,你等我去煮个面,马上就开饭。”   “好。”陆追低头看着他,说,“卫生间在哪儿?我洗个手。”   秦殊引着陆追进了自家的卫生间。   他家的洗手池旁边放着好几瓶洗手液,陆追选了包装上写着有酒精的那瓶,他一手拧开了水龙头,水流哗哗地涌出,另一手按出了一些洗手液,紧接着,一双细致而骨节分明的手拢起而交错,泡沫掠过了指缝、又掠过了手腕,像在进行什么艺术表演似的。   最后,指间全部的泡沫都被水流拂去,手臂上还沾着些水,在浴室的冷白灯光的照射下,泛着盈盈的水光,指节筋骨突出,小臂肌理明显,美而有力。   秦殊就这样“观赏”完了陆老板的整个洗手过程,当陆追洗完手看向他时,他才猛然醒悟,自己都觉得自己奇怪极了。   陆老板的眼部轮廓很是好看,嘴角的弧度似无情又像多情,视线如有实质一般地落过来时,秦殊微微晃了神。   也无怪乎他看得入了迷。   早些年在国外,以及回国后在H市,陆老板身边从来都不乏费心费力贴上来的追求者。古有王孙意气骄,不论相识也相邀,举手投足间始终带着股潇洒拓落劲儿的陆老板,甚至不需要多说几句话,气质神态便浑然一体自成一章。   这样的陆老板,也不知阅遍了多少春色,又怎么会轻易在他身旁驻留。   但他望过来的目光实在有情,一双冷墨色的眼里倒映着一张无措的脸,更令人心慌意乱。   手边上没有新毛巾,秦殊匆忙抽出了一张洗脸巾递给陆追,陆追自然认得出这是洗脸巾,他挑了挑眉。   秦殊尴尬地笑了笑:“哥,擦手。”   秦殊让陆追坐下来稍等,旋身便闪进了厨房煮面。   水煮开了很久,此刻正噼里啪啦地响着,秦殊将火拧得稍小一些,一回头看到陆追不但没坐下,反而靠在了厨房的门边,正静静地看着他的动作。   被人注视着难免会生出些紧张,不过煮面这种事情,对于秦殊来说早已是肌肉记忆。   他将煮得滑香劲道、软硬适中的面条舀进了面碗中,加了热汤,又将浇头仔仔细细地淋上,最后端起了碗。   陆追本来倚在门边,见他走近,便伸手轻巧地接过了碗,端去了餐桌。   秦殊虽然一怔,但还是很快跟上了。   两人在餐桌前相对着坐下,面碗上冒出的热气缭绕在脸前,顶灯暖黄的灯光投射下来,让秦殊想起了两人第一次在面馆吃饭时的场景。   那时他才刚认识陆老板不久,只觉得他很好看,面对面吃饭时,都不敢明目张胆地瞧陆追一眼。   陆老板脸上没什么表情,像是脾气不好,因此秦殊连话也不敢多说,生怕惹他厌烦。   只在最后,陆追实在是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才抬起了头,鼓着勇气看了他一眼。   现如今,陆老板仍旧姿态懒散地坐在他对面,神色都没什么变化,依然是那么的英俊好看,但在他看来,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好像变得柔和了些,亲切了些,也不知是不是他的心理作用。   秦殊没急着动筷子,而是一脸期待地等待着陆追的评价,忙活了半天,没有什么比陆追的回馈更重要了。   陆追望着秦殊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从其中看出了些催促的意味,眼睛里也不觉带上了笑意。他尝了口素面,又夹了块排骨,最后诚心地肯定道:   “很好吃。”   “真的吗?”得到了这般回馈,秦殊像比得了什么乐队音乐奖还高兴,他好像还有些不相信,“有什么缺点你都可以和我说。”   “千真万确。”陆追勾起嘴角笑了笑,“没什么缺点,真的很好吃。”   “你喜欢就好。”秦殊笑得鼻子都皱了起来,“我怕素面太清淡,专门做了糖醋小排,你多吃点。”   秦殊放下心后,终于低下头去吃自己那份热气腾腾的素面,忽然间他又想起了陆追给他带的桂花冰粉。   他眼睛总往装冰粉的袋子那边瞟,陆追看到了,忍不住觉得好笑,于是说道:“那个明天再吃吧。”   “好吧。”秦殊只得将自己心心念念的桂花冰粉放进零度保鲜。 第53章 晚风吻尽荷花叶   夜宵吃完,时间已近夜里十二点半,秦殊收拾碗盘的时候,陆追便站起身来和他一同收拾。   说实话,以秦殊的感觉来说,陆老板应当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物,做饭不用他亲自做,衣服也不用他亲自洗,请家政阿姨更应该是家常便饭。   有些人天生看上去就不像是为生活而奔波劳苦的人,陆老板就是这样的人。   顺风顺水,称心如意,天之骄子,少有蹉跎,别的形容他的词儿秦殊也想不出太多来,总之,在他的心目中,陆老板坐那儿好看,站那儿也好看,倘若做起家务来,可能就不好看了。   也不能说是不好看,他就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不合适,陆老板的时间应该用在别的地方,用在更重要的事情上,他和家务二字之间的匹配度,应当为零。   所以,当陆追拿过他手里的洗碗巾的时候,秦殊还愣了好半天,与其说是惊讶倒不如说是惶恐,他急忙要将洗碗巾拿回来,陆追却直接背过了身,高大的身形将他挡得严严实实。   秦殊在他身后蹦跳了几下,几次三番地想从他手上抢回来,但遗憾地无功而返。   “别闹了。”陆追最后明显有些无可奈何了。   “我洗就好了,”秦殊微微皱着眉头,扬起脸去看他,“你是客人,怎么能让你洗碗呢?”   陆追手下的动作不停,三两下就把全部的碗洗完了,秦殊的话音刚落,他就用干净潮湿的手蹭了下秦殊的鼻尖:   “晚了,我洗都洗完了。”   秦殊一把拉住了陆追的手,碰过冷水的手摸上去冰冰凉的,他从旁边的柜子里抽出了一张厨房纸巾,仔仔细细地将他手上的水擦得干干净净。   其间,陆追一直垂着眼眸看他,没说话。   “我……”捧着陆追的手,秦殊有些犹豫,像是很难启齿的样子,但最后还是说出了口,“陆哥,我给你抹点儿护手霜吧。”   ?   陆追听完后气笑了,把手直接从秦殊的手里抽了出来,随即狠狠地弹了下秦殊的脑门儿。   “诶呦!”   秦殊赶紧把头往后仰去,但还是没能躲得过一枚板栗。   “你一天天的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呢?”陆追实在不理解,自己在秦殊心里到底有多“娇气”,洗几个碗怎么就需要抹护手霜了。   “我没想什么呀……”秦殊摸着脑门跟在他身后,“哥,你手劲儿好大啊。”   陆追本来正往厨房外边走去,听见身后小孩儿这么说,又折了回来:“手拿开,让我看看。”   秦殊乖乖地放下了手,将自己的额头全部露了出来,他眨了眨眼睛,看着陆追逐渐贴近的脸。   陆追比秦殊高了近一头,只能低着头去看他,秦殊的脑门儿上果然已经红了一片,与白皙的肤色做对比,看上去还挺吓人的。   他伸出拇指,轻轻地在他额头上揉按着:   “……这么疼吗?”   他也没用劲儿啊。   “不疼了。”秦殊很快说道,一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人,说完又重复了一遍,“现在不疼了。”   陆追的视线本来是落在秦殊的额头上,在感觉到面前人灼灼的目光后,他的视线顺理成章地下移,望进了一双明若秋水的眼睛。   手指之下的皮肤触感光滑细腻,而面前的小孩儿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望向他的眼神专注又澄澈,带着显而易见的倾慕。   陆追见过了太多类似的眼神,却从未看到过一双这样好看的眼睛。   秦殊的眼睛水汪汪的,像承载着一片寂静的湖泊,而使它们明亮如斯的,是高高悬起的月光。   原本按在额头上的手换了位置,陆追转而捏住了秦殊的下巴,直吻了上去。   秦殊的眼睛原先是睁着的,他看着眼前陆追的脸越来越近,近到不能再近之后,他的嘴唇便被对方吻住了。   陆老板的吻来势汹汹,算不得轻柔,他辗转着碾磨过秦殊并不太明显的唇珠,和他微微翘起的唇角,根本不放过任何一处角落,是个情人之间饱含深情又浪漫十足的吻。   秦殊的心脏忽而跳得又疾又迅,像是要从他的胸腔里蹦出来了,他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颤抖着的睫毛像是翩然欲飞的蝶,最后,他慢慢地闭上了眼。   鼻尖萦绕着亲密又好闻的味道,是陆追身上的木质香水味,此刻裹挟着皮肤的暖意,无孔不入地流进他的四肢百骸之中,成为他对于这一吻明晰的气味记忆。   仿佛是须臾之间,又仿佛过了很久,对方亲吻的动作终于渐缓,随后轻点的几吻,既像是久等不来的爱抚,又像是姗姗来迟的安慰。   这份轻柔的怜惜,让他多年隐忍的委屈如山泉般汩汩冒出,秦殊被他吻得快要落泪。   在意识恍然与迷蒙之时,秦殊好像忽然明白了,世间的情人为何总是热衷于亲吻彼此。   亲吻能让人感受到被爱。   亲吻,就像是爱的实体。   等到一吻终于结束,秦殊的面颊已经红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他低着头不敢去看陆追,同时轻轻地呼着气,仿佛溺水之后的人恢复了呼吸。   就像是跑完了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即便心跳如擂鼓也总会慢慢平复,只不过这个过程似乎格外慢了些。   秦殊想问问陆追,想问他是不是喜欢自己,如果他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还想问他究竟喜欢自己哪里,但他最后还是没有问出口,他发觉内心有点儿害怕,说不清是害怕听到陆追的回答,还是害怕他们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倘若迈出了这一步,以后的路怕是再难回头,即便有再多再重的包袱,也得背着向前走。   陆追也许已经猜到了他的想法,他有些埋怨自己,到底还是操之过急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轻轻地蹭着秦殊的唇瓣,动作缓慢又细致,垂下的眼眸里是一片寂静的温柔。   餐桌上摆放着一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的橘红色百合已经显然有些蔫巴了,还落了些弯曲的花瓣在桌上,秦殊自然而然地把掉下的花瓣都捡了起来,扔进了脚边的垃圾篓。   客厅的挂钟显示已经快一点,秦殊跟在了陆追的身后,看着他拿起了沙发上的外套。   他犹豫了几秒,才问道:“哥,这个时间……会不会打扰到你爸妈休息?”   听到秦殊的声音,陆追回过头去看着他,摆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们应该早都休息了。”   “那,”方才缓下去的血色再次涌上了秦殊的脸,自从今晚莫名的勇气被开了闸以后,再次使用起来竟不像第一次那么艰难,“那你今晚就在这儿睡下吧。”   陆追神色平静地看了他几秒,秦殊的心里顿时更紧张了。   这……   陆哥该不会是要拒绝吧?   很快,陆老板将手上的衣服放了下来,勾了勾嘴角:“好。”   秦殊一看到他的笑容,就想起了两人刚刚的亲吻,唇上的触感似乎尤在。   他的眼睛迅速地挪开了,想让陆哥住下的想法很单纯,就是觉得时间太晚了,陆哥回爸妈家的话难免有些不好交代,不如就在自己家睡下。   作者有话说:   亲了耶!   (陆老板的男士香水参考TF的OUD WOOD,好闻得要命 第54章 任我醉倒在池边   “我……我给你找睡衣。”   秦殊说完这句话,便转过身朝卧室走去,一时间觉得自己的胳膊和腿都别别扭扭的,他低下头去看:   还好,没有顺拐。   顺拐的话那就太丢人了!   耳边听到陆追接了通电话,这个时间还有人给他打电话,难道是酒吧有什么事儿吗?   他没有窥听别人电话的习惯,一进卧室就给陆追找起衣服来,既然人家决定今晚要留宿,他总得准备一件睡觉穿着舒服的衣服吧!   但是他的衣服给陆追穿可能都有点儿小,秦殊在衣柜里上上下下翻找了半天,最后翻出了两件之前抢券花九块九买的宽松t恤。虽然只花了九块九,但t恤的布料是纯棉的,摸着还挺舒服,他当初买来就是准备当睡衣穿的。   捏着这两件白菜价的t恤,秦殊心里有些五味杂陈,他向来是喜欢把好东西给别人,自己宁愿用差的,给陆老板穿这种衣服,会不会有点儿太委屈他了?   “我洗个澡,行吗?”   秦殊听到声音后回过头,发现陆追已经接完电话过来了,此刻正靠在卧室门边看着自己。   他紧张地咽了下口水,点头说道:“当然可以。”   陆追的视线落在了秦殊手中的t恤上,挑了挑眉:“给我穿的?”   “啊,是,”秦殊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t恤,想到自己实在没什么合适的衣服,还是硬着头皮递了出去,“你选一件吧哥。”   陆追走了过来,从酒红色和白色里随便抽出了白色的那件,转身朝浴室走去:   “谢了。”   秦殊连忙跟上了他:“哥,我给你拿毛巾和牙刷。”   陆追洗完澡出来后,秦殊已经坐在了床上,手上正拿着本书在看。   一看到他出来,秦殊就把书随手放到了桌子上,从床上跳了下来,有些紧张地看着他:   “哥,你睡床吧。”   陆追愣了下,说:“我可以睡客卧。”   “客卧……”秦殊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被我改成了录音室。”   陆追这才明白了,原来这间房子里只有一张床。   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的陆老板,此刻竟也觉出了一些尴尬的意味来。   他看了看秦殊,将小孩儿脸上的紧张惶措都看进了眼里,最后说:“那我去睡沙发吧。”   “我睡沙发吧。”闻声,秦殊立刻跑了过来,挡在了卧室门口,一副不让他出去的样子。   让客人睡沙发,这算哪门子的待客之道啊!   而且他家的沙发很小,根本睡不下这位个儿高腿长的陆老板。   两人都站着原地不动,你望着我我望着你,相互看着似是无形的对峙,最后,自然还是秦殊败下阵来,他涨红了脸,憋出了一句:   “要不……都睡床?”   陆追的表情没什么异议,秦殊轻轻松了口气,很快又紧张了起来。   两人的关系已足够亲密,但似乎还没到同床共枕的地步,他在衣柜里找出了另一套枕头和被子,将床又重新铺了一遍。   他做这些事儿的同时,陆追就坐在他的书桌前,翻看着他刚放在桌上的那本书。   陆追直接翻到了书的三分之一部分,正眼目十行地往下看,不像是没读过这本书的样子。   那本紫色封皮的书,自然是秦殊前些日子里一直在看的《孽子》,即便这本书被他保存得很好,但书页也被翻得有些柔软泛黄了。   陆追垂着眼,正看到书里龙子和阿凤的故事,莲花池的老园丁郭老捧着一本很有些年头的“青春鸟集”,和阿青讲述着那段离奇又残忍的过往,青春鸟们来来去去,最后又都回到了这方久经沧桑的莲花池畔。   “哥,你也看过这本书吗?”秦殊在一旁忍不住问道。   陆追没挪开目光,只“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才又说道:“以前在英国的时候看过。”   秦殊的目光落在了书页上。   台北的“莲花池”不过两三百公尺,在白先勇先生的笔下,这是那群苦无依处的青春鸟唯一的疆土与乐园,不被世人所接容的“孽子们”,只能在这狭小的王国中,撕扯着彼此的爱欲与哀恨。   很长更长时间以来,秦殊其实都不太懂爱,更不理解男人之间会产生的爱欲,说不清,讲不明,不理解,谈不上。他只知世界虽非凡广阔,但未必包容隐忍这份“出格”的爱欲,浸染其中的人无不感到尖锐和痛苦。   像莲花池一样的逼仄的王国,也一定不只有一处,而应星罗密布在一切不为人知的角落。   小到一个国家,大到整个世界。   秦殊忽然很想问陆追一个问题,于是他也这样问出来了:   “哥,英国……也有这样的莲花池吗?”   陆追听懂了他在问什么,静静地看了他半晌,像是在回忆着什么,随后回答说:   “有。”   秦殊盘着腿坐在床上,听着陆老板娓娓道来他在英国的那些经历。   他讲到学校里的LGBTQ社团,以及每年六七月份由他们组织起来的固定游行;讲到伦敦街头那些风格各异的同性恋酒吧,其中的哪几家每周会有西区的歌手舞者驻唱表演;他还讲到了著名的“同性恋之都”布莱顿,某年的夏季假期,他也曾和留学生朋友一起游玩过。   陆追在和他说这些事的同时,自己也在不断地回想着过去。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回顾过往的人,如果不是秦殊今天主动问了他,他可能还意识不到,这么多年过去,原来他在自我认同的道路上已经走出了很远。   当初那个在学校里被举报是同性恋、后又引起了轩然大波的高中生,他离开家乡时本是心灰意冷的,如今十年过去了,当时满心的忿恨和怨怼竟都全已消散,留下的尽是平静和坦然。   陆追并不是话多的性格,谈论起往事来也是尽量言简而意赅,怎么简单就怎么表达,但即便如此,秦殊还是从他的口中,了解到了很多他没经历过的生活、他没看到过的光景。   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数以万计的青春鸟们依然在盘旋和徘徊,但七十年代时仅是方寸之地的“莲花池”,如今已然大不一样了。   秦殊忽然有些心血来潮,就在此时此刻,他很想给陆追唱一首歌,也是想唱给自己。或许时间和地点都不对,但没有人会比面前的人更理解他了。   “哥,你等我。”他认真地看着陆追。   很快,秦殊从隔壁房间里抱来了一把吉他,他对陆追笑了笑,随后坐在了窗台的榻榻米上,低下头开始给吉他调音。   陆追静静地看着面前的人,回想起两人在“云顶”的第二次见面,那是在一间包厢里的朋友聚会,秦殊作为姗姗来迟的“不速之客”,周围人非要怂恿他上去唱歌,于是他就站上去了。   包厢里的灯实在是昏暗,但男孩儿望过来的目光清晰又坚定。   那日台上唱歌的人与面前的人影影叠叠,最终是重合在了一起。秦殊调好了音,拨着吉他弦哼了两句词,陆追立刻就听出了这是什么歌,秦殊继续唱了下去。   “让我品尝这滋味   纷乱世界的不了解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   默默聆听那黑夜   晚风吻尽荷花叶   任我醉倒在池边”   作者有话说:   当年看完《孽子》后,感慨于莲花池畔的一群青春鸟,即便只能飞翔在方寸之间的莲花池,也有“任我醉倒在池边”的潇洒恣意。   这是我写这章的立意。 第55章 微阳初至日光舒   虽然昨天睡得很晚,但秦殊早上八点多钟就醒来了。   倒也不完全是因为生物钟的缘故,叫醒他的,还有清晨洒在脸上的暖洋洋的日光。   一枕日红,他恍惚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昨夜竟又忘了拉上窗帘。   秦殊睡在床的靠里那侧,自己的被子服服帖帖地保持着睡前的样貌,整张床的面积被一分为二,陆追就睡在离他不远处的另一侧,因此他甫一睁眼,看见的便是那人的侧脸。   和煦的日光也同样洒在了陆追的脸上,在高挺的鼻梁处形成了一圈柔和的光,睫毛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了密林般的阴影,这双平日里总是带着些深意的眼,此刻看上去沉静极了。   叹息西窗过隙驹,微阳初至日光舒。   在这个无人知晓的暖阳晴日里,秦殊醒来后没有急着下床,而是枕在自己的枕头上,大着胆子看了陆老板很久。   秦殊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功课,就当……就当是补回他之前少看的许多眼。   他的目光细细描摹过对方的眉眼和鼻梁,以及轮廓优美的嘴唇与下巴,每一处都好看得要命。看到陆追的嘴唇时,秦殊就想起了昨晚的那个吻,一股热意瞬时涌上了他的脸。   和陆哥接吻的感觉,实在是很好,仿佛被对方捧在了心尖儿上。   一个吻足以传情达意,陆哥……原来是这样喜欢他的吗?   秦殊杂七杂八地想着,心里的感受复杂极了,有一些的受宠若惊,但欢喜还是占据了大多数。   几个月前还觉得非常遥远的人,此刻就睡在他的身边。   陆追微微蹙起了眉,像是因为阳光照射而睡得不太安稳的样子,见状,秦殊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将卧室的窗帘拉上了。   秦殊去厨房里做早餐,每天吃习惯了的果酱吐司香肠鸡蛋,今天却被他悉心摆了盘。   看着两份几乎一模一样的早餐,他犹豫了下,将自己盘子里的大多数煎香肠挪到了另一个盘子里。   一个人吃完早饭后,他又去卧室看了眼陆追,把门替他关上了。   说实话,他一直有一个隐隐的猜测。   度假那一晚在阳台上看见陆哥的时候,他就有些怀疑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平时休息得不够规律,陆哥的睡眠……好像不是太好。   他一边思忖着,一边顺手拿了纸和笔走进录音室。   直到他坐在了电脑前,混音软件都已经打开了,秦殊的脑子里还在想着这事儿。   针灸?中药?还是推拿?   哪个对睡眠比较有用啊?   他大学的时候倒是去看过一次中医,有位老先生挺厉害的,不知道陆哥愿不愿意和他去一趟……   记忆里,陆追已经很久没睡过这样的一觉了。   多年的睡眠障碍在昨晚竟缓解了不少,身上的白色睡衣十分柔软,床铺也带着洁净的肥皂香气,在关灯睡觉前,秦殊还给桌上的香薰机里滴了两滴精油,陆追闻出是佛手橘的味道,十分助眠,久违的困意逐渐上涌,陆追闭上了眼睛。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睡着的前一秒,近在咫尺的人小声对他说了句“晚安”。   他伸出胳膊来,揉了揉身边人的脑袋,也道了声“晚安”。   一片漆黑里,他也看不清秦殊是什么神情。对方被他摸了脑袋后,便不再出声了,乖巧地保持着不动的姿势。   陆追醒来的时候,卧室的窗帘是紧阖的,已经分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他侧过了头,旁边的被褥已空,枕头上只留下了一个圆圆的压痕。   这一觉睡得踏实安稳,醒来后觉得神清气爽,身体内滞留的疲乏感被一概扫了去。陆追扫视了一番秦殊的房间,心想,这房间莫不是有什么魔力。   秦殊的卧室不大,但看上去很温馨,床、书桌和衣柜几乎将房间占满,壁纸和家具都是浅色调的,地上还铺着柔软的毛地毯,是龙猫的图样。   陆追将窗帘拉开以后,蓄谋已久的阳光终于得逞,瞬时盈满了整个房间,这一派柔和的暖意,倒是和那个小孩儿的气质如出一辙。   陆追从卫生间里洗漱出来时,就看到了餐桌上的早餐,白色餐盘旁边贴了一张小小的便利贴。他停住了脚步,将便利贴拿了起来:   哥记得吃早饭。   我在录音室,你醒来了叫我就好。^_^   便利贴的最后还画了一个简易的笑脸,看到它时,陆追忍不住勾了勾嘴角,顺手将纸条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早餐虽然已经凉了,但无论是从精心的摆盘,还是形状完美的煎蛋来看,做这份早餐的人都十分用心。   陆追说不上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总觉得心里的某一块儿空缺,正在被逐渐地填满。一顿夜宵,一件睡衣,一份早餐,明明都是些非常简单的事情,却莫名地让他心情很好。   花瓶里的橘红色百合挺直着躯干,一片花瓣静静地掉落在桌面上。   陆追伸手将它捡去了。   陆追没有主动去敲响录音室的门,一直等到中午日头正烈的时候,秦殊才从录音室里走了出来,耷拉着眼睛,看模样有些怏怏的。   秦殊看见沙发上的陆老板时,很明显地愣了下:   “哥,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录音室里面光线不好,他一开始写起歌就容易忘了时间,本来已经想好中午要给陆哥做几样拿手菜,此时再一看挂钟已经是十一点半,根本来不及了。   他越想越歉疚,觉得自己待客不周:“你怎么不叫我呀……”   陆追走了过来。他没回答秦殊的问题,倒是有些关心地看了看他的脸色:“你怎么了?”   “嗯?”秦殊顿了下,才反应过来陆追的意思,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揉了揉眼睛,努力让自己恢复精神,“没事儿,就是一早上都没什么灵感……哥,你饿了吗?要不我们出去吃吧。”   说来说去,又回归到了吃饭的问题上,也不知怎么的,这两天他们什么事儿也没干,净赶着吃了。   陆追在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秦殊有些乱蓬蓬的头发:   “收拾一下,我们和老林一起去吃饭。”   “林哥?”秦殊眼睛亮了亮。他还是很喜欢林予慈的,陆哥的所有朋友里,就属林哥最温柔了。   “嗯,还有老卢。”   “就我们四个吗?”秦殊问。   “对。”   秦殊乖乖地回房间换衣服,心想,昨天刚见过今天又见面,陆哥的朋友们可真亲热呀。   作者有话说:   陆哥的朋友们可真亲热呀 第56章 他都想要去了解   这回几人没有约在“老团长”,而是约在了一家很是偏僻的烧烤摊,地点是林予慈定的。   陆追正拧着方向盘在曲里拐弯的居民区里穿行,腾不出手来接电话,便让坐在一旁的秦殊把外放打开了,只听见林予慈在另一头说:   “我们也有段时间没回去了,杨叔上回还问我呢,说小陆是不是太忙了,我说是呀,现在可是大老板了。”   说到“大老板”时,林予慈故意拖腔带调的,但这种调侃的语气却并不引人讨厌。   挂了电话后,秦殊有些好奇地问陆追:“所以我们是要去哪里呀?”   陆追少有地没直接回答他,而是说:   “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按理说,烧烤摊一般都是晚上才营业,但秦殊下了车后,眼前的烧烤摊却生意正好。   几个烤炉上都烟熏火燎的,白色塑料桌椅板凳排列得挤挤挨挨,此时大部分的桌子边都坐满了人,伴着只属于年轻人的笑闹声。   秦殊注意到,这些年轻人基本都穿着蓝黑色的校服,应当是附近学校的学生。   林予慈坐在角落的桌子边,冲他们摆了摆手:“这儿!”   秦殊跟着陆追往那边走,半路上差点被一个怀里抱着啤酒的人撞到,一回头居然是卢晟。   陆追将秦殊拉到了自己身旁,皱着眉跟莽莽撞撞的人说:“你走路不看着点儿?”   卢晟早就习惯了老陆的这种态度,浑然不觉地傻乐了好半天:“怎么才来啊你俩!也太磨叽了!”   秦殊从林予慈那里得知,原来这是他们高中时最常来的烧烤摊。   老板姓杨,烧烤摊开了有十几年,因为他们高中时总爱翘了晚自习来这儿吃烧烤,时间久了也就跟老板熟起来了。   林予慈和秦殊讲起几人高中时的趣事,翻墙翘课打架喝酒样样不落下,因为他们住在同一个宿舍,所以互相打起照应来就十分方便。   “那是因为老林是班长,”卢晟说,“他经常包庇我们。”   林予慈无言地摇了摇头。   “老祁都不知道有多少副扑克牌被没收了……”卢晟回想着说,“那可是我们整层楼的固定娱乐项目。”   “还有,”林予慈笑着说,“高二的时候,小卫抱回来一只流浪狗养在咱们宿舍,因为太吵,所以没几天就被宿管阿姨发现了。”   “后来呢?”秦殊很关心那只小狗的命运。   “后来那只狗一直被宿管阿姨养着,我们每天上完课回来,就看见它绕着宿舍楼转悠,还有很多同学会给它喂食。”林予慈说,“……也不知道它现在还在不在。”   “这么说,”秦殊说,“宿管阿姨其实还是很善良的。”   “是呀。”林予慈笑眯眯道,“主要是我们当时太为非作歹了。”   “没错,”卢晟感慨,“207是当时最为非作歹的宿舍了。”   烧烤很快就端了上来,他们又聊了一会儿,陆追便离开了他们那桌。   秦殊的眼神一直跟随着他,看到陆追在和一个中年男人说话。   “那是杨叔。”林予慈在旁边跟他解释说,“这家烧烤店的老板。”   “哦。”秦殊不再疑惑,拿了一串掌中宝慢慢地嚼着。   他回想了下刚刚的话题,林予慈口中的高中趣事好像都只停留在了高二,他们高二那年似乎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秦殊记得陆哥和他说过,他是在高二那年去了英国的。   所以是因为什么契机呢?   卢晟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了一袋熟食,一边把鸭脖啃得津津有味,一边和林予慈聊起了投资店面的事儿。   秦殊依然在这头琢磨着陆哥当年缘何忽然出国,他总觉得这事儿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   说实话,陆哥身上的许多特质都很吸引他,而造就了这些特质的原因是什么,他也很想要弄清楚。   更直言不讳地说,关于陆哥的重要事情,他都想要去了解。   几番讨论后,卢晟最终还是决定了要投资那家“剧本杀店”,对此他自信满满,说剧本杀完全是一个新兴行业,未来几年一定能成为年轻人之间的潮流。   这种赚快钱的娱乐项目,林予慈不想多谈,只说“你考虑清楚就好”。   说完话,他一回头看见秦殊正认真地思索着什么,于是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怎么啦?”   “啊,林哥,”秦殊看了看林予慈,觉得与其自己想来想去,倒不如直接问问陆哥的朋友,“我在想……陆哥当时怎么就突然出了国。”   没想到秦殊居然在想这个问题,林予慈沉吟道:“也不是突然就决定出国,老陆的爸妈是一直希望他出国上学的。”   避重就轻地用一句话解释完之后,林予慈对上了秦殊那双亮得灼目的眼睛,他忽然又有些不忍心了。   无论是出于多年的兄弟感情,还是出于他自己心中的道德标准,林予慈认为,朋友的私事是不应当拿出来同另外一个人说的。   为此,商人秉性的祁阳总说他道德感太强烈,林予慈也承认这一点。   但小秦……他和老陆的关系是不一般的,老陆也曾亲口和他说过,说他很喜欢这个男孩儿。   当时林予慈听完后,心里实在是惊讶了好一会儿。   如果是亲密的恋人,那老陆过往的这些经历,小秦也理应知道。   只是,他实在太了解老陆了,老陆可能永远都不会选择对秦殊说起这些事。   他这些年的不容易,周围的几个朋友都看在眼里。他做事儿习惯了举重若轻,总把很多辛苦都轻描淡写,但这些年没谈过一次恋爱,已经很能说明一个问题了。   他心里并不像表现得那么轻松。   高中时的那段沸沸扬扬的同性恋传闻风波,并非对他全无影响。   林予慈在想,或许秦殊就是陆追生活里的关键点。   就像是瓢泼大雨中的路人在地铁口买到了一把伞,或是贫苦多年的人口袋里的一张中奖票券,又或是孤单在家的老人心里所期待的那一次团聚,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有着不同的关键点。   有人在等待着一笔钱财,有人在等待着一份好运气,有人在等待的,也许只是一份心境的改变。   林予慈最后还是和秦殊讲述了当年的事情。   他希望小秦听完了这些,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对老陆更加用心,这也是他作为朋友的一点私心。   他和徐引在感情的道路上实在经历了太多的磕绊,而且许多挫折并非是天意,仅仅是人为的错过,他不希望老陆和小秦也经历这些。   只是在最后讲完的时候,他抬起头竟然看到了小秦泛红的眼眶,还是不由得愣了下。   他温和地笑了笑,拍了拍秦殊的肩膀:   “没事儿了,早都过去了。”   林予慈话音刚落,秦殊的眼泪反而直接落了下来。   对面的卢晟后知后觉地说:“怎么了小帅哥,老林你跟他讲什么了,怎么还把人给说哭了?”   秦殊擦了一下眼睛:“没什么,我就是觉得……陆哥好不容易。”   末了那句他声音很小,只有林予慈听见了。   林予慈给他拿纸巾擦眼泪,同时朝不远处的另一边看了一眼,半开玩笑似地说:“一会儿老陆回来,该以为我欺负你了。”   听到这话的秦殊,立刻将眼泪抹得一干二净,生怕留下哭过的痕迹。   陆追回来的时候,桌上已经恢复了之前的平静,他手上拿着一瓶烧烤摊上常见的唯怡豆奶,非常顺手地放在了秦殊的面前。   “谢谢哥。”秦殊冲他笑了笑。   陆追伸手揉了一把秦殊的头发,在他身边坐下了。   “我也要喝豆奶。”卢晟大声道。   陆追没搭理卢晟,而是扭过头去问林予慈:“一会儿去‘云顶’吗?”   以前没正事儿的时候,他们几个就总爱去“云顶”坐着,一坐就是一晚上。   照卢晟的话来说,“云顶”有酒水有表演又有帅哥美女,实在是消磨时间的好地方。   林予慈说:“好啊。”   秦殊小声问陆追:“你们一会儿要去酒吧呀?”   这提问其实算是废话,只是秦殊在想着自己一会儿要去哪里。   回家写歌吗?   想起一早上的徒劳无功,此时此刻他对“写歌”二字有点儿抗拒。   陆追说“对”,过了一会儿又问秦殊:“你想来吗?”   从情感上讲,他觉得秦殊和“云顶”这样的环境不太搭调,但从理性上说,他选择尊重秦殊的意愿。   “嗯。”秦殊看着他,用一种称得上是认真的表情说道。   作者有话说:   陆哥和小殊在一起还需要一个外在契机,这个契机马上就到。 第57章 酒吧闹事   秦殊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来过“云顶”了。   上一次来陆哥的酒吧,还是为了和宁澄签合同。   他记得,那一晚他推开酒吧后门,正巧看到了陆哥在后巷里抽烟。   昏黄的路灯下,他简直像是从电影里面走出来的人。   最开始的时候,秦殊总觉得陆追离他很遥远。   他在上学时也有过类似的感受。小学时,那个总爱显摆爸妈带他到处旅游的男同桌,中学时,那个班里成绩最好人缘又很好的女班长。   其实他们并不招人讨厌,秦殊想,是自己没有像他们那样温暖的父母,没有很聪明的头脑,也不太会与人交流。   心里的那些微妙的落差感,逐渐成长为一种类似直觉的东西,它像雷达一样敏感,总在他的心头“滴滴”地响着。   秦殊耻于说出口,他觉得,这是他性格不好的表现,别人都不会有像他这样的想法的,他不应该这样。   他第一次见到陆追的时候,毫无意外的,那个可以称为是自卑的雷达又在“滴滴”作响。   以前他害怕被灼伤,总是习惯于逃离这样骄傲又耀眼的人。他缩在自己的一方世界里,不去看,不去羡慕,也可以逃避着那个并不好的自己。   但不知为什么,他这回并没有逃离。   思来想去后,秦殊觉得,原因或许是他太喜欢陆追了,喜欢能够让一个人忽略太多的顾虑。   也可能是因为他这些年有所成长,改变了很多原先不成熟的想法。他相信时间具有漫长时效的魔力,会让一个人逐渐真正属于他自己。   秦殊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盯着驾驶座上的人看了很久。   因为他明显热烈的目光,陆追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些淡淡的笑意。   陆老板不经常笑,但他笑起来其实很好看,即便只是微微勾着嘴角,或是眼神里带了些戏谑的笑意,也都很好看。   秦殊想,如果以后能一直这样看着他,那就已经很好。   几人将车开到“云顶”门口时,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酒吧员工正做着晚上营业前的准备,陆追想到秦殊早上可能起得很早,就问他要不要补一会儿觉。   昨晚就睡了四五个小时,秦殊其实已经有些困了,再一想自己也没别的事儿干,店里又不需要他帮忙,于是点了点头。   卢晟和林予慈随便找了个卡座喝酒,他们两人今天都没什么事儿,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   陆追将秦殊带到了“云顶”三楼的包厢,这一层很安静,将一楼的动静基本都隔绝了,包厢里的沙发也很大,足够容纳一个人舒适地躺在上面。   秦殊乖巧地坐在沙发上,扬起脸看着陆追,他困得眼皮都有些发沉了,他说:“哥,你一会儿记得叫我。”   “晚饭前叫你。”陆追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张毯子,递给了坐在沙发上的小孩儿。   “我们下午吃什么?”秦殊眨了眨眼,问道。   那种仿佛一天到晚都在吃饭的海洋里浮沉的感觉又来了,陆追忍住了笑意,问他:“你想吃什么?汇福巷里有很多家饭馆都还不错。”   秦殊似乎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随便吃一些就好,别太麻烦了。”   陆追离开包厢前,顺手关上了包厢的顶灯,只在门边留了一小盏暗黄的照明灯。   秦殊整个人都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沙发是真皮的,贴着脖子和胳膊的地方有些冰冰凉,他便把毛毯都往自己的身上拢了拢,裹得严实了些。   睡意朦胧之间,他一直盯着门口那盏照明灯在看,灯的外侧有一圈金属铁皮,有点像是浴室里的浴霸。   秦殊想了一会儿林予慈和他说的话,又记起陆追和他提过的英国经历,他总忍不住去想象,当时的陆追是什么样子的。   最后他大概想象出了一个模糊的样子。   陆追应当还是很骄傲的,他不像是会被外界评价所击溃的人,但他也应当是有些灰心、落寞的,因为即便是他的父母当时也未曾支持他。   秦殊想,自己和陆追是不是相识得有些太晚了。   秦殊醒来的时候,感觉包厢里已经变得很暖和,像是开了暖气,陆追就坐在沙发上,离他很近,正低着头看手机。   “哥,”秦殊唤道,感觉声音有些含混,于是清了清嗓子,“几点了?”   “七点半。”陆追看了看他,俯了身过来,秦殊也有点儿愣怔地看着他,不知道陆追要做什么。   陆追拨了拨秦殊的刘海儿,看了一会儿他的眼睛。   他顿了顿,才垂下头亲吻了一下秦殊的额头,神色平平,但动作很是亲昵。   秦殊觉得自己脸应该已经成了烧红的虾,但还好包厢里的光线很昏暗,可以借此掩饰一二。   “我……”陆追好像要说什么重要的话,秦殊有所预感,顿时屏住了呼吸。   “老大!”   包厢的门忽然被推开了,陆追无奈地闭了闭眼。   秦殊连忙往包厢门口看去,一个红头发穿着酒吧制服的男生正站在门口一脸惊讶地望着他们,也许是觉得房间内灯光暗没看清楚,他还特意往里走了几步。   秦殊认出来了,这个男生就是自己第一次来酒吧时给他酒水单的服务生,看上去咋咋呼呼很不好惹的那位。   “什么事儿?”陆追坐起了身,说话的语气不是很好,“你就站在那儿,别进来了。”   “好的。”阿齐往后退了两步,在门口站定。   阿齐朝秦殊的方向看了好几眼,陆追侧了侧身,把他的视线挡住了。   “楼下几个顾客打起来了,还挺厉害的,”阿齐说,“我把保安给叫进来了。”   陆追回过头对秦殊说:“我下去看一下,你在这儿等着。”   “我也去吧。”秦殊立刻坐起了身,表情有点儿担心。   “没事儿。”陆追看上去很平静,只和他说,“你别去了。”   陆老板和阿齐一起走了,秦殊看着他们的背影,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纠结了大概五六分钟,他还是出了包厢,朝着楼下走去。   二楼比较安静,一走到楼梯的拐弯处,一楼的喧嚣吵闹声便传了上来。   才只是七点多,“云顶”一楼就挤满了人,今晚好像还安排了表演的乐队,有几个人正在调试着音乐设备。   秦殊站在楼梯中间,努力地梭巡着陆老板的身影,他很快就找到了。   吧台附近的一小片区域被一圈人严严实实地围住,有两个男人在中间挥着拳头互殴,保安正把他们往开里拉,也不知道这两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两个保安都拉不开他们。这两天都涨红着脸大声嚷嚷,像是不打一架决不罢休。   其中一个男人秦殊看着有点儿眼熟,又实在想不起来是谁。   卢晟一直在旁边站着,此时对着他们两人吼了一句什么,一个男人扭身将拳头向他砸来,陆追上前两步,伸手挡住了那人的拳头。   秦殊吓了一大跳,连忙下了楼梯往那边跑去。   那一片儿地方都被人围住了,他只好一边说着“不好意思”“借过”,一边尽量地往里走。   走到一半时,他的胳膊突然被握住了,秦殊一转头却看到了卫蓬林的脸。   他忽然想起来了,打架的那个有点儿面熟的人,可不就是卫蓬林的一个朋友?   “你怎么在这儿?”卫蓬林攥着他的手腕。   秦殊用力往外抽了抽手,无奈道:“你松手!”   “你在这儿做什么?”卫蓬林手抓得更紧,皱着眉头问他,“你以前不是不来这儿的吗?”   “跟你没有关系,把手松开。”秦殊看着他说。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不客气地对待谁了,卫蓬林却总能挑战他的底线。   说完他没再理会卫蓬林,他心里实在操心着陆哥那边,费了不少力气才从一圈又一圈的围观群众里挤了进去。   他终于看清了眼前的情形,地上还摔碎了一个酒瓶,玻璃碎渣撒了一地,卢晟依旧叉着腰骂骂咧咧的,刚动手要打他的男人已经被陆追握住了手腕,另一个男人也被保安制住了。   陆追沉着脸,回头对林予慈说了一句“报警”。   林予慈扬了扬手里的手机:“报过了,最近的警局只有两公里,警察马上就到。”   他声音很清晰,像是特意说给那两个男人听的,打架的两个男人表情顿时不是太好,但又死撑着脸面,僵着脸半天也没说些别的话。   林予慈不经意间扭头看到了秦殊,他愣了一下,然后小声对陆追说:   “小秦在那儿。”   秦殊一直盯着那个被陆追制住的男人,仔细地留意着他的举动。   说实话,以他的了解,卫蓬林的朋友都跟卫蓬林一样,属于刺儿头青年,冲动易怒爱惹事。以前他在队里的时候,卫蓬林出去喝酒,给人脑袋砸开了花儿,最后这新闻还是公司给压下来的。   秦殊实在是不放心,不知道这人会不会因为气急败坏而做出什么来。   林予慈话音刚落,陆追就看到了秦殊。   在那么多目光的注视下,他仿佛看了秦殊很久。   最后陆追把那个男人交给了阿齐和卢晟,然后朝这边走了过来。   一直看到那人离陆哥有了一段距离后,秦殊才松了口气。   今天一见到卫蓬林,尤其是他刚才还那样抓过他手,他就有点儿像是回到了以前那段寝食难安的日子里。   卫蓬林就是个极不稳定的因素,他害怕自己平静的生活再度被他打破。 第58章 哥,我自己处理   类似的情况在“云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或者说,寻衅滋事在汇福巷算是司空见惯。   警察很快就到了,剩下的事情都变得很简单。   陆追让阿齐也跟着一起去警局,做完笔录后,顺道处理下那两人砸碎酒杯的赔款。   “好嘞。”阿齐很喜欢做这些事,他认为别人办不好的事老大才会交给他去办,这是陆哥对他的信任,“哥你放心。”   在此期间,秦殊一直缀在陆追的身后,他也不出声说话,就像个安静的小尾巴。   他看着陆追平静地交代着各种事情,游刃有余地同年轻的实习警察打交道,最后,他还去和那两个闹事的男人说了几句话。   “你在这儿等下我。”他没有让秦殊跟过去。   “好。”   秦殊没听到他们具体在说什么,只看到在经过短暂的谈话之后,那个原本气势汹汹地将拳头砸向卢晟的男人,竟露出了有些郝然的笑容。这幅画面简直让秦殊惊掉了下巴。   于是他越发佩服他的陆哥了。   陆哥好像早就熟稔了如何应对这种状况,但这些经验对于秦殊来说,算是他人生中的空白项。面对刚才那样的事情,秦殊只会感到后怕。   如果陆哥没有拦下那个男人,如果对方人数很多,如果卢晟更加冲动一些,如果酒杯不是摔在了地上而是……   他不敢想下去了。   陆追其实一直有留神着秦殊,在察觉到他明显不对劲的时候,立刻转过身去看他。   秦殊自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色有些发白,开衫毛衣松松垮垮地搭在肩膀上,看起来要比平时瘦得多。   陆追走近了他,低声问:“怎么了?”   语气中流露着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关心与温柔。   秦殊摇了摇头,说“没事”,他看着陆追笑了一下,但表情有些僵硬。   陆追稍一思索。不难猜到,秦殊应该是被刚才的事情吓到了。   毕竟还只是个小孩儿。   “没事儿了。”陆老板的手掌宽大,按在秦殊的脑后,用力将他拉近了自己。   他吻了吻秦殊的额头,是一个饱含安慰的动作,随后又认真重复了一遍:“已经没事儿了。”   说到底,陆追觉得小孩儿太柔软、太干净了。   很多事情他都不想让秦殊知道,酒吧里的类似状况也只是其中的一件,但就像绵纸向来包不住火,既然决定了要与他相爱,那就必定要参与彼此的生活,无论好坏。   陆追做这个举动坦然极了,丝毫没有避讳旁人的眼光,而酒吧里的人又太多,秦殊很是紧张地眨了眨眼睛。   “饿了吗?”陆追看着他,“让人给你做些吃的。”   情绪尚未消散,心脏依然跳得猛烈,秦殊不敢抬头去看,只是盯着近处人的喉结,随后,他听见了自己有些冒着傻气的话:   “酒吧里面……还能做饭吗?”   陆追闷着声笑了,手指下移,揉搓了下秦殊的后脖颈,秦殊登时觉得自己的脖子和后背麻了一片儿。   陆老板说:“有。”   陆老板搂着秦殊的肩膀,几乎把他整个人都拢在了怀里,两人朝着卡座那边走去,看上去很像是一个高大的哥哥在欺负着他长不高的弟弟。   秦殊被陆追的动作搞得面红心热,但他还是很好奇地问:“都能做些什么饭呀?”   他从来都不知道酒吧里居然还有这项业务,因此觉得很是新鲜:   是专门请了厨师吗,难道“云顶”里面还有厨房?话说,这项业务是只有“云顶”有,还是很多酒吧都有?他正在思考的问题有好多,最重要的是,酒吧里饭菜的味道怎么样?   看到秦殊真心好奇的表情,陆追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你笑什么。”秦殊用手蹭了蹭鼻子,不用想都知道,自己的脸此刻已经红成了什么样。   陆追很有耐心地说:“有卤肉饭、油泼面,还有快餐。‘云顶’的卤肉饭味道不错,你要是想吃我跟人说一声。”   像“云顶”这样的酒吧里提供饭菜这件事,秦殊实在是感到很惊讶,他觉得自己不亲眼见一下的话,那么他一定是不相信的。   于是秦殊点了点头说:“那就卤肉饭。”   秦殊还想再问,却忽然感觉到有一只手拽住了他的胳膊,用一股巨大的狠力将他从陆追身边拉开。   被扯了一把后,他差点摔在了地上,陆追及时地伸手扶住了他,眼睛直直望向了他的身后。   陆老板的神情一直是轻松自如的,是漫不经心的,秦殊还从来没在陆追的脸上见过这样的表情。   他沉着脸,眼中带着明显的冷意,像是准备下一秒就要把对方从酒吧里赶出去。   说实话,秦殊也被刚才这个变故吓了一大跳。   他本来就是胆子比较小的人,被用力拉扯的那一刻,脑子里居然瞬间闪过了许多暴力袭击事件的场面,心都快从胸口里跳出来了。   他再一回头发现是卫蓬林之后,这种惊慌的情绪瞬间变成了烦躁和厌恶。   他还有完没完啊!   “你做什么!”   眼前这个过去他无比熟悉的惯常温柔的人,此刻看向他的眼睛里,却只有直白的抗拒和敌意。   卫蓬林被秦殊的眼神一激,立刻反问道:“和人搂搂抱抱的你又在做什么?!”   秦殊被他一堵,脸都气红了:“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到底要……”   他指责的话语还没说完,就看到陆追侧身挡在了他的身前,同时也挡住了卫蓬林的视线。   前一秒秦殊还非常烦躁、无奈以及愤怒,但他一看到陆哥的背影,那些激动的情绪莫名都沉淀了下去。   他一点儿也不希望陆哥和卫蓬林这种人有交流。   那段煎熬的自我怀疑的时期,他不愿再回想,只想这辈子都离卫蓬林远远的,他喜欢的人更要离卫蓬林远远的。   秦殊拉住了陆追的手臂:   “哥,我自己处理。”   卫蓬林看了看陆追,忽然笑了一声:“我就说你怎么突然出现在酒吧,原来是交了个酒吧老板男朋友啊,真了不起啊,秦殊。”   “你闭嘴。”秦殊扭过头,一字一句地说,“警察刚走不久,你要是这么想在拘留所里和你的朋友作伴,那我就成全你。”   陆追盯着秦殊拉住自己的那只手,视线从手上挪在了秦殊的脸上,他的表情晦暗不明,秦殊只知道,他现在应该非常的不高兴。   “我来解决吧,哥,”秦殊有些着急地小声说着,语气中带着些哄人的意味,“这是我的前队友,他这人性格有些问题,我来和他说清楚就行了,哥你不用管,真的,我可以自己解决的。”   他语速很快,生怕陆追不答应,和卫蓬林起了原本不该有的冲突,可他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也没见陆追有什么回应。   “你可以自己解决?”   最后陆追问他。   秦殊点了点头,陆追从他的一双眼睛里,看出了一些乞求的意味。   陆追看着他,说了一句“好”,随后没再犹豫和停留,转身走开了。   秦殊的手一松,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心里像是空了一块儿,看着陆追的背影,竟也说不出什么话来挽留。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就让他俩在一起! 第59章 下次见面就当做不认识   说出“我自己处理”那句话的时候,秦殊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不要让陆哥和卫蓬林起什么冲突。   他很少会去刻薄地评价一个人,但卫蓬林就像是一枚定时炸弹,破坏力极强。   无论是他的脾气、性格还是想法,都令人捉摸不透,且难以防范。   卫蓬林自小家境优渥,为人又骄纵,打秦殊认识他起,他和家人的关系就非常紧张,他没能学会如何和亲密的人相处,反倒长出了一身伤害他人的技能和手段,他太知道怎样可以戳中一个人的心伤和软肋了。   秦殊回想起卫蓬林曾对他说出的话,饶是他多么不在意外界的评价,那些犀利和尖锐的话语也足够他受的。   秦殊自己都对卫蓬林避之不及,又怎么能让陆哥也被牵涉其中。   但他的这种发自内心的“保护”,在经过不够聪明的表达之后,看上去更像是要把陆追向外推。   任谁遇到这样的情况、被这样对待,恐怕都不太好受。   对于秦殊来说,自从他们相识以来,陆哥就从来不是朋友口中那个冷漠无情的陆老板,他能感觉到陆追的包容和珍视,习惯了他的关切和照顾,因而,秦殊更难直视他离开的背影。   所以当陆追真的转头就走的时候,秦殊忽然就有些后悔了。   说不上来的懊丧感涌了上来,秦殊很想追上去,想拉住陆追,想把自己的心里的考虑和担忧都告诉他。   对面的卫蓬林看了秦殊半晌,将他所有细碎的表情都看进了眼里,拧着眉开口问:“你真的……和他在一起了?”   这句话的语气其实要比刚才平和得多,好像只要陆老板不在,他就能像个正常人似的。   没等秦殊回答他,又或者是他不想听到秦殊的回答,卫蓬林很快又问了一句别的:“你为什么删我微信?”   方才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秦殊现在觉得自己已经平静许多了。   毕竟再多的愤怒与烦躁也无济于事,卫蓬林曾经是他的好朋友,也是他的队友,这是他个人的事情,也应当由他自己了结。   秦殊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不想收到你的消息,觉得以后应该也不会有联系,所以就删了。”   他的语气很是平淡,但态度十分决绝。   像是没想到秦殊说话会这么直接,卫蓬林明显被他的话噎了下,他张了张嘴,很快反应了过来,脸上浮现出些许怒意来:   “你……”   秦殊本就没想跟他绕弯子,从他退出乐队的那刻起,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他没必要纠结于过去,卫蓬林也没必要再缠着他不放,说清楚就好了。   卫蓬林的模样像是要发火,没想到临了却不怒反笑,转而说出了一句让秦殊有些摸不着头脑的话:“秦殊,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善良?”   秦殊:?   删微信,跟善良有什么关系?   秦殊是真的不懂他的脑回路。   “我俩闹了别扭,怎么说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吧?结果你二话不说退出了乐队,留下我一个人在队里。”   卫蓬林的脸上带着他惯用的讥讽笑意:   “显得我倒里外不是人了,你善良,那我就是卑鄙,你大度,那我就是狭隘。总之,是我把你逼出了乐队,是这样吗?   “你秦殊多无私多有奉献精神啊,全乐队的人都得感谢你,感谢你为队内和谐做出的贡献,要不要我再给你补一面锦旗?”   听了他的话,刚刚还很平静的秦殊,此时脸霎时白了。   没成想,都这么久过去了,卫蓬林说话依旧是如此的刺耳扎心。   “退队”二字,曾经是他的一道心伤,但凡有其他的办法,他都不会选择离开自己的乐队。   而现今,“始作俑者”就站在他的面前,轻飘飘的几句话,就将他当初退队曲解成了另外一个意思。   让人失望,更让人心寒。   他和卫蓬林第一次见面是在大二的时候,当初还是因为毓文的缘故。   毓文和卫蓬林好像是在什么院系的联谊上认识的,毓文听说卫蓬林会玩贝斯,还曾有过正儿八经组乐队的经验,就介绍他给秦殊认识。   卫蓬林脾气糟糕,又冲动莽撞,身上唯一可取的优点,就是对待朋友还算讲义气,再加上他弹贝斯的技术属实算是不错的,于是没过多久,三人就一起组建了INSOMNIA,再到后来,金浩和张小凡才加入了进来。   在过去几年里,秦殊是真把卫蓬林当朋友真诚以待的,可即便是关系再糟糕的朋友,也该熟悉彼此的为人和品性吧?   他是卫蓬林口中的这种人吗?   秦殊一时间觉得心疲力竭,他本想和卫蓬林了结个清清楚楚,但他现在忽然意识到,或许他根本就了结不了。   就好比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一样,你也无法教会一个向来只懂得撒泼的孩子,他应当怎样正确地表达情绪。   其实他心里知道,卫蓬林那样说,他未必就是那样想,他只是习惯了用难听的话语来挽留他人的注意,本质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只会撒泼的孩子。   但秦殊不想再为他考虑了,他并非圣贤,同情心也并没有泛滥到要牺牲自己感受的程度。   至少,卫蓬林算是给他上了他一课,倘若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人,他躲着就是了。   “卫蓬林,”秦殊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地压制着心里失望的情绪,尽量让自己一如既往地表现得平和,“你听我说,我不想再跟你有任何的争论。   “当初我退出了乐队,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我不想看到乐队在因为我而走下坡路。   “我退队你也不用感到有负担,在这些日子里,我也考虑了很多,作为独立音乐人来发展,可能会更加适合我的节奏。   “你好好在队里待着吧,也别再跟小文闹脾气了。当初我们组建乐队的时候,经历过多少困难,你不会不知道,我相信,你比任何人都希望INSOMNIA越来越好,不希望大家的努力被破坏掉。”   说完这些后,秦殊顿了顿,他犹豫了几秒,但还是决定把有些话说出来。   就像是卫蓬林很了解哪些话会戳痛秦殊一样,秦殊也很清楚,他说什么话会对卫蓬林真正起作用。   他说:   “我很高兴能在过去的几年里做你的队友,往日里的美好记忆有很多,我不想让它们被破坏掉,也不希望我……越来越看不起你,所以,下次见面,就当做不认识吧。”   话终于说出口,秦殊也没有去看卫蓬林的表情,他有些着急地朝着陆追刚离开的方向走去,这回卫蓬林没有再跟上来。   作者有话说:   这段一不小心给写长了,下章一定让陆哥和小殊在一起哈!   (真的(我发誓 第60章 冥冥之中自有道理   秦殊在“云顶”里找了一大圈,也没看到陆老板的身影。   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正是年轻人们蜂拥而入“云顶”的高峰期,无论是站着的还是坐着的,都是高声谈笑的时髦男女。   秦殊一边说着“借过”“谢谢”,一边小心地从他们之间穿过,即便这样,也不可避免地撞到了好几个人。   秦殊连忙开口和他们道歉,酒吧里面太吵了,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到。   不过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他的目光在人群之中急切地梭巡着,几乎每个卡座上的人他都仔细看过了,却始终没看到他想看到的那个人。   酒吧一楼面积很大,隔出了好几片不同的区域,最中间的那片区域是乐队表演的舞台,此时正有几个人在往上抬着乐器。   舞台上的几人看背影略有些眼熟,应该是秦殊以前见过的,可能是哪个一起参加过音乐节的乐队吧,他也没有多留意,而是继续顺着卡座找人。   当秦殊经过吧台附近时,有几束好奇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这些男孩女孩们的言行直率又热烈,甚至还有个很漂亮的姑娘明晃晃地朝他抛了个媚眼:“在找人啊?”   秦殊回头看了看,才意识到她是在和自己说话,于是点了点头。   “找谁?说出来啊,我们帮你一起找。”   “不……不用了,谢谢。”秦殊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转身就走的话,好像又有些没礼貌。   看到男孩拘谨无措的模样后,姑娘笑得身子都快立不住了:   “别害羞嘛弟弟。”   好不容易脱离了“虎口”,秦殊站在了离酒吧后门最近的通道里,左思右想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找到了陆追的微信。   他敲下了一行字,犹豫了很短的时间,随即很快就发送了出去:   【哥,你在哪里?】   DJ换了一首燥热的音乐在放,秦殊的心情说不上是煎熬还是烦躁。   他靠在冰冷的工业风水泥墙边,盯着手机屏幕足足看了五分钟,又或者只有五十秒——总之他觉得时间实在是漫长极了,但始终没有任何消息回过来。   秦殊捏着手机边缘,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很缓慢地眨了眨眼。   他的眼睛像是被什么东西给遮挡住了,就连手机上自己刚刚发送的那行字,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   直到拇指上沾了些滴落的潮湿液体,他才意识到,原来是自己流了眼泪。   记忆里,他已经许多年没哭过了,上一次流眼泪,还是上中学前的那一年,他的爸妈正式离了婚。   有人说过,他看上去像是那种娇气爱哭的男孩,但秦殊知道自己并不是。   事实上,这些年来身边人对他的评价,“冷静”、“没什么脾气”要远比“娇气爱哭”多得多。   秦殊一时有些无法接受掉了眼泪的自己,在一家人群密集的喧闹酒吧里,眼泪竟就这样毫无预兆地来了,身体变得不像是属于自己。   担心被旁边路过的人看到,误以为他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或者失了恋的人,秦殊连忙拿袖子擦去了眼泪,让脸颊恢复了干燥。   一时的脆弱稍纵即逝,就像是一场晴天里的太阳雨。   在古神话里,将眼泪视作一种神奇的物质,就好比传言中美丽的鲛人能够泣下名贵的珍珠,人们趋之若鹜,不惜被美妙的歌声所迷惑而撞上礁石,船毁人亡。   但实际上,眼泪的作用平凡极了,它仅仅代表了人们在某个时刻的无奈、不甘、懦弱亦或是后悔,从这个层面的意义上来讲,实在称不得骄傲。   但眼泪也并非是全无作用,当秦殊抹去那微不可查的眼泪之后,心境却再不复方才的着急与惶措,反而变得平和坦然了许多。   那种总是认为自己搞砸了一切的心情,不再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他、压抑着他、让他无法呼吸。他已和过去的生活做了诀别,旧日的苦闷伴随着眼泪被掩埋在了土壤里,新生而出的是轻盈畅快的呼吸。   秦殊心里想着,无论是今天也好,明天也好,他总会见到陆追的。   陆哥或许会生他的气,不过这也是正常的,换了他自己估计都会感到生气,但陆哥应当也不会生气太久,秦殊有这份信心。   也许他从前的各种犹疑、沮丧和若有若无的回避,也都是因为缺少了这份信心。   这一次,他将会努力地说出自己的感受,这些天来他的所思所想,也应当有一个安稳而确定的归宿。   这样一想,他其实也应该感激卫蓬林,要不是因为卫蓬林的突然出现,他才得以说出了自己积压已久的真心话。   否则,淤伤始终得不到源头上的清理,更不知何时他才能伸出双臂,拥抱自己的快意新生活。   品味恼人的酒吧DJ终于获得了休息时间,今晚的第一支乐队上场。   由于距离有些遥远,秦殊一开始并没有认出这是哪支乐队,但当第一首歌曲的前奏响起时,他立刻知道了他们是刺猬抱海。   刺猬抱海,这支乐队的名字听起来有些奇怪,但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秦殊都很喜欢他们的歌,甚至私下里,他还托人际通达的毓文转达过对他们的欣赏。   乐队圈里的惺惺相惜早已不足为奇,但对当事人来说,这份赏识也实为珍贵。   刺猬抱海的主唱后来主动约秦殊见面,想跟他聊聊音乐,看看日后能不能合作,不过当时秦殊正打算退出乐队,队内和公司的糟心事情一堆,这事也就搁置了。   再往后,秦殊退队的消息开始在圈子内流转,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原本消息频繁颇为热情的刺猬抱海的主唱,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他。   秦殊本来就是很被动的性格,于是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换做圈子里的其他任何一个音乐人,这种人生急转直下的遭遇,也足够他愤世妒俗一番,出几首扣壶长吟、怀才不遇的音乐作品。   但秦殊截然相反,虽然他心里也多有不满、苦闷和郁气,但他退队之后写出来的歌曲,却全然摆脱了原有乐队的束缚,充盈着无法取代的个人风格。   清新、轻盈、优美……听众想怎么形容都可以,但只要听过便不会忘记,弥心在怀,始终难以寻觅到替代品。   曾经熟悉的刺猬抱海,正在舞台上演唱着他曾经熟悉的乐队曲目。   他回想了过去一整年的经历,当时所有的不甘愿和委屈、觉得无论如何都是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此刻再回首去看竟都轻飘飘得不值一提。   时间在推着人往前走,停止不前的可以是别人,但不会是他自己。   此刻,刺猬抱海的主唱已经唱到了这首歌曲的最后一句:   “你对世间万事无不警惕   忽略冥冥之中自有道理”   秦殊紧握在手里的手机忽然响起,其实在这样喧闹的环境里,这点声音根本不足以引人注意,但他还是清晰地听见了。   秦殊迅速低下了头,他看到了屏幕上的名字,正是前不久一起度假时才存进去的号码。   心跳声紧锣密鼓地敲打着他鼓膜,耳朵里再也容不进其他任何声音,秦殊一把推开了不远处的酒吧后门,将刺猬抱海最后的乐音也隔绝在了身后:   “陆哥,你在哪儿?我……”   他忽然噤了声。   秦殊看见,酒吧后巷的昏黄路灯下,站着自己心心念念找寻了一晚上的人。   陆追站在不远处的车位,他一手拎着什么像是要关车门,另一只手正拿着手机打电话。   手机听筒里传出的声音,氤氲在后巷中的暖黄灯影,那个仿佛从电影里走出来的人……就连树头静悄悄的枝丫,也伴着月光洒下的轻纱在宣告着心动,明晃晃地在秦殊的心头戳开了一个小洞。   他听到陆追在说:   “我刚在开车,没看到你的消息。”   秦殊将手机插进兜里,朝着陆追的方向奔跑而去。   冬日里的风很冷,他却跑得很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背后追赶着他,又像是他打心底里害怕来不及。   害怕来不及什么?   这一点他以前从未细想过,总是抱着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觉得好像时间拖得久一点,祈祷得更加诚心实意一点,事情就有可能会有一个合理的结局。   可他逐渐发现,世间大多的好事,从来不是成就于寂静漫长的等待,而是归功于热烈执着的争取。   如果他——   陆追听到脚步声后很快转过了身,看到小孩儿正莽莽撞撞地朝他奔了过来。   他反应迅速地将手中的袋子扔进了驾驶座,随即伸出了双臂,稳稳地接住了秦殊。   秦殊扑向陆追的那一刻不管不顾,一头便扎进了陆追的怀里,他细碎的发梢裹挟着空气里的寒气,尽却扫到了陆追的脖子和下巴上,陆追于是习惯性地将他搂紧了一些。   陆追正低下头想问他怎么了,却见秦殊忽而抬起了眼睛,抱着陆追的脖子便吻了上去。   这个举动来得属实有些突然。当柔软嘴唇贴上自己的那一刻,陆追明显地感觉到小孩儿有些生疏地僵住了,没了下一步的动作,于是他忍不住轻声笑了一下。   秦殊却像是有些不满意了,他执拗地搂抱着陆追的脖子,嘴唇紧紧地贴在陆追的唇上,像是在努力地盖一个章。   而他的脸早已变得通红,一半是冻的,一半是羞的。这辈子他从没做过这样明目张胆的事,而且他知道自己的吻技并不很好,可谁又规定只有吻技好的人才能亲吻自己的爱人?   陆哥比他自己要高出不少,秦殊保持着踮脚的姿势,没吻一会儿就觉得有些累人,手臂像是在傍着一棵没有支点的树。   正当他落下脚跟、准备往后退的时候,陆追的手臂忽而落了下来,结结实实地搂住了他的腰,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也扶在了他的脑后。   秦殊有点儿紧张地看着面前的人,两人的距离太近了,不过咫尺,他连陆追眼里的笑意都看得一清二楚,避无可避,于是只好慌忙地低下了眼。   他听见陆追又笑了一声,没等他再多余想什么,对方便毫不客气地吻了上来。   昨夜里熟悉的回忆卷土又重来,秦殊几乎被攫走了全部的呼吸,耳晕目眩的那几十秒里,陆追的手甚至还在揉捏着他的脖颈。   秦殊乱七八糟地想:他简直就像一只被揪住了命脉的猫。   一吻毕,陆追堪称爽快地放过了他,手却仍松松懒懒地挂着秦殊的腰上,他勾着嘴角,看着秦殊的眼里带着分明的戏谑,仿佛在说:   这样方才能叫做一个吻。   秦殊已经不知第多少次被他“取笑”了,该说不说,他已经形成了某些奇异的“抗体”,甚至对此还有些甘之如饴。   不过,他此刻有一个更关心的问题,换作以往,他是绝不会主动去问的——   “哥,你是不是在生气?”   “生气?”陆追有些意外地扬了扬眉毛,“你看我像是在生气?”   虽然这话问得有点儿心虚,但秦殊还是鼓起勇气看向了陆哥,不过他左看右看,面前这人的心情似乎都很愉快,和“生气”二字完全沾不上边。   “不生气就好,”秦殊松了口气,“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   “以为……以为你再也不想理我了,”秦殊说着说着,心里便觉得有点儿委屈,“我刚才怎么都找不到你,发消息你也没有回复。”   陆追又笑了起来,他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手捏着秦殊的下巴,仔细地看了看他的眼睛:“还哭了啊。”   “没有!”秦殊瞪圆了眼睛,几乎是毫不犹豫就否认了,他原本眼睛就有些红了,此刻更红得像只兔子,“我没有哭。”   “很明显的。”陆追一点儿也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   “我真的没有!是……是沙子进了眼睛。”秦殊说完这个理由,自己都觉得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有话说:   刺猬抱海乐队是我瞎掰的,当然歌词也是瞎掰的~   至此一章的“酒吧后巷”,陆哥小殊都算是确认了感情哈 第61章 和旁边帅哥恋爱顺利哦   话一说完,秦殊就干脆转身站在了一边,看上去颇像个自暴自弃的小孩。对于自己总是在陆哥面前出糗这件事,他显然已经放弃了挣扎。   他很快注意到,陆追从驾驶座上拿了个纸袋出来,随后才锁上了车门,刚才他出来的时候就好像看到陆哥手上提着什么东西。   看着那个包装精美的纸袋,秦殊没忍住问道:   “所以哥,你刚刚到底去做什么了?”   陆追将袋子扔进了秦殊的怀里,将胳膊搭在了秦殊的肩上,搂着他朝酒吧后门走去:“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是给我的吗?”秦殊十分意外。   他看着纸袋上印着的字:“江百汇”,袋子从底下摸上去还有些微的温热。   是吃的吗?难道陆哥是特意去给他买了晚饭?   秦殊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那些想法都是在“无理取闹”,现在看来幼稚得有些让人羞愧。   两人从酒吧后门走进去,迎面碰见了从洗手间里出来的人。   秦殊依然琢磨着手里的纸袋,也没抬头留意看。只见一只纤长白嫩的手伸出来,在他眼前夸张地挥了挥。   “哈喽啊小帅哥。”   秦殊抬起头,面前的漂亮姑娘略有些眼熟。   反应了三秒后,他才想了起来,这就是刚刚他在吧台附近找人时打趣他的那个姑娘,旁边是当时跟她在一起的朋友。   回想到之前的情境,秦殊不免得有一些尴尬,略有心虚地望了旁边的陆追一眼。   陆追向他挑了挑眉,口型是在说:小帅哥?   秦殊登时更窘迫了。   “我叫方玮。”姑娘大大方方地说道,“遇见了就是缘分,想跟你认识一下,就当交个朋友了。”   这么简单直接的“交友申请”,秦殊也是第一次碰见,但面前的姑娘看上去一脸赤诚,于是他也就跟着笑了笑:“……你好,我叫秦殊。”   “之前说的那话是开玩笑啊,你别介意。”方玮留着短发,眉毛上挑,笑起来很像一个明星,古灵精怪的,“主要是因为你长得太好看了,前不久我刚跟小我两岁的男朋友分手,他的气质就和你特别像。”   嘶……   说不上为什么,秦殊忽然觉得身边冒起了一股冷意。   他的眼神不由自主地往陆追的脸上瞄。   陆老板不愧是陆老板,脸色永远是波澜不惊的,也根本看不出他是什么心情。   顺着秦殊的目光,方玮也随即望向了一旁的陆老板。说实话,打从秦殊一进门,她就注意到了他身边这位冷酷冷脸的大帅哥。   不带夸张的,这应该是她今年见过的最中意的男性。   方玮在H市美院学雕塑,自诩审美力卓尔不群,她看上的帅哥绝不能油头粉面,也不能泯然众人矣,一定要是从内而外地散发着独特的魅力,要足够吸引人,让人想靠近、让人想欣赏、让人想探究。   总之,一句话,要有劲儿,还要够劲儿。   不过,她有点儿不敢和这位帅哥搭话,他看上去就脾气不太好……让她想起了高中时喜欢了两年也狠狠拒绝了她两年的篮球队队长。   随即,她就注意到了该帅哥搂着秦殊肩膀的动作。   这种有些霸道的、单方面保护姿态的动作……呃,并不像出于男性之间的普通友情。   方玮好歹也是“博览”一千本男性唯美兄弟情著作的资深腐女,几乎立刻就明白了面前的两人不同寻常的关系。   大帅哥和小帅哥,很好嗑啊!   这可比她自己谈恋爱有意思多了!   她左看看陆追,右瞧瞧秦殊,开始笑而不语。   秦殊觉得有些奇怪,面前姑娘的笑容,看上去要比刚才……兴奋了一些?   “好了好了我不打扰你们了。”   眼看着旁边那位大帅哥的脸色越来越不耐烦,方玮觉得“嗑糖”也该适可而止,她笑着摆了摆手:“我们也准备走了,希望下次还能在这里碰见你,到时候我请你喝酒啊。”   “好的,”秦殊礼貌地挥了挥手,“下次见。”   方玮和她的朋友一起从后门离开,秦殊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她应该很适合和毓文做朋友,她们应该会很聊得来……   想入非非之时,却见前边的方玮再次回了头,秦殊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两步跑了回来,贴近他耳边,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用只有两人能听清的音量说:   “和旁边的帅哥恋爱顺利哦!”   在此之后的二十分钟里,秦殊的脑子里再没别的东西,而是一直盘旋着那句——“和你旁边的帅哥恋爱顺利”。   和你旁边的帅哥……   恋爱顺利……   等等,恋爱?!顺利?!   原来在别人的视角里,他和陆哥已经是在“恋爱中”了吗?   秦殊猛地转头看向了陆哥,怎么看怎么开心,觉得自己像是中了大彩票。   本来也算是非常自持的性格,此刻却完全压不住要上扬的嘴角,心情明媚得像是吃了一整包五颜六色的彩虹糖。   不得不说,在刚才的几分钟里,陆老板的心情一度有些烦躁。   那姑娘一直瞄着他们并流露出迷惑笑容的时候,他很想拉着秦殊直接走人。   再说,看到自家小孩儿这么“吸引”姑娘的注意,说心里不吃味是不可能的,一想到发生场景还是在他自己的酒吧里,只觉得更憋屈。   陆老板人生中头一次觉得,自己开酒吧好像未必是一件好事。   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也看过太多传情达意的眼,那姑娘一开始对秦殊表露的好感,已经快要从她的眼睛里溢出来了。   但吃醋归吃醋,作为一个英俊潇洒成熟体面的男性……这点基本的大度要有。当然,至少是表面上看起来。   终于等到那女孩离开后,陆追只觉得面前的空气都变得新鲜了。   他转过脸去看秦殊,想要知道他对漂亮姑娘的“意外搭讪”是什么态度,却看见他正眼睛亮亮地望向自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陆追被他直勾勾的眼神看得一愣。“怎么了?”他出声问。   酒吧里光线暗,于是陆追得低下头才能看清秦殊的脸上表情,两人的脸离得很近,墙上那个不知是蓝还是紫总之颜色怪好看的装饰灯,照在了陆老板一侧的脸上,让他的眼神显得更加晦暗不清。   秦殊后知后觉地退缩了起来,他躲闪着陆追的视线,眉目辗转之间,全然不知自己这样在钟情于他的人的眼里有多迷人。   “干嘛呢在这儿?”   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秦殊条件反射性地向后一退,连忙往声音的出处看去。   只见卢晟手上握着一瓶打开了的威士忌,正站在两人不远处的地方。   “我就说你俩跑哪儿去了……”卢晟很没眼色地走了过来,“赶紧过来呗,抓紧时间还能再喝一瓶——徐引刚打电话让老林十点前回去,哎我真是无他妈语了,快三十的人了还搞什么小学生门禁……”   卢晟还想继续往他们这边走时,陆追不耐烦地阻止了他:“卢晟你先上去。”   “我先上去?”卢晟没反应过来,“为啥啊?你俩还有什么别的事儿吗?”   陆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第一百二十七次质疑自己到底为什么要跟卢晟这傻逼做朋友。   卢晟回到二楼包厢时,一脸的不可描述。   “我可真是服了。”卢晟把手里的酒递给了林予慈,整个人都瘫进了沙发里,用胳膊挡住了眼睛,一副完全自闭的样子,“你是不见老陆和秦小帅哥那个肉麻劲儿啊,老陆还特意去给秦小帅哥带了饭,你猜买的啥,江百汇!就是他去年投资的那家日料店,贵得要死,咱哥儿几个都没好好享受过几次……”   “那不是你自己说你不爱吃日料吗,怎么又怪在老陆头上了。”林予慈笑了半天,给自己倒了杯酒,“还有啊……既然你都知道了老陆和小秦的关系,以后就不要再叫人家秦小帅哥了,别搞得人家小秦别扭。”   卢晟立马把胳膊放了下来,瞪着眼睛说:“我叫人家秦小帅哥怎么了,要真算起来,还是我给老陆搭的线呢,当初要不是我觉得人家秦殊好看,把他请到了我们这桌来喝酒,有他老陆什么事儿啊真是……”   “差不多得了。”林予慈又给他杯子里倒了些酒,“你自己跟小贺的事儿还没琢磨明白呢,瞎掺和别人的事儿做什么。对了,你这次回来以后联系小贺了吗?”   卢晟忽然变得非常颓唐和暴躁:“不知道!我给他打了好几次电话,他都没有接,亏我还记得给他买礼物,我靠,一会儿回去我就给他扔了。”   林予慈有些无奈地说:“没准儿人家小贺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呢,你去找他一趟不就知道了?”   卢晟拿起酒杯猛灌了一口威士忌:“……谁要找他啊。”   秦殊和陆老板回到包厢,已经是十分钟之后了,进门的时候秦殊的脸上带着明显的一抹绯红,两瓣嘴唇轻微地红肿着,他连头都不好意思抬了,一直低头盯着手里的纸袋看。   “怎么着,”卢晟斜觑着他们,“我还以为你俩今晚不用回来了呢。”   “少放点屁话。”陆追道。   林予慈在一旁说道:“小秦你过来坐。”   等秦殊坐下后,林予慈看了看他手里的袋子,抬头问陆追:“去陈立那儿了?最近店里生意怎么样?”   陆追懒懒道:“就那样儿。”   “一听这语气就知道赚不少,老陆啥时候做过赔本儿买卖啊。”卢晟在一旁用酸溜溜的语气说,“啥时候能让我也入个股啊,陆大老板。”   “把脸上的狗毛剃一剃再说话。”陆追瞄了他一眼。 第62章 出什么事儿了   小贺不是故意不接卢晟的电话,是他这两天根本就接不了电话。   他甚至连班都没去上。熟食店已经破天荒地两天没开门了。   最开始接到老家来的那通电话的时候,是晚上十一点半。   贺亦欢刚锁上熟食店的门,手上拎着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当日卖剩的最后一点卤菜。   他计划回家以后给自己煮一碗西红柿挂面,再配上这些土豆片、海带丝和莲藕,也算是不错的一餐了。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贺亦欢盯着屏幕上的陌生号码,略有些迟疑。   毕竟平时很少有人会给他打电话,他每周会主动给家里人打一通电话,但他们没什么事儿也不会拨过来。   况且这个号码不是家里的座机号,贺亦欢心里涌上了一些不太好的预感。   很快,这种预感升级为一种对未知的恐惧和害怕。   他的人生一向是这样的。   每当生活开始变得平静和顺利,就总会有些糟糕的事情突然降临到他头上。   每当他对生活终于产生了一点点希望,就总会有现实的重重一击,告诉他:你小子完全低估我了。   他曾经非常努力地考进了县高中,但高二那年家里人生了重病,不得已辍了学,去亲戚家的饭店里当学徒。   他在饭店里呆了两年后,饭店却再也经营不下去了。临近年关,他收到的薪水却低得可怜,如果用来买年货的话,就买不起母亲最常吃的药了。   多亏了去年过年时卢哥回了老家,又偶然得知了他家的困难,否则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熬过那个春节。   没过多久,他就跟着卢哥从老家来到了H市。   从穷乡僻壤到大都市,贺亦欢第一次坐上了飞机,走进了地面锃亮的出站口,一侧能看到广阔的停机坪,他的手都在因为紧张而轻微地颤抖。   他的内心充满着胆怯,但同时也无法抑制地产生了对于新生活的期待。   那么多平平凡凡的普通人,都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那么他为什么不可以呢?   他的这么一点点期待,放在人群里实在微不足道,甚至都不足以称之为梦想,毕竟哪里有这么普通的梦想?   他只想在这座城市里,拥有一间小小的住所,把卢哥愿意租给他的那间熟食店经营好,挣钱不需要太多,足够给母亲买药、给老家补贴家用,以及交得起自己的房租就行。   能养活自己、能照顾家人、无病无灾……这些朴素的愿望,汇聚在一起,对于小贺来说,就是很好的一生了。   而当他的生活终于开始迈入“正轨”,好像逐渐变得有希望的时候,现实又给了他重重一拳——他差点就开不下去这个店铺了。   最后还是卢哥替他交了几万块的租金。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下,很快,同样的号码又重新拨了过来。   贺亦欢的心脏咚咚跳着,不祥的预感在不断地警示着他,这次不知又要降临什么新的灾难。   是家里出了事吗?是妈妈的事吗?是钱不够用了吗?还是……   贺亦欢深吸了一口气,接通了电话。   几分钟后,他站在了这条街的交叉路口,面上是一片茫然和无措。   他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有十多分钟之久,直到路过的一辆出租车向他打了打喇叭,他才恍然间意识回了笼,对出租司机摇了摇头,随后朝着回出租房的公交站走去。   他上错了一辆公交车,驶过了三站才反应过来,下了公交车后,他又在站台等了二十分钟,却迟迟没有回程的公交车来。   贺亦欢只好沿着过来的路,再慢慢地朝回走。   等到贺亦欢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将近夜里一点了。   筒子楼门口一片漆黑,租户群里早就有人给房东反映了,说晚上大门口要留灯,房东不知是为了省电还是怎么,今天又没有开。   贺亦欢差点踩到了堆在门口的垃圾,他顿了顿脚步,点开了手机上的手电筒,这才继续慢慢地往里走。   往常半夜总吵得让他睡不着觉的楼道,此刻格外安静。   回到屋子以后,贺亦欢给自己煮了碗西红柿面,但什么味道也没尝出来。   他一边洗着碗,一边在脑子里想着刚才的电话。   他们家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比他小四岁的弟弟去年考上了城里的技校,而更小的妹妹还在县里上学。   当初家里有考虑过,要不要让剩下两个孩子也和他一起打工,最后还是贺亦欢拍板做了决定,执意让他的弟弟妹妹们尽可能地完成学业,为此他可以牺牲一切去努力挣钱,包括他的休息时间。   在饭店当学徒的那两年是很辛苦的,秉着“钱不进外人口袋”的原则,亲戚那家人一直不肯多雇人,所以在生意好的那段时间里,他每天洗完盘子后将近一点才能睡下,早上五点又要从床上爬起来备菜。   店里收入好的时候,亲戚对他也很照顾,发薪水还算大方,后来饭店经营不下去的时候,他也不好意思问亲戚多要点钱,以足够家里过年。   他弟弟在学习的天赋比起他差了一些,勉勉强强才读完了高中,考上了隔壁城市里的一所大专,学的是汽修专业,但贺亦欢对此已经很满意了,无论如何,弟弟以后一定能比他有出息。   弟弟在城里上学的开销,要比当初在家里时大得多,而妹妹又正值青春期,有很多女孩子需要买的东西,因此贺亦欢每个月都会给他俩多打一些钱。   他已经二十好几了,早就过了长身体的年纪,平时吃的用的差一些影响也不大。   为了弟弟妹妹们更好的生活,为了母亲吃了药身体能好受一些,贺亦欢觉得自己受再多委屈也没有关系。   尤其在和卢哥再次相见之后,对方毫不计较地把他从泥坑里拉了出来,他的生活里已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希望,他满足得不能再满足了。   可是他弟弟借了校园贷。   贺亦欢忽然觉得无法呼吸。刚接到电话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手颤抖着去手机上搜索,随后整个人仿佛被压垮。   他将手中的盘子狠狠扔进了池子里,那是他刚来H市的第一个月去大超市里买的,当时心里饱含着对新生活的期待。   此刻盘子稀里哗啦地碎在了池子里,但他已经完全没有心疼的感觉。   他背靠着洗手池蹲了下来,把头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几秒钟过后,发出了一声小动物才会有的呜咽,像是绝望的残喘。   他该怎么办?   贺亦欢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卢哥。   可是他昨天才给卢晟打过电话。   卢哥出去度假了,即便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说出口的“想要别的任何东西可以跟我说”“谈恋爱我没考虑”,还是刺痛了贺亦欢并不算敏感的心。   他想,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生活的泥泞里摸爬滚打,吃得了苦,忍得了脏,形容狼狈,满身臭泥。   但他应该也还算是有点自尊心的,他从来没忘记过要把欠卢哥的钱还给他,他想凭借自己过上想要的生活。   可是那通电话让他意识到,他这点微薄的自尊心,无论有还是没有,在卢晟那里或许不值得一提。   也是,他什么也没有,他这样的一个人,还渴望着什么呢。   贺亦欢在出租房里闷头睡了整整两天。   在这两天时间里,他的手机从未开机过,生怕一开机,接到的就是对方的要债电话。   他甚至也没想起要去吃饭,像是完全失去了饥饿感,只是昏昏沉沉地醒了又睡、睡了又醒。   直到第三天的不知下午还是傍晚,他的房门突然被人“哐哐哐”地敲响了。   贺亦欢从床上惊醒,他迷茫地看着因为紧合着窗帘而一片昏暗的房间,巨大的敲门声在此刻显得分外清晰。   贺亦欢有些恍惚地想,要债的怎么这么快就找来了。   下床的那一秒,他有很明显的头重脚轻之感,贺亦欢扶着墙让自己稍微缓了缓,才往门口走去。门外的人似乎因为半天敲不开门,敲门的声音变得愈加暴躁了起来。   贺亦欢摸索到了门框,继而又摸到了门锁,他伸手拧了两下,没等他主动去握门把手,外面的人已经第一时间将门从外面拧开了。   好几天没有见到阳光,门外的光线洒进来格外刺眼,贺亦欢眯起了眼睛,等到视觉恢复了些许,他才看清门外站着的人。   卢晟已经快要被他气死了。   他纡尊降贵地跑到了熟食店里找小贺,结果发现店门居然锁着,再一问隔壁那个上回凑热闹的卖电话卡的肥胖男老板,对方居然还用讨人厌的语气问他:   “好几天都没见着他人了,你上回不是说他是你的弟弟么,你一点儿也不知道?”   卢晟铁色铁青地走出了店,自觉理亏,坐上车的时候才狠狠骂了一句:“关你屁事!”   不过,小贺连着几天没开店,打他电话也关机,这确实挺奇怪的。   把车往城中村方向开的时候,卢晟一直皱着眉头,想到一些外来务工青年遭遇不测的社会新闻,心里愈发不安,心想:该不会真出什么事儿了吧?   老林这个乌鸦嘴。   找到了上次送小贺回来的那栋筒子楼,卢晟紧紧盯着这家“幸福里公寓”的大门口。   只见门口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满溢了出来,里面是各种木板油漆和建筑材料,混合着各种夹杂着剩饭的外卖盒,门口的地面看上去脏且油腻。   他一点儿也不想下车。   给自己做了将近十分钟的心理建设,卢晟才终于推开了车门,继而站在了这片他嫌弃无比的土地上。   然而,下一个问题又来了,他根本就不知道小贺住在哪一层哪一间出租屋。   跟楼下房东老板娘掰扯了好半天,才让对方相信了自己是贺亦欢的哥哥,老板娘从抽屉里拿出了发票,找出了一张署名是“贺亦欢”的,她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才说:“307,从楼梯上去三楼拐角那一间。”   “谢了。”   卢晟的心情本就已经烦躁到了极点,但当他转身上楼的时候,还听见背后房东老板娘念叨说:“自己开着那么好的车,就让亲弟弟住这里啊。”   他妈的!   又不是我让他住在这里的!   卢晟强忍着骂人的冲动,僵着脖子继续往楼上走,这个水泥楼梯又窄又高,砌它的人是恨不得上楼的人都摔死吧?   总算找到了小贺租的房间,和其他房门口的垃圾成河相比,这个房间门口已经算是相当整洁干净了。   一刻也没犹豫,卢晟开始毫不客气地大力敲门。   几声之后,隔壁邻居小伙推开了门,不知道外面是个什么情况:   “我操,谁他妈在……”   卢晟斜着眼睛瞪他:“怎么着,这会儿都下午六点了,你在睡觉?”   小伙一看卢晟这个架势,顿时什么话也不想说了,只小声说了一句“还以为催债的”,就转头回了房间。   卢晟敲了足足有三分钟的门,正想着要不要干脆一脚踢开的时候,终于听到了门锁缓慢转动的声音。   没等里面的人将门推开,卢晟率先一把拉开了房门,迎面劈头盖脸地骂道:   “贺亦欢,我以为你死在里头了呢!”   几秒后,卢晟看清了房中人的神情,呼之欲出的骂声也停了下来。   小贺不知道怎么搞的,本来整个人看上去就过得很凄惨了,现在更是没个人样儿。   瘦得脸颊都往里面陷进去了不说,脸色白里泛着青,眼睛无神没有焦距,说他像个飘飘荡荡的孤魂野鬼,那都是侮辱鬼了。   “你他妈……”   卢晟好不容易重新起了头,再次半途梗住了。   心里某一处旮旯角落里,好像泛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酸水,就跟猛吃了一口芥末似的,连带着眼睛跟鼻子都有些不舒服。   难受极了。   他瞪着贺亦欢看了好半天,心想,当初过年就应该对他不闻不问来着,不然哪儿会有现在这么多事儿。 第63章 莫名让人想欺负   卢晟用眼神迅速梭巡了一圈窄小简陋的出租房,于是眉头皱得更紧了。   一股后知后觉的窘迫涌了上来,贺亦欢回身看了看光线昏暗、一览无余的出租房,已经做好了听卢哥说难听话的准备。   不料卢晟却把话都咽了回去,他只是低头看了眼手机时间,然后说:   “先换衣服,跟我出去吃饭。”   语气里是一贯的不容拒绝,还带着一丝丝不耐。   除了他上次跑去卢哥家里给他做饭以外,贺亦欢还从来没和卢晟一起吃过饭,当然,卢哥也从来没说过要跟他一起吃饭。   当初,他从老家跟着卢晟来到了H市,下了飞机后,卢哥也只是领着他看了下店面,交代完事情后就非常潇洒地走了。   贺亦欢是有一些自知之明的,他不能太麻烦人家。   卢哥人太好了,好到念着同乡情谊才照顾他到这个程度,但这并不代表卢哥有义务把他带进自己的生活,也不代表卢哥有义务在他身上花费时间。   所以,此时听到卢晟的话,贺亦欢有点儿摸不准卢哥是什么意思了,但他还是草草地换了件干净的t恤,洗了把脸以后,跟卢哥走出了房门。   公寓的楼道太窄了,又常年堆放着住户房子里放不下的各种东西,更是让人难以下脚。   卢晟走在贺亦欢的前面,抬脚绕过地上的一个个鞋架和外卖盒,从他的背影中都能看出不少的烦躁。   贺亦欢紧随着他的步伐,视线一直落在卢晟身上。   他到现在都觉得,卢晟能跑来筒子楼里找自己,这是件非常不真实且不可思议的事情。   为什么呢?卢哥不是没有那个意思吗?那为什么会跑来这里找他?   前面的人突然停下了脚步。   贺亦欢正发着愣想入非非呢,两天没进食的身体虚弱又迟缓,一时没刹住脚,一头撞在了卢哥的后背上。   贺亦欢心想完蛋,刚才卢哥忍着没发出来的火,这回肯定是躲不掉了。   “想什么呢?”卢晟的语气果然十分不悦,半转过头瞪着他,“我刚说的话你是一点儿也没听见?”   “对不起。”贺亦欢赶紧道歉,“哥你刚说了什么?”   卢晟看了他一眼,似乎把满肚子的气又给咽了回去,转回去继续朝前走了:“问你这破屋租了多久。”   破屋……卢哥也是真够直白的。   “房租是按季度交的,”贺亦欢想了想,“……我交到了一月份。”   卢晟再没说话。   两人从楼下公寓铁门走出去的时候,房东老板娘从后面跟了出来,拿着一双纹了青黑色眼线的眼睛瞅了他们好半天:“哎呦——”   “你呦啥呦,”卢晟烦躁无比,“我说,你做房东的能不能稍微收拾下公寓楼道,或者让房客自己收拾一下?那是楼道还是垃圾场啊?”   贺亦欢顿时变得紧张起来,伸手拉了拉卢晟的衣服,想要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嘿——”老板娘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每个月就八百块房租还要求这么多,你以为你弟是住在淮海路啊。”   卢晟登时被老板娘堵得没话说了。   要是别的地儿也就算了,但偏偏他自己就住在淮海路,还是在整一片儿富人扎堆的区里环境最好的那个小区。   这话在他听来讽刺意味十足了,就好像他做哥哥的吃香喝辣、让弟弟受尽委屈似的。   憋着一肚子的火,卢晟坐上车以后重重地摔上了车门,在小贺绕着车转了一圈,准备打开后座车门的时候,他降下车窗,对着外面吼道:   “往前坐!我他妈是你贺亦欢的司机吗?”   贺亦欢被他一嗓子吓得蹦了老高,匆匆忙忙地打开车门,跳上了副驾。   “安全带!”卢晟又吼。   贺亦欢抖抖嗖嗖在座位上摸索了半天,才系好了安全带。   卢晟瞪了他一眼,这才启动了车。   车子一通左拐右拐,直到终于离开了这片筒子楼,卢晟才觉得自己的呼吸变得顺畅了。   “想吃什么?”卢晟看了眼旁边,贺亦欢正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奇了怪了。以前小贺每次见到他,虽然人嘴笨,但说话就跟那蹦豆子似的,能絮絮叨叨地跟他说个好半天,这回见面怎么就直接没声儿了。   卢晟简单地得出了判断:他肯定有什么事儿瞒着自己。   关于“想吃什么”这个话题,贺亦欢思来想去无果,他一般有什么就吃什么,很少会去考虑自己想要吃什么。   而且,吃饭总要考虑对方的口味,他也不知道卢哥喜欢吃什么,反正肯定不会是自己平时吃的那些。   贺亦欢想了半天,最后说:“哥……你来定吧。”说完这句话又继续没声儿了。   卢晟转过头去看他,小贺一直拧着脖子望着窗外,他这回连脸都没看到。   卢晟的心情登时烦躁到了极点。   他不是那种觉察出问题,还能一直压住不问的人,从见到小贺的那一刻开始,能挨到现在,已经算是忍到了他的临界点。   再不问,那就不符合他卢晟的性格了。   但小贺这样一副完全封闭自己拒绝沟通的状态,让今天哪哪都不顺的卢晟,更是平白冒出了一股火气来。   此时路边的一排车位都空着,他猛地将方向盘朝右拧去,车冲进车位后,又继续向前行驶了几米,才有惊无险地停了下来。   随着惯性,小贺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扑去,又被安全带给扯了回来,重新砸进了座位里。   从没见过这种场面的贺亦欢吓坏了,他转过头一脸惊慌地看着卢晟,眼睛睁得老大。   他的眼角和鼻尖都有明显的红,脸上挂着泪珠。   卢晟这才发现,原来他刚刚转头看着窗外,其实是在哭。   “你……”他习惯性地开口,却不知道怎么接下去。   怒气从看到小贺眼泪的那刻起,仿佛就一下子被轻易地泄去了。   “操。”   卢晟抓了一把车座中间放着的抽纸,擦抹着贺亦欢脸上的眼泪,动作甚至算得上粗鲁:“你哭什么?”   卢晟的手劲儿很大,贺亦欢的脸被他擦得有点儿疼,但他没敢说出口,很怕自己一开口说话,就又会不由自主地哭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打从今天看到卢哥的第一眼开始,他就总忍不住地鼻酸。   贺亦欢只好躲着不看他、不和他说话。   每一次都是这样,每一次,当他觉得自己无论怎样都撑不下去了的时候,卢哥就会忽然地出现在他面前,有如神将,就像小时候那样   贺亦欢小时候瘦弱,父亲又给他起了一个很像女孩儿的名字,常常惹来同村小孩儿的嘲笑,只要卢晟看见了,就会替他赶跑他们。   虽然卢哥凶巴巴的,动不动就生气,脾气总是不好,但贺亦欢知道,卢哥其实心地非常软,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比他过去遇到的所有人加起来都要好。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不能再麻烦卢哥了。   “说话。”   卢晟将小贺的脸拧了过来,让他的视线正对着自己,贺亦欢避无可避、躲无可躲。   离得近了卢晟才发现,贺亦欢虽然长得瘦,但皮肤还是挺白的,刚哭过的眼尾红红润润的,看上去很像一只营养不良的兔子。   莫名让人想欺负。   小贺眨了眨眼,要说出口的话在脑子里转了一番又一番,随后连着一口气说道:“我真的没什么事儿,就是有点儿想家了,想着什么时候能回去一趟看看我妈。”   他自觉二十几年来,说话从来没有这么流畅过,一丁点儿都不带打磕绊的,顺溜到连卢晟都愣了一下。   然而卢晟并没有相信他。   “不肯说实话是吧?”卢晟冷笑了一声,“那你回答我,为什么手机关机,还好几天没去店里?”   手机关机……贺亦欢忽然想起来这事儿,于是急忙地摸自己的裤子口袋。   他手机已经好几天没开机了,弟弟借的那笔贷款怎么样了?   他怎么这么没用啊,遇到事情只会逃避,只会一个人躲起来。   在他昏头大睡的日子里,要是弟弟出了什么事儿,他一定不会原谅自己。   “别找了,你手机就没从出租房里拿出来。”   小贺遮遮掩掩的态度,让卢晟意识到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儿。   他的脸色越来越差,直接拿起了自己的手机,翻开了通讯录,手指向下划着:“是家里出事儿了是吧?我打电话问问方婶,不就都知道了。”   卢晟口中的“方婶”,就是贺亦欢的母亲。   贺亦欢连忙去夺他的手机,然而无论力气还是身板,都完全不是卢哥的对手:   “你别给她打电话!”   他妈妈可能还根本不知道这事儿,她本来就常年身体不好,如果知道了自己的小儿子借了贷……贺亦欢根本不敢去想这个后果。   “我说,我说。”贺亦欢急得眼泪又都冒了出来,“卢哥我都跟你说。”   卢晟当着他的面将手机锁了屏,贺亦欢这才松了一口气。   “有句话我要提前说,”贺亦欢看着他,“哥……这事儿真的不用你帮忙。”   “那得看是什么事儿。”卢晟皱了皱眉,“这不由你决定。”   肉眼可见,贺亦欢的眼角又开始泛红,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卢晟,一副很执拗不退让的样子。   卢晟一看到他这个表情,心就软了一地。   他觉得自己真是有病,这些年来见过的美女帅哥要多少有多少,美人垂泪的画面也不是没见过,怎么就偏偏觉得贺亦欢很可怜?   不能这样轻易跳进“兔子”挖的坑,卢晟硬下心肠说:“还是要我给你妈打电话是吧?”   “别!”   贺亦欢伸手拉住了他的手,卢晟盯着这双白细的手看了一会儿,贺亦欢也没挪开,紧紧地按着卢晟的手背。   皮肤相贴,能感受到来自对方身体的温度。   卢晟的心情忽然变得好转起来。   “我弟弟小言,他今年考上了A市的大专……”贺亦欢一边说,一边留意着卢晟的神色,很怕他一会儿听完又要发火,“他……他可能是觉得我辛苦,就……”   但等贺亦欢把整件事情都讲完了,也没见卢晟的表情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反而看上去比刚才生他气时要平静许多。   “就为这么个事儿?”卢晟拧着眉,“所以你为什么一开始不告诉我?”   “哥……”贺亦欢顿了顿,无奈地说,“我已经欠了你太多太多了。”   “什么欠不欠的,你是不是一点儿也没拿我当……”   卢晟本来想说“你是不是一点儿也没拿我当你哥”,但突然想到俩人前一阵子酒后发生的那档子事儿,这个“哥”字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哪有睡了自己弟弟的哥呢?   他转而生硬地问道:“那你没准备跟我说,是打算怎么解决?”   卢晟的话问住了贺亦欢。他要是能解决,至于手机关机闷头大睡吗?   他愣了愣,随后有些支支吾吾地说:“我……”   “你就打算一直躺在出租房里等死是吗?”卢晟冷笑了一声,“真有出息啊贺亦欢,我以为您这么有骨气,是因为自己有办法解决呢。”   这话说得贺亦欢难堪极了……他甚至有了想立刻打开车门逃跑的冲动。卢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说话总是劈头盖脸,全然不考虑对方的自尊心是否能承受。   一而再再而三的,他是真觉得自己不会难受的吗……   但即便到了最后,即便贺亦欢整张脸都涨红了,他也依旧没有那个胆子下车跑掉。   怎么可以这么怂……贺亦欢低下了头,额前过长的头发挡住了他的眼睛。   他盯着自己的膝盖,眼泪不住地往下掉,他用手背抹完了又用手心抹,可这眼泪像是开了闸似的,怎么都流不完。 第64章 哪儿来那么多废话   “行了,”耳边传来卢晟不耐的声音,“不要再哭了。”   贺亦欢依然低着头,能想象出自己此刻满脸泪水的样子,一定狼狈又可怜。   “啧,”见他没有反应,卢晟伸手掐住了贺亦欢的下巴,硬是让他抬起了脸。   对上了一张茫然脆弱的脸,卢晟难得地沉默了一会儿,随后从纸巾盒里再次抽出了纸巾,竟开始给贺亦欢擦起眼泪来。   不比刚才的粗暴,这回卢晟的动作虽然仍有些生硬,但也能感受到带着一些小心、或者称得上是笨拙的温柔。   贺亦欢使劲吸了下鼻子,两只眼睛望着卢哥的脸,觉得他真讨厌。   又凶又心软,怎么会有人这么讨人厌。   眼泪好像又要咕噜着冒出来了,贺亦欢只能拼命忍住。   “我就奇了怪了,你怎么比小时候还爱哭啊,”卢晟一边给他擦着眼泪,一边嘴却不停,说出的话也不怎么好听,“我就没见过比你更爱哭的人。”   贺亦欢先是觉得委屈,后又觉得有点意外。卢哥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   他之前每次跟卢哥提小时候的事儿,对方的反应都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完全不在意,他以为卢哥早就已经忘记了那些过去的事情,早就将他们在村子里一起长大的经历抛在了脑后……   卢晟皱着眉,继续说道:“贺亦欢,你知道我小时候为什么不喜欢带你玩儿吗?”   贺亦欢当然不知道,于是茫然地摇了摇头。   卢晟终于将他脸上的眼泪擦干净,将纸巾扔进垃圾篓后,他拍了下贺亦欢的脑袋:“别人摔一跤,爬起来又继续跟着跑了,你摔一跤,还得老子哄你老半天,比小姑娘还难应付。”   “我……”   贺亦欢很想为自己申辩,但因为刚哭过太久,所以一开口就打了一个嗝。   这下可好了,仿佛成了此刻卢晟的话的最好佐证。   “你怎么?”卢晟抱起双臂挑着眉看他,一副“我倒要看看你怎么狡辩”的样子。   “我也不想哭的……”贺亦欢觉得自己有些委屈。他自小就是很容易流眼泪的体质,怎么忍都忍不住,为此他爸爸也没少说他,觉得儿子缺乏阳刚之气。   “本来就没有什么好哭的,”卢晟看着他,说道,“出了问题,那就去解决问题,办法总会比困难多,哭哭啼啼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那……”贺亦欢有些认真地开口问,“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办法解决呢?”   二十万的校园贷可不是小数目,他是真没有什么办法了,不然这些天来也不会那么绝望。   “没有办法就去想办法,顶个脑袋是干什么用的。”卢晟叹了口气,为自己都能说出这样的话而感到不可思议,老陆和老林如果听到,估计得笑足一百八十个回合。   “再说了,我不就是摆在你面前的办法?”   说着,他将手机屏幕解了锁,递到了贺亦欢的面前。   贺亦欢愣了愣,屏幕上是微信转账成功的页面,转账时间是五分钟之前——应该是在他哭得最凄惨最可怜的时候,而收款人……居然是他弟弟贺言。   卢哥什么时候加了小言的微信?   还有……转账二十万?   “微信是你来H市之前加的,你不在老家那边,家里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你弟也可以第一时间告诉我。”卢晟给他解释完,忽而又觉得很嘲讽,“但看现在的情况,这个微信我是白加了。”   来不及为卢晟这些细心的想法感动,贺亦欢第一反应是他们家不能收这些钱,他有些着急地要去拿卢晟的手机:“等一下哥,这个钱不是小数目,我不能要,你把手机给我,我让小言把钱给你转回来……”   卢晟看着他,一只手自顾自地按下了手机的拨号键。   贺亦欢怔住了,随即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你要给谁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喂,贺言,”卢晟不紧不慢地瞟了他一眼,“我是你卢哥。”   贺亦欢的眼睛顿时瞪得滴溜圆,看上去很像一只又呆又傻的翘毛兔子,卢晟觉得有些好笑。   “钱,你已经收到了吧?”卢晟打电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贺亦欢,语气中带着命令,“现在立刻马上,麻溜去给我把债还了,一分都不许少。”   “我来跟他说吧。”贺亦欢小声说,但卢晟并没有理会他。   “还有,”卢晟继续看着贺亦欢,“你以后没钱了来找我,再让我知道你去借了什么贷,老子会打断……替你哥打断你的腿。”   对面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卢晟扯着嘴角笑了一声,随后一字一顿地说:   “贺言,我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你哥惯你,你们家人都惯你,但我知道你自小是个什么尿性。我家那只断腿好多年的狗——大花,你还记得吧?它的腿就是被我亲手打断的,谁叫他总是不听话,去叼隔壁家的鸡呢。”   胡说……明明是大花自己跑到了村子的土路上,腿被经过的货车给碾断了,当时还是他陪着正在上六年级的卢哥,把它抱去了镇上的医院,包扎完又给带回了村里,直到现在,这只狗还被住在老家的卢晟爸妈养着。   卢哥这人可真是……贺亦欢心情复杂,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总之我打起人来也丝毫不会手软,你记住就好。”卢晟最后又“凶狠”地“威胁”了一句,这才挂了电话。   贺亦欢看着卢晟,各种情绪交织着,好半天都没说出来话。   卢晟以为他还在琢磨着二十万的事儿,先发制人道:“先说好,贺亦欢,我也不是冤大头,这钱转给了你弟,不是不用还,只是临时借给你家应急。”   “嗯……当然。”贺亦欢回过神来,点着头,“一定是要还的,我……我会替我弟还。”   只要不是平白给他,那就都好说,贺亦欢实在不喜欢受人接济的滋味,尤其不喜欢这个接济他的人是卢晟。   这二十万,他也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去,再加上之前卢哥替他交的店铺租金……贺亦欢忽然感到有些绝望,年纪轻轻背负巨债,四十岁之前他能还完债吗?   “……但怎么个还债法,这个得由我来定。”卢晟打断了贺亦欢的思路。   诶?贺亦欢看向了卢晟,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还债就还债,还能有什么别的方法?   “我觉得你的做饭手艺还凑合,比较符合我的口味,”卢晟像是早就打好了腹稿,就搁这儿等着他呢,“正好这段时间呢,我也不太想出去吃,你……就干脆住在我家里,顺便给我做饭吧。”   什么?   贺亦欢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住在他家里?给他做饭?   “日薪三百,一周我会给你开两千一的工资,买菜买肉的钱不包含在内,这样一来,”卢晟坐直了身,掐指一算,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你大概只需要两年时间,就可以还完欠我的债了。”   贺亦欢肉眼可见的,懵了。   卢晟一向是个有些粗神经的人,小贺家这事儿他得知得太突然,提前也没个准备,这已经算是他短时间内想到的、能帮助到小贺的最好主意了。   如果老陆在的话,估计还能出点更靠谱的主意……   但一言既出,话都已经说出口了,以他英俊潇洒风流多金的形象,至少在气势上不能弱下来,得让对方觉得这个主意合情合理……   卢晟一挪不挪地盯着贺亦欢的脸。   贺亦欢蹙着眉头,像是有点想不通的样子,迟疑了半天才问:“我没听错的话,哥,你是……需要一个保姆吗?”   你是需要一个保姆吗?!   这他妈叫什么话!这叫我如何回答!   卢晟顿时横眉竖眼了起来,凶巴巴道:“你是觉得我缺个保姆吗,贺亦欢?”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贺亦欢连忙摇头。   他只是以前听村里外出务工的年轻人说过,在大城市里做保姆,这份职业是很赚钱的,有很多有钱人家会雇那种住家保姆,薪资都开得很高。   他刚听到卢哥说一周工资两千块,贺亦欢觉得这简直是天文数字,他做什么能值得卢晟一周给他两千块?   他那点厨艺……和其他专业的保姆相比,根本不够格吧。如果卢晟需要雇一个保姆,为什么会找他呢?   看贺亦欢还在犹豫,卢晟干脆使用了激将法:“还是说,你根本不想还钱?”   “怎么可能!”贺亦欢一听,着急地都喊了出来,“无论如何我都会还的……”   “那你就是不想给我做饭。”卢晟开始胡搅蛮缠,幼稚得仿佛一个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幼儿园稚童,“不然你为什么不答应?”   “我没有不想给你做饭……”贺亦欢还想解释一下,但又觉得自己口齿笨拙,实在说不清楚。   贺亦欢最后只好认命地闭上了嘴:“那好吧,只要你不觉得吃亏就好。”   反正,他好像也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卢哥什么。   卢晟的目的已经达到,再次把车开上了马路,这回却直接调转了一个方向。   贺亦欢眼看着车转入了一条自己有些熟悉的路,貌似之前坐公交的时候有经过,忍不住开口:“我们这个方向是去……”   “没错,就是去我家。”卢晟白了他一眼,“请你从今天起,就开始好好履行你的还债义务,你那个房子,明天我就去给你退了。”   贺亦欢有点儿不安。   卢哥这人太想一出是一出了。今天一时兴起,让自己给他做饭,把自己接去了他家,明天万一又看他不爽,让他直接滚蛋怎么办?   他没了出租屋,到时候又该住到哪里去?   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贺亦欢挣扎道:“房子……还是先不退了吧。”   “怎么?”卢晟瞪着眼看他,“住进了我家,难不成你还想回你那儿去?”   贺亦欢又挣扎道:“我那房子已经租到了一月份……”   “明天我让那老板娘退钱给你,大不了扣你一个月押金,我补给你。”卢晟觉得这事儿不成问题,他是打死也不想让小贺再回到那个筒子楼了。   那房东老板娘虽然很讨人厌,但有句话也算是点醒了他:“自己开那么好的车,就让亲弟弟住这里”。   即便小贺并不是他的亲弟弟,但他已经听到了那样的话,也亲眼目睹了小贺居住的环境,他绝无可能再让他住在那儿。   他是个有担当的男人,虽然并没有要让贺亦欢当他对象的意思,但他毕竟……也算占了贺亦欢不小的便宜,即便是炮友,他也见不得对方过得苦哈哈的,别的不说,事关他一个如此英俊潇洒风流多金的男人的尊严。   反正他有的是钱,家里是不是多一个可怜的兔子吃饭,对他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事。   胳膊拧不过大腿,卢晟如此的强硬霸道,贺亦欢只得再次妥了协。   他发现,只要是卢晟提出的任何要求,无论是合理还是不合理,他根本无法也无力拒绝,只能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对方让他朝西,那他连看一眼东边儿都不行,只能朝着西边儿走到头。   但……在贺亦欢的内心深处,他似乎还挺吃这一套的,小时候他就觉得,说一不二的男人很有魅力,他就喜欢这些他自己缺乏的品质。   而且,少了一笔租房钱,还起债来似乎也更容易了。   这一切的便利都是由卢晟提供的,贺亦欢总觉得欠了他太多、太多。   上次他打给卢哥那通表明心意的电话,卢晟拒绝的意味已经很明显,他……根本没必要再为自己做到这种程度。   所以,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贺亦欢看向了正在开车的卢晟,能看出卢晟此时的心情已经转好,等红绿灯时,他还在用手指轻敲着方向盘打节拍。   贺亦欢想问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几次张开口,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到距离卢晟家越来越近,贺亦欢才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哥,你找个超市停一下,要做饭的话,我得先去买点菜。”   卢哥家里肯定是没有储备这些东西的。上次去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他家厨房可以说是亮洁如新,他家冰箱除了酒水饮料空无一物。   “你用外卖软件买就行了,想点什么点什么,送到以后门口的保安会帮忙拿上去的。”卢晟说。   贺亦欢刚想说自己没拿手机,卢晟就把自己的手机扔给了他:“密码是541541。”   541541……什么意思?贺亦欢想不出来。   他有点犹豫地说:“手机软件上买菜比较贵,要不我还是找个菜市场吧,我还能看着挑……”   “让你用手机买,你就用手机买,哪儿来那么多废话,这附近我就没看见过菜市场。”卢晟打了一把方向盘,回想起小贺上回做饭的手艺,忽然觉得心情异常舒坦,食欲也旺盛了,于是愉快地吹了个口哨,“我要吃你上次做的那道咕咾肉。”   作者有话说:   卢晟密码:我是一我是一。 第65章 被爱才会让人有勇气   秦殊花了好几天时间,才终于适应自己有了男朋友这件事。   他没有经验,于是去请教恋爱大师毓女士,毓文一听说两人成了,看上去比秦殊这个当事人还激动:“我靠,你可以啊!小殊。”   隔着手机视频,秦殊整个人的脸都烧红了,毓文看见了更是拿这个来打趣,秦殊将镜头调转到一边,自己一头栽进被子里,说话闷闷的:“你再这样我不理你了。”   “好啦好啦,我是真的为你高兴。”毓文笑着长舒了一口气,“从大学认识你到现在,真没见你有喜欢过谁,结果一喜欢,就喜欢了个最难搞的。我之前怕你受伤,怕你受到打击,可把我担心坏了,又不好当面跟你说……”   听到毓文说出这些,秦殊还是很感动的,而且毓文的确对他的感情助力不少,他表示未来一周,毓文可以任选一天来他家做客。   “你给我做好吃的吗?”毓文搓着双手,眼睛一亮。   “对。”秦殊笑着点了点头,“想吃什么可以提前点单。”   毓文心情很好地吹了一声清脆的口哨,将手里的电脑干脆也扔到了一边,最近她有很多作业要赶,但此时此刻,对好友恋情的关心和好奇胜过了一切:“说到做饭啊……小殊,你有没有请陆老板去过你家?他尝过你的手艺吗?”   “有做过一次来着,”秦殊想起那晚,就想起了两人在厨房的第一次接吻,随后话都有点儿说不顺溜了,“我就给他做过一碗素面。”   “啧啧啧,”毓文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一碗素面怎么能行,你要把你的八十般武艺都施展出来,让我们眼高于顶的陆老板看看,遇到小殊算是他捡到了宝……”   “……”   毓文说话虽然有些夸张,但的的确确给秦殊提供了一个思路。   陆哥的生日在十一月份,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秦殊错过了他的阴历生日,不想再错过他的阳历生日,于是他查了年历,想在陆哥阳历生日到来的那一天,再为他过一次生日。   但准备什么礼物、又怎么过这个生日,秦殊毫无头绪。   他已经苦恼了将近一周了,几乎问遍了所有他所认识的陆哥朋友,还不敢声张,只敢悄悄发消息打听。   祁阳发来语音:“老陆啊,他什么也不缺,对外物呢,也没什么执念……”   林予慈语气很温和:“老陆最看重的是对方有没有心意,小秦,你凭自己的心意去做就好了,无论你怎么做,老陆都会喜欢的。”   ……   总之并没有给任何实质性的参考价值。   但毓文说的话,倒是给了秦殊一些启发,礼物可以不仅仅局限于某个物品,它或许也可以是某一段有意义的时间、某一种有意义的付出,又或者是某一顿有意义的晚餐。   就像林予慈说的,陆哥是个注重对方心意的人,那毫无疑问,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与心意,都会比一样简单的生日礼物更真心。   确定了思路以后,秦殊立刻就投入了准备之中,离陆哥的生日只有不到一周时间,但他需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首先是要把一份“无懈可击”的菜谱确定下来。   为此,秦殊又给毓文打了好几次电话,咨询这位最常吃到他手艺的“熟客”的意见。毓文得知他的计划后非常支持非常配合,甚至还主动请缨要帮他买一些必要物品。   “什么‘必要物品’?”秦殊有些纳闷儿,“食材我到时候去超市里买就行。”   “不是食材。”毓文摆了摆手,“搞生日浪漫这种事情,一顿可口的饭菜肯定是不够的,还需要一定的氛围……总之你就等着收货吧!对了,陆老板生日是几号来着?让我看看时间来不来得及,不行就叫个同城配送吧……”   还有一天就到陆老板生日的时候,秦殊终于将最终菜谱定了下来,与此同时,也收到了毓文为他“精心挑选”的必要物品。   他拆开纸箱,然后打开一个又一个的纸盒,瞬间有些无语。   灯……各种灯,蓝的、紫的、金的、银的都有,毓文仿佛去了一趟灯具市场,把各种昏暗的、毫不具备照明功能的灯全都搜罗了起来。纸箱最下面还放着烛台、蜡烛、投影仪等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以及两瓶红酒。   秦殊无奈地接起了她的电话:“喂,小文。”   “东西都收到了吧?”毓文急匆匆道,“等会儿我给你发几个视频,你照着上面的自己操作一下,明天我有演出,估计不能跟你及时沟通,但小殊,我会在精神上支持你的……”   “啊好,演出加油。”秦殊只来得及说出这一句话。   “对了,最底下有个小盒子,里面是安全套,你记得放在床头抽屉里。”毓文火急火燎地挂了电话,徒留秦殊张着嘴一脸震惊。   什么呀这都是……   秦殊无奈地叹了口气,想到了明天的安排,原本不紧张的,现在也开始紧张了。   他拿出手机,点开了微信的聊天页面,第一个看到就是唯一的置顶头像,备注已经从原来的“陆老板”改成了“男朋友”。   这个备注是他和陆老板在一起的第一天就改了的,它时时刻刻地提醒着秦殊:他如今已经有了男朋友,还是一个他非常非常喜欢的人。   想到这里,秦殊不自觉地弯起了嘴角。   聊天记录停留在今天中午,也就是陆追开车来接他吃饭的时候。自打“心照不宣”地确认关系之后,两人至少每天都会见上一面。   每一天的见面,秦殊都会格外高兴,如果陆追说十一点会来接他,那么早在九点钟,秦殊就会洗澡、吹头发、找出见面时穿的衣服、坐在家里开心地期待着了。   而只要陆哥前一秒刚走,秦殊就开始有些想他了,半颗心都仿佛被他带走了。   他没恋爱过,也不知道恋爱期的人是不是都是这样,一分钟也不想分开,不过,他看毓文谈恋爱的时候一直都很酷的,反观自己,倒是神经敏感、矫情兮兮。   不过,他的每一份思念,好像都有所回应。   一旦觉察到有想念的情绪滋生,他就会给陆哥发消息、打电话。有时候是简单的一两句话,问问他在做什么;有时只是一首歌或者一张图片,多是他有感而发。   但每一条消息,陆哥只要看到都会回复,虽言简意赅,但有问必答。慢慢地,好像也把秦殊原本左摇右晃的不安稳的心,牢牢地托在了手掌上。   说到发消息打电话这事儿,起初,秦殊还觉得很不好意思,担心自己太过“黏人”,也担心这样会影响到陆哥的工作。   但他的这种忧虑逐渐被打消了,让秦殊记忆深刻的,是在他们恋爱半个月后的一天晚上。   秦殊记得那天是“云顶”三周年庆,店里有很多事,也来了很多人,陆哥实在是抽不开身,所以他们一整天都没能见到面。   当晚睡觉之前,秦殊忍了又忍,实在忍不住,给陆老板拨去了一通电话。   刚拨出之后,秦殊就有点儿后悔了。   明明陆哥已经很忙了,事先也给他打过招呼了,自己还这样“黏黏糊糊”的,会不会让人感到厌烦?但没等到他迟疑地按下挂断键,手机屏幕上已经显示着“已接通”。   陆哥那边的环境音很嘈杂,秦殊推测他应该没有在包厢,可能是在“云顶”一楼的卡座里。   “哥……”秦殊一听这动静,就知道陆追这会儿一定没时间理他,一时有些局促不安,很想赶紧挂了电话。   陆追先是唤了声他的名字,然后对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话,没过几秒钟,那边的声音顿时小了不少,陆追的声音也同时变得清晰了很多:   “还没睡吗?”   “准备睡了。”秦殊问,“你刚才是戴上了耳机吗?”   “嗯,”陆追简单回答完,又补充了一句,“太吵了,有点儿听不清你的声音。”   “那,会不会影响你?”秦殊问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心虚,怕影响陆哥工作的话,你打什么电话啊。   “能有什么影响。”陆追随意懒散的声音,从听筒的另一端传了过来,听着很远,很惹人想念,“十一点多了,睡不着啊?”   “没有,”秦殊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就是,我就是……睡前想听听你的声音。”   陆追在另一头笑了两声,过了一会儿,才说:   “想我了啊。”   作为一名曾经的乐队歌手,秦殊也算是听过诸多动听的声音,但还从来没有谁说出的话,能像这一句一样,一下子就钻进了他心中最柔软的缝隙。   随即,奇妙的化学反应发生了,自心扉里蹦出了噼里啪啦的声响。   很难描述这种神奇的感受,仿佛人的心里果真有一片土壤,留待一朵心花灿烈地怒放。   陆哥的话很直白,秦殊哼哧半天,才脸红地“嗯”了一声,也不管对方听没听得见。   事实证明,陆老板的耳力还是相当不错的,因为很快他也低声说了一句:   “我也想你。”   陆追说这话时,自己觉得有些肉麻,也不想让卡座旁边的人听到,这才放低了声音,但听在秦殊的耳朵里,就显得格外酥酥麻麻的,心里像是有一千只蚂蚁爬过。   那晚他们聊了很多很多,明明对面是不太安静的环境,明明这通电话颇有些“莫名其妙”,但都被对方予以了包容。   接电话的人耐心极了,秦殊的每句絮絮叨叨,都有电话另一端的人认真的回应。   最后,陆追似乎换了个安静的包厢,秦殊听着那边逐渐变得安静下来,还有近在耳边的陆哥的呼吸声,久违的困意终于伴随着一股安全感而袭来。   他有些含糊地说着:“哥,你等会儿要忙的话,就先挂掉吧,我……一会儿就睡了。”   “嗯,睡吧。”陆追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明早我叫你。”   秦殊这一觉睡得无比踏实,醒来后看着聊天记录里长达三小时的语音记录,自己都有些犯懵。   昨天有聊这么久吗?应该没有吧?一百九十分钟!老天爷,陆哥后来过了多久才挂了电话啊?   从那天起,秦殊心里的负担减轻了不少,他似乎能够慢慢地感觉到,自己在对方心里也是重要的。一个原本对待情感胆战心惊的人,像是猫摊开了柔软的肚皮,竟也偶尔有了撒娇耍泼的勇气。   原来,被爱才会让人有勇气。   秦殊有时候都在怀疑这一切是不是梦境,毕竟当初在“云顶”只是遥遥瞩目的一眼,也实在没想到后来真的能产生关联。 第66章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秦殊最后还是听取了毓文的意见,但又没完全听取她的意见。   他没有把自己家的客厅打造成一个她所希望的“灯光氛围景区”,但他挑了一个紫色的还算漂亮的灯,将它挂在了客厅的墙面上;他也没有要点燃烛台上的蜡烛搞“烛光晚餐”的意思,但想来想去,还是把毓文送他的两瓶红酒摆在了餐桌上。   餐桌上花瓶里的花已被他换过,前两周还插着橘色的百合,此时此刻是鲜艳欲滴的红玫瑰,每一朵都是秦殊在花店里精心挑选过的,花蕊饱满,花瓣明润,美丽得很像艺术家笔下的画作。   不知道怎么的,秦殊想了想比较适合陆追的花,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红玫瑰。   迷人、恣意且灿烈。   约定好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在六点四十五分,秦殊已经将精心做好的饭菜摆在了餐桌上,很怕自己身上留下油烟味,进卧室里换了件干净的家居服,又用香皂洗了好几遍手,心里紧张得不行。   这是他第一次谈恋爱,非常害怕把这样一个重要的日子搞糟。   眼看着约定的时间快到了,他直奔卧室,将精心制作的礼物再次检查了一番,确定一切运转良好,这才将它又重新收进了盒子里。   站在自己家门前,秦殊深呼吸了好几次,庄重程度堪比每次演出上台前的那一分钟。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   三个来回之后,秦殊终于拉开了门,再久他怕门外的人等得不耐烦了。   小孩儿打从一周前就开始神神秘秘,不知道在密谋准备着什么,但每次打电话和见面时却都表现得很自然的样子,可见这个“秘密”与自己有关,陆追也就假装自己并没察觉。   某次和祁阳喝酒时,对方喝大后骂陆追是老禽兽,谈恋爱就算了,还跟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孩子谈。   “小三岁而已。”陆追面无表情道。   “但我说真的,现在的小年轻是真会玩浪漫。”祁阳感慨了一番秦殊对老陆如何如何用心,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无端地提这一遭就非常引人怀疑。   所以当秦殊约他晚上去家里的时候,陆追已经隐隐有了预感,圣诞又还有好几天,今天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算来估计就是想给自己补过个生日了。   其实陆追一向对过生日没什么感觉,过也那样,不过也那样,提不起什么兴致。   但是知道有一个人在为自己而用心准备着什么的时候,这份感觉还是很不错的,他有很多年没有在意过其他人在做什么了,因为无论如何都觉得与自己无关,但秦殊的所作所为会让他有些在意。   这种感觉对于陆追来讲,其实并不算很舒适,但在短时间内又不想放弃掉。   在门外等的时间要比往常久一点,陆追刚准备拿根烟来抽的时候,房门就被秦殊给推开了。老式暖气烧得房屋里面一片热融融,连带着小孩儿的脸也是红的。   陆追将烟盒重新塞回了大衣口袋,抬起胳膊,将迎面扑来的秦殊搂进了怀里。   “好冷。”秦殊伸出双手来,覆在了陆追的脸上,给他暖脸颊和耳朵,“哥你是不是穿太少了啊?”   “外面下雪了。”陆追亲了亲他的额头,才放开了他,“你不会不知道吧?”   “真的吗?”   秦殊看着很惊喜的样子。   他连忙把陆哥拉进家里,帮他把大衣挂了起来,又给他倒了杯温水,随即噔噔噔地跑到了阳台窗前:“居然真的下雪了!我今天一整天都呆在家里没出去,完全没有注意到。”   “等会儿要出去么?”陆追问。   “不了不了。”即便是南方孩子,看到雪再激动也没忘了正事,秦殊转过身来说,“今天还有更重要的事。”   陆追挑了下眉:“更重要的事?”   秦殊忽然有点儿不知所措起来,说:“就是……我从林哥那里知道了……嗯,哥你的生日,毕竟今年,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所以这么重要的日子我不希望错过。”   他进行这番“真心实意”的“表白”的时候,和陆哥隔着一间客厅的距离,说远也不远,说近也不近。   陆追遥遥地看着他,脸上和往常一样,没什么特别的表情,秦殊一点儿也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会觉得他多事吗?   好像直到这个时候,秦殊才发现自己对陆哥的性格真的算不上了解,他更像是一路被对方带着走牵着走,自己甚至无从分辨,他是喜还是不悦,他对某件事情的态度究竟是怎样。   那一瞬间他想起了很多他以前忽略的事情,比如林予慈和他说过,陆追从小到大不是一个很外露情绪的人,他又想到他还没跟陆哥谈恋爱的时候,毓文有回跟他打电话,跟他讲:   “你俩看上去真的很不像一个段位。”   秦殊当时听了,心里其实很不爽,但也只是稍稍反驳了几句:“感情上不能拿‘段位’来说事吧……”   毓文在另一头笑了半天,最后说:“好吧好吧,我撤回。”   两人依旧对视着,秦殊心跳如鼓鸣,却又不想挪开自己的目光,刚准备再说点什么岔开话题的时候,就看到陆哥好像笑了一下,是一种很放松很无奈的笑容。   客厅的灯光昏黄而温柔,但那抹笑意秦殊看得清晰,随后就听见他在那边讲:   “你没有错过什么。”   “这么重要的日子我不希望错过。”   “你没有错过什么。”   桌上饭菜的温度刚刚好,为了不辜负毓文买来的那两瓶红酒,秦殊特地从网上学来了煮红酒的方法。陆哥是喝惯了好酒的,也不知道自己稚嫩的“杰作”,入不入得了他的口。   还有这一桌的饭菜,虽说都是他的拿手菜,但各人也有各人的口味,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老实说,他心里还是挺忐忑的。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餐的反响很好,陆哥一定是受到过非常好的家庭教育,话虽然一样不多,但对每道菜都有适宜的夸赞,既不夸张也不敷衍,让秦殊真心实意地觉得,自己忙活了这些天都值了。   陆哥实在是太好看了,吃相好看,很随意的坐相也好看,秦殊坐在他对面,托着下巴一挪不挪地盯着他看,看他耳侧的发际,看他轮廓清晰的鼻子,看他形状好看的嘴唇。   好奇怪,“妲己”二字莫名其妙地就从脑海里冒了出来。   为自己这个想法,秦殊深深感到臊得慌,他连忙低下头去深刻地反省了三分钟。   吃完饭,陆哥主动去厨房洗碗,秦殊哪敢让他的“妲己”做苦力,几番阻拦之下,场面就变成了陆哥洗碗,而他负责将它们依次收进碗柜里。   好像老夫老妻啊。秦殊默默在心里想着。不对,应该是老夫老夫。   当他想入非非之时,陆追洗完手已经走到了他面前,小孩儿的眼神略有愣怔,呆呆地抬头望着眼前的人。   “辛苦了。”陆追弯下腰,跟他保持着平视,语气认真地说,“今天很开心。”   秦殊反应慢半拍,道:“我……我还有礼物给你呢。”   陆追坐在沙发上,看着秦殊从里边的卧室拿出了一个手掌大的绒盒,他坐在茶几前的地毯上,把盒子递给了陆追。   陆追看见秦殊的眼睛里闪着星星一样的光,客厅的灯早已被关掉,只剩下了墙上挂着的那条蓝紫色的灯带,这个场景让陆追有点恍惚,忽然想到了两人刚认识时在酒吧里的一次见面。   那是在“云顶”的包厢,身边有很多朋友在,当时的秦殊就在那样一方小小的灯光下,清唱了一首很美的《Come Here》。   再见难忘,从那时起,他开始走向他。   “拆开看看。”秦殊小声说,“是我亲手做的。”   陆追垂眸捏了捏手中巴掌大小的绒布盒,抬起一双含情眼,似笑非笑道:“不会是戒指吧?”   听清了他的话,秦殊的脸瞬时涨红了,嘴里倒是不遑多让:“那个你要想要的话,我下次送你。”   陆追笑了半天,没再继续打趣他,将绒布盒上的盖子轻轻一揭,只见里面放着一块很漂亮的机械手表。   “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很贵重的表,”秦殊说这话时一直没有看他,“这只手表是我自己买来零件组装起来的,原材料并不贵,但也费了很大力气它才能走得准,我想说的是……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久,但我……”   秦殊说到这里,应该是有一段水到渠成的“表白”的,他提前也“设计”好了台词,但没想到当着喜欢的人开口居然这么难,于是吞吞吐吐了许久,还没说出最重要的最想说的那句话,甚至开始起了退缩之意。   “我很喜欢。”陆追打断了他,一双眼直直地望着他,重复了一遍,“我很喜欢你的礼物,我也很喜欢你。”   秦殊一时间有些怔住了,不知该作何反应,心里像是点了十万只烟花,一派砰砰乱炸,心跳声已经强烈到似乎产生了耳鸣。   他微微地低下了头,只露出了一半红透的脸。   陆追一副非常懒散的模样坐在沙发上,却一直盯着秦殊看。   桌上放着一杯从锅里盛出来的热红酒,其实热红酒在凉了以后并没有很好喝,但他还是喝了好几口,另一只胳膊微微向秦殊的方向抬起:“地上凉。”   于是秦殊起了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灌注,可能是刚刚陆老板直截了当的表白给了他勇气,总之他一头扎进了陆追的怀里。   陆追今天穿了一件触感有些粗糙、但又让人感到很舒服的深色毛衣,秦殊的脸就贴在他的胸口,像是猫幼崽寻到了一处安心的居所。   陆追的心跳声平稳且静,他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抚着秦殊腰背上的软肉,另一只手仍端着红酒杯在喝。   “很好喝吗?”秦殊的声音小得像猫。   陆追像揪着一只猫的后颈皮一样,将秦殊从自己身上“提”了起来,看着这双总好像是浸润着眼泪晶莹的眼睛,低声问:“嗯?”   秦殊不敢和他对视,视线下落,盯着陆追的领口,只得又重复了一遍:“热红酒……很好喝吗?”   陆追于是侧过头,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   随后他就那样吻了上来,舌尖带过了秦殊嘴唇里的每一处,直吻得秦殊脸红发紫、眼冒金星,他的鼻尖萦绕着陆追身上好闻的雪松气息,而嘴唇里充斥着带着橙子味的红酒香气,耳边传来陆追动听的声音: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第67章 我不会认错   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秦殊猛地从睡梦里惊醒,他伸手抓过自己放在床头的手机,对面的来电却刚好挂断。   看了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十点半,他微微晃神了一会儿,才意识到生物钟并没有准时将他唤醒,原来昨晚一觉竟睡了这么久。   他此时仍睡在另一人的怀里,自己的枕头也不知道飞去了哪里,他的脑袋正靠在对方的手臂上,而对方的另一只手正搂着他的腰,鼻尖贴着他的后颈,是一个标准的“汤勺式”睡姿。   背后的呼吸声拍在秦殊的后脖颈上,他登时就不敢动弹了。   从秦殊侧躺着的角度看去,他甚至能看到自己手腕内侧上一点轻微的咬痕。   昨晚的一些个画面片段涌入了脑海。   陆哥将他的手拉到唇边,一边亲吻着一边注视着他,从手背一直吻到了手腕和手心。   对方的带着薄茧的手不断地摩挲着他腰部的皮肤,捏着他的腰,带着他起落。   他已经快被欺负出眼泪来,陆哥却还有闲暇靠在床头吸烟,见他真的泪眼涟涟,才展开双臂将他抱在了怀里。   ……   秦殊实在不好意思再继续回想下去,连忙将自己的眼睛闭住,仿佛这样做,脑中便不再出现那些画面似的。   听着耳后平稳的呼吸声,陆哥还睡得正熟,他身上温度更高些,彼此相贴着的皮肤感觉很舒服。不知不觉间,困意再度袭来,秦殊一边想着自己似乎得了嗜睡症,一边更踏实地将身体靠进了身后人的怀里。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一切都像是真实发生过,与其说是梦,倒不如说是提取了一扎回忆。   在梦中,他和大学里熟识的朋友一起去甘南旅行。   说是“熟识的朋友”,其实也并不准确,因为他大学时期能称得上“熟”的人,只有当初乐队的几个队友。   他一直是一个有点孤僻的人,但在那次阴差阳错的旅行中,却表现得仿佛很风趣健谈。此时此刻再看到那时那样的自己,原来是那般的别扭和不适应。   然后,非常奇怪的,他竟然好像看到了陆追。   按道理,那时的他俩不会在时空上产生任何交集。   陆追那时可能在英国,也可能刚回国,可能正预备着开一家未来将会在整条街都很有名的酒吧,但不太可能会独自一人出现在一辆前往甘南的老式火车上。   但秦殊就是看见他了。他如今对陆追的熟悉程度,哪怕在一千个人的背影里,哪怕只能看到他的一节衣角,他也一定能够准确辨认出陆追。   而且他们就在同一条火车、同一列车厢,那个坐在窗边位置戴着帽子闭目养神的人,怎么看都是陆追。   火车一边行驶着一边轻微晃动着,老式火车的气味其实有点难闻,秦殊大概从后半程开始觉得非常难受,于是闭上了嘴,渐渐不再说话。   大学同学凑上来给他递水,给他晕车药,秦殊摇头拒绝,闭着眼等待那一阵头晕目眩缓过去。   身在离家一千多公里远的地方,难受起来的时候会格外想家。秦殊最后在出站口附近吐得一塌糊涂,高原反应尤其剧烈,吐得上气不接下气,心想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对他来讲没有任何意义的假期实践。   同行的人一个去给他买高反药,一个去给他买氧气瓶,留下了一个女生看顾他,她要扶着他站起来。   秦殊摆了摆手,兀自蹲了下来,找了个相对舒服的姿势,靠在了西宁出站口一侧的石柱子上。   好受罪。   但是青海的天空真的很蓝,吸入的每一口空气也都是直击肺腑的清冽。   秦殊一直盯着这方一望无际的蓝天看,从一个山头看向另一个山头,远山辽阔,这样大的一片天空中,居然没有一片云停留,如水洗过的一般。   忽然,一只骨节清晰有力的手出现在了他眼前,手上握着一只刚从黑色背包里拿出来的便携式氧气瓶。   没等秦殊反应过来,他旁边就蹲下来了一个人,对方干脆直接将面罩覆在了他脸部上方,用眼神示意着他。   秦殊呆呆地望着这个突然出现在他眼前的人,这个他在后来的岁月中会非常熟悉、但在当时还的确一无所知的人。   他乖乖地深吸了一口气,眼睛却一挪不挪地盯着眼前的人看,有些好奇,有些心切。   面前的人戴着帽子、口罩,和他们后来认识时不太一样,他的眼神有点冷,整个人的气质看上去很不容易接近,但拿着面罩覆在他脸上的动作又很温柔。   这是二十岁出头的陆哥吗?   秦殊不舍得移开目光,像是久别重逢的恋人一般,始终盯着面前的人看,每一眼都像是跟老天爷换来的来之不易的机会。   没过多久,等到秦殊的同学们买了药回来的时候,对方就站起身要走了。   秦殊拉住了他的手腕,等到对方低下头看向他时,他就直直地看进了一双黑沉沉的眼。   他的手不自觉地轻微一抖,但还是道了谢:“谢谢哥哥。”   对方没给他任何回应,就像是在路上看见有人摔倒了,顺手扶了一把一样,帮助他也完全像是出于举手之劳。   至于因何他注意到了这个男生,又因何抛弃了顾虑去帮助他,也就无从得知了。   秦殊的眼皮轻轻一颤,再次睁开眼的那一瞬间,眼前仿佛还流淌着青海如洗的蓝天。   回想起那段青海之行,实则算不上愉快,在为期两周的实践里,秦殊的身体一直都很不舒服,很多活动都没有参与,一个人在宾馆里躺了好几天,睡得脑子都昏昏沉沉。   现在想来,如果说他忘了很多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陆追会记得那时候的他吗?或者说,他真的有见过那时候的他吗?   身后,陆追醒来已经有一会儿了,正倚靠在床头回复消息。   陆哥起床时或多或少会有些起床气,这点秦殊早已见识过,但他觉得这一点很可爱。陆追此时正是一脸不太耐烦的样子,倒是和梦里那个戴着帽子口罩的高个儿男孩重叠了一般。   秦殊趴在被子上看他,隐隐觉得有些腰酸。   “醒了?”陆追觉察到动静,垂下眸看他,语气要比梦中人温和得多。   “嗯。”秦殊点了点头,眼神依旧很专注地看着他,像是要将他的模样牢牢记在心里。   陆追顿了顿,将手机扔在了一边,伸手摸了摸秦殊的脸:“有没有不舒服?”   秦殊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摇了摇头:“没有。”   小孩儿这样乖地趴在他的腿上,又用这样的目光看着他,一张白净的脸上飘着绯红,像是染了色的白萝卜。   他脸总是很容易红。   陆追问他:“饿不饿?带你去吃饭。”   “好。”秦殊还没看时间,但自己醒来后又睡了一觉,想必这会儿已经很晚了。   说是这样说,但他迟迟未起,陆追也不催他,一只手揉搓着秦殊头顶松软的头发,力度不大,秦殊只觉得还怪舒服的。   “哥,我问你个事儿。”   “嗯。”陆追垂着眼看他,“你说。”   “四年前……不对,应该是五年前,你有没有去过青海?”   陆追好像真的很认真地回想了一下,但是并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问:“突然问这个做什么。”   “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五年前我去甘南做课外实践,我当时好像在西宁碰见你了。”秦殊把自己做的梦告诉他,“我在火车站站口吐得一塌糊涂,然后你上来给我氧气瓶,让我吸氧。”说完他就笑了,笑得鼻子都微微皱了起来。   陆追也笑:“这么乐于助人啊?”   “是啊,好善良的一个大哥哥。”秦殊忽然又蹙起了眉头,“就是看着有点儿凶,我给你说‘谢谢’的时候,你也不搭理人。”   于是陆追笑得更厉害了,末了他才问:   “你就那么确定那个人是我?”   “要么我梦里的那个人是你,要么就是那天我当时真的有遇到你。”   “我不会认错。” 第68章 我不会放手   和陆老板恋爱后的第五十七天,秦殊决定和他住在一起。   “你提的?”对面的毓文捂嘴震惊道,“老天爷啊!同居这件事居然是你提出来的?”   “是啊是啊,是我提的。”秦殊有些无奈地说,“但事情不是小文你想的那样。”   “我还能想得怎样啊!”毓文猛吸了一口生椰拿铁,想让自己冷静冷静,随后发现完全冷静不了,“小殊,你比我想得要勇诶!那可是陆老板诶!那是陆老板诶!”   秦殊心想:陆老板也是正常人呀,也是要谈恋爱的呀。   毓文显然对此事充满好奇,目光灼灼地看着他:“你跟陆老板提了同居以后,他什么反应?”   “他……”秦殊的脸突然开始发红,故作镇定道,“就答应了呀,还能有什么反应。”   “‘就答应了呀’?”毓文不可思议地重复了一遍,言下之意是:   整个过程就被你这么简单地概括了啊!   “他就问我想住在哪边,是住在他那里,还是住在我这里。”秦殊红着脸补充了一句,“我就说……我想他住在我这里。”   毓文一整个大震惊。   末了,她朝他竖起拇指:“服,姐一整个铁服,亏我之前还那么担心你,现在看来都是白担心,你谈恋爱比我牛啊秦小殊。”   其实提出同居这件事,秦殊是有他的私心在的。   说是“私心”,但又不算是为了他自己……主要是因为,秦殊注意到了一个现象,陆哥只要住在他家的时候,睡眠质量好像就会好很多。   因为“云顶”营业时间的原因,陆追以前总是习惯睡得很晚,一起旅行的时候,秦殊就发现了他睡眠不太好。   所以,只要陆哥偶尔来到他家,秦殊就会在睡觉前点上佛手柑香薰,也会将被单床罩洗晒得更加干燥舒适,他还特意将自家卧室的窗帘换成了遮光系数更高的。   这些小事虽然繁琐,但是却很有效,肉眼可见的,陆哥睡得比过去好多了。   但这些话他也不好意思同毓文讲,一是因为涉及陆哥私事,二是因为……仿佛显得他多大脸似的。   总之,他那天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突然问陆哥要不要住在一起,他的意思其实是在说:要不要搬来和我一起住?   小小的两居室,地段算不上优越,还是租来的房子……他也不确定陆哥愿不愿意和他住,但没想到陆追答应得很爽快。   陆追最开始以为,秦殊是想搬去住在他那里。   秦殊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陆哥的家他也去过几次,就在寸土寸金的淮海路,跟他做家教的地方在同一处。   但他再三“梭巡”又审视,发现陆哥家里称得上是冷冰冰空荡荡,条件是比自己住的地方好了很多没错,但住在这里,肯定不如他精心打理了几年的“小家”更温馨。   从恋爱到同居,最重要的不就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幸福感嘛。   和恋人住在一个屋檐下,秦殊本以为依自己的性格会有很多顾虑,但神奇的是,直到树头的冬叶完全凋零,直到迁徙南方的大雁开始北归,直到已经临近了过年,他和陆哥的“同居生活”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可以称之为水到渠成。   秦殊是一个不喜欢争执的人,甚至只要遇到了矛盾,天然就会有想要逃避的倾向。   恋爱前,他就给自己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建设,要求自己要宽容,要收敛,要见好就收,要善解人意,不能给对方造成任何负担,也不能给对方带来任何困扰。   这些看似“体贴”的想法,实则都是为了“自保”。因为太喜欢了,所以很怕问题出在自己身上。   但和陆哥住在一起后,他发现自己这些想法,其实都是他多虑。   陆老板实在是个太聪明的人,但这种“聪明”迷人在它并不灼人,反倒给予了对方一些被关心、被照顾、被周全的安全感。   秦殊默默吐槽:陆老板真的很像是谈过八百场恋爱。   陆老板只消看他一眼,他的想法便能被了解个十之八九,很多秦殊觉得困难或者为难的事,就会被他以一种轻松又随意的方式来化解。   因此,很多问题可能刚刚出现,就已经被陆老板扼杀在了摇篮里。   两人在生活里也甚少有矛盾。陆哥的脾气虽然算不上好,但也从没跟秦殊掉过脸,就更别吵架发火了。   陆哥很多时候都非常敏锐,但有时候的心思又属实算糙的,即便如此,他也从来没让秦殊觉得委屈过。   除此以外,和陆哥住在了一起,秦殊最大的收获是知晓了他的许多习惯和偏好。   比如:他喜欢穿宽松卫衣和运动裤。不喜欢叠穿。讨厌花里胡哨。   他不爱管闲事。不关心旁人的事。不爱搭理无关的人。   喜欢吃广东菜。不喜欢有强烈味道的食物,比如榴莲,比如臭豆腐。   喜欢看纪录片。最喜欢的作家是科塔萨尔。最喜欢的乐手在二十年前就饮弹自尽。   喜欢安静,喜欢干净。对愚笨的人耐心不足,对愚蠢的人更懒得浪费口舌。   对了,还有他偶尔“低气压”的样子,虽然看着有些吓人,但可能只是起床气。   ……   这些细节都不需要记在备忘录里,早就已经记在他的心里了。   秦殊逐渐地体会到,所谓的恋爱“仪式感”,其实根本不需要去刻意地营造和追求。   你把一个人放在了心里,开始真正在意与他有关的所有事,并且愿意在平淡无奇的生活里给他制造惊喜,这就是“仪式感”。   而秦殊和陆老板的“仪式感”,是闲暇傍晚坐在沙发上,不间断地看完三小时的漫长电影;是只要有空,陆追就会开车送秦殊去做家教,一周两次;是每周六的大清早,秦殊一定会拉着陆追出门,在后巷里买家里要摆放的鲜花。   “这些纽扣菊看上去好可爱。”穿着米白色开衫毛衣的男孩凑近了推车上的花朵,细细查看了一番后,回头问身后的人,“哥,纽扣菊和乒乓菊,你更喜欢哪个?”   陆老板耷拉着眼皮,正处于大清早被叫醒的烦闷之中。   他随意地瞥了一眼推车上的鲜花,倒觉得那几根绿色的草更好看一些。   “哥你喜欢银叶桉?”秦殊很细心地注意到了陆老板的目光。   他知晓陆哥此时此刻的心情很不爽,于是将手伸进了陆追的外套口袋里,牵住了他的手,轻轻按捏着他的手心。   此招显然对陆老板很受用。陆追叹了口气,反手握住了小孩儿的手:   “你看着买。”   秦殊怀里抱着一把新鲜的花,陆追伸手要接过它的时候,他却摇了摇头,把自己空出的另一只手伸向了他:“哥,你牵着我就好。”   陆追眼里流露出无奈的笑意,牵住了小孩儿的手。两人朝着家的方向走。   想起了毓文对自己很“勇”的评价,秦殊觉得,自己的脸皮好像确实是一日胜过一日,最开始连和陆哥说句话都害羞到不行,现如今对着他撒娇耍赖样样都行。   他侧过脸去看陆哥,心想,或许都是陆老板给了他勇气吧。   给“懂事”了这么多年的他,那份做回小孩儿的勇气。   甫一到家,秦殊兜里的手机就响了,铃声是他特意设置过的,所以他第一时间就赶紧接通了电话。   “喂,”他脸上的神情都变得更加柔和起来,“奶奶。”   “小殊啊,”奶奶那边还有点儿别的动静,像是正在厨房煮着什么,“可以听见我说话吗?”   “可以可以,奶奶你是在煮饭吗?”   看着秦殊在打电话,陆追就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花。秦殊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冲陆哥笑了笑,并没有避着他通电话。   “是呀,煮的可是你最喜欢吃的八宝粥。”奶奶的语气带着一点儿得意。   秦殊非常配合地表达了遗憾:“奶奶你真是的,明明知道我喝不到。”   奶奶果然笑个不停,隔着电话也能听出来被孙子逗得很高兴,过了一会儿才说:“小殊,最近忙不忙呀?”   “最近……还好,不太忙。”秦殊望着陆哥的背影,心想最近确实是不太忙,要说忙,忙着谈恋爱?   “那就好那就好,”奶奶说,“我就是想问你,今年过年什么时候回来呀?奶奶提前准备点你喜欢的吃的。”   什么时候回去过年?   要不是奶奶打来这通电话问他,秦殊都快忘记这茬儿了,心里很快产生出了一点愧疚。   自打来到H市,无论是在上学还是在工作,他每年都是回家和奶奶一起过年的。   但今年如果回去过年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他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见不到陆哥了?   “奶奶,”秦殊顿时萌生出了一个想法,“我接您过来,今年我们就在H市过年吧。”   秦殊啊秦殊,没想到你这家伙看着浓眉大眼的,居然也能这么恋爱脑!   一周后,前往火车站接奶奶的时候,秦殊坐在车副驾,脸上的紧张已经可以呼之欲出了。   “怕什么?”陆追揉了揉他的头发,启动了车子,“不是说好了先不告诉奶奶么。”   秦殊本来觉得谈了恋爱就应该让最亲密的家人知道,但是又很担心,自己和男人谈恋爱会给老年人带来非常巨大的“刺激”。   对此,陆哥很果断地拿了主意:“先不要说了。”   毕竟恋爱事小,把老人气出什么来就是大事了。   看到秦殊免不了地有些失落,陆追宽慰道:“以后有机会的时候再说。”   即便如此,秦殊还是觉得非常紧张。   毕竟是陆哥和奶奶的第一次见面,即便陆哥是他所谓的“朋友”,他也希望奶奶能够喜欢他,希望自己所爱的两个人能够相处得很好。   车都停在火车站外了,陆追看小孩儿还是一副非常紧绷着的状态,手指一直无意识地抠着衣服上的装饰条带。   陆追笑了一声,解开安全带将秦殊搂了过来:“你这样的话,奶奶会觉得很奇怪。”   “我知道。”秦殊开口说话时,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打颤,“可是哥,我就是很紧张,我控制不了。”   陆追看了他一会儿,低头吻了吻他的额头:   “别怕,即便你奶奶真的很不喜欢我,我们也会一直在一起的。”   “真的吗?”   “嗯。我不会放手。”   作者有话说:   携陆哥小殊祝大家除夕快乐!新年快乐! 第69章 最近几天都没睡好觉   事实证明,秦殊这一切的担心又是多余。   最初在出站口见到陆哥时,秦殊的奶奶很是惊奇,这么多年来,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小殊把其他人带到她的面前。   陆追在后边推着行李走,奶奶就拉着秦殊的手走在前面,悄声问他:“小殊,后面那个帅小伙是你的朋友呀?”   “是的。”秦殊点了点头,“他叫陆追,是……关系很好的学长。”   “哦,还跟你上的同一个大学呀?”奶奶的好奇心很是旺盛,“那他是学什么专业的?”   秦殊回头望了一眼,和陆哥对上目光后顿时有点想笑,觉得自己都有些编不下去了:“他和我一个专业。”   “那你们很有缘分的呀!”   奶奶转过身,拉住了陆追的手,很高兴地说:“小陆是吧,谢谢你这几年对我们家小殊的照顾,他当年一个人来H市上大学,可把我给担心坏了,没想到他在这里还能交到好朋友,多谢你包容他……”   秦殊很是无奈,奶奶这人有点话痨,一见到喜欢的年轻人,就会拉着手絮絮叨叨说个没完,估计陆哥……会很不适应吧。   但当他看向陆老板的时候,却见他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因为比奶奶高出了许多,甚至还微微低下头听老人讲话。   “小伙子长得真是俊!”奶奶赞不绝口,拍了拍陆追的胳膊,“吃什么长得这么高的呀?唉,我跟你说,小殊也就是从小跟着我,没吃过什么有营养的东西,所以才一直长不高……”   “奶奶,奶奶!”秦殊有点儿尴尬,连忙上前制止奶奶继续说下去,“中午想吃什么,我们在外面吃。”   奶奶注意力很快转移了,被秦殊扶着朝路边的车走去:“在外面吃什么呀,买点菜我来给你们做就行了……”   秦殊松了口气,回过头冲着陆追笑了笑。   为了不让奶奶起疑,再加上临近过年,“云顶”的生意越发火爆,整个过年期间里,秦殊和陆哥居然只见了两面,一次是送奶奶去医院检查身体,一次是奶奶邀陆追来家里吃饭。   秦殊一直担心奶奶腰痛的问题,很怕旧疾复发,于是提前挂了三甲医院的号,带奶奶去医院拍了片子,还做了全身体检。   陆哥开车送他们去了医院,一下午都陪在秦殊和奶奶身边,就连体检的费用都是他付的。   秦殊小声说:“这不合适,哥,我去缴费吧。”   “有什么不合适,”陆追说,“你陪着奶奶就行了。”   奶奶是第一次来大城市医院做检查,很是新奇,也根本没注意到谁付钱这回事,但她看着陆追这一下午的忙前忙后,眼神里愈发流露出欣赏,跟秦殊说:   “小殊,你的这个朋友真好,你也要对人家好,知道吗?”   秦殊心想:奶奶,那可是我的男朋友,能不好吗?   但他只是笑了笑,顺着奶奶意思说:“我知道啦。”   春节期间,秦殊带奶奶去了很多地方。奶奶信佛,于是年初一他们去了台城寺上香。H市是千年古城,秦殊还带奶奶登了城墙,错开元宵节高峰期,正月十四的灯会也很好看。   “真好啊。”因为人多,奶奶紧紧牵着秦殊的手,她感慨地说,“奶奶以前觉得,你在大城市里生活压力大,你要是不喜欢,就回到家乡发展嘛,做什么都好,只要不那么累就好。”   秦殊安静地听奶奶说着话。   “但现在奶奶发现,大城市也挺好,都是年轻人,每个人都朝气蓬勃。”奶奶捏了捏秦殊的手心,“而且你还有朋友照顾你,我也就不像以前那样担心了。”   秦殊有点鼻酸,说:“你不用担心我,奶奶,你照顾好身体就好。”   “我不担心你。”奶奶背过手,笑着朝前走,“我才不担心你呢。”   元宵节过后的第二天,奶奶就准备回去了,说没在家里过年心里有点不踏实,而且也没有去亲戚家登门,得早点回去了。   临走前一天,也就是元宵节,奶奶让秦殊问问陆追,有没有空来家里吃饭。   “你问问小陆有没有空,”奶奶催促着秦殊,“不过今天是元宵节,人家是不是要和家里人一起吃饭呀?”   秦殊也觉得陆哥大概率要和家里人聚餐,但他一想到奶奶明天就要回去了,还是有点想让陆哥和奶奶再见一面。   犹豫再三后,秦殊还是给陆追发了消息:   【哥,你今晚有时间回家吃饭吗?】   【如果要和家里人吃饭的话就算啦,等下次( ^_^ )】   秦殊才刚把消息发出去,奶奶就已经兴致勃勃地去准备晚上的饭菜了,她还问他陆追的口味如何,秦殊三心二意地回答着奶奶的问题,但注意力一直在手机的微信页面上。   【有时间。】   没过一会儿,陆追的消息回了过来。   秦殊心情很好地站起身,往厨房里走去:“奶奶,你歇会儿,我先做一道碗仔翅吧。”   “你什么时候会做这么复杂的菜了?”奶奶很是惊讶。   “新学的。”秦殊弯起眼睛。   还不都是因为陆哥爱吃啦。   奶奶住在家里的这些天,秦殊和她一起生活、一起吃饭,倒觉得有点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每天定时定点起床,吃一些简单的食物,做一些必要的家务,午后在暖洋洋的日光中休憩,傍晚时躺在阳台的躺椅上聊天。虽然城市的天空几乎没有星星可以看,但是广袤一如往常。   为此,秦殊甚至还有了灵感,写出了两首新歌,录了demo给经纪人宁澄发了过去,对方听完后也评价说这两首歌听感很不错,很有可能成为热歌。   忘了说,自打秦殊度假回来以后,曾和宁澄见过两次面,告知了宁澄自己内心的想法:比起做一个优秀而面面俱到的艺人,他更希望能做一个足够自由的创作型歌手。   初见宁澄时,他觉得对方是比较利益导向型的性格,会更看重艺人的商业价值,没想到的是后来的两次沟通都很顺利,宁澄知道了他的诉求是什么,并且给予了他足够的尊重。   不出意外的话,秦殊的个人弹唱会在年后就会启动了。   无论怎样看,今年都是非常好的一年,经历波折之后,他总算挨到了新天地、迎来了新转机。   傍晚七点钟陆哥来吃饭的时候,手上拎着两个袋子,秦殊很好奇地接了过去,发现里面是一些治疗腰痛的药品,是陆哥托医院工作的朋友买的。   陆追给奶奶挨个讲解着每种药的用法用量,秦殊站在一边看着,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此时此刻非常想冲上去抱住陆哥。   后来奶奶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他也的确这样做了。一看见陆哥在阳台上抽烟,于是立刻跑了过去,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   “怎么了?”陆追将烟拿远了些,另一只胳膊搂住了秦殊的腰。   陆哥确实是有一点子臭美在身上的,秦殊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乌木雪松的味道跟冬天非常之搭。   秦殊闷着声音说:“想你了。”   因为他正紧贴着陆哥的胸口,所以在陆追笑起来的时候,秦殊完全能听到胸腔的共鸣声,他有些不满地抬起了眼睛:“哥你笑什么,你一点也不想我的吗?”   “想,很想。”   陆追停住了笑,低头在他耳边说道:   “想得最近几天都没睡好觉。”   秦殊脸一下子红了个彻底,支吾了好半天,最后说:“我不想跟你说话了。”   小孩儿在烹饪方面尤有天赋,很有可能是遗传了他奶奶的基因,席间,奶奶不断地给陆追夹菜,饭碗空了就立刻给满上,反复两次后,秦殊哭笑不得地阻止了奶奶继续要给陆哥续饭的手:   “奶奶!差不多行啦!”   奶奶回过头跟秦殊说话:“小陆那么高的个儿,当然要吃多一些,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吃饭只吃那么一丁点儿呀。”   “谢谢奶奶。”陆追很礼貌地说,“饭菜很好吃。”   奶奶笑逐颜开,干脆在陆追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拍了拍陆追的胳膊:“跟你说啊小追,秦殊这孩子打小跟我生活在一起,我们家在乡下,但小殊很争气地考上了市里的中学,又考上了重点大学,他爸爸就是个混蛋,这么多年都不怎么管他,他妈妈二婚了,就在……”   秦殊听着有些无语,奶奶给陆哥讲这些事情做什么!而且,什么时候“小陆”变成了“小追”啊!   但陆哥听得很认真,他也就放弃了上前打断的想法。算了,讲就讲吧,也算不上什么秘密……   元宵晚会依然是一些本业不是唱歌的人在表演唱歌、从来没跳过舞的人在表演跳舞,秦殊越看越觉得无趣,而陆哥陪着奶奶看完元宵晚会后,就准备起身去“云顶”了。   节日里“云顶”的顾客会非常多,他有点儿担心会出什么问题,还是过去看一眼比较放心。   秦殊把陆哥送出了家门,又送下了楼,甚至还有点想送到小区门口。   “很冷,回去吧。”陆追看了眼秦殊身上穿的毛绒绒睡衣,即便是这个厚度的衣服,在室外也是有点难抗的。   “哥你记得早点回去,早点睡觉。”秦殊跟他说。   “知道。”陆追揉了揉秦殊的头发,“明天早上我来接你和奶奶去车站。”   “不用了,哥。”这些天实在是麻烦了陆哥不少,而且最近几天酒吧生意太忙了,秦殊觉得就不要再让陆哥为自己和奶奶操心了,“我已经提前约好了车了,明天直接送奶奶去车站,你忙你的事就好。”   陆追顿了顿,想到两人先前的约定,在奶奶面前要“避嫌”,于是妥协了:“好,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好。”秦殊乖巧地应着,随即皱起了鼻子和陆哥撒娇,“头发都揉乱了,哥。”   “乱了吗?”陆追明知故问,“没有吧。”   “你眼神不好。”秦殊说完,便再度扎进了陆追的怀里。   “嗯。”陆追拖长了声音,“确实眼神不好。”   秦殊总觉得他的陆哥有点儿阴阳怪气,但他不知该如何反驳。   送奶奶回家的前一晚,秦殊其实有点儿没睡好。   过年的这些天里,他一直让奶奶睡在主卧,而自己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但这一晚他一直睡得半梦半醒,有时意识很清晰,有时又觉得自己在梦里,始终睡不踏实。   凌晨再次醒来的时候,秦殊看了眼手机时间,两点五十八分,正当他准备蒙上头继续睡的时候,忽然发现阳台上好像有人在动。   秦殊一瞬间就清醒了,睁大眼睛紧紧盯着阳台上的深色身影,看了半天后发现:   奶奶?   奶奶大晚上不睡觉,在阳台上做什么?   秦殊坐起身来穿上了拖鞋,他特意去奶奶睡的主卧看了一眼,确定床上没人后,才又折去了阳台。   推开阳台门,奶奶正背对着他蹲着,手底下正做着什么。   秦殊皱起了眉头:“奶奶!不睡觉你在这里做什么?”   奶奶连忙回过了头,看到秦殊站在阳台门口,连忙拍了拍手上的土,秦殊这才看清她正拿着一把小铲摆弄着阳台上的花草。   “哎哟,小殊你怎么起来了?”奶奶笑着说。   “奶奶我还想问你呢,大晚上不睡觉在阳台上做什么!”秦殊拉着奶奶去了厨房,拧开了水龙头上的热水给她洗手,“阳台上多冷啊,你也不怕冻感冒呀?”   “奶奶睡不着,你不是说那盆兰花养不好嘛,我闲着也没事干给你弄弄,明天我就回去了,哪还有时间给你弄这个呀。”奶奶说。   把奶奶重新安顿在了卧室的床上,秦殊才问她:“奶奶你平时睡眠不是挺好的吗,怎么睡不着了?”   “没啥事儿,”奶奶笑着拍了拍他的手,“估计是舍不得你吧。”   奶奶一说这话,秦殊的眼泪就冒了出来。   从小到大,一直是奶奶在照顾他,奶奶算是他最亲密的家人了,和爸爸妈妈分别他可能都不会有这么难受,一想到送奶奶回家之后,再见面即便最快也是几个月之后了,他就止不住地想流眼泪。   他也想过接奶奶来H市居住,但奶奶在乡下生活了一辈子,对她来说,乡下的家和空气才是她最舒服的环境。   “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爱哭鼻子啊,”奶奶敲了敲秦殊的脑袋,“都是谈了恋爱的人了,要成熟一点。”   啊?   秦殊的眼泪直接挂在了脸上。   他抬起头来,有些慌张又有些无措地说:   “奶奶……你说什么呢?谈……谈什么恋爱?”   作者有话说:   哦豁。   奶奶:你以为你们瞒得很好? 第70章 他现在就坐在我的身边   奶奶的下一句话,直接浇熄了秦殊的所有侥幸心理:   “你们俩在阳台上的时候,我看见了。”   “……啊。”   秦殊登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扑上去抱着陆哥、他对着陆哥撒娇,这些……奶奶她都……看见了?   秦殊人生第一次面对这样尴尬的时刻,他甚至有点儿想把头钻到地里去,事实上他也确实把脑袋一头埋在被子里了。   不想活了。   尴尬是第一时间猛地窜上来的,紧接着,秦殊就开始紧张起奶奶的反应。   奶奶虽然做过语文老师,思想要比普通老年人开明一些,但毕竟也是一个有着传统思想观念的乡下老太太,肯定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吧?   自己的孙子和男人谈恋爱……   自己的孙子是同性恋……   秦殊从没觉得自己喜欢男人有什么不对,但真的直面跟家人出柜的那一刻时,从心里涌上来的内疚和羞愧还是几乎淹没了他。   “对不起啊,奶奶。”他小声地说,“对不起。”   过了好久,秦殊都没听见奶奶的反应,他顿时心慌了起来。   奶奶该不会真被他气晕了吧?   当他抬头和奶奶对视的时候,奶奶伸手拍了一把他的头,手上劲儿还不小,打得秦殊有点儿疼,奶奶说道:   “这么大的事儿,你也不早点儿跟奶奶说。”   我这不是不敢说嘛……   秦殊试探性地问:“奶奶,你不生气呀?”   奶奶看着秦殊看了好久,最后叹了口气:“奶奶今晚想了好多事情,想着,是不是奶奶以前对你关心不够,是不是因为你爸爸以前很少回家,才会对你的教育有疏忽,是不是学校里有同学欺负你的时候我不知道……”   “奶奶。”秦殊忍着眼泪打断了她,“都不是,我……喜欢他,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知道。”奶奶伸手摸了摸秦殊的脸,“奶奶知道。”   “小追是很好的孩子,你也是。”奶奶柔声说道,“他对你很好,所以连带着对奶奶也很好,我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你。”   秦殊擦去了脸上的眼泪,听奶奶说出这些话时,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没有说话。   “你是从小在奶奶身边长大的,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奶奶怎么会不知道呢,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奶奶最后笑着说。   秦殊看得出来,这事儿对于奶奶来说,虽然心里很不能接受,但她还是在努力地接受了。   原因无他,奶奶非常爱他,所以愿意接受他的所有,即便心里再难受,但也不忍苛责他。   甚至,就如同一个和蔼的家长一样,奶奶还问起了他们是怎么相识的。   秦殊给奶奶讲他们自打认识以来所有的事情,讲陆哥会给他带他喜欢的桂花冰粉,讲他和陆哥的朋友们一起去度假山庄,说陆哥的朋友们也都很好、大家都很照顾他。   他还找出了他们在度假山庄拍的照片,一张张地翻给奶奶看。   奶奶有点儿老花眼,将手机拿远了才能看得清楚,翻到了秦殊、陆追跟林予慈和徐引四人在情人崖拍的那张照片时,奶奶看得一脸认真,夸赞道:   “小追这孩子长得真好看,估计有很多姑娘追他吧。”   “您孙子也很好看。”秦殊反驳说,“虽然没有姑娘追我。”   奶奶笑开了,摸了摸秦殊的脑袋:“好看,你俩都好看。”   跟奶奶聊到了后半夜,奶奶催着秦殊去睡觉,再过两个小时,他就得起床送奶奶去车站了。   再度躺在沙发上的那一刻,秦殊感觉到了久违的困意,同时心里也变得非常踏实,不再七上八下,不再藏着掖着……   奶奶已经知道了,而且奶奶也并没有责怪他,他感觉到自己和陆哥是被祝福着的,他是被爱着的。   真好。城市里的夜空没有星星,但他的心里已经满是星星了。   年关过后,秦殊也逐渐开始忙了起来。   时隔一年后,他的个人演出安排在了三月底和四月份,在不同的城市里一共有六场演出,每一场的歌曲他都需要反复确认,舞台和布置也需要和当地场所沟通。   毓文听说了他要演出的消息后非常激动,主动申请当他三场演出的嘉宾,且不要任何报酬。   “包机酒就行。”她这样说。   巡回演出开票的那天,秦殊是非常紧张的。   他担心这么久过去了,过去那些粉丝的热情都已经消退,没有人再愿意来看他的演出。   但事实是票居然很快就卖空了,粉丝在他的微博评论区里喊着普天同庆,上辈子积大德,才总算等来了秦殊的个人演出。   秦殊感到哭笑不得的同时,觉得粉丝的爱真的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难过失意时推着他走,志得意满时又会给他叮咛,但无论多久过去,粉丝都始终是他坚强的后盾。   他越发不敢松懈了,在演出前的一个月里,他将二十多首曲目过了一遍又一遍,歌词、编曲只要他觉得有一丁点儿不合适,统统都要重新改,就连工作狂人宁澄都在劝他:   “小秦你放轻松,我觉得你的准备已经很充分了。”   四月的最后一场演出,兜兜转转又回到了H市,刚好安排在了秦殊生日的前一天。   在秦殊二十五岁生日即将到来的前一天,宁澄给他安排了一场生日直播,当天演出是在晚上七点半,而他的生日直播是在下午四点。   秦殊以前从来没有直播过,不免有些紧张,宁澄安慰他说这次直播很随意很日常,没有安排主持人,只是在家里找好背景、搭了个机器,又带着团队来给秦殊化了妆、做了造型,让他和粉丝正常互动就行。   “互动?”秦殊有点儿不理解,“是我要回答他们的评论是吗?”   “你看看流程表。”宁澄说。   虽然是很“随意”的一场直播,但居然也有流程安排,秦殊看着纸上写着的一项项流程,目光突然顿住:   “连麦?”   “对。”宁澄说,“我们选了几个微博超话里的大粉,他们到时候会上线跟你说话。”   “啊?”秦殊突然“社恐”,“这……这我说什么呀?”   宁澄拍了拍他的肩:“就是和粉丝正常地聊聊天,不用担心。”   但秦殊还是很紧张,和自己的粉丝连麦说话,听起来比他毕业答辩还要恐怖。   他表现不好可怎么办呀,粉丝会不会表演一个立即脱粉?   秦殊缓解紧张的特有方式,就是在直播前十分钟里,始终抱着陆哥不撒手,哪怕宁澄和工作人员都在旁边,他也觉得无所谓了。   “不想活了。”秦殊很小声地说了一句,别人没有听见,但陆追听见了。   他捏了捏秦殊的后脖颈,将他从自己身上提了起来:“怕什么,我就在你旁边。”   直播开始后,秦殊反而放松多了,他看着一排排刷过的评论,从中挑选出一些他觉得重要的问题来答复。   “上节目?暂时没有这个打算。大家希望我上节目吗?”   “演出的时候唱的新歌,回头都会上传平台的,我尽快。”   “去年……确实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也谢谢大家耐心等我。”   ……   问各种问题的都有,秦殊甚至还看到了许多问他恋爱状况的评论:   【小殊是不是恋爱了】   【你和你喜欢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是和男孩子吧?之前微博里提过的】   秦殊看到这些问题后露出了笑容,眼尾弯出了一个好看的弧度,他将脸凑近了手机屏幕,用很认真很坚定的语气说道:   “喜欢的人,我已经追到了,他现在就坐在我的身边。”   评论区顿时“啊啊啊啊啊啊啊”声一片,滚动的速度秦殊都看不过来了。   坐他对面的宁澄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歌手谈不谈恋爱这方面,公司倒没有硬性规定,秦殊也很早就有跟他报备过,但他也是没想到,这才第一次直播,秦殊就坦白了个一清二楚。   眼看着实时评论区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宁澄提醒了下秦殊,该进下一个流程了。   秦殊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看着镜头说道:“接下来,我要和几个粉丝朋友聊聊天。”他看了看镜头背后的宁澄,悄声问:“他们上线了吗?”   评论区纷纷刷着:   【太可爱了,宝】   【上了上了】   【小殊你看一下连麦邀请区】   秦殊依照着粉丝的指示,终于成功地和一位大粉连上了线。   他有点儿紧张地问道:“你好呀,可以听到声音吗?”   “可以可以可以,”对面听声音判断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姑娘,语气中带难掩激动,“小殊你好,我是你的粉丝‘小殊的午夜留声机’,喜欢你三年啦,从你参加节目开始,到后来乐队活动,我都有在关注你。”   “你好。”秦殊对这个粉丝是很有印象的,她的微博评论总是在前排,过去演出时也总会发一些他的单人唱歌视频,拍的照片也很好看,“你把我拍得很好看。”   “呜呜,原来你都有看过。”对面姑娘听见这话,情绪一下子绷不住了,听声音都快哭了出来,“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   “别哭别哭。”秦殊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了。   “是这样的,”姑娘整理好情绪之后,继续说道,“这次听说在你的生日直播时有和你连线的机会,我第一时间就报了名,我有很多很多话想跟你说,我还写了份手写信呢,小殊你等我一下啊。”   秦殊的眼里全是笑意,他将手机拿得离自己近了些:“好,我听着。”   “小殊你好,   我是你的三年老粉。   每次听到你的歌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很治愈、很温暖。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敏感、细腻、善良、温柔又有才华的男孩子。能粉上他,我可真是捡到宝了。   从你参加乐队节目到现在,只要我有时间,有你的每一次演出我都会去看,我会拎着我的全套‘装备’,注视着舞台上那个发着光的少年,我的小小一方镜头里,全是你、只有你。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爱的这个男孩遇到了一些他不愿意言说的困难,他怕说出来后我们会担心他,你看,他就是这样好的一个男孩子,为队友考虑,为粉丝考虑,心里永远装着别人。   但无论怎样,如今他克服了重重困难,再次走到了我们的面前,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男孩子,也终于找到了他生命中的治愈和温暖。   在他的二十五岁生日到来之际,我非常非常非常诚心地祝福他,希望他未来的生活里只有幸福,所爱的人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   作者有话说:   小殊二十五岁生日快乐!   (还有两章就完结了……打个预防针 第71章 我们可是在谈恋爱啊   在当晚的演出过程中,秦殊频频想要落泪。   他提醒着自己一定不要哭,唱歌时哽咽会很难听,但当他听到粉丝们的齐声合唱时,眼泪还是在那一瞬间涌上了眼眶。   这种感受,一旦体会过一次,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再忘记。   在他二十五岁生日到来的前一天,他收到了至今为止最好的礼物,那就是家人、爱人和粉丝的爱。   唱完了所有曲目后,无论是台上的人还是台下的人都意犹未尽,粉丝喊了很多遍“安可”。   秦殊想了想,把自己刚组乐队时写的两首歌拿出来唱了,这两首歌与他这几年的歌曲相比,无论是编曲还是作词,都稚嫩至极,但是对他来说很有意义,算是他音乐创作的起点了。   直到演出终于到了最后一刻,秦殊望着台下那么多、那么多的手电筒打出的光,听到了全场粉丝齐声呐喊出的“小殊生日快乐”。   秦殊的眼泪这才毫无顾忌地流淌了下来。   这么多人齐聚在一起,我们不相识但彼此相爱,满心满腔都是共鸣,短暂的发生交集之后,我们又迈向各自不同的未来。   秦殊忽然想到了一位他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俄国作家,在他迷茫的少年时代,他曾将其作品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他以陀翁书里的话作为演出的落幕,那是阿廖沙说过的一句话:   “首先是善良,其次是正直,最后我们要永不相忘。”   陆追见过很多很多样子的秦殊。   见过温和柔顺的他,容易脸红的他,寡言少语的他,但他今晚见到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明亮耀眼的他。   站在台上的男孩儿,穿着白衬衣,抱着吉他,每一绺头发似乎都在发着光。   他和半年前那个“云顶”包厢里唱歌的小孩儿重叠在了一起,有同样一束顶光打在他身上,只不过今晚的更加明亮。   陆追就站在台下,看到那个令他心动的男孩儿,心想原来他早已是那么多人心中的光。   今晚演出的主角只有一人,演出结束后的庆功宴实在躲不过去。秦殊从饭店里走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已喝得迷迷糊糊,另一只手还搂着陆追的脖子。   听到晚上有庆功宴要参加后,秦殊的第一反应就是求助男朋友。   无论是宁澄、公司同事还是合作伙伴,秦殊和陆追的关系都不是秘密,因此陆老板也就自然而然受邀陪同他去了。   陆追感到奇怪的是,在酒桌上明明没少喝的是自己,怎么最后醉的却是秦殊。   “你是不是偷喝酒了?”陆追在他的耳边问道。   陆追正单手抱着秦殊的腰,因为常年锻炼,所以看起来毫不费力。   秦殊将脸贴上了陆哥的脖子,他一直觉得陆哥的脖子非常漂亮,从脖子就能看出这是个帅哥,而他贴着对方脖子感觉很舒服,随后才小声承认了:“一点点。”   陆追气笑了:“那我给您挡什么酒呢?您直接喝呗。”   “我真的只喝了一点点。”   “……”   前面打情骂俏的两人,宁澄简直没眼继续看下去。   他回过身,和参加庆功宴的各位寒暄告别,尽了他经纪人的职责。秦殊虽然被陆追抱在了怀里,但也很礼貌地和众人挥别。到最后,饭店门口只留下了他们三人。   陆追的车被提前约好的代驾开了过来,见状,宁澄对陆追说:“今晚麻烦你了,小秦……也拜托给你了。”   “应该的。”陆追把秦殊抱进了后座,见宁澄还站在原地,就象征性地多问了一句,“你家在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不用了。”宁澄连忙摆了摆手,他才不去凑情侣的热闹呢,“我还得回公司取点东西,已经叫了车了。”   “行。”陆追上车后,向外瞥了一眼,“那回头见。”   “回见回见。”宁澄话音刚落,G63遥遥驶去的尾气便喷了他一脸,本来半醉着的他顿时清醒了大半儿。   醉酒以后的秦殊一反常态,自打坐上车开始,他的话就变得非常之多,多到陆追都找不到间隙,提醒他喝口水休息一下。   “我已经有一整年没有公开演出了,今天看到了那么多粉丝,我真的很感动,在台上哭了好几次,他们一定拍到一些不好看的照片了,呜呜呜,我不想活了……”   “不会的。”陆追只得这样安慰他,“你怎么样都好看。”   “还有,哥你知道吗,下午直播的时候跟我连麦的第一个粉丝,我们乐队当年每一场演出她都有去,她拍的视频和照片都很好看,我一直都记得她,没想到今天居然还能跟她聊天,她那封信都把我说哭了……”   陆追“嗯”了一声。   秦殊又继续说:“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很幸运很幸运,虽然粉丝们都觉得我很倒霉,但我真的觉得我运气很好,所以才碰到了这么多爱我的人……”   为了让秦殊更舒服一些,陆追倾身将他那一侧的车窗降下来了一半。   感觉到有风吹进来,秦殊立刻趴在了车窗上,用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头进来,别吹感冒了。”陆追看了看他。   “好。”秦殊乖乖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休息了几秒钟后,又开始继续嘀咕了起来,看得出来,今天一整天都让他很兴奋,“好想每天都能有演出啊,演出真的好开心,哥,你今天就在台下,我看到你的时候也很开心,如果问我演出最希望谁来看,那肯定就是你……”   代驾在前边可以说是如坐针毡,两眼一挪不挪地目视着前方。   陆追将秦殊这番絮絮叨叨都听了进去,听到最后一句话时,眼里流露出了一丝笑意,他给秦殊拧开了瓶水递了过去,说:“我知道。”   秦殊说得口干舌燥,喝了一小口水后,忽然发现车窗外这条路,他有点熟悉但又不是很熟悉。   有点熟悉是因为他做家教时会来这里,并且……陆哥的家也在这里。   “我们今天回这边吗?”秦殊有点意外地问。他跟陆哥平时很少睡这边的。   “嗯,这边近一点。”陆追看了眼时间,对他说,“已经十二点多了,有点晚了。”   “好。”秦殊乖巧地点头,随后他的目光就一直停留在陆追身上,终于达成了今晚第一个比较安静的时刻。   车辆穿梭过一个个路灯之下,发黄的路灯灯光明了又暗,不间断地打在陆追的侧脸上,使得面部轮廓变得更加明显。   秦殊看着他时,脑子里并没想什么其他的东西,难得地终于放空了一会儿。   他就是觉得很舒服,此时此刻的环境很舒服,和陆哥待在一起很舒服。   陆哥家住21楼,算是这个小区里很高的楼层了,坐电梯的时候,秦殊身上实在没力气,干脆放松了自己的身体,直接靠在了陆哥的身上。   他们家的电梯灯光非常亮,总是一尘不染、银光闪闪的,呆久了让人最后一丝困意也消散了。秦殊怀疑,这里的保洁员是不是一天打扫二十次电梯间。   “陆哥你饿吗?”秦殊下巴靠在陆追的胸前,微微仰头,就能和陆哥对视上目光。   “不饿。”陆哥低下头,吻了吻他的眼睛。   秦殊觉得有些痒,不觉身子往后退了退,软着声音道:“庆功宴上我见你都没怎么吃饭,你要是饿了,我一会儿可以给你煮碗素面哦。”   电梯很快“叮”了一声:“您好,21楼到了。”   陆追一边牵着他的手往出走,一边说:“不用,你今天已经很累了,早点休息比较好。”   “……好的吧。”秦殊靠在门边,百无聊赖地等着陆哥开门,突然间他想起了什么,眼睛顿时亮闪闪的,凑近了陆追说道,“明天才是我的生日哦。”   这话说得很突然,像是专门在提醒陆追:你可不要忘记明天是我的生日哦!   陆追觉得有点好笑,伸手揉了揉秦殊的脑袋:“有什么想要的吗?”   哪里有人送礼物还要问对方想要什么啊!好没诚意的。   我们可是在谈恋爱啊!   你到底是不是我的男朋友!   醉意放大了秦殊想要耍赖的情绪,他有些不满地咬了咬嘴唇,挤在陆追前边进了家门,大声喊道:“我什么也不想要!”   那晚可能是因为赌气,也可能是因为喝醉了,又或许是最后一场演出结束后非常疲惫,总之,当秦殊洗完澡一挨到陆哥床的时候,就闭上眼昏睡了过去。   在模糊的记忆里,他依稀感觉到陆哥洗完澡后进了房间,摸了摸他潮湿的头发,又拿了吹风机给他吹头,直到头发彻底吹干后,才又把秦殊塞回了被子里。   秦殊对那只温柔的手很是眷恋,但很快,陆哥便抽回了手,身子也离开了床。   然后呢?然后呢?人呢?   又过了一会儿,秦殊才总算抱到了一个温暖熟悉的身体,他八爪鱼似地将胳膊和腿都搭了上去,终于安心地继续睡了过去。   秦殊这一觉,属实睡得有些不知今夕何夕了。   近两个月来,他一直都在忙巡回演出的事,压力不小,事情又多,昨晚情绪一放松下来,自然是一觉睡到地老天荒。   不知道是几点,可能是九点,也可能是十点,陆追似乎要准备出门,他过来亲了亲自己的脑门,说了句话后,就非常潇洒地离开了家。   陆哥说了句什么?秦殊醒来后,皱着眉头想了很久,说了什么来着?   哦对,想起来了。   他说:“你再睡会儿,我等会儿就回来。” 第72章 生日快乐,我的小朋友(完结章)   陆追不在家,而秦殊既然醒来了,也不习惯一直在床上赖着。   他很快就起了床,将床铺收拾得十分平展,随后又把周遭的椅子、书桌、立式衣架等家具都重新摆弄了一番,直到整个卧室看上去很像是酒店展示图后,他才满意地停了手。   秦殊对陆追家的格局已经很是熟悉,洗漱之后,便慢慢悠悠地溜达着下了楼。   陆哥家的装修风格很有特点,蓝灰基调为主,有点工业风,又带了点日式腔调。有好几面墙直接被做成了毛坯墙的效果,摸上去坑坑洼洼的,还涂上了深灰色油漆,看上去有点冰冷,又有点酷。   家里摆放着很多木质的家具,客厅和走廊中铺着灰色地毯,角落里随意地扔着几个深色的沙发豆袋,一侧还安置着半圆形落地灯。客厅的另一端是半开放厨房和吧台,靠墙的酒柜里摆满了各地的名酒。   经过客厅后右拐,秦殊就拐进了陆哥家的书房。   书房看上去比外边要舒适很多,应该是陆哥常待的地方。靠窗是榻榻米,放着茶具和木桌,三面墙的书架上横横竖竖地摆满了书,有的书看着很有些年代了,有的被翻得很旧,有的还未拆封。因为陆哥曾在英国留学过,所以英美原着居多,中国文学也有,其中甚至还有不少古代文学,一进书房,就觉得很像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型图书馆。   秦殊随手抽了一本梁晓声的《随想录》,坐在榻榻米上认真地翻看了起来。   书房距离家门口的位置不远,秦殊的眼睛虽然在一行行地扫着文字,但注意力却并没有那么集中。因此当门锁“滴”一声响起的时候,他几乎立刻就蹦了起来,跑去迎接那个刚进家门的人:   “哥,你去哪里了!”   陆追怀里抱着个背包一样的东西,回头看到他从书房里出来:“醒了?”   “嗯。”秦殊正准备扑上前去时,突然之间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又停住了脚步,盯着陆哥怀里的东西,迟疑着有点不敢上前了。   见状,陆追勾了勾嘴角:“不想看看你的生日礼物?”   啊,求求,不要。   在自己生日当天,面对着自己的生日礼物流眼泪,这真的很丢脸诶!   他不想给陆哥留下一个他是爱哭鬼的形象。   但他已经猜到陆哥要送他的生日礼物是什么了,然后他真的很想哭。   原地平复了一番心情后,秦殊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去,轻轻拉开了陆哥怀里那只猫包的拉链。   一只猫,真的是一直猫。   一只巴掌大小的小奶猫,正窝在猫包里,舒服地眯着双眼打盹儿。   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秦殊的眼里很快就涌上了泪。   因为这只猫的鼻头上有一圈黑色的毛,背部也有一团黑灰色的毛,看上去和他小时候在奶奶家养的花豆非常像,简直就像是花豆亲生的崽崽。   秦殊想起去年他曾和宁澄约在了“云顶”见面,那时他跟陆哥才刚认识,空有色心没胆量,陆追给他们那桌打了五折,他才借机去酒吧后巷找了陆追道谢,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跟陆哥说过自己儿时养猫的经历。   “你很喜欢猫吗?”   “嗯。我小时候在奶奶家住过好几年,当时奶奶养了一只叫花豆的猫……花豆一直陪着我从小学到了高中,后来年纪太大去世了,我和奶奶就把它埋在了后院的一棵枣树下。”   “是不是挺疑惑的,为什么要埋在枣树下面?”   “嗯。”   “奶奶说,‘枣树’有‘早’的寓意,我这么爱花豆,花豆肯定也知道的。我们把它埋在枣树下,是希望它能再次成为一只小猫,尽早地回到我的身边。”   两人当时说过的每一句话,此刻仿佛都能清晰地响在秦殊耳边。秦殊不知道陆哥是怎么知道花豆的相貌的,他更不知道陆哥找了多久,才能找到一只和花豆如此相似的猫。   当年埋在枣树下的愿望,以一种秦殊未曾预料也未敢期待的方式实现了。   “哥,你先把它放到一边。”秦殊低着头闷声道。   “嗯?”陆追没明白他的意思。小孩儿额前的头发挡住了他的眼睛,他也辨别不出秦殊此刻的具体情绪如何。   秦殊将陆追怀里的猫包接过,轻轻地放在了一旁的沙发上,小猫蜷了蜷身子,爬起了身,对周边的新领域表露出好奇的眼神。   秦殊随即转过了身,紧紧地搂住了陆追。   他抱紧了对方的腰,收紧,再收紧,直到两人的身体密不可分,两颗心脏也共鸣着跳动,他才开口说:“哥,我就是很想这样抱着你。”   他听到陆哥笑了,紧靠着的胸腔里都发出震颤。   秦殊仰起头去看他,见他笑得一派潇洒又恣意,他很喜欢看陆哥这样笑,然后他就听到陆哥说:   “生日快乐,我的小朋友。”   秦殊的生日当天其实也无甚特别,他不喜欢把生日这天过得非常特殊,过得天上有地上无,仿佛未来再也不会有这样好的日子似的。   能和恋人、朋友一起度过平常而幸福的一天,这就是他心中最好的生日了。   他和陆哥去跟朋友们在“江百汇”聚了餐,席间有毓文,有林予慈,有祁阳和赵璐,卢哥甚至还带了一个脸生的男孩儿过来。那男孩儿个子不高,很瘦,目光中有些胆怯,看上去很依赖卢晟。   秦殊有些疑惑,但也没多问,请他坐下后又给他切了一块儿蛋糕,那男孩儿对他细声说了句“谢谢”,告诉他自己叫贺亦欢。   不饮黄花酒亦欢。秦殊夸道,很好听的名字。   于是那男孩儿便红了脸,有些腼腆地再次道谢。   饭桌上,秦殊才得知祁阳和赵璐预备着今天夏天结婚了。   “被撒狗粮这么久,总算是要结了。”毓文打趣道,“恭喜赵学姐,成为陈门子弟最早结婚的一个。”   陈导是她和赵璐二人共同的导师,很是年轻,名下的学生还没有已经结了婚的。   赵璐无奈地瞥了她一眼:“你也尽快吧,之前那个男孩儿,你不是说很喜欢?”   闻声,秦殊有些好奇地小声问毓文:“是不是你之前专门跑去A市追的那个?”   “是他,”毓文点了点头,很轻巧地扔出一个响雷,“上个月分了。”   “啊?”不光赵璐很意外,秦殊也很意外,他以为毓文很喜欢那个男生的,按道理不会那么轻易地分手。   “人生嘛,只要在往前走,未来总会遇到很多很好的人。”毓文笑得眉目璀璨,“倒也不必就绑在一个人身上了。”   林予慈夸道:“潇洒。”   秦殊感慨,果然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婚恋观。   但这也无可厚非,就像这世间有这么多人,又有这么多种性向、这么多种不同的爱,何必限定是与否,何必限定对与错。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生。   秦殊给那只黑白相间的小乳猫起了名,名叫冰粉。一是觉得它肚皮柔柔软软,很是可爱,二是觉得……   “你是想吃桂花冰粉了?”陆哥用调侃的语气来打趣他。   “没有。”秦殊很是义正词严,“你不要瞎说,冰粉是小孩子,听不得这些。”   一边说着,他一边伸手捂住了冰粉的小小耳朵,但冰粉貌似很不喜欢这样,翻了个身,躲开了秦殊的手。   陆追看到这一幕,笑得更是停不下来。   秦殊见他那样,最开始佯装生气,后来也忍不住扑到了他身上,跟他笑作了一团。   晚些时候,秦殊抱着冰粉,和陆哥一起回到了自己原先的家。   两人心照不宣,都将这个小小的房子看作了彼此温暖的巢穴,其中的每一件事物都带着甜蜜的气息,似乎都有两人一点一滴的独特回忆。   踏上一级级的台阶,终于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陆追忽然停住了脚步,秦殊疑惑地回过身看他。   陆追从口袋里拎出了一串钥匙递给他,上面有红红蓝蓝好几把相同的钥匙,看上去很像他们家的钥匙。   秦殊很想问一句“你是不是配锁了”,但又觉得这话实在是煞风景。   “虽然,我知道你不是很在意这些。”陆追看着他,缓缓说道,“但我还有另外一个生日礼物要给你。”   秦殊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陆追,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这是这个房子的钥匙,我联系了之前那对房东夫妻,把它买了下来。”陆追认真地说道,“以后你想住这里的时候就住这里,想回那边就回那边,由你决定。”   秦殊觉得自己仿佛出现了幻听。   请问,找了一个有钱男朋友是什么体验?   请问,生日时男朋友送套房是什么体验?   ……   等等,打住!这些都不是重点!   秦殊整理了半天语言,最后才说:“无论是买的房子还是租的房子,我不在意这些的。”   “我知道。”正如陆追第一句话所说的,他早就知道秦殊并不是一个很追求物质财富的人,但他又说了一句,“我只是想把它送给你。”   没等秦殊接着说什么,陆追搂住了他肩膀,带着他朝家门口走去,说道:   “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秦殊本来有很多话想说的,他觉得这份“礼”太过贵重,觉得陆哥出这么多钱实在不合适。但陆追这句“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却让他蓦地心一软,一时间,忽然就琢磨到了陆哥的意思。   世界很大,家却很小。一方小小的天地,却也是每一对相爱的恋人渴望的归宿,无论走到了哪里,倦鸟也总会归巢。   就好比他自己,无论何时何刻,只会想要投入陆追的怀抱。   【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   其实写到最后,总会有各种不满意,觉得这里没写好,那里也有欠缺。   但转念一想,不完满才是生活里的常态,如果日后对于结局有更好的想法,那就到时候再改吧。   谢谢大家长久以来的耐心,希望这篇文能带给你一些爱、一些浪漫、一些美好的感受,也祝愿我们都能成为自由而包容的人。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